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 胡适之《國語文法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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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國語與國語文法
什麼是國語? 我們現在研究國語文法,應該先問什麼是國語,什麼是國語文法。
“國語”這兩個字很容易誤解。
嚴格說來,現在所謂“國語”,還隻是一種盡先補用的候補國語,并不是現任的國語。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這一種方言,已有了做中國國語的資格,但此時還不曾完全成為正式的國語。
一切方言,都是候補的國語,但先須先有兩種資格,方才能夠變成正式的國語: 第一,這一種方言,在各種方言之中,通行最廣。
第二,這一種方言,在各種方言之中,産生的文學最多。
我們試看歐洲現在的許多的國語,哪一種不是先有了這兩項資格的?當四百年前,歐洲各國的學者都用拉丁文著書通信,和中國人用古文著書通信一樣。
那時各國都有許多方言,還沒有國語。
最初成立的是意大利的國語。
意大利的國語,起先也隻是突斯堪尼(Tuscany)的方言,因為通行最廣,又有了但丁(Dante)、鮑卡曲(Bocoacio)等人用這種方言做文學,故這種方言由候補的變成正式的國語。
英國的國語,當初也隻是一種“中部方言”,後來漸漸通行,又有了喬叟(Chaucer)與衛克立夫(Wycliff)等人的文學,故也由候補的變成正式的國語。
此外法國、德國及其他各國的國語,都是先有這兩種資格,後來才變成國語的。
我們現在提倡的國語,也俱有這兩種資格:第一,這種語言是中國通行最廣的一種方言——從東三省到西南三省(四川、雲南、貴州),從長城到長江,那一大片疆域内,雖有大同小異的區别,但大緻都可算是這種方言通行的區域。
東南一角,雖有許多種方言,但沒有一種通行這樣遠的。
第二,這種從東三省到西南三省,從長城到長江的普通話,在這一千年之中,産生了許多有價值的文學的著作。
自從唐以來,沒有一代沒有白話的著作。
禅門的語錄和宋明的哲學的語錄自不消說了,唐詩裡已有許多白話詩。
到了晚唐,白話詩更多了。
寒山和拾得的詩,幾乎全是白話詩。
五代的詞裡,也有許多白話詞。
李後主的好詞,多是白話的。
宋詩中更多白話。
邵雍與張九成雖全用白話,但做的不好。
陸放翁與楊誠齋的白話詩,便有文學的價值了。
宋詞變為元曲,白話的部分更多。
宋代的白話小說,如《宣和遺事》之類,還在幼稚時代。
自元到明,白話的小說方才完全成立。
《水浒傳》、《西遊記》、《三國志》,代表白話小說的“成人時期”。
自此以後,白話文學遂成了中國一種絕大的勢力。
這種文學有兩層大功用:(一)使口語成為寫定的文字,不然,白話絕沒有代替古文的可能。
(二)這種白話文學書通行東南各省,凡口語的白話及不到的地方,文學的白話都可侵入,所以這種方言的領土遂更擴大了。
< 這兩種資格,缺了一種都不行。
沒有文學的方言,無論通行如何遠,決不能代替已有文學的古文,這是不用說的了。
但是若單有一點文學,不能行到遠地,那也是不行的。
例如廣東話也有絕妙的“粵讴”,蘇州話也有“蘇白”的小說,但這兩種方言通行的區域太小,故必不能成為國語。
我們現在提倡的國語,是一種通行最廣,最遠,又曾有一千年的文學的方言。
