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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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筆膚談》是一部明代的軍事理論著作,現有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陳汝忠弘钖堂刊刻的《音注武經七書》的附刻本。

    《投筆膚談》卷前引中題“西湖逸士”著,上下兩卷卷端下題“浙江解元鐘吳何守法撰音點注”,而《音注武經乜書》各卷卷端下題為“何守法校音點注”。

    這裡“校”、“撰”一字之羞,似可認為“西湖逸士”即為何守法。

    “西湖逸士”在引言中說:《武經七書》自北宋校定之後,“國初因之頒布”。

    他所謂的“國初因之頒布”,即指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兵部奉命重刊宋本《武經七書》一事。

    再者,書中所征引的戰例或掌故,均不晚于宋。

    經查證,何守法當為明嘉靖至萬曆年間人,這也與《投筆膚談》成書時間相吻合。

     《投筆膚談》共上下兩卷,作者“仿孫子之遺旨”,分列十三篇。

    自《本謀》第一至《天經》第十三,大體按所述問題在戰争指導中所處的地位,次第排列,有其獨特的體系。

    加之篇有題解,文有注解,既釋文意又舉戰例為佐證,不僅豐富了内容,也使讀者易于理解。

     《投筆膚談》以《孫子》的理論為指導,結合曆代戰争經驗,分析了戰争指導的各個側面,提出了一般的軍事原則和策略,無疑是有借鑒作用的。

     對于戰争,作者認為有“義”與“不又”之别。

    師出有名,仗義而戰,是用兵的關鍵。

    因此,要“我執其名而加敵以惡名,我仗其又而加敵以不義”(《本謀》,第10條)。

    作為曆史範疇的,“義”與“不義”,是有其特定涵義的。

    不能否認,《投筆膚談》所标榜的義戰畢竟沒有脫出地主階級的道德規範。

    但是,同一切進步的封建軍事學家一樣,作者對“義”的看法是有一定的民本主義思想的。

    他認為,戰争的目的在于除亂去暴,保民康國。

    絕不能使戰争導緻殘民生亂;賠患于國的不良後果。

     作者從保民康國的目的出發,看到戰争對生産的危害,對人力物力的消耗,因而反對進行曠日持久的戰争,重申《孫子》“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戰略主張。

    他發揮說,最好的戰略應當是“拔敵之城而非攻也,緻敵之降而非圍也,寝于廟堂之上而非戰也,散于原野之間而非守禦也”(《本謀》,第9條)。

    總之,要“不多旅,不久師,不暴卒,不角力”(《本謀》,第9條),以小的代價,赢得大的勝利,達到“期于遏敵之鋒,而非期于敵之盡”(《本謀》,第8條),除亂去暴,保國康民的政治目的。

     “不戰而屈人之兵”并不是放棄使用戰争手段。

    作者在全書中對于如何才能達到以小的代價取得大的勝利,作了多方面的論述。

     主要是強調要做好戰争準備,立于不敗之地。

    他說:“用兵之道,難保其必勝,而可保其必不敗。

    不立于不敗之地,而欲求以勝人者,此僥幸之道也,而非得算之多也。

    ”(《家計》,第11條)因此,平時要“行慮其邀,居虞其薄,進思其退,外顧其中”(《家計》,第13條),提高警惕,防止遭敵襲擊。

    戰前要“不虛營而實陣,不重戰而輕守,不緩禦而急攻,不先彼而後已”(《家計》,第12條),周密部署,使敵無隙可乘。

    戰時要“敵雖寡,我亦舉衆以待之。

    敵雖弱,我亦堅陣以迎之。

    其未戰也若見敵,已會也若不勝,既勝也若初會”(《家計》,弟14條)。

    具備了立于不敗之地的前提,然後才能考慮取勝問題。

    作者認為,取勝“無他術,察仁暴,明備乘,而權以行之,勝斯生矣”(《達權》,第30條)。

    關鍵是要了解敵情,明辨虛實,乘敵之隙,所謂“乘疑可問,乘勞可攻,乘饑可因,乘分可圖,乘虛可驚,乘亂可取,乘其未至可撓,乘其暴發可制,乘其既勝可劫,乘其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