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字篇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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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詞章,導源小學。

    蓋文章之體,奇偶相參,則侔色揣稱,研句練詞,使非析字之精,奚得立言之旨?故訓诂名物,乃文字之始基也。

     昔西漢詞賦,首标卿、雲,摛詞貴當,隸字必工,此何故哉?則辨名正詞之效也。

    觀司馬《凡将》、子雲《訓纂》,詳征字義,旁及物名,分别部居,區析昭明;及撮其單詞,俪為偶語,故撷擇精當,語冠群英。

    則字學不明。

    奚能出言有章哉? 夫作文之法,因字成句,積句成章,欲侈工文,必先解字。

    然字各有義,事以驗名,用字偶乖,即背正名之旨。

    觀古代鴻儒,铨繹字義,界說謹嚴,不容稍紊:如穴為土室,(《說文》雲:“穴,土室也。

    ”)汥訓水都,(《說文》雲:“汥,水都也。

    ”)葦即大葭,(《說文》葦字下雲:“大葭也。

    ”)藿稱小菽,(《說文》藿字下雲:“藿,菽之小者。

    ”)主階訓阼,(《說文》阼字下雲:“主階也。

    ”)比田為畕,(《說文》畕字下雲:“比田也。

    ”)笑不破顔謂之弞,(《說文》雲:“笑不破顔曰弞,式忍切。

    ”)辛能蹙鼻謂之臯,(《說文》雲:“臯,言臯人蹙鼻苦辛之憂。

    ”)閘為開閉之門,(《說文》雲:“閘,開閉門也。

    ”)楺訓屈伸之木;(《說文》雲:“楺,屈伸木也。

    ”)是古人狀物,各有專名,以達難顯之情,以括重言之語。

     後世文人,用字多歧,制改漆書,猶言“執簡”,民皆被發,仍述“抽簪”,此固用字之失矣。

    然以木注酒,其名為杯,及易木為甆,應更何字?以革為箠,其字作鞭,及舍革用竹,應易何名?乃事物日增,名詞未益,以固有之名,代新詞之用,學士文人,互相因襲,用之文字,播之詩歌,字義之淆,自此始矣。

    舉斯二例,餘可旁求。

     且上古造字,以類物情,極意形容,有如圖繪:嗾為使犬,(《說文》雲:“嗾,使犬也。

    ”)喌訓呼鳴,(《說文》:“喌,呼鳴重言之。

    ”) 星見雨除謂之夝,(音省,《說文》雲:“夝,雨而夜除星見也。

    ”是義與晴殊。

    )風吹浪動謂之飐,(職言切,《說文》雲:“飐,風吹浪動也。

    ”)泉一見一否為瀸,(《爾雅》雲:“泉一見一否曰瀸。

    ”《說文》亦引此文。

    )雲半有半無曰圛,(《說文》圛字下雲:“《逸周書》曰: ‘圛圛升雲,半有半無。

    ’”)推之月初生為霸,(《說文》霸字下雲: “霸,月始生霸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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