因為他有這兩種資格,故大家久已公認他作中國國語的唯一候選人,故全國人此時都公認他為中國國語,推行出去,使他成為中國學校教科書的用語,使他成為中國報紙雜志的用語,使他成為現代和将來的文學用語,這是建立國語的唯一的方法。
什麼是國語文法? 凡是一種語言,總有他的文法。
天下沒有一種沒有文法的語言,不過内容的組織彼此有大同小異的區别罷了。
但是有文法和有文法學不同。
一種語言盡管有文法,卻未必一定有文法學。
世界文法學發達最早的,要算梵文和歐洲的古今語言。
中國的文法學發生最遲。
古書如公羊、穀梁兩家的《春秋傳》,頗有一點論文法的話,但究竟沒有文法學出世。
清朝王引之的《經傳釋詞》用歸納的方法來研究古書中“詞”的用法,可稱得一部文法書。
但王氏究竟缺乏文法學的術語和條理,故《經傳釋詞》隻是文法學未成立以前的一種文法參考書,還不曾到文法學的地位。
直到馬建忠的《文通》出世(光緒二十四年,西曆一八九八),方才有中國文法學。
馬氏自己說:“上稽經史,旁及諸子百家,下至志書小說,凡措字遣詞,苟可以述吾心中之意以示今而傳後者,博引相參,要皆有一成不變之例。
”(《文通前序》)又說:“斯書也,因西文已有之規矩,于經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證繁引,以确知華文義例之所在。
”(《後序》)到這個時代,術語也完備了,條理也有了,方法也更精密了,故馬建忠能建立中國文法學。
中國文法學何以發生的這樣遲呢?我想有三個重要的原因:第一,中國文法本來很容易,故人不覺得文法學的必要。
聰明的人自能“神而明之”,笨拙的人,也隻消用“書讀千遍,其義自見”的笨法,也不想有文法學的捷徑。
第二,中國的教育,本限于很少數的人,故無人注意大多數人的不便利,故沒有研究文法學的需要。
第三,中國語言文字孤立幾千年,不曾有和他種高等語言文字相比較的機會。
隻有梵文與中文接觸最早,但梵文文法太難,與中文文法相去太遠,故不成為比較的材料。
其餘與中文接觸的語言,沒有一種不受中國人的輕視的,故不能發生比較的研究的效果。
沒有比較,故中國人從來不曾發生文法學的觀念。
這三個原因之中,第三原因更為重要:歐洲自古至今,兩千多年之中,随時總有幾種平等的語言文字互相比較,文法的條例,因有比較,遂更容易明白。
我們的語言文字,向來沒有比較參證的材料,故雖有王念孫、王引之父子那樣高深的學問,那樣精密的方法,終不能創造文法學。
到了馬建忠,便不同了。
馬建忠得力之處,全在他懂得西洋的古今文字,用西洋的文法作比較參考的材料。
他研究“旁行諸國語言之源流,若希臘、若拉丁之文詞,而屬比之,見其字别種而句司字,所以聲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
而因以律夫吾經籍子史諸書,其大綱蓋無不同。
于是因所同以同夫所不同者。
”(《後序》)看這一段,更可見比較參考的重要了。
但如馬建忠的文法,隻是中國古文的文法。
他舉的例,到韓愈為止。
韓愈到現在,又隔開一千多年了。
《馬氏文通》是一千年前的古文文法,不是現在的國語的文法。
馬建忠的大缺點,在于缺乏曆史進化的觀念。
他把文法的條例,錯認作“一成之律,曆千古而無或稍變”。
(《前序》)其實從《論語》到韓愈,中國文法已經過很多的變遷了。
從《論語》到現在,中國文法也不知經過了多少的大改革。
那不曾大變的,隻有那用記誦摹仿的方法勉強保存的古文文法。
至于民間的語言,久已自由變化,自由改革,自由修正,到了現在,中國的文法——國語的文法與各地方言的文法——久已不是馬建忠的“曆千古而無或少變”的文法了! 國語是古文慢慢的演化出來的,國語的文法,是古文的文法慢慢的改革修正出來的。
