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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祥林嫂抗拒,賀老六在稻草堆裡睡了一夜,第二天清早,祥林嫂看見賀老六為人忠厚、誠懇,就伸手去接了他送來的一碗水。
從整個戲來講,還不是一個段落(到阿毛被狼吃了,老六死了,祥林嫂無家可歸才是一個大段)。
為什麼有必要來一個“淡出”呢?因為這兒是轉折點,前面結婚的一場很緊張,祥林嫂不答應、抗拒、撞桌子角,觀衆也很緊張,為祥林嫂擔心,對祥林嫂是否肯改變主意,發生疑問。
現在祥林嫂接過水來,妥協了,暗示可以和他同居了。
這裡就需要有頓逗,讓觀衆也松一口氣。
當然這裡也還有時間過程。
下面接着是祥林嫂的婚後生活,并且生了一個小孩,所以這裡加一個“淡出”,正像在房子裡隔個屏風一樣,隔而不斷。
接下去是夫妻合作得很好,但在有一年的秋天,賀老六病倒了,冬去春來,病一直未好,結婚時欠下來的債沒有還,債主來讨錢,這就是文學劇本第二十五、第二十六兩節之間用的一個“淡出”。
這裡用“淡出”,隻是為了表明時間經過,冬去春來,賀老六還沒有工作。
也許這裡也可以不用“淡出”。
過去講過,表示“時間經過”可以有很多方法,比如,把鏡頭搖到窗口,外面下雪,“溶入”,葉子長出來了等等,如果要表示短一點的時間經過,先拍一支蠟燭,搖到一個人在工作,再搖回來,蠟燭短了等等。
在這裡,這些辦法都可以用,但是這樣一來反而會顯得繁瑣。
所以我還是直截了當地用“淡出”來隔斷了。
以後第四章、第五章之間的“淡出”,是因為賀老六死了,房子沒收了,祥林嫂再嫁婚後的一段生活是告了一個段落。
再下面祥林嫂第二次到魯家後,從不吉利、捐門檻到最後的死,這一大段的情節可以一直寫下去了,但是在四四、四五節之間還是加了個“淡出”,這就是捐門檻返回來,柳嫂告訴她,她現在好了,不要緊了。
這裡可以使人喘一口氣,節奏上也需要停頓一下,這個頓歇并為以後更大的悲劇作了準備。
這是《祝福》的設計,十本片子,用了八個“淡出”,這就是分了八場,平均起來大約是一千多呎一大段。
我個人想法,以為不應該用“淡出”的地方,還是不用為好,就像舞台上的演出,可以不閉幕,還是不閉幕的好。
“淡出”、“淡入”既然相當于“幕下”和“幕啟”,那麼根據情節發展和節奏,“淡出”也有快慢之分。
舞台上有的場合需要“幕徐徐下”,有的時候需要“幕急下”,所以同是“淡出”、“淡入”,尺寸上也有長短的差分。
劇情上需要有較長的頓宕,就可以慢慢“淡出”,然後再慢慢“淡入”,甚至中間還可以加上幾格黑片。
相反,劇情上需要較快地銜接的時候,“淡出”、“淡入”的長度(也就是時間)就可以短些。
“淡出”、“淡入”是用來分隔大段落的,所以在一個大段落中,分隔小段落的時候,就可以不用“淡出”、“淡入”,而用“溶入”的辦法了。
因為按性質來看,說穿了,“溶入”就是“淡出”與“淡入”的疊印,也就是尺寸(時間)較短的間隔。
近年來,西方國家的影片有多用“切入”,不用“溶”、“淡”的方法,他們主要的目的,似乎還是一個速度問題,而在中國,這種方法似乎還值得研究。
上面說過,分場分段和全劇的節奏感息息相關。
劇作家當然應該考慮到劇本結構上的松緊,但是主要掌握節奏感的還是導演。
其中還聯系到演員的動作、鏡頭的長短。
電影的一個“淡出”、“淡入”,相當于樂曲中的第一樂章、第二樂章。
一部影片的眉目要清楚,要使觀衆看起來很舒暢,對導演來說掌握節奏感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我想,這問題主要是先從影片的情節想一想,哪些地方需要分段,同時還要替觀衆想一想,什麼地方應讓他們喘一口氣。
至于什麼地方要停一下,應該停得長一點,還是短一點,這要看影片的故事情節,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了。
故事的情節安排定了,分段分場定了,這就等于蓋房子已經畫好了平面圖。
畫好之後,你就得站遠一點來端詳一下,這個布局是否妥當,房子的入口、前廳、正廳、後軒、後院之間——也就是劇本的第一、第二、第三……大段的相互之間是否勻稱,是否調和,是否合拍。
