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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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敷衍,感情薄弱,于極長期間未嘗聽到一個真為戀愛而犧牲,也未嘗為什麼真仇恨而厮殺。

    死的社會與死的人心原是互相因果的,這樣社會安能得到有特别情感的人物呢!我們由此更當特别注意養成極端的情感以提醒這個麻木不仁的社會了。

    先就極端的情愛說:凡戀愛的人對于所愛者覺有一種不可思議的樂趣在心中,好似有無窮的力量要從四方八面射去一樣。

    如被愛者是光,則用愛者即覺滿地包含了光的美麗和他滿身是光化了。

    如被愛者是聲是電,用愛者即覺自己是聲化電化了,遇着什麼事都覺有一種聲與電的作用了。

    被愛者是用愛的天神與生命。

    真曉得極端的戀愛者覺得他的生命充滿了愛的甜蜜,一思想,一動作,一起一睡,都有愛神在其中鼓蕩激揚。

    他的億兆細血輪,輪輪有一愛情作元素;他的不停止的吹噓,次次有無數的愛神随呼吸的氣息相出入。

    領略極端愛的樂趣者處地獄如天堂,上斷頭台如往劇場一樣。

    他似一個狂人瘋子,但他愈覺狂瘋化愈覺快樂! 怎樣曉得極端戀愛的人就能得到這樣極端的快樂呢?這個是因為極端戀愛的人一面享受了“唯我”的滋味;一面又領略了“忘我”的樂趣。

    由“唯我”的作用,覺得世界僅有我,僅有我能享受這個世界無窮盡的快樂。

    由“忘我”的作用,又覺得我不是我,小我的我已擴張為大我的我了,擴張到和世界并大與時間并長了。

    “唯我”時,則世界上無一人能來分少了我一毫的愛情,而世界上一切的愛情由我一人領受。

    “忘我”時,則當我領略情感時,我并無我一回事,我已忘卻我了,我已與情愛并合為一了。

    當唯我的景象時,我覺得“小我”上的極端快樂。

    當忘我的景象時,我又覺得“大我”上極端快樂。

    當唯我變化到忘我時,我則覺“小我”已擴張為無窮大的我了,我又覺得極端的快樂。

    當忘我變化為唯我時,我又覺得“大我”已縮小為無限精微的結晶品,我更領略極端的快樂。

    總之,因極端的情感,就生出了唯我與忘我二種景象與一切“小我”及“大我”變化上的各種極端的樂趣。

    這些妙理,人當然要等到會領略極端的情感時才能完全了解,我今姑舉不極端中稍極端的證例來談一談: 凡人初飲酒時不覺快樂,愈飲愈快樂,飲到微醺時更快樂,到大醉時,則極大痛快。

    這個即是飲酒愈極端時愈得極端快樂的證明了,又當其大醉時,他所以大快樂的緣故,即因醉者此時一邊覺得是“唯我獨醉,衆人皆醒”;一邊又覺得我已忘卻是我,我已與酒醉的景象并合為一,我此時把我的“常我”完全脫離,而與“醉我”新相結識别有一天地了。

    以言交媾也有這樣現象,所謂“劉阮到天台”,此時劉阮已非劉阮了,他是天台上的劉阮,不是先前人間上的劉阮了。

    但除了這個忘我的劉阮之外,确确切切的另有一個唯我的劉阮在其中獨一靜靜地領受世上一切溫柔的豔福。

    如無這個忘我的劉阮,自然更無那個唯我的劉阮,那麼劉阮未免等于鄉愚的煞興。

    又假設無這個唯我的劉阮,更無那個忘我的劉阮,那麼劉阮又未免似那禽獸交尾一樣的糊塗。

    因有唯我與忘我陸續代替,起滅消長,所以常人覺得酒色中大有快樂在,遂奔馳争競趨之若鹜了。

     再說及冒險的樂趣,也因唯我與忘我的二個現象所緻。

    我嘗與友數人在法國瑞士間的冰山上縱興邀遊。

    行到中途凹凸不能越過,遂下轉而行,忽低頭見萬丈深壑,橫在目前,腳稍一溜,就有碎身的危險。

    在此時候,一面,我覺得是唯我,因我全身靠諸足跟支持,屏氣斂息,不敢有一大呼吸的放縱;于精神上,也覺我所得的情感,此時分外真切,到現在寫此時,覺當時那樣情形俨然在我眼前。