中國的古文文法雖不很難,但他的裡面還有許多很難說明的條例。
我且舉幾個很淺的例罷。
(例一)知我者其天乎?(《論語》) (例二)莫我知也夫?(《論語》) (例三)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
(《墨子·非命中》) (例四)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
(同上) 這兩個“我”字都是“知”字的“止詞”,這四個“之”字都是“見”字、“聞”字的“止詞”。
但(例二)與(例四)的“我”字與“之”字,都必須翻到動字的前面,為什麼呢?因為古文有一條通則: 凡否定句裡做止詞的代名詞,必須在動詞的前面。
這條通則很不容易懂,更不容易記憶,因為這通則規定三個條件:(一)否定句。
故(例一)與(例三)不适用他。
(二)止詞。
隻有外動詞可有止詞,故别種動詞不适用他。
(三)代名詞。
故“不知命”、“不知人”、“莫知我艱”等句,雖合上二個條件,而不合第三條件,故仍不适用他。
當從前沒有文法學的時候,這種煩雜的文法,實在很少人懂得。
就是那些号稱古文大家的,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不過因為古書上是“莫我知”,古文家也學作說“莫我知”;古書上是“不汝貸”,古文家也學作說“不汝貸”;古書上是“莫之聞,莫之見”,古文家也決不敢改作“莫聞之,莫見之”。
他們過慣了鹦鹉的生活,覺得不學鹦鹉,反不成生活了!馬建忠說的那“一成之律,曆千古而無或少變”,正是指那些鹦鹉文人這樣保存下來的古文文法。
但是一般尋常百姓,卻是不怕得罪古人的。
他們覺得“莫我知”、“不汝貸”、“莫之聞,莫之見”一類的文法,實在很煩難,很不方便,所以他們不知不覺的遂改作“沒人知道我”,“不饒你”,“沒人聽過他,也沒人見過他”——這樣一改,那種很不容易懂又不容易記的文法,都變成很好講,又很好記的文法了。
這樣修正改革的結果,便成了我們現在的國語的文法。
國語的文法,不是我們造得出來的,他是幾千年的演化的結果,他是中國“民族的常識”的表現與結晶。
“結晶”一個名詞,最有意味。
譬如雪花的結晶,或松花蛋(即皮蛋)白上的松花結晶,你說他是有意做成的麼?他确是自然變成的,确是沒有意識作用的。
你說他完全無意識麼?他确又有規則秩序,絕不是亂七八糟的。
雪花的結晶,絕不會移作松花的結晶。
國語的演化全是這幾千年“尋常百姓”自然改變的功勞,文人與文法學者全不曾過問。
我們這般老祖宗,并不曾有意的改造文法,隻有文法不知不覺的改變了。
但改變的地方,仔細研究起來,卻又是很有理的,的确比那無數古文大家的理性還高明的多。
因此我們對于這種玄妙的變化,不能不脫帽緻敬,不能不叫他一聲“民族的常識的結晶”。
至于國語的演化是進步呢,還是退步呢——這個問題太大了,太有趣味了,決不是可以這樣簡單說明的,故下章專讨論這個問題。
第二篇 國語的進化 一 現在國語的運動,總算傳播得很快很遠了。
但是全國的人,對于國語的價值,還不曾有明了正确的見解。
最錯誤的見解,就是誤認白話為古文的退化。
這種見解,是最危險的阻力。
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既認某種制度文物為退化,決沒有還肯采用那種制度文物的道理。
如果白話真是古文的退化,我們就該仍舊用古文,不該用這退化的白話。
所以這個問題——“白話是古文的進化呢?還是古文的退化呢”?——是國語運動的生死關頭。
這個問題不能解決,國語文與國語文學的價值,便不能确定。
這是我所以要做這篇文章的理由。
