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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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大叔也不會知道的。
康大叔提到那革命黨,口口聲聲是“那個小家夥”[22],“這小東西”[22][24],“賤骨頭”[25]。
那革命黨向紅眼睛阿義說過“這大清的天下是我們大家的”;康大叔說這不是“人話”[24]。
一面他還稱贊“夏三爺真是乖角兒”[24]。
紅眼睛阿義是他一流人,第一是想得好處。
他原知道那革命黨“家裡隻有一個老娘,可是沒有料到他竟會那麼窮,榨不出一點油水,已經氣破肚皮了;他還要老虎頭上搔癢,便給他兩個嘴巴”[24]。
這兒借着阿義的口附帶叙述了那革命黨家中的情形。
康大叔和阿義除了都想得好處之外,還都認為革命黨是“造反”,不但要殺頭,而且有“滿門抄斬”之罪。
他們原是些做公的人,這樣看法也是當然。
那熱心的革命黨可不管這個,他宣傳他的。
阿義打他,他并不怕,還說“可憐可憐”呢[25]。
革命者的氣概從此可見。
但是一般人是在康大叔阿義這一邊兒。
那二十多歲的茶客聽到說“勸牢頭造反”,道,“呵呀,那還了得!”“很現出氣憤模樣”[24]。
那駝背五少爺聽到“給他們兩個嘴巴”,便“忽然高興起來”說,“義哥是一手好拳棒,這兩下,一定夠他受用了”[24]。
那花白胡子聽到康大叔“還要說可憐可憐哩”[25]那句話,以為那革命黨是在向阿義乞憐了,便看不上他似的道,“打了這種東西,有什麼可憐呢?”[25]經康大叔矯正以後,他“恍然大悟似的說”,“阿義可憐——瘋話,簡直是發了瘋了”。
那二十多歲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說”,“發了瘋了”。
那駝背五少爺後來也“點着頭說”,“瘋了”[26]。
他們三個人原先怎麼也想不到“可憐可憐”是指阿義說的,所以都是“恍然大悟”的樣子。
那三個茶客代表各種年紀的人。
他們也都相信“造反”是大逆不道的;他們和康大叔和阿義一樣,都覺得“那小東西也真不成東西”[24],而且“簡直是發了瘋了”。
——“瘋子”這名目是“吃人”的巧妙的借口;這是封建的社會的“老譜”。
《狂人日記》裡也早已說過了的。
——這就無怪乎夏家的親戚早不上他家來了[33]。
(夏四奶奶“親戚本家早不來了”這句話裡的“來”字不大清楚;若說“來往”,就沒有歧義了。
)其實就是夏四奶奶,她對于革命黨的意見,也還是個差不多。
不過她不信她兒子是的。
她說,“瑜兒,他們都冤枉了你”,又說,“可憐他們坑了你”。
她甚至疑心他墳頂上那“一圈紅白的花”是“特意顯點靈”要她知道的。
她是愛她的兒子,可是并沒有了解她的兒子。
革命者是寂寞的,這樣難得了解和同情的人!幸而,還不至于完全寂寞,那花圈便是證據。
有了送花圈的人,這社會便還沒有死透,便還是有希望的。
魯迅先生在《呐喊》序裡說,他不願意抹殺人們的希望,所以“不恤用了曲筆平空添上”一個花圈在瑜兒的墳上。
這是他的創作的态度。
第四段是第一個故事的結尾,尤其是第二個故事的結尾。
這裡主要的是夏四奶奶的動作;可是用了“親子之愛”這個因子,卻将她的動作和華大媽的打成一片了。
通常說短篇小說隻該有“一個”題旨,才見得是“經濟的”。
這句話不能呆看。
正題旨确乎是隻能有“一個”,但是正題旨以外不妨有副題旨。
副題旨若能和正題旨錯綜糅合得恰到好處,确有賓主卻又像不分賓主似的,那隻有見得更豐厚些,不會松懈或枝蔓的。
這一篇便可以作适當的例子。
再有,小說雖也在叙述文和描寫文類裡,跟普通的叙述文和描寫文卻有些不同之處。
它得有意念的發展。