    但别方面,我又覺得是忘我一樣,我的身體軟化了似變成為冰山的冰與冰壑之水了,我的精神已與地上一片白茫茫的雪景及天上一片光藍藍的雲色相混合而為一了。

    我在這二個景象——唯我與忘我——突隐突現的交叉上,我才知道冒險的人是以死為玩耍,為快樂的了(參看上章第四節關于冒險一段上)。

     上所取的例證,當然是極粗淺與不極端的事,但所得的快樂已足令人視死如歸了。

    若能領略真正的極端情愛時,其快樂更為無窮量了。

    現再以極端的恨說,它也能使人得到極端的快樂。

    俠客義士,當其悲歌淋漓,覺得唯有我才能做這樣驚天動地的事業,這時何等痛快。

    但當其浩歌“壯士一去不複還”時,又覺得我不是我了,他也有無限的痛快。

    總而言之,唯我與忘我,在極端恨的人的心目中所得的快樂當然非普通人所能領略于萬一。

    推而論及極端喜、極端怒、極端慈善、極端兇惡,他們都覺得有一種極端的美趣。

    這些極端感情的人,不但于本人上得到極端的痛快,并且于社會上也有極端的利益。

    社會所怕的是一群牛羊似的人類把社會拖累到與禽獸同等低劣的生活。

    若懷有極端的情感者,自然是一個非常人,當然有一種非常的行為給社會生色,給人類增光。

    情愛的、慈善的,固當有一些極端的人物為社會做柱石;即使仇恨的、兇惡的,也不可無一些極端的怪傑以促人類的警悟。

    我們不單要提倡“愛的主義”,并且要提倡“恨的主義”。

    愛固然是美,而恨也是美。

    況且,凡能極端恨者才能極端愛,極端愛者才能極端恨。

    一社會上不能單有愛而無恨,也猶電子不能獨有陰而無陽,宇宙吸力不能僅有吸而無推。

    由此可知宗教家的一味講愛為偏于一端,而帝國主義的一味講恨又未免失于所見不廣了。

    凡完全的人物,遇到可愛時當極端愛,遇到可恨時又要極端恨,總不可有“中庸”。

    為社會計,也望有一班能極端愛者與一班極端恨者,總不可有牛羊似的人類!以理想說,極端的情感是使人心理上得到極端的美趣;以實用說,極端的情感又能使心理上用力少而收效則極大。

    這個有二種理由:一是因極端情感的人必是感覺極端靈敏,思念極端專一;二是因極端情感的人必能把唯我變成忘我,又能把忘我變成唯我。

    現把上第一理由先講。

     極端情感的人必是感覺極端靈敏,思念極端專一,所以于極細微的感覺中就能變為無窮大的情感。

    現就極端的愛情說:凡戀愛者偶見了愛人的一手帕,即足以引起了無窮盡的情感而可以做成一部“詠手帕”的情歌。

    隻要愛人的眼角一傳,腳跟一轉,就能使用愛者生出了無限的風魔,而可以生,可以死,可以歌,可以泣,一切離奇古怪的行為與夫驚天動地的事業也都緣此而起。

    總之,極端用愛者的感覺是靈敏的,他能于一細點看出天來大,又常能于無中看出有,于有中看出一種格外生動的色彩出來。

    他的思念又是極端專一的,故能于極複雜的現象中得了一個整個的系統;而一切情感到他身上便如電氣似的相吸引,隻要一星原力,就能變成千萬倍大的作用了。

     又凡極端情感的人必能把唯我變成忘我,又能把忘我變成唯我,所以他于心理上其用力少而收效大。

    今從唯我變成忘我上說,這個即是把小我的情愫一變而為大我的擴張,此中心理上的出息極為巨大。

    例如孔德把他愛情婦個人的心懷,推廣而為人道教上全人類的博愛,即是這個意思。

    凡由愛己而推及愛家,愛國,愛社會,愛宇宙,都是由小我的擴張而成為大我的作用的,反之,由忘我而變為唯我,即由大我而結晶為小我時,這個是“萬物皆備于我一身”的意義,隻要我情感一動,就覺天地間的情感一齊奔湊于我心坎之下聽我使命一樣,相傳亞博洛(7)神笛一吹,萬方神女與仙童一齊響應,能用極端情感的人,确有這樣偉大的魔力哪! 以上所說,可見情感中以極端為最美與最有效用了。