我且先引那些誤認白話為文言的退化的人的議論。
近來有一班留學生出了一種周刊,第一期便登出某君的一篇《平新舊文學之争》。
這篇文章的根本主張,我不願意讨論,因為這兩年的雜志報紙上,早已有許多人讨論過了。
我隻引他論白話退化的一段: 以吾國現今之文言與白話較,其優美之度,相差甚遠!常謂吾國文字至今日雖未甚進化,亦未大退化。
若白話則反是。
蓋數千年來,國内聰明才智之士,雖未嘗緻力于他途,對于文字卻尚孳孳研究,未嘗或辍。
至于白話,則語言一科不講者久!其鄉曲愚夫,闾巷婦稚,讕言俚語,粗鄙不堪入耳者無論矣。
即在士夫,其執筆為文,亦尚雅潔可觀,而聽其出言,則鄙俗可噱,不識者幾不辨其為斯文中人!……以是入文,不惟将文學價值掃地以盡,且将為各國所非笑! 這一段說文言“雖未甚進化,亦未大退化”,白話卻大退化了。
我再引孫中山先生的《孫文學說》第一卷第三章的一段: 中國文言殊非一緻。
文字之源本出于言語,而言語每随時代以變遷。
至于為文,雖亦有古今之殊,要不能随言語而俱化。
……始所歧者甚僅,而分道各馳,久且相距愈遠。
顧言語有變遷而無進化,而文字則雖仍古昔,其使用之技術實日見精研。
所以中國言語為世界中之粗劣者,往往文字可達之意,言語不得而傳。
是則中國人非不善為文,而拙于用語者也。
亦惟文字可傳久遠,故古人所作,摹仿匪難,至于言語,非無傑出之士妙于修辭,而流風餘韻,無所寄托,随時代而俱湮,故學者無所繼承。
然則文字有進化,而言語轉見退步者非無故矣。
抑歐洲文字基于音韻,音韻即表言語,言語有變,文字即可随之。
中華制字以像形會意為主,所以言語雖殊,而文字不能與之俱變。
要之此不過為言語之不進步,而中國人民非有所阙于文字。
曆代能文之士,其所創作突過外人,則公論所歸也。
蓋中國文字成為一種美術,能文者直美術專門名家,既有天才,複以其終身之精力赴之,其造詣自不易及。
孫先生直說:“文字有進化,而語言轉見退步。
”他的理由,大緻也與某君相同。
某君說文言因為有許多文人專心研究,故不曾退步,白話因為沒有學者研究,故退步了。
孫先生也說文言所以進步,全靠文學專家的終身研究他。
又說中國文字是像形會意的,沒有字母的幫助,故可以傳授古人的文章,但不能紀載那随時代變遷的言語。
語言但有變遷,沒有進化。
文字雖沒有變遷,但用法更“精研”了! 我對于孫先生的《孫文學說》曾有很歡迎的介紹,《每周評論》第三十一号。
但是我對于這一段議論,不能不下一點批評。
因為孫先生說的話,未免太籠統了,不像是細心研究的結果。
即如他說:“言語有變遷而無進化。
”試問他可曾研究言語的“變遷”是朝什麼方向變的?這種“變遷”何以不能說是“進化”?試問我們該用什麼标準來定那一種“變遷”為“進化的”,那一種“變遷”為“無進化的”?若不曾細心研究古文變為白話的曆史,若不知道古文和白話不同之點究竟在什麼地方,若不先定一個“進化”、“退化”的标準,請問我們如何可說白話有變遷而無進化呢?如何可說文字有進化而語言轉見退步呢? 某君用的标準是“優美”和“鄙俗”。
文言是“優美”的,故不曾退化。
白話是“鄙俗可噱”的,故退化了。
但我請問我們又拿什麼标準來分别“優美”與“鄙俗”呢?某君說:“即在士夫,其執筆為文亦尚雅潔可觀,而聽其出言,則鄙俗可噱,不識者幾不辨其為斯文中人!”請問“斯文中人”的話又應該是怎樣說法?難道我們都該把我字改作予字,他字改作其字,滿口“雅潔可觀”的之乎者也,方才可算作“優美”嗎?“夢為遠别啼難喚,書被催成墨未濃”固可算是美,“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猶存未忍開”又何嘗不美?“别時言語在心頭,那一句依他到底?”完全是白話,又何嘗不美?《晉書》說王衍少時,山濤稱贊他道:“何物老妪,生甯馨兒?”後來不通的文人把“甯馨”當作一個古典用,以為很“雅”很“美”。
