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 錢基博《我之中國文學的觀察》

關燈
(一)簡,(二)盡。

     (甲)獨創與共喻 “辟去常解”,“獨抒己見”之謂“獨創”。

    如“白香山詩,老妪都解”之謂“共喻”。

    自常人論之,二者似相違反。

    蓋意之獨創者,必是常人所不喻;而衆所共喻者,必落尋常窠臼而非創解。

    然博所謂“獨創”者,非故為高論,謬戾于人情,如蘇東坡所雲“喜為異說而不讓,敢為高論而不顧”也。

    昔人論文,有兩語最好,曰:“人人筆下所無,人人意中所有。

    ”“人人筆下所無”,斯為獨創。

    “人人意中所有”,斯能“共喻”。

    所謂文學家者,無他謬巧,不過窺人心未發之隐而以文章發之耳!惟其為人心之未發之隐,初雖百思不得,若無人能道片語隻字者,及文學家采而發之,則又似人人所欲言,讀之渙然怡然,不啻口出。

    此無他,以其得人心之同然也。

    以其得人心之同然,故能“共喻”。

    以其為人心未發之隐,非文學家不發,故為“獨創”。

    蓋意不獨創,無以見作者之智;文匪共喻,無以見作者之仁。

    仁者,人也。

    孔子曰:“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

    ”然則人之為文而遠人,獨可以為文乎?“夫仁者……己欲達而達人”,此文之所以貴“共喻”也!吾觀當代作者,非意不獨創之患,而文不共喻之患。

    如章太炎之文奧古,康南海之文谲奇,雖意多創,而文欠共喻。

    若夫以共喻之文抒獨得之見者,其惟梁任公乎? 或曰:“此自論文言耳。

    若曰以白話出之,則焉有不共喻者。

    ”雖然,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夫白話之所以勝文言者,原取其“共喻”,而今之所謂白話文,未見“共喻”。

    南京陸殿揚教授論“修辭與語體文”,嘗言:“說話作文,能夠使人明白,因為内中含着公共了解心。

    ……現在的語體文各做各樣……‘的’、‘底’、‘地’、‘方才’、‘那嗎’……等字都是亂七八糟用。

    ……有兩種毛病:一晦澀,二含糊。

    犯這兩種毛病最厲害的:(甲)賓主颠倒。

    我曾看見一個句子:‘新思潮鼓吹的時候,歐戰遠未發生。

    ’細察上下文,應該說:‘歐戰未發生的時候,新思潮已在那裡鼓吹了!’這是不留心賓主的錯。

    (乙)代名詞太多。

    例如一個句子:‘張先生告訴我:他已經見過李先生。

    他允許他即刻對王先生講,叫他把前天留在那裡的書,即刻送還他。

    ’這樣多的他字,究竟代的哪個?殊欠明了。

    ……句法不要過于摹仿外國文……例如:‘他有比從前更多的谷餘剩了。

    ’這是有點像外國文構造,念起來殊屬不順口,且意思亦不十分明了。

    ”然而今之作白話文者,最喜摹仿外國文,賓主次之颠倒不倫,代名詞之多,最不注意考究。

    名曰“言文一緻”,然而不成其為文,亦且不成為言。

    以稱為“文”,必有組織;以稱曰“言”,必能共喻。

    夫白話之所以勝文言者,以其“共喻”也。

    昔人評文言文之善者必曰“明白如話”,而今之不善為白話文者,乃拗戾不順口,過于文言。

    使白話而不能“共喻”,拗于文言,則亦奚以白話文為哉!此博之所為哓哓也。

     (乙)簡與盡 若論修辭之妙,全在簡而能盡。

    然辭之簡者,往往不能盡意;而能盡意者,又苦辭繁不殺。

    孟子即能盡而不能簡,蘇老泉以為孟子之文語約而意盡,此言未當。

    語約意盡四字,可以評《論語》而不可以評孟子。

    自古以來,修辭之簡而能盡者,其惟《論語》之議論、《檀弓》之記事乎?試舉數例: 例一 《論語》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通章不過七字,而有描寫,有論斷。

    “巧言令色”四字,活畫出一個“口說公道話”,“滿面和氣”的人,是描寫。

    而夫子卻直斷以“鮮矣仁”三字,可謂老幹無枝。

     例二 《論語》 子曰:以約失之者鮮矣! 同一“鮮矣”,此“鮮矣”含蓄,而上“鮮矣仁”之“鮮矣”下得斬截,剛健婀娜,各極其妙。

     例三 《檀弓》 孔子哭子路于中庭,有人吊者而夫子拜之,既哭,進使者而問故。

    使者曰:醢之矣。

    遂命複醢。

     一哭,一吊,一進使問,凡叙三事,而陡起陡落,語無枝葉,可謂老到之至。

     例四 《檀弓》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

    殡于五父之衢,人之見之者,皆以為葬也。

    其慎也,蓋殡也。

    問于郰[3]曼父之母,然後得合葬于防。

     此章多省文。

    言少孤,則不必言于父墓,亦不必言殡母。

    言殡于衢,則包問在内。

    合葬得于郰[4]母一問,便包問多少人未得合葬在内。

    隻言問,不著問答語,卻包問答語在内。

     如此之類,殆難悉數。

    何以千頭萬緒之事理,兩書隻三言兩語,即能了當?何以不必詳說而意無不盡?能于此參透,則可悟文章之貴以簡馭繁。

    《書》曰:“辭尚體要。

    ”此之謂也。

     古詩之極短者,如《述異記》載吳王夫差時童謠曰:“梧桐秋,吳王愁!”不過六字,而情文兼至,吟味無窮,此又詩之簡而能盡者也。

     白話文往往能盡意而不能簡,然自知言者觀之,白話文尤宜力求簡要。

    南京[5]陸殿揚教授論“修辭學與語體文”,又嘗言:“簡括的文章最有勢力,最能感觸人。

    長篇大論的文章,啰啰唆唆,人看見他,一覽無餘,毫無想象的餘地,往往生厭棄心。

    報紙上所載的文章,人家多半看短評小論,投稿的文章,短的比長的格外歡迎,都是這個緣故。

    然短文亦不容易做。

    人說五分鐘的演講最難,卻是最有效率。

    這句話很有道理……所以凡屬文章,句子要短,節段要短,篇幅要短,絕不可累累拖拖。

    現在做語體文的最犯這個毛病,無謂接續辭,觸目皆是……做文章必要用一番精練功夫,刀鋸愈磨愈利,思想也愈磨愈利。

    現在語體文不加磨琢,往往失之太長,好像中國出産之糖鹽,裡面有許多東西可以拿掉,若愈磨琢,則詞華雖少,然卻精湛,譬如外國糖鹽,質量雖少,而甜度鹹度,則較中國遠甚。

    ”其論白話文之必宜簡,可謂“一鞭一條痕,一掴一掌血”矣! 七 尾語 凡上所陳,我之中國文學的觀察,似有不同于時賢者,大雅宏達,有以正之。

     國學必讀卷上終 注解: [1] 肜,原作“彤”,誤。

     [2] 翰,原作“韓”,誤。

     [3][4] 郰,原作“聊”,誤。

     [5] 京,原作“高”,據前文改。

    
0.06607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