    實則極端情感的好處,尚能由它生出極端的智慧與極端的志願,這些理由待我們在下頭去分論。

     二、極端的智慧 就粗淺說,智慧可分為三種:(一)認識,(二)見識,(三)知識。

    認一物為玫瑰花是為認識,及後見其物而知為玫瑰花是為見識,一班普通人皆有這二個智識的。

    于無花時而能推知玫瑰是何形狀,屬何種類,有何作用,與何意義,這是“知識”,唯科學家才能得到。

    但這樣普通的與科學家的智識尚未能得到智識的深微,我們由是再進而求哲學家的“智慧”。

    智識重于經驗,智慧重在領悟。

    智慧是于認識外求認識,見識外求見識,知識外求知識。

    智慧,一面是認識、見識、知識的綜合物,一面乃是超認識、超見識、超知識的超象品。

    故智慧須經過認識、見識與知識的訓練,而又要超出這些現象,專從于事物的底蘊上去探求。

    所以智慧是情感的物不是理智的物了。

    這個理由是智慧全靠于領悟,領悟不是從外來,乃從中心而出的。

    由此可知無情感的人,對事對物都是中心“空空如也”,自然不能領悟了。

    由此也可知凡有極端情感的人就能極端領悟,即凡有極端情感的人,同時也是極端智慧的人了。

    例如極端戀愛的人才能得到極端戀愛的智慧,即如英雄豪傑的學問都從他們熱烈的情感所得來的,極端懷恨的人才能得到極端仇恨的智慧。

    又如奸雄惡徒的智識常極高出于常人,也由他們的情懷與人特别不同的結果。

    推而研究一花一草、一禽一獸、一聲一電,必要研究的人對之有一種特别的情感,然後才能領悟其中的理由。

    我們應知道純粹以理智去研究學問,所得的最多不過是一個普通的成績,若以情感為思想的主體,及為心靈的活動力,再輔之以科學與哲學的方法,其所得的效果當然非常宏大。

    柏拉圖之于哲學,釋迦之于宗教,但丁之于詩歌,伽利略之于動學,牛頓之于吸力,愛因斯坦之于相對論,這都是“一片純是光影,一片純是遊戲,一片純是白淨,一片純是開悟”。

    至于老之于道,孔之于仁,墨翟與耶稣之于博愛,達爾文之于進化論,這些皆是一半領悟,一半執滞,所以未能完全成功。

     領悟,不但于智慧上有無限的裨益,即于心理上的美趣及實用上的便利,更是非常宏大的。

    凡領悟的人極感美趣。

    愈極端領悟之人,愈覺得心中極端的美趣。

    領悟者于一切事的研究皆看做藝術,自然免有枯燥的痛苦。

    且他與“用力少而收效大”的大綱應用上有互相關聯。

    領悟的人于極微細中看出極有宏大的作用,如牛頓之于蘋果下墜,伽利略之于懸燈搖擺,就能推及于吸力及動力諸種道理的精深。

     總之,要求極端的領悟,需要有極端的智慧;要求極端的智慧,須要有極端的情感。

    就本原說,情感與智慧同是一物,即是生命上的一種擴張力。

    諸位也知蜾蠃殺螟蛉的事了。

    蜾蠃為愛其子的生長,而能發明一種“蒙藥”,遂用其蜂蜇以灌其毒于螟蛉的腦髓,使其醉而不死,活而不動,以便為小蜾蠃生鮮的食糧。

    我由這例而推出凡由一種情感的作用,即能産生一種的智慧用以達到他情感上所希望的目的。

    所謂人類的科學知識,不過把那些由情感所發明的智慧未完全處再去發展而已。

    但智慧所以未完全,乃由情感未極端的緣故,把情感發達到極端,則智慧自然也達到于極端,到這個地步,科學已不能再贅一詞了。

     三、極端的志願 由極端的情感,同時達到極端的智慧,同時也達到極端的志願。

    無情感的志願則為“盲願”,如一味沖動無目的者之類。

    或為“迫願”,如饑要食、渴要飲之類。

    或為“誘願”,如為利祿所動,就去執鞭奔走之類。

    以上三項皆不是志願。

    真的志願即“情願”,即由自己情感上覺得純由自己願去做的。

    推而論之,凡有極端的情感者,就能有極端的志願。