其實“甯馨”即是現在蘇州、上海人的“那哼”,但是這般不通的文人一定說“那哼”
“國語”這兩個字很容易誤解。
嚴格說來,現在所謂“國語”,還隻是一種盡先補用的候補國語,并不是現任的國語。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這一種方言,已有了做中國國語的資格,但此時還不曾完全成為正式的國語。
一切方言,都是候補的國語,但先須先有兩種資格,方才能夠變成正式的國語: 第一,這一種方言,在各種方言之中,通行最廣。
第二,這一種方言,在各種方言之中,産生的文學最多。
我們試看歐洲現在的許多的國語,哪一種不是先有了這兩項資格的?當四百年前,歐洲各國的學者都用拉丁文著書通信,和中國人用古文著書通信一樣。
那時各國都有許多方言,還沒有國語。
最初成立的是意大利的國語。
意大利的國語,起先也隻是突斯堪尼(Tuscany)的方言,因為通行最廣,又有了但丁(Dante)、鮑卡曲(Bocoacio)等人用這種方言做文學,故這種方言由候補的變成正式的國語。
英國的國語,當初也隻是一種“中部方言”,後來漸漸通行,又有了喬叟(Chaucer)與衛克立夫(Wycliff)等人的文學,故也由候補的變成正式的國語。
此外法國、德國及其他各國的國語,都是先有這兩種資格,後來才變成國語的。
我們現在提倡的國語,也俱有這兩種資格:第一,這種語言是中國通行最廣的一種方言——從東三省到西南三省(四川、雲南、貴州),從長城到長江,那一大片疆域内,雖有大同小異的區别,但大緻都可算是這種方言通行的區域。
東南一角,雖有許多種方言,但沒有一種通行這樣遠的。
第二,這種從東三省到西南三省,從長城到長江的普通話,在這一千年之中,産生了許多有價值的文學的著作。
自從唐以來,沒有一代沒有白話的著作。
禅門的語錄和宋明的哲學的語錄自不消說了,唐詩裡已有許多白話詩。
到了晚唐,白話詩更多了。
寒山和拾得的詩,幾乎全是白話詩。
五代的詞裡,也有許多白話詞。
李後主的好詞,多是白話的。
宋詩中更多白話。
邵雍與張九成雖全用白話,但做的不好。
陸放翁與楊誠齋的白話詩,便有文學的價值了。
宋詞變為元曲,白話的部分更多。
宋代的白話小說,如《宣和遺事》之類,還在幼稚時代。
自元到明,白話的小說方才完全成立。
《水浒傳》、《西遊記》、《三國志》,代表白話小說的“成人時期”。
自此以後,白話文學遂成了中國一種絕大的勢力。
這種文學有兩層大功用:(一)使口語成為寫定的文字,不然,白話絕沒有代替古文的可能。
(二)這種白話文學書通行東南各省,凡口語的白話及不到的地方,文學的白話都可侵入,所以這種方言的領土遂更擴大了。
< 這兩種資格,缺了一種都不行。
沒有文學的方言,無論通行如何遠,決不能代替已有文學的古文,這是不用說的了。
但是若單有一點文學,不能行到遠地,那也是不行的。
例如廣東話也有絕妙的“粵讴”,蘇州話也有“蘇白”的小說,但這兩種方言通行的區域太小,故必不能成為國語。
我們現在提倡的國語,是一種通行最廣,最遠,又曾有一千年的文學的方言。
因為他有這兩種資格,故大家久已公認他作中國國語的唯一候選人,故全國人此時都公認他為中國國語,推行出去,使他成為中國學校教科書的用語,使他成為中國報紙雜志的用語,使他成為現代和将來的文學用語,這是建立國語的唯一的方法。
什麼是國語文法? 凡是一種語言,總有他的文法。
天下沒有一種沒有文法的語言,不過内容的組織彼此有大同小異的區别罷了。
但是有文法和有文法學不同。