譬如說,整座建築物的縱深是一百米,分三進,那麼平均每進縱深總得安排在三十米左右。
當然,這是一個基數,根據建築物的使用需要(目的性),設計的人完全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之内相互調劑,但無論如何,你總不能把第一進——大門入口到正廳的地位占到一半或者一半以上吧。
一個劇本假如分為五幕,那麼你得考慮一下,每幕大緻可以占到多少篇幅,然後再按情節布局的需要,作适當的安排。
任何文藝作品——特别是電影劇本都要求“引人入勝”,就是一開頭便把觀衆吸引住,然後愈往後看,愈有興趣。
所以每一段落的篇幅和節奏都要妥善安排,這一段太長,那一段太短,這一段一直很快,那一段一直很慢,都是不妥善的設計。
段與段中間,以及一段之内的結構,也要仔細研究,開門見山,一覽無餘,當然不好,第一段和第二段一模一樣,沒有變化,沒有起伏,觀衆也就會感到索然乏味。
設計定了之後,作者最好是閉上眼睛,設想自己眼前有一幅幻覺的銀幕,讓自己設計的結構和人物在幻覺的銀幕上“彩排”一次。
在這種情況下,劇作家既是作者,又是觀衆,既可以從觀衆的立場來判斷這種設想是否妥善,又可以作為編劇或者導演,逐段逐段地來整理和修改。
好的整本戲,其中的每一折都是可以單獨演出的折子戲。
同樣,好的電影,每一個大段落也應該是各有特點,各有起伏,各有引人入勝之處。
這正像一座大建築物不僅要整體好,而且要每一間、一室各有它的作用,各有它的特點,各有值得細看之處。
因此,一個劇本的總的結構,分段分場定局了之後,還得進一步對每一段落中的情節、人物等等,作出适當的安排。
為什麼要反反複複地講這個問題?因為電影導演和話劇導演不同,話劇的劇作家寫一個劇本,場景是分好了的,也就是分幕分場的工作,劇作家已經替你做了。
人物上場、下場,也替你規定好了。
但是現在我們所能看到的電影文學劇本,一般都還沒認真地替導演做好分場的工作。
有些電影劇作家最多是寫了第一章、第二章等等,這不過是小說中的分章,而不是電影所需要的分段。
因此一個電影導演拿到劇本以後,頭一件事就是用紅筆分段,就是先考慮要分為幾
從整個戲來講,還不是一個段落(到阿毛被狼吃了,老六死了,祥林嫂無家可歸才是一個大段)。
為什麼有必要來一個“淡出”呢?因為這兒是轉折點,前面結婚的一場很緊張,祥林嫂不答應、抗拒、撞桌子角,觀衆也很緊張,為祥林嫂擔心,對祥林嫂是否肯改變主意,發生疑問。
現在祥林嫂接過水來,妥協了,暗示可以和他同居了。
這裡就需要有頓逗,讓觀衆也松一口氣。
當然這裡也還有時間過程。
下面接着是祥林嫂的婚後生活,并且生了一個小孩,所以這裡加一個“淡出”,正像在房子裡隔個屏風一樣,隔而不斷。
接下去是夫妻合作得很好,但在有一年的秋天,賀老六病倒了,冬去春來,病一直未好,結婚時欠下來的債沒有還,債主來讨錢,這就是文學劇本第二十五、第二十六兩節之間用的一個“淡出”。
這裡用“淡出”,隻是為了表明時間經過,冬去春來,賀老六還沒有工作。
也許這裡也可以不用“淡出”。
過去講過,表示“時間經過”可以有很多方法,比如,把鏡頭搖到窗口,外面下雪,“溶入”,葉子長出來了等等,如果要表示短一點的時間經過,先拍一支蠟燭,搖到一個人在工作,再搖回來,蠟燭短了等等。
在這裡,這些辦法都可以用,但是這樣一來反而會顯得繁瑣。
所以我還是直截了當地用“淡出”來隔斷了。
以後第四章、第五章之間的“淡出”,是因為賀老六死了,房子沒收了,祥林嫂再嫁婚後的一段生活是告了一個段落。
再下面祥林嫂第二次到魯家後,從不吉利、捐門檻到最後的死,這一大段的情節可以一直寫下去了,但是在四四、四五節之間還是加了個“淡出”,這就是捐門檻返回來,柳嫂告訴她,她現在好了,不要緊了。
這裡可以使人喘一口氣,節奏上也需要停頓一下,這個頓歇并為以後更大的悲劇作了準備。
這是《祝福》的設計,十本片子,用了八個“淡出”,這就是分了八場,平均起來大約是一千多呎一大段。
我個人想法,以為不應該用“淡出”的地方,還是不用為好,就像舞台上的演出,可以不閉幕,還是不閉幕的好。
“淡出”、“淡入”既然相當于“幕下”和“幕啟”,那麼根據情節發展和節奏,“淡出”也有快慢之分。