普通的叙述文和描寫文自然也離不了意念;可得跟着事實,不能太走了樣子,意念的作用不大。
小說雖也根據事實,卻不必跟着事實;不但選擇有更多的自由,還可以糅合融鑄,發展作者的意念。
這裡意念的作用是很大的。
題旨固然是意念的發展,取材和詞句也都離不了意念的發展。
即使是自然派的作家,好像一切客觀,其實也還有他們的意念。
不然,他們為什麼寫這種那種故事,為什麼取這件那件材料,為什麼用這些那些詞句,而不寫、不取、不用别的,就難以解釋了。
這種意念的發展在短篇小說裡作用尤其大。
短篇小說裡意念比較單純,發展的恰當與否最容易見出。
所謂“經濟的”便是處處緊湊,處處有照應,無一閑筆;也便是意念發展到恰好處。
本篇題旨的發展,上文已經解析。
取材和詞句卻還有可說的。
本篇副題旨的取材,《呐喊》序裡的話已夠說明。
魯迅先生的創作是在五四前後所謂啟蒙時代(本篇作于民國八年四月)。
他的創作的背景大部分是在清末民初的鄉村或小城市裡。
所謂農村的社會或封建的社會,便是這些。
魯迅先生所以取材于這些,一方面自然因為這些是他最熟悉的,一方面也因為那是一個重新估定價值的時代,他要以智慧的光輝照徹愚蠢的過去。
他是浙江紹興人,他卻無意于渲染地方的色彩;這是他在《我的創作經驗》一文裡曾經暗示了的。
本篇的正題旨發展在人血饅頭的故事裡,正因為那故事足以表現農村的社會——愚蠢的過去。
這故事包括三個節目:看殺頭,吃人血,坐茶館。
看殺頭的風俗代表殘酷,至少是麻木不仁。
《呐喊》序裡說日俄戰争時在日本看到一張幻燈片,是日本人捉着了一個替俄國作偵探的中國人,正在殺頭示衆,圍着看熱鬧的都是些中國人。
魯迅先生很可憐我們同胞的愚蠢,因此改了行,學文學,想着文學也許有改變精神的用處。
本篇描寫那殺場的觀衆,還是在這種情調裡。
這是從老栓的眼裡看出:“老栓也向那邊看,卻隻見一堆人的後背;頸項都伸得很長,仿佛許多鴨,被無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9]。
這些觀衆也真夠熱心的了。
吃人血的風俗代表殘酷和迷信。
老栓拿到那饅頭的時候,“似乎聽得有人問他,‘這給誰治病的呀?’”[10]。
可見人血饅頭治痨病還是個相當普遍的秘方,這也就是風俗了。
老栓和華大媽都信仰這個秘方,到了虔敬的程度。
小栓也差不多,他撮起那燒好的黑饅頭,“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15]。
康大叔說了四回“包好!”[20][24][26]兩回是向老栓夫婦說的,兩回是向小栓說的。
雖然不免“賣瓜的說瓜甜”,但相信也是真的。
那花白胡子也向老栓說,“原來你家小栓碰到了這樣的好運氣了。
這病自然一定全好”[21]。
一半兒應酬康大叔和老栓夫婦,至少一半兒也相信。
可是後來小栓終于死了!——老栓夫婦雖然相信,卻總有些害怕;他們到底是安分良民,還沒有那分兒殘酷。
他們甚至于感覺到這是一樁罪過似的。
老栓方面,上文已提過了。
第四段裡說,“華大媽不知怎的,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擔,便想到要走”[36]。
原來她聽了夏四奶奶向墳裡的兒子一番訴說之後,似乎便有些覺得面前的老女人是誰,她那墳裡的兒子又是誰了。
想着自己兒子吃過人家兒子的血,不免是一樁罪過,這就是她良心上的“一挑重擔”。
在兩人相對的當兒,夏四奶奶雖然根本未必知道血饅頭這回事,可是華大媽的擔子卻有越來越重的樣子。
“上墳的人漸漸增多,幾個老的小的,在土墳間出沒”[35]。
夏四奶奶的注意分開了,不隻在墳裡的兒子和面前的華大媽身上了,華大媽這才“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擔”。
老栓夫婦的内疚若是有的,那正是反映吃人血的風俗的殘酷的。
