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無形政府之一——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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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的官廳内部組織至為簡陋,而清明兩代尤甚。

    秦漢時代對于官廳内部的中下級幹部似甚注意。

    我們看一看漢朝的官制就知道當時對于佐治人員有比較完備的設置。

    上自三公九卿,下至太守縣令,都有相當數目的掾屬,輔助長官處理政務。

    當時的掾屬,都由長官自辟。

    且各郡縣的曹掾,除三輔縣得兼用他郡人外,皆用本郡人。

    宋代地方佐治人員已經減少。

    到了明清官廳的内部組織實在是簡陋不堪,而地方的官廳差不多可以說沒有法定的佐治人員。

    例如總督“綜治軍民,統轄文武,考核官吏,修饬封疆”,巡撫“宣布德意,撫安齊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群吏之治”,或主兩省或主一省的行政,地位何等重要,事務何等繁雜,而法律上所承認的,隻有總督、巡撫兩個大員,并沒有任何佐治人員的設置。

    布政使司,兼有現時民、财兩廳的職務,在布政使的下邊,設有經曆、理問、都事、照磨、庫大使等佐治人員。

    但這些人員在一個省内并不全設,即全設也不是真正作事的。

    按察使“掌全省刑名按劾之事,振揚風紀,澄清吏治。

    ”其職權超現在的高等法院院長而過之,其下邊法定的助理人員,和布政使衙門同樣簡陋,自然不能勝任而愉快的。

    各道除道員外,僅有庫大使或庫倉大使一人,“掌庫藏倉庾”。

    府有知府為其長官,而有同知、通判、經曆、照磨、司獄、宣課司大使、倉大使等官為之輔佐,似較完備,但這些官也不是完全設置的。

    知縣為親民之官,其輔助官有縣丞、主簿、巡檢、典史、驿丞等。

    縣丞主簿“分掌糧馬征稅、戶籍巡捕之事”,典史掌監獄,巡檢掌“緝捕盜賊,盤诘奸僞”,設在各州縣關津要害的地方。

    驿丞“典郵傳迎送”,這些人都有特定的職務,而不能辦理一般的政務。

    在這種情形下,地方各衙門一般政務的處理,隻有在法律以外想法子了。

     法律以外的救濟方法,就是幕僚的羅緻。

     幕僚制度的成立,遠在明清之前。

    顧名思義,“幕”的起源或與軍事有關系。

    幕字原來的意義,就是軍旅出征所用的帳幕。

    因此,将軍開府,亦稱幕府。

    《後漢書·班固傳》:“竊見幕府新開,廣延群英。

    ”這是班固上東平王蒼書中的兩句話,當時蒼為骠騎将軍。

    由此而知漢代将軍已經開了“廣延群英”的風氣。

    所有将帥所用的參謀記室均稱之為幕僚、幕客、幕友,或簡稱為幕。

    魏晉以後,四方多難,軍人往往兼理民政,開府治事,廷攬文士的風氣,尤為盛行。

    唐代的節度使對于文人學士的羅緻,尤是不遺餘力。

    韓愈的《文集》中《送石處士序》及《送溫處士序》就是送這兩位先生赴河陽節度使烏公幕下的贈言。

    其言曰: 東都,固士大夫之冀北也,恃才能深藏而不市者,洛之北涯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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