一種語言盡管有文法,卻未必一定有文法學。
世界文法學發達最早的,要算梵文和歐洲的古今語言。
中國的文法學發生最遲。
古書如公羊、穀梁兩家的《春秋傳》,頗有一點論文法的話,但究竟沒有文法學出世。
清朝王引之的《經傳釋詞》用歸納的方法來研究古書中“詞”的用法,可稱得一部文法書。
但王氏究竟缺乏文法學的術語和條理,故《經傳釋詞》隻是文法學未成立以前的一種文法參考書,還不曾到文法學的地位。
直到馬建忠的《文通》出世(光緒二十四年,西曆一八九八),方才有中國文法學。
馬氏自己說:“上稽經史,旁及諸子百家,下至志書小說,凡措字遣詞,苟可以述吾心中之意以示今而傳後者,博引相參,要皆有一成不變之例。
”(《文通前序》)又說:“斯書也,因西文已有之規矩,于經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證繁引,以确知華文義例之所在。
”(《後序》)到這個時代,術語也完備了,條理也有了,方法也更精密了,故馬建忠能建立中國文法學。
中國文法學何以發生的這樣遲呢?我想有三個重要的原因:第一,中國文法本來很容易,故人不覺得文法學的必要。
聰明的人自能“神而明之”,笨拙的人,也隻消用“書讀千遍,其義自見”的笨法,也不想有文法學的捷徑。
第二,中國的教育,本限于很少數的人,故無人注意大多數人的不便利,故沒有研究文法學的需要。
第三,中國語言文字孤立幾千年,不曾有和他種高等語言文字相比較的機會。
隻有梵文與中文接觸最早,但梵文文法太難,與中文文法相去太遠,故不成為比較的材料。
其餘與中文接觸的語言,沒有一種不受中國人的輕視的,故不能發生比較的研究的效果。
沒有比較,故中國人從來不曾發生文法學的觀念。
這三個原因之中,第三原因更為重要:歐洲自古至今,兩千多年之中,随時總有幾種平等的語言文字互相比較,文法的條例,因有比較,遂更容易明白。
我們的語言文字,向來沒有比較參證的材料,故雖有王念孫、王引之父子那樣高深的學問,那樣精密的方法,終不能創造文法學。
到了馬建忠,便不同了。
馬建忠得力之處,全在他懂得西洋的古今文字,用西洋的文法作比較參考的材料。
他研究“旁行諸國語言之源流,若希臘、若拉丁之文詞,而屬比之,見其字别種而句司字,所以聲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
而因以律夫吾經籍子史諸書,其大綱蓋無不同。
于是因所同以同夫所不同者。
”(《後序》)看這一段,更可見比較參考的重要了。
但如馬建忠的文法,隻是中國古文的文法。
他舉的例,到韓愈為止。
韓愈到現在,又隔開一千多年了。
《馬氏文通》是一千年前的古文文法,不是現在的國語的文法。
馬建忠的大缺點,在于缺乏曆史進化的觀念。
他把文法的條例,錯認作“一成之律,曆千古而無或稍變”。
(《前序》)其實從《論語》到韓愈,中國文法已經過很多的變遷了。
從《論語》到現在,中國文法也不知經過了多少的大改革。
那不曾大變的,隻有那用記誦摹仿的方法勉強保存的古文文法。
至于民間的語言,久已自由變化,自由改革,自由修正,到了現在,中國的文法——國語的文法與各地方言的文法——久已不是馬建忠的“曆千古而無或少變”的文法了! 國語是古文慢慢的演化出來的,國語的文法,是古文的文法慢慢的改革修正出來的。
中國的古文文法雖不很難,但他的裡面還有許多很難說明的條例。
我且舉幾個很淺的例罷。
(例一)知我者其天乎?(《論語》) (例二)莫我知也夫?(《論語》) (例三)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