《狂人日記》裡不斷提起吃人,固然是指着那些吃人的“仁義道德”說的,可也是指着這類吃人的風俗說的。
那兒有“一直吃到徐錫麟”的話,徐錫麟正是革命黨。
那兒還說“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痨病的人用饅頭蘸着血舐”。
這些都是本篇的源頭——帶說一句,本篇的“夏瑜”似乎影射着“秋瑾”;秋瑾女士也是紹興人,正是清末被殺了的一位著名的革命黨。
這人血饅頭的故事是本篇主要的故事,所以本篇用“藥”作題目。
這一個“藥”字含着“藥”(所謂“藥”)“藥?”“藥!”三層意思。
坐茶館,談天兒,代表好閑的風氣。
茶客們有些沒有職業的,可以成天的坐着,駝背五少爺便是例子。
“這人每天總在茶館裡過日,來得最早,去得最遲”[13],可以算是茶客的典型。
那時就是有職業的人,在茶館裡坐一個上午或一個下午也是常見的。
這些人閑得無聊,最愛管閑事。
打聽新聞,議論長短,是他們的嗜好,也是他們的本領。
沒有新聞可聽,沒有長短可論的時候,他們也能找出些閑話來說着。
本篇第二段裡燒饅頭的時候,駝背五少爺問,“好香!你們吃什麼點心呀?”沒有人答應。
可是他還問,“炒米粥麼?”仍然沒人答應,他這才不開口了。
找人搭話正是茶客們的脾氣。
第三段裡那花白胡子看見老栓眼眶圍着一圈黑線,便問,“老栓,你有些不舒服麼?——你生病麼?”老栓回答“沒有”。
他又說,“沒有?——我想笑嘻嘻的,原也不像……”這是“取消了自己的話”[17]。
這些都是沒話找話的費話。
康大叔來到以前,駝背五少爺提到小栓,那是應酬老栓的。
康大叔來到以後,花白胡子也提到小栓,那是應酬康大叔和老栓的。
這裡面也有多少同情,但找題目說話,也是不免的。
花白胡子向康大叔一問,這才引起了新聞和議論。
那些議論都是傳統的,也不負責任的。
說來說去,無非是好閑就是了。
本篇的節目,大部分是用來暗示故事中人物的心理的,從上文的解析裡可以見出。
但在人物、境地、事件的安排上也不忽略。
這些也都是意念
康大叔提到那革命黨,口口聲聲是“那個小家夥”[22],“這小東西”[22][24],“賤骨頭”[25]。
那革命黨向紅眼睛阿義說過“這大清的天下是我們大家的”;康大叔說這不是“人話”[24]。
一面他還稱贊“夏三爺真是乖角兒”[24]。
紅眼睛阿義是他一流人,第一是想得好處。
他原知道那革命黨“家裡隻有一個老娘,可是沒有料到他竟會那麼窮,榨不出一點油水,已經氣破肚皮了;他還要老虎頭上搔癢,便給他兩個嘴巴”[24]。
這兒借着阿義的口附帶叙述了那革命黨家中的情形。
康大叔和阿義除了都想得好處之外,還都認為革命黨是“造反”,不但要殺頭,而且有“滿門抄斬”之罪。
他們原是些做公的人,這樣看法也是當然。
那熱心的革命黨可不管這個,他宣傳他的。
阿義打他,他并不怕,還說“可憐可憐”呢[25]。
革命者的氣概從此可見。
但是一般人是在康大叔阿義這一邊兒。
那二十多歲的茶客聽到說“勸牢頭造反”,道,“呵呀,那還了得!”“很現出氣憤模樣”[24]。
那駝背五少爺聽到“給他們兩個嘴巴”,便“忽然高興起來”說,“義哥是一手好拳棒,這兩下,一定夠他受用了”[24]。
那花白胡子聽到康大叔“還要說可憐可憐哩”[25]那句話,以為那革命黨是在向阿義乞憐了,便看不上他似的道,“打了這種東西,有什麼可憐呢?”[25]經康大叔矯正以後,他“恍然大悟似的說”,“阿義可憐——瘋話,簡直是發了瘋了”。
那二十多歲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說”,“發了瘋了”。
那駝背五少爺後來也“點着頭說”,“瘋了”[26]。
他們三個人原先怎麼也想不到“可憐可憐”是指阿義說的,所以都是“恍然大悟”的樣子。
那三個茶客代表各種年紀的人。