    例如:極端戀愛的人必能死生不渝,危險不懼,一直去達到他的戀愛的目的。

    極端仇恨的人,必一定百屈不撓以達到他報仇的志願而後已。

    反之,凡有極端志願的人,同時必是極端情感的人,于此可以見出情感與志願是一件,不是二物了。

     極端志願的人必定是剛毅果斷,所以無疑惑猶豫的痛苦,而有痛快斬截的樂趣。

    這不但是美的,并且是用力少而出息大。

    極端志願的人的運用心靈,好似舵師的運用舵一樣,隻要手指輕輕一轉就把億萬斤重的船變了方向了。

    遲疑猶豫的人常把許多精力白費于左思右想而無一可的中間。

    剛毅果斷的人輔之以極端的情感與極端的智慧,有如名将于戰場千軍萬馬中指揮如意,步步有着落,所往無不操勝算的。

     由上說來我敢說若無情感為中樞,則知行不能合一的。

    “行易知難”,與“不知也能行”,這些是孫中山先生極精微的學說,用以補救王陽明知行合一的流弊實極有益。

    究竟,中山學說尚有缺點處,則在遺漏知與行的根源是情感的一物。

    依我意見,情、知、志是合一的。

    而我看情感為知識及志願的根源。

    無情感則無知與行,有情感自然能知與能行。

    知與行的程度大小,全視情感的程度大小為标準。

    故愈有極端的情感,愈能得到極端的知與行。

    例如喜歡飲食的人自能發明許多飲食的味道,同時自能去實行搜羅飲食的物件。

    “燕窩”一物,取之甚難,其值甚貴,但因中國人所嗜好,遂以珍馐品之故,使許多人跋涉于海邊石岩之中去尋求,并且于廚房内發明烹調它的方法。

    假設我人無口腹的嗜好,則視燕窩如普通物了,又誰肯去留意搜羅呢?推而論之,一切學問與行為都從我人一種情感所需求上去發明與進行的。

    情感即是生命,生命即是情感。

    生物與無機物不同處,就在生物有情感,無機物則無,所以生物有生命而無機物則否。

    故養成情感——尤其是極端情感的養成——為最緊要的事情。

    粗則為飲食、男女、器用、服飾的嗜好,精則為各種娛樂及各種藝術的表情皆當極端地去培養。

    這些情感分析上的養成法,我在上章都已略為說及了。

    至于綜合上養成的方法,一在使各種神經靈敏,一在使意志專一,一在領略唯我與忘我的作用。

    例如我要愛一人當先把可愛的條件綜合起來,組成為一個可愛的“焦點”,則我對此人當然極端的愛了。

    又如我恨一人,當先把可恨的條件組成為一可恨的“焦點”,則我對此人當然極端的恨了。

     我前說人類本甚喜歡極端的,因為人性本是極端的;因為極端的利益處,一面使人得到極端的美趣,一面又使人用力少而收效大。

    但極端中又以極端的情感為最美趣,與用力量少而收效最大。

    因為它能把唯我擴張到忘我,又能把忘我結晶于唯我之中,因為它能生出極端的智慧與極端的志願。

    心理力的最美處與最利便處的擴張方向,即是從極端情感、極端智慧、極端志願的發展上看出,故我看這些的發展實為人類心理力上最好的擴張法。

     第三節 美的宇宙觀(美間、美流、美力) 就精神力在心理上充分的擴張說來,則得了“内興”的生活,如我們在前節所說的極端情感、極端智慧、極端志願的發展即是。

    就精神力于宇宙觀上充分的擴張說來,則得了“外趣”的生活,在本節上所要說的美間、美流、美力,即是。

    我前說人類擴張力有五種,起于職業、科學、藝術,次為性育與娛樂,第三為美的思想,第四為情、知、志的發展,到宇宙觀,則為最後的一件了。

    這五種擴張力分則為五,合則為一;分則為萬殊的擴張,合則為一貫的聚集。

    因它們有一共同的目标即求如何達到于“至美”,它們有共同的作用,即是“用力少而收效大”。

    人們如能用這樣擴張力做去,不怕何事不成,何趣不得,何樂不享了。