(《墨子·非命中》) (例四)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
(同上) 這兩個“我”字都是“知”字的“止詞”,這四個“之”字都是“見”字、“聞”字的“止詞”。
但(例二)與(例四)的“我”字與“之”字,都必須翻到動字的前面,為什麼呢?因為古文有一條通則: 凡否定句裡做止詞的代名詞,必須在動詞的前面。
這條通則很不容易懂,更不容易記憶,因為這通則規定三個條件:(一)否定句。
故(例一)與(例三)不适用他。
(二)止詞。
隻有外動詞可有止詞,故别種動詞不适用他。
(三)代名詞。
故“不知命”、“不知人”、“莫知我艱”等句,雖合上二個條件,而不合第三條件,故仍不适用他。
當從前沒有文法學的時候,這種煩雜的文法,實在很少人懂得。
就是那些号稱古文大家的,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不過因為古書上是“莫我知”,古文家也學作說“莫我知”;古書上是“不汝貸”,古文家也學作說“不汝貸”;古書上是“莫之聞,莫之見”,古文家也決不敢改作“莫聞之,莫見之”。
他們過慣了鹦鹉的生活,覺得不學鹦鹉,反不成生活了!馬建忠說的那“一成之律,曆千古而無或少變”,正是指那些鹦鹉文人這樣保存下來的古文文法。
但是一般尋常百姓,卻是不怕得罪古人的。
他們覺得“莫我知”、“不汝貸”、“莫之聞,莫之見”一類的文法,實在很煩難,很不方便,所以他們不知不覺的遂改作“沒人知道我”,“不饒你”,“沒人聽過他,也沒人見過他”——這樣一改,那種很不容易懂又不容易記的文法,都變成很好講,又很好記的文法了。
這樣修正改革的結果,便成了我們現在的國語的文法。
國語的文法,不是我們造得出來的,他是幾千年的演化的結果,他是中國“民族的常識”的表現與結晶。
“結晶”一個名詞,最有意味。
譬如雪花的結晶,或松花蛋(即皮蛋)白上的松花結晶,你說他是有意做成的麼?他确是自然變成的,确是沒有意識作用的。
你說他完全無意識麼?他确又有規則秩序,絕不是亂七八糟的。
雪花的結晶,絕不會移作松花的結晶。
國語的演化全是這幾千年“尋常百姓”自然改變的功勞,文人與文法學者全不曾過問。
我們這般老祖宗,并不曾有意的改造文法,隻有文法不知不覺的改變了。
但改變的地方,仔細研究起來,卻又是很有理的,的确比那無數古文大家的理性還高明的多。
因此我們對于這種玄妙的變化,不能不脫帽緻敬,不能不叫他一聲“民族的常識的結晶”。
至于國語的演化是進步呢,還是退步呢——這個問題太大了,太有趣味了,決不是可以這樣簡單說明的,故下章專讨論這個問題。
第二篇 國語的進化 一 現在國語的運動,總算傳播得很快很遠了。
但是全國的人,對于國語的價值,還不曾有明了正确的見解。
最錯誤的見解,就是誤認白話為古文的退化。
這種見解,是最危險的阻力。
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既認某種制度文物為退化,決沒有還肯采用那種制度文物的道理。
如果白話真是古文的退化,我們就該仍舊用古文,不該用這退化的白話。
所以這個問題——“白話是古文的進化呢?還是古文的退化呢”?——是國語運動的生死關頭。
這個問題不能解決,國語文與國語文學的價值,便不能确定。
這是我所以要做這篇文章的理由。
我且先引那些誤認白話為文言的退化的人的議論。
近來有一班留學生出了一種周刊,第一期便登出某君的一篇《平新舊文學之争》。
這篇文章的根本主張,我不願意讨論,因為這兩年的雜志報紙上,早已有許多人讨論過了。
我隻引他論白話退化的一段: 以吾國現今之文言與白話較,其優美之度,相差甚遠!常謂吾國文字至今日雖未甚進化,亦未大退化。