他們也都相信“造反”是大逆不道的;他們和康大叔和阿義一樣,都覺得“那小東西也真不成東西”[24],而且“簡直是發了瘋了”。
——“瘋子”這名目是“吃人”的巧妙的借口;這是封建的社會的“老譜”。
《狂人日記》裡也早已說過了的。
——這就無怪乎夏家的親戚早不上他家來了[33]。
(夏四奶奶“親戚本家早不來了”這句話裡的“來”字不大清楚;若說“來往”,就沒有歧義了。
)其實就是夏四奶奶,她對于革命黨的意見,也還是個差不多。
不過她不信她兒子是的。
她說,“瑜兒,他們都冤枉了你”,又說,“可憐他們坑了你”。
她甚至疑心他墳頂上那“一圈紅白的花”是“特意顯點靈”要她知道的。
她是愛她的兒子,可是并沒有了解她的兒子。
革命者是寂寞的,這樣難得了解和同情的人!幸而,還不至于完全寂寞,那花圈便是證據。
有了送花圈的人,這社會便還沒有死透,便還是有希望的。
魯迅先生在《呐喊》序裡說,他不願意抹殺人們的希望,所以“不恤用了曲筆平空添上”一個花圈在瑜兒的墳上。
這是他的創作的态度。
第四段是第一個故事的結尾,尤其是第二個故事的結尾。
這裡主要的是夏四奶奶的動作;可是用了“親子之愛”這個因子,卻将她的動作和華大媽的打成一片了。
通常說短篇小說隻該有“一個”題旨,才見得是“經濟的”。
這句話不能呆看。
正題旨确乎是隻能有“一個”,但是正題旨以外不妨有副題旨。
副題旨若能和正題旨錯綜糅合得恰到好處,确有賓主卻又像不分賓主似的,那隻有見得更豐厚些,不會松懈或枝蔓的。
這一篇便可以作适當的例子。
再有,小說雖也在叙述文和描寫文類裡,跟普通的叙述文和描寫文卻有些不同之處。
它得有意念的發展。
普通的叙述文和描寫文自然也離不了意念;可得跟着事實,不能太走了樣子,意念的作用不大。
小說雖也根據事實,卻不必跟着事實;不但選擇有更多的自由,還可以糅合融鑄,發展作者的意念。
這裡意念的作用是很大的。
題旨固然是意念的發展,取材和詞句也都離不了意念的發展。
即使是自然派的作家,好像一切客觀,其實也還有他們的意念。
不然,他們為什麼寫這種那種故事,為什麼取這件那件材料,為什麼用這些那些詞句,而不寫、不取、不用别的,就難以解釋了。
這種意念的發展在短篇小說裡作用尤其大。
短篇小說裡意念比較單純,發展的恰當與否最容易見出。
所謂“經濟的”便是處處緊湊,處處有照應,無一閑筆;也便是意念發展到恰好處。
本篇題旨的發展,上文已經解析。
取材和詞句卻還有可說的。
本篇副題旨的取材,《呐喊》序裡的話已夠說明。
魯迅先生的創作是在五四前後所謂啟蒙時代(本篇作于民國八年四月)。
他的創作的背景大部分是在清末民初的鄉村或小城市裡。
所謂農村的社會或封建的社會,便是這些。
魯迅先生所以取材于這些,一方面自然因為這些是他最熟悉的,一方面也因為那是一個重新估定價值的時代,他要以智慧的光輝照徹愚蠢的過去。
他是浙江紹興人,他卻無意于渲染地方的色彩;這是他在《我的創作經驗》一文裡曾經暗示了的。
本篇的正題旨發展在人血饅頭的故事裡,正因為那故事足以表現農村的社會——愚蠢的過去。
這故事包括三個節目:看殺頭,吃人血,坐茶館。
看殺頭的風俗代表殘酷,至少是麻木不仁。
《呐喊》序裡說日俄戰争時在日本看到一張幻燈片,是日本人捉着了一個替俄國作偵探的中國人,正在殺頭示衆,圍着看熱鬧的都是些中國人。
魯迅先生很可憐我們同胞的愚蠢,因此改了行,學文學,想着文學也許有改變精神的用處。
本篇描寫那殺場的觀衆,還是在這種情調裡。
這是從老栓的眼裡看出:“老栓也向那邊看,卻隻見一堆人的後背;頸項都伸得很長,仿佛許多鴨,被無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9]。
這些觀衆也真夠熱心的了。
吃人血的風俗代表殘酷和迷信。
老栓拿到那饅頭的時候,“似乎聽得有人問他,‘這給誰治病的呀?’”[10]。
