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禁煙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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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貿易同奴隸貿易一樣卑鄙兇殘。

    圍繞禁煙問題,中華民族和西方資本主義侵略者展開了尖銳的鬥争。

    “在這場鬥争中,陳腐世界的代表是激于道義原則,而最現代的社會的代表卻是為了獲得賤買貴賣的特權——這的确是一種悲劇,甚至詩人的幻想也永遠不敢創造出這種離奇的悲劇題材。

    ” 罪惡的鴉片貿易 鴉片,俗稱大煙,是用罂粟汁液熬制而成的麻醉毒品,原産于南歐、小亞細亞,後傳于阿拉伯、印度和東南亞等地。

    因為它有催眠、鎮靜、止痛等作用,自明代以來一直作為藥材征稅進口。

    十七世紀,吸食鴉片煙的惡習,從南洋傳入中國。

    此後,中國流行用煙槍灼火吸食,吸食者“瘾至,其人涕淚交橫,手足委頓不能舉”,“故久食鴉片者,肩聳項縮,顔色枯羸,奄奄若病夫初起”。

    所謂鴉片貿易,也就成了毒品貿易。

     輸入中國的鴉片,主要有産于印度的孟加拉鴉片、麻窪鴉片,以及土耳其和波斯鴉片。

    西方殖民者侵入印度後,葡萄牙人首先從果阿、達曼向中國澳門販運鴉片,但數量不大,1729年清政府下令禁煙前,每年不超過兩百箱。

    1757年英國占領孟加拉後,迅即奪去其他各國商人和印度商人在孟加拉收購鴉片的權利,于1773年從加爾各答向中國試銷鴉片成功。

    從此,英國成為最大的鴉片販子。

     1773年是英國對華鴉片貿易史上極為重要的一年。

    這一年,華倫·哈斯丁(W.Hastings,1774年第一任印度總督)制定了英屬印度政府的鴉片政策,幫助英國東印度公司取得鴉片專賣權。

    哈斯丁明知鴉片是一種有害的奢侈品,明智的政府應該嚴格限制它的國内消耗;但卻以壟斷方式來增加生産,鼓勵出口,毒害和掠奪中國人民。

    哈斯丁在印度總督任内一再強調,“不要幹涉鴉片收入”。

    1797年,東印度公司又取得了制造鴉片的壟斷權。

    經過幾十年苦心經營,英國用強制或墊款的方式,在印度推廣種植鴉片;壟斷這種毒品的生産,并使鴉片的調制适合中國吸食者的口味;然後由政府官員在加爾各答市場标價拍賣,交走私商人販往中國。

    這樣,到“1800年,東印度公司就已經将在印度種植鴉片和在中國推銷鴉片的技術,發展到了完善的地步。

    ” 英國在印度設立的鴉片制造廠倉庫 清政府是三令五申禁止販運和吸食鴉片的。

    1729年(雍正七年),清政府頒發第一道禁煙诏令,對興販鴉片、私開煙館者治刑,但對吸食者尚未論罪。

    自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至1839年(道光十九年)的六十年間,清政府上自朝廷,下迄督撫衙門,先後發過四十五道嚴禁販運和吸食鴉片的谕旨、文告。

    但是,由于外國鴉片販子走私與行賄并用,清朝整個官僚體制腐敗,明發禁令,暗受賄賂,因此不管是道光以前采取的“塞源”(禁止鴉片輸入)、“遏流”(查禁内地私銷),還是道光時期加上的“正本”(禁止官民吸食),都沒有能收到禁煙的預期效果。

     從十九世紀初年到鴉片戰争前夕,輸入中國的鴉片數量急劇上升。

    1800年為四千五百七十箱,1838年遞升達四萬零二百箱,增加了将近八倍。

    在這三十九年裡,英美鴉片販子把四十二萬七千六百二十箱鴉片運進中國,從中國掠奪了價值三四億銀元的财富。

    這一時期,外國對華鴉片貿易的大緻情況是: 1800—1820年,東印度公司和鴉片販子用行賄為走私鋪路,以黃埔為走私中心,每年平均銷售鴉片達四千二百四十四箱。

     1822—1830年,外國鴉片販子在東印度公司駐廣州大班默許下,以停泊伶仃洋面的趸船為據點,進行赤裸裸的武裝走私,每年平均銷售鴉片一萬一千八百零四箱。

    “快蟹”“扒龍”(帆張三桅,左右快槳各二三十,配備槍炮,航行快速的走私船)在伶仃洋面由趸船起運鴉片,向沿海各口武裝走私,并通過大小“窯口”(私賣鴉片的店鋪),對中國内地布下鴉片走私網。

     1831—1838年,武裝走私更形猖獗,鴉片輸華激增,由1831年的一萬六千五百五十箱,猛升為1838年的四萬零二百箱,每年平均銷售量高達二萬七千五百五十七箱。

     三十年代鴉片貿易的惡性擴展,是英印政府竭力擴大孟加拉鴉片生産和鼓勵麻窪鴉片大量出口的結果。

    從1830年開始,英印政府在不到十年的時間裡,開辟了十五個種植罂粟的新産區,制定了對超産農戶實行獎勵的辦法,從而使孟加拉鴉片的生産和銷售量增加兩倍以上。

    征收低稅率過境稅的辦法,則使原先由葡屬口岸達曼出口的麻窪鴉片,十分之九改從孟買大量輸往中國。

    對于東印度公司的鴉片走私貿易,倫敦的英國政府曆來是默許和包庇的。

    1833年,英國外交大臣帕麥斯頓(一譯巴麥尊,H.J.T.Palmerston,1784—1865)在給首任駐華商務監督律勞卑(Napier,1786—1834)的訓令中,特别提醒:“不要忽視這樣的事實,他無權幹預或阻撓英國在中國早已獲得的鴉片販運特權。

    ”從1834年開始,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壟斷權結束了。

    這時,鴉片販子在英國政府支持下,打着“自由貿易”的旗号,憑借快船利炮,更加放肆地走私鴉片。

    1839年,大鴉片販子查頓(WilliamJardine),在英國下院作證時,曾毫不掩飾地說:“上下院在所有主教們的支持下發表過聲明,認為廢除鴉片壟斷是不适宜的”。

    這一切都表明,英國政府對于鴉片走私的猖獗,是負有罪責的。

     英國販運鴉片的走私船隻 美國煙販的罪惡僅次于英國。

    當時在廣州的美商,除奧立芬洋行外,其餘都經營鴉片貿易。

    據馬士統計:1805—1836年(中間缺十年數字),美國煙販從土耳其運到廣州的鴉片共九千六百四十四箱。

    另一個美國人丹涅特則認為:“土耳其鴉片在中國交貨的數量究竟有多少,因為走私的數字很大,實在無法确定”。

    “據一個大規模經營鴉片貿易的人聲稱,美國人每年銷出的鴉片,自一千二百擔到一千四百擔。

    ”這就比前一個數字的每年平均數大多了。

    普金斯洋行和旗昌洋行,都是美國在中國的巨大販毒組織。

    适應大規模鴉片走私的需要,他們特别建造了許多速度快又裝備着重武器的“飛剪船”。

    為了掩飾販毒罪行,有的美國傳教士甚至詭辯:“鴉片無害于中國人,就像酒無害于美國人一樣”。

     沙皇俄國從十九世紀三十年代起,也由中亞細亞向中國販運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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