若白話則反是。
蓋數千年來,國内聰明才智之士,雖未嘗緻力于他途,對于文字卻尚孳孳研究,未嘗或辍。
至于白話,則語言一科不講者久!其鄉曲愚夫,闾巷婦稚,讕言俚語,粗鄙不堪入耳者無論矣。
即在士夫,其執筆為文,亦尚雅潔可觀,而聽其出言,則鄙俗可噱,不識者幾不辨其為斯文中人!……以是入文,不惟将文學價值掃地以盡,且将為各國所非笑! 這一段說文言“雖未甚進化,亦未大退化”,白話卻大退化了。
我再引孫中山先生的《孫文學說》第一卷第三章的一段: 中國文言殊非一緻。
文字之源本出于言語,而言語每随時代以變遷。
至于為文,雖亦有古今之殊,要不能随言語而俱化。
……始所歧者甚僅,而分道各馳,久且相距愈遠。
顧言語有變遷而無進化,而文字則雖仍古昔,其使用之技術實日見精研。
所以中國言語為世界中之粗劣者,往往文字可達之意,言語不得而傳。
是則中國人非不善為文,而拙于用語者也。
亦惟文字可傳久遠,故古人所作,摹仿匪難,至于言語,非無傑出之士妙于修辭,而流風餘韻,無所寄托,随時代而俱湮,故學者無所繼承。
然則文字有進化,而言語轉見退步者非無故矣。
抑歐洲文字基于音韻,音韻即表言語,言語有變,文字即可随之。
中華制字以像形會意為主,所以言語雖殊,而文字不能與之俱變。
要之此不過為言語之不進步,而中國人民非有所阙于文字。
曆代能文之士,其所創作突過外人,則公論所歸也。
蓋中國文字成為一種美術,能文者直美術專門名家,既有天才,複以其終身之精力赴之,其造詣自不易及。
孫先生直說:“文字有進化,而語言轉見退步。
”他的理由,大緻也與某君相同。
某君說文言因為有許多文人專心研究,故不曾退步,白話因為沒有學者研究,故退步了。
孫先生也說文言所以進步,全靠文學專家的終身研究他。
又說中國文字是像形會意的,沒有字母的幫助,故可以傳授古人的文章,但不能紀載那随時代變遷的言語。
語言但有變遷,沒有進化。
文字雖沒有變遷,但用法更“精研”了! 我對于孫先生的《孫文學說》曾有很歡迎的介紹,《每周評論》第三十一号。
但是我對于這一段議論,不能不下一點批評。
因為孫先生說的話,未免太籠統了,不像是細心研究的結果。
即如他說:“言語有變遷而無進化。
”試問他可曾研究言語的“變遷”是朝什麼方向變的?這種“變遷”何以不能說是“進化”?試問我們該用什麼标準來定那一種“變遷”為“進化的”,那一種“變遷”為“無進化的”?若不曾細心研究古文變為白話的曆史,若不知道古文和白話不同之點究竟在什麼地方,若不先定一個“進化”、“退化”的标準,請問我們如何可說白話有變遷而無進化呢?如何可說文字有進化而語言轉見退步呢? 某君用的标準是“優美”和“鄙俗”。
文言是“優美”的,故不曾退化。
白話是“鄙俗可噱”的,故退化了。
但我請問我們又拿什麼标準來分别“優美”與“鄙俗”呢?某君說:“即在士夫,其執筆為文亦尚雅潔可觀,而聽其出言,則鄙俗可噱,不識者幾不辨其為斯文中人!”請問“斯文中人”的話又應該是怎樣說法?難道我們都該把我字改作予字,他字改作其字,滿口“雅潔可觀”的之乎者也,方才可算作“優美”嗎?“夢為遠别啼難喚,書被催成墨未濃”固可算是美,“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猶存未忍開”又何嘗不美?“别時言語在心頭,那一句依他到底?”完全是白話,又何嘗不美?《晉書》說王衍少時,山濤稱贊他道:“何物老妪,生甯馨兒?”後來不通的文人把“甯馨”當作一個古典用,以為很“雅”很“美”。
其實“甯馨”即是現在蘇州、上海人的“那哼”,但是這般不通的文人一定說“那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