可見人血饅頭治痨病還是個相當普遍的秘方,這也就是風俗了。
老栓和華大媽都信仰這個秘方,到了虔敬的程度。
小栓也差不多,他撮起那燒好的黑饅頭,“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15]。
康大叔說了四回“包好!”[20][24][26]兩回是向老栓夫婦說的,兩回是向小栓說的。
雖然不免“賣瓜的說瓜甜”,但相信也是真的。
那花白胡子也向老栓說,“原來你家小栓碰到了這樣的好運氣了。
這病自然一定全好”[21]。
一半兒應酬康大叔和老栓夫婦,至少一半兒也相信。
可是後來小栓終于死了!——老栓夫婦雖然相信,卻總有些害怕;他們到底是安分良民,還沒有那分兒殘酷。
他們甚至于感覺到這是一樁罪過似的。
老栓方面,上文已提過了。
第四段裡說,“華大媽不知怎的,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擔,便想到要走”[36]。
原來她聽了夏四奶奶向墳裡的兒子一番訴說之後,似乎便有些覺得面前的老女人是誰,她那墳裡的兒子又是誰了。
想着自己兒子吃過人家兒子的血,不免是一樁罪過,這就是她良心上的“一挑重擔”。
在兩人相對的當兒,夏四奶奶雖然根本未必知道血饅頭這回事,可是華大媽的擔子卻有越來越重的樣子。
“上墳的人漸漸增多,幾個老的小的,在土墳間出沒”[35]。
夏四奶奶的注意分開了,不隻在墳裡的兒子和面前的華大媽身上了,華大媽這才“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擔”。
老栓夫婦的内疚若是有的,那正是反映吃人血的風俗的殘酷的。
《狂人日記》裡不斷提起吃人,固然是指着那些吃人的“仁義道德”說的,可也是指着這類吃人的風俗說的。
那兒有“一直吃到徐錫麟”的話,徐錫麟正是革命黨。
那兒還說“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痨病的人用饅頭蘸着血舐”。
這些都是本篇的源頭——帶說一句,本篇的“夏瑜”似乎影射着“秋瑾”;秋瑾女士也是紹興人,正是清末被殺了的一位著名的革命黨。
這人血饅頭的故事是本篇主要的故事,所以本篇用“藥”作題目。
這一個“藥”字含着“藥”(所謂“藥”)“藥?”“藥!”三層意思。
坐茶館,談天兒,代表好閑的風氣。
茶客們有些沒有職業的,可以成天的坐着,駝背五少爺便是例子。
“這人每天總在茶館裡過日,來得最早,去得最遲”[13],可以算是茶客的典型。
那時就是有職業的人,在茶館裡坐一個上午或一個下午也是常見的。
這些人閑得無聊,最愛管閑事。
打聽新聞,議論長短,是他們的嗜好,也是他們的本領。
沒有新聞可聽,沒有長短可論的時候,他們也能找出些閑話來說着。
本篇第二段裡燒饅頭的時候,駝背五少爺問,“好香!你們吃什麼點心呀?”沒有人答應。
可是他還問,“炒米粥麼?”仍然沒人答應,他這才不開口了。
找人搭話正是茶客們的脾氣。
第三段裡那花白胡子看見老栓眼眶圍着一圈黑線,便問,“老栓,你有些不舒服麼?——你生病麼?”老栓回答“沒有”。
他又說,“沒有?——我想笑嘻嘻的,原也不像……”這是“取消了自己的話”[17]。
這些都是沒話找話的費話。
康大叔來到以前,駝背五少爺提到小栓,那是應酬老栓的。
康大叔來到以後,花白胡子也提到小栓,那是應酬康大叔和老栓的。
這裡面也有多少同情,但找題目說話,也是不免的。
花白胡子向康大叔一問,這才引起了新聞和議論。
那些議論都是傳統的,也不負責任的。
說來說去,無非是好閑就是了。
本篇的節目,大部分是用來暗示故事中人物的心理的,從上文的解析裡可以見出。
但在人物、境地、事件的安排上也不忽略。
這些也都是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