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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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詞在句中的位置 依18世紀法國語言學家波塞(Beauzée)的說法,詞在句中是應該有合理的位置的。

    例如我們隻應該說AlexandervicitDarium(“亞曆山大戰勝大流士”——拉丁文),主格在前,賓格在後,動詞表示主賓的關系,所以它的位置必須在主格和賓格的中間。

    如果你說DariumvicitAlexander,就是違反自然,等于畫家把樹根畫在上頭,枝葉畫在下面。

    如果你說DariumAlexandervicit,更為不妥,因為主格和賓格之間失了聯系了。

    ① 這顯然是一種主觀的謬論。

    語言是思想的反映,詞的次序該是和概念的次序相當的,拉丁語既然有DariumvicitAlexander和DariumAlexandervicit的說法,就可以證明這種次序并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拉丁語有名詞詞尾變化,固然可以有此次序(主賓格詞尾有定,位置就可以随便了),即以沒有名詞詞尾變化的語言而論,也未嘗不可以有此次序。

    彜語是和漢語一樣地被稱為“孤立語”的,但是,在彜語裡,名詞賓格卻正是放在動詞的前面的。

    例如撒尼語(彜語的一支)把“他拿小魚喂貓”說成[k‘i?azavimænælat?a],直譯應該是“他魚小拿貓喂”(mænæ是貓,t?a是喂,la是助詞)。

    ②我們沒有什麼理由說撒尼語這種次序不合理。

    我們不能武斷某一種次序為唯一合理的語言形式。

     不但名詞、動詞的次序沒有一定,形容詞、副詞的次序也是沒有一定的。

    形容詞固然可以放在它所形容的名詞前面,例如英語awhitehorse(“一匹白馬”),但也可以放在它所形容的名詞後面,如法語unchevalblanc(“一匹白馬”,直譯則是“一匹馬白”),又如上文所舉撒尼語(“小魚”說成“魚小”)。

    副詞固然可以放在它所修飾的動詞前面,如漢語“慢慢地走”,但也可以放在它所修飾的動詞後面,如英語togoslowly。

     但是,語言的詞序雖無所謂合理不合理,至于具體語言本身的詞序,在某些情況下,卻是需要固定的。

    大凡缺乏某一類的詞尾變化或附加成分,就需要詞序的固定作為抵償。

    例如英語缺乏名詞的詞尾變化,就隻能說AlexandervanquishedDarius,不能再說DariusvanquishedAlexander,否則意義恰恰弄成相反了。

     大家知道,漢語沒有西洋語言表示名詞變格、動詞變位的那一類語尾變化,所以詞在句中的位置,自然該比屈折語更為固定。

    大緻說來,句子的構成,可以有下列的十條規律。

     (一)主語放在動詞的前面,賓語放在動詞的後面。

    ——如“他來了”不能說成“來他了”,“他吃飯”不能說成“飯吃他”。

    我們知道,俄語因有名詞變位,主語和賓語的次序可以不固定。

    平常雖然是主動賓的次序,例如ДокторВанлечитего(“王醫生醫治他”),但為了特殊的需要(譬如答複“誰醫治他”這個問題),也可以變為賓動主的次序,例如EroлечитдокторBaн(逐字翻譯變成了“他醫治王醫生”)。

    漢語不可能這樣做。

    有些語言雖有固定的詞序,但是次序和漢語恰恰相反。

    例如“反對戰争”,在日本語和彜語裡都應該是“戰争反對”(動詞在賓語的後面)。

    在這裡我們應該知道,詞的次序并沒有什麼一定不易之理,而是按照具體語言的内部規律來決定的。

     在特殊的情況下,主語也可以放在動詞的後面。

    如:“多漂亮啊,這個小孩兒!”“這個小孩兒”應該認為倒裝的主語。

     不過應該注意“倒裝”的看法。

    凡在同一時代的同一語言裡,和經常的詞序相反的造句法,叫作倒裝。

    對于不同的語言,可以有不同的看法。

    例如我們對于日本語把“反對戰争”說成“戰争反對”,不該認為倒裝,反該認為順裝。

    同理,對于不同的時代也可以有不同的看法。

    例如上古漢語裡否定句,代詞賓語放在動詞的前面(“不我欺”“不己知”等),那是上古經常的詞序,就不該認為倒裝,否則是缺乏曆史觀念了。

     (二)領位放在其所限制的名詞的前面。

    ——如“中國的人民”和“人民的中國”意義的不同,完全是由詞序來決定的。

    在“中國的人民”裡,“中國”處于領位,表示“人民”是屬于中國的,不是屬于别國的;在“人民的中國”裡,“人民”處于領位,表示中國是屬于人民的,不是屬于反動分子的。

     (三)形容詞放在其所修飾的名詞的前面。

    ——例如“大國”“好天氣”“英勇的解放軍”。

    試比較“國大”“天氣好”“解放軍英勇”,就可以看出,形容詞用作修飾語隻能在前,在後就變了謂語了。

    詞序的作用在漢語裡是非常重要的。

     在這一點上,漢語和其他漢藏語系的語言是不同的。

    就中國境内來說,藏語、彜語、苗語、僮語等,一般說都把形容詞放在名詞的後面(領位也往往放在其所限制的名詞的後面,但不那麼普遍);就中國境外來說,越南語、暹羅語等也是這樣的。

     (四)副詞、用作狀語③的形容詞或仂語,放在其所修飾的動詞、形容詞或另一副詞的前面。

     1.被修飾的是動詞。

    如“快走”“靜坐”“充分利用”“全面發展”“明确規定”“好好地學習”等。

     2.被修飾的是形容詞。

    如“不小”“很好”“大紅”“淺藍”“非常美麗”等。

     3.被修飾的是另一副詞。

    如“不很大”“絕不悲觀”等。

     某些副詞可以放在其所修飾的形容詞的後面,例如“大極了”“好極了”;甚至有些副詞隻能放在其所修飾的形容詞的後面,例如“大些”“好些”。

    但這一類的副詞是很有限的。

     用作狀語的形容詞或仂語,如果變更了位置,不是放在其所修飾的動詞之前,而是放在那動詞之後,那麼它就不再起修飾語的作用,而是起一種更重要的作用——謂語的作用。

    在這種情況之下,必須加上一個“得”字,如“走得快”“利用得充分”“規定得明确”等。

    漢語在這些地方更顯示出詞序的重要性,因為當我們把用作狀語的形容詞或仂語移到突出的地位去了之後,它們在句中的職能也就發生變化了,它們不再用作狀語了,而是起着比狀語更大的作用了。

     另有一種結構和上述的結構相近似,就是極度的描寫語,如“跑得他喘不過氣來”“打得美國侵略軍隻恨爹娘少生兩條腿”等。

    上述結構和這種結構不同之點是:上述結構“得”字後面不能有主語,而這種結構“得”字後面能有主語。

    從意義上說,前者表示一種狀況,後者表示一種後果。

     (五)處所狀語,一般放在其所修飾的動詞的前面。

    ——例如“蘇聯在古比雪夫建造水電站”“美國在亞洲和歐洲許多國家境内建立軍事基地”“他在家吃飯”“我在圖書館看書”。

     但是,如果要表示動作的方向,處所狀語就放在動詞的後面。

    如果這動作是由上向下的,處所狀語通常放在動詞後面,例如“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