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邊疆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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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山族人民
日本侵略軍由于受到台灣人民的頑強抵抗和清軍增援部隊的威脅,加以又遇到瘟疫流行,霸占台灣的企圖難以得逞。
于是,日本政府任命大久保利通為特使,來華交涉,進行外交訛詐。
英、美公使也乘機出面“調停”,露骨地偏袒日本,壓迫中國。
清政府主持外交事務的李鴻章,明知“日船非中國新船之敵”“中國兵将之衆,斷不畏彼三、四千人”,但他不敢違拗英、美公使的“調停”意見,力主與日本議和。
他胡說:“好在台灣系海外偏隅,與其聽一國久踞,莫若令各國均沾”,竟然不準清軍與日本“開仗”。
10月,清政府由奕、李鴻章等為代表,與日本特使大久保利通在北京談判後,訂立《台事專約》三條,規定中國給日本“撫恤”“償銀”(以代“兵費”“賠款”等有失清廷面子的用詞)五十萬兩,作為日本從台灣撤兵的條件;專約中還承認台灣高山族人民,“曾将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和日軍侵台是“保民義舉”。
據此,日本硬說中國已承認琉球為日本的屬國,乃于1879年正式并吞琉球,廢除其國王,将它改設為沖繩縣。
清政府雖然向日本提出抗議,但并未采取強硬措施,以後就不了了之。
從此,台灣成了日本“南進”路上的首要目标。
新興的日本,竟然也能向封建老大的中國成功地戳了一槍,而且當時清政府正在大搞“自強新政”,向西方購買“堅船利炮”和舉辦軍事工業,結果卻連對付日本也隻能屈辱了結。
這個事實,充分暴露喊叫已十多年的“自強新政”于事無補。
所以,在日本侵略台灣、吞并琉球事件中,清政府的妥協行動,大大地縱容了各國侵略者觊觎中國邊境的野心。
西南邊疆啟釁端 正當清政府忙于應付日本對東南海疆的侵犯時,英國又在西南挑起了釁端。
它借口馬嘉理事件,向中國大肆要挾,迫使清政府向英國出讓一系列主權。
馬嘉理事件發生在1875年初,地點在雲南邊境。
這一事件的爆發有着多年的曆史背景,其根源則在于英國企圖搶先侵入中國的西南地區。
緬甸是與中國雲南接壤的鄰邦。
在曆史上,中緬兩國有長遠的經濟和文化交往;1790年(清乾隆五十五年),緬甸國王孟雲接受清朝敕封。
但英國在占領印度後,竭力入侵緬甸。
1824—1825年和1852年,英國經過兩次侵緬戰争,占領了下緬甸。
從此,它便千方百計地尋找從緬甸直接侵入中國西南地區的道路。
從六十年代起,英國不斷派人偷越雲南邊境,窺探滇緬交通路線。
1868年,英國第一次派出所謂“探險隊”,從緬甸的八莫出發,闖入中國邊境,妄圖經過騰越(今騰沖),到達大理。
這支“探險隊”在騰越遭到當時控制這一地區的杜文秀回民起義軍的阻撓,未能得逞。
1874年,英國又組成一支名曰“探路隊”的武裝部隊,共一百九十三人,由上校軍官柏郎(H.A.Browne)率領,從曼德勒出發,北上探測滇緬陸路交通。
英國駐華使館向清政府謊稱是少數幾個人來華“遊曆”,還特地派出駐上海領事館的一名翻譯官馬嘉理(A.R.Margary),前往雲南入緬接應。
1875年2月,馬嘉理帶引柏郎率領的武裝“探路隊”,挂着“遊曆”的招牌,擅自越過中國邊境,闖入雲南的蠻允附近。
2月21日,馬嘉理和幾名中國随員被當地人民盤問,馬嘉理蠻橫地開槍行兇。
當地人民激于義憤,打死了馬嘉理。
柏郎受阻,退回緬甸。