舞台上有的場合需要“幕徐徐下”,有的時候需要“幕急下”,所以同是“淡出”、“淡入”,尺寸上也有長短的差分。
劇情上需要有較長的頓宕,就可以慢慢“淡出”,然後再慢慢“淡入”,甚至中間還可以加上幾格黑片。
相反,劇情上需要較快地銜接的時候,“淡出”、“淡入”的長度(也就是時間)就可以短些。
“淡出”、“淡入”是用來分隔大段落的,所以在一個大段落中,分隔小段落的時候,就可以不用“淡出”、“淡入”,而用“溶入”的辦法了。
因為按性質來看,說穿了,“溶入”就是“淡出”與“淡入”的疊印,也就是尺寸(時間)較短的間隔。
近年來,西方國家的影片有多用“切入”,不用“溶”、“淡”的方法,他們主要的目的,似乎還是一個速度問題,而在中國,這種方法似乎還值得研究。
上面說過,分場分段和全劇的節奏感息息相關。
劇作家當然應該考慮到劇本結構上的松緊,但是主要掌握節奏感的還是導演。
其中還聯系到演員的動作、鏡頭的長短。
電影的一個“淡出”、“淡入”,相當于樂曲中的第一樂章、第二樂章。
一部影片的眉目要清楚,要使觀衆看起來很舒暢,對導演來說掌握節奏感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我想,這問題主要是先從影片的情節想一想,哪些地方需要分段,同時還要替觀衆想一想,什麼地方應讓他們喘一口氣。
至于什麼地方要停一下,應該停得長一點,還是短一點,這要看影片的故事情節,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了。
故事的情節安排定了,分段分場定了,這就等于蓋房子已經畫好了平面圖。
畫好之後,你就得站遠一點來端詳一下,這個布局是否妥當,房子的入口、前廳、正廳、後軒、後院之間——也就是劇本的第一、第二、第三……大段的相互之間是否勻稱,是否調和,是否合拍。
譬如說,整座建築物的縱深是一百米,分三進,那麼平均每進縱深總得安排在三十米左右。
當然,這是一個基數,根據建築物的使用需要(目的性),設計的人完全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之内相互調劑,但無論如何,你總不能把第一進——大門入口到正廳的地位占到一半或者一半以上吧。
一個劇本假如分為五幕,那麼你得考慮一下,每幕大緻可以占到多少篇幅,然後再按情節布局的需要,作适當的安排。
任何文藝作品——特别是電影劇本都要求“引人入勝”,就是一開頭便把觀衆吸引住,然後愈往後看,愈有興趣。
所以每一段落的篇幅和節奏都要妥善安排,這一段太長,那一段太短,這一段一直很快,那一段一直很慢,都是不妥善的設計。
段與段中間,以及一段之内的結構,也要仔細研究,開門見山,一覽無餘,當然不好,第一段和第二段一模一樣,沒有變化,沒有起伏,觀衆也就會感到索然乏味。
設計定了之後,作者最好是閉上眼睛,設想自己眼前有一幅幻覺的銀幕,讓自己設計的結構和人物在幻覺的銀幕上“彩排”一次。
在這種情況下,劇作家既是作者,又是觀衆,既可以從觀衆的立場來判斷這種設想是否妥善,又可以作為編劇或者導演,逐段逐段地來整理和修改。
好的整本戲,其中的每一折都是可以單獨演出的折子戲。
同樣,好的電影,每一個大段落也應該是各有特點,各有起伏,各有引人入勝之處。
這正像一座大建築物不僅要整體好,而且要每一間、一室各有它的作用,各有它的特點,各有值得細看之處。
因此,一個劇本的總的結構,分段分場定局了之後,還得進一步對每一段落中的情節、人物等等,作出适當的安排。
為什麼要反反複複地講這個問題?因為電影導演和話劇導演不同,話劇的劇作家寫一個劇本,場景是分好了的,也就是分幕分場的工作,劇作家已經替你做了。
人物上場、下場,也替你規定好了。
但是現在我們所能看到的電影文學劇本,一般都還沒認真地替導演做好分場的工作。
有些電影劇作家最多是寫了第一章、第二章等等,這不過是小說中的分章,而不是電影所需要的分段。
因此一個電影導演拿到劇本以後,頭一件事就是用紅筆分段,就是先考慮要分為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