    并且凡能審美的人必是一個大創造家,他能把一切擴張力創造為至美麗與最便利的事業。

    我們在上頭的四種擴張力,已經說明這些情形了。

    由本節上所說的,更可見出審美家創造力之大! 一、美間 空間一物,就常人看起來,有時也極美麗的。

    “月上柳梢頭”,“日落江湖白,潮來天地青”,及那些“墟裡上孤煙”等景緻,誰也說它們是極有趣的。

    可惜俗人不能利用與發展自然的美景,常反把它們弄到極醜劣。

    現拿北京城說,這片好好大平原竟被北京人堆滿了肮髒的屎尿及惡劣的屋宇,造成了一個醜極臭極的環境了。

    若就審美家看來,空間是一幅圖畫,是一件音樂,是一個劇場,有聲有色而且活動的。

    若在醜惡的環境中,他又能如繪畫家及照相家一樣專從那美麗方面去領略。

    例如:于景山頂上憑眺北京城,近景則有輝煌的宮殿在前頭,北海在其右,後門街道平直如線,其東則有北京大學第一院洋樓矗立于其間。

    遠望之,于眼光模糊中愈覺得北京城廣大無垠,住戶鱗次,樹木點綴得極參差有韻緻。

    這樣所看的北京比較上是一個極美麗的城市了。

    所有一切故宮的凋零,破爛的與禽獸巢穴式的貧民屋宇不見眼了,野蠻街道上的尿屎和灰塵不觸鼻了,乞丐與窮人呼号的慘聲不聞我耳而撼我腦了。

    由上例說,凡于無可奈何的環境中而擇一美麗的地方以自娛,這個叫做“擇境”,“境由人擇”的确有可能性,但境不能由心造,因為我們如處在一個惡劣的環境,則雖心地如何愉快,終免不了受外界的影響而變成悲觀。

    故與其說心造境,不如說境造心為确切,所以住居必在勝景的地方,然後心思與行為才免受俗塵所染。

     于擇境後,尚須擇時。

    怎麼叫做擇時?它是把所得的美景擴張到無窮大的方法。

    再以景山頂說,在平時的登臨,僅能得到上頭所說的美景而已。

    但我與友人于夕陽西下時,登景山而領略那北海煙霞,西山暮霭,景山與北海及西山好像打成一條線;前時所見的僅限于景山一隅的美象,現已推廣到西山頂上;再由西山頂上的回照,從天空而折到景山,把景山、北海、西山與天合成為一個橢圓球面的屏形了。

    有時我則與友人于下雪時入景山,則見漫天黑鴉在舊宮頹殿中繞白松古柏上下飛鳴,覺得别具有一種感觸,并且使原有景緻增添了無限的美麗。

    由上說來,環境雖前後一樣,而所見的景象則彼此完全不相同,這個就是“擇時”的效果。

    再把我與友人親身經驗的拿來做解釋吧。

    我們常覺得日間所見的北京中央公園不如夜間見的美,夜間燈光明亮時,又不如在月色迷離時所見的美。

    此中理由是日間和夜間燈光明亮時把氣魄窄小的中央公園全盤托出。

    但在迷離的月色時,若立于“社稷壇”的中間,恍惚間見了這一邊的宮殿樓台何等宏壯,那一邊又似有了一無窮廣大的古柏樹林,無形中忽覺得中央公園倍加廣大,好似北京面積全為公園所占盡,而又與天上相連接為一氣。

    在此情景之下,一切風景也覺倍加妩媚,人居其中如被罩在兜率宮和離恨天一樣了! 可是,善審美者對于美間景象的領略尚不止此。

    他更進而從數理、藝術及形學(舊稱幾何)等去尋求。

    由肉眼看去,雖覺得一個環境可變為無窮大,但不能領悟“無窮大”深微的道理,唯有數理才能給我們無窮大、無窮小、無窮盡各種觀念的妙趣。

    再由肉眼看去,一個風景可說是無限美,但究竟怎麼美則極茫然;唯有藝術家能知這個風景的美量到何地步,其無限美的意義,也覺得極清楚。

    我嘗在法國一個最美麗的湖山風景上聽一畫家說:“此處的光彩刻刻變幻不同,因我的眼太靈敏了,所以手終追不到眼所見那樣快的變幻!我唯有搓手擱筆,僅用眼去領略而已。

    ”我自己一次在柏林附近的一湖上劃艇,也常得到這樣妙境。

    約略在夕陽下山一點鐘前,但見日影穿過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