這就是“馬嘉理事件”。
馬嘉理事件明明是由英國蓄謀侵犯中國西南邊疆引起的,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ThomasFrancisWade)根據英國
于是,日本政府任命大久保利通為特使,來華交涉,進行外交訛詐。
英、美公使也乘機出面“調停”,露骨地偏袒日本,壓迫中國。
清政府主持外交事務的李鴻章,明知“日船非中國新船之敵”“中國兵将之衆,斷不畏彼三、四千人”,但他不敢違拗英、美公使的“調停”意見,力主與日本議和。
他胡說:“好在台灣系海外偏隅,與其聽一國久踞,莫若令各國均沾”,竟然不準清軍與日本“開仗”。
10月,清政府由奕、李鴻章等為代表,與日本特使大久保利通在北京談判後,訂立《台事專約》三條,規定中國給日本“撫恤”“償銀”(以代“兵費”“賠款”等有失清廷面子的用詞)五十萬兩,作為日本從台灣撤兵的條件;專約中還承認台灣高山族人民,“曾将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和日軍侵台是“保民義舉”。
據此,日本硬說中國已承認琉球為日本的屬國,乃于1879年正式并吞琉球,廢除其國王,将它改設為沖繩縣。
清政府雖然向日本提出抗議,但并未采取強硬措施,以後就不了了之。
從此,台灣成了日本“南進”路上的首要目标。
新興的日本,竟然也能向封建老大的中國成功地戳了一槍,而且當時清政府正在大搞“自強新政”,向西方購買“堅船利炮”和舉辦軍事工業,結果卻連對付日本也隻能屈辱了結。
這個事實,充分暴露喊叫已十多年的“自強新政”于事無補。
所以,在日本侵略台灣、吞并琉球事件中,清政府的妥協行動,大大地縱容了各國侵略者觊觎中國邊境的野心。
西南邊疆啟釁端 正當清政府忙于應付日本對東南海疆的侵犯時,英國又在西南挑起了釁端。
它借口馬嘉理事件,向中國大肆要挾,迫使清政府向英國出讓一系列主權。
馬嘉理事件發生在1875年初,地點在雲南邊境。
這一事件的爆發有着多年的曆史背景,其根源則在于英國企圖搶先侵入中國的西南地區。
緬甸是與中國雲南接壤的鄰邦。
在曆史上,中緬兩國有長遠的經濟和文化交往;1790年(清乾隆五十五年),緬甸國王孟雲接受清朝敕封。
但英國在占領印度後,竭力入侵緬甸。
1824—1825年和1852年,英國經過兩次侵緬戰争,占領了下緬甸。
從此,它便千方百計地尋找從緬甸直接侵入中國西南地區的道路。
從六十年代起,英國不斷派人偷越雲南邊境,窺探滇緬交通路線。
1868年,英國第一次派出所謂“探險隊”,從緬甸的八莫出發,闖入中國邊境,妄圖經過騰越(今騰沖),到達大理。
這支“探險隊”在騰越遭到當時控制這一地區的杜文秀回民起義軍的阻撓,未能得逞。
1874年,英國又組成一支名曰“探路隊”的武裝部隊,共一百九十三人,由上校軍官柏郎(H.A.Browne)率領,從曼德勒出發,北上探測滇緬陸路交通。
英國駐華使館向清政府謊稱是少數幾個人來華“遊曆”,還特地派出駐上海領事館的一名翻譯官馬嘉理(A.R.Margary),前往雲南入緬接應。
1875年2月,馬嘉理帶引柏郎率領的武裝“探路隊”,挂着“遊曆”的招牌,擅自越過中國邊境,闖入雲南的蠻允附近。
2月21日,馬嘉理和幾名中國随員被當地人民盤問,馬嘉理蠻橫地開槍行兇。
當地人民激于義憤,打死了馬嘉理。
柏郎受阻,退回緬甸。
這就是“馬嘉理事件”。
馬嘉理事件明明是由英國蓄謀侵犯中國西南邊疆引起的,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ThomasFrancisWade)根據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