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劉勰以前的文學理論

關燈
在劉勰(xié)以前,中國古典文學理論已有很長的一段曆史了。

    《文心雕龍》的産生,正是這個傳統的繼續。

     從先秦到魏晉間,一些學者、作家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或多或少地接觸到文學的各種問題,有的還寫了專篇的論著。

    綜合起來,他們談到的主要有下列六個問題: 第一,文學的特征問題。

     人們起初對文學的特征是認識不清楚的,所以還不能把文學和别的事物區别開來。

    “文學”的含義由廣義轉向狹義的過程,就是人們對文學特征的理解由模糊漸趨明确的過程。

    這裡,我們從“文學”含義的演變來說明一下古人對文學特征的認識的情況。

     最早“文”字的意義隻是指青色和赤色的配合[1],後來漸漸地用以指一般事物的修飾或文采,也用以指文化、學術,乃至于典章、制度。

    如《論語》中共用了三十多次“文”字,常指學術、文化,也有指文采或修飾的,但都不是專指我們今天所說的文學。

    “文”字和“學”字或“章”字連用時也是這樣。

    先秦各學派都還沒有給文學以獨立的位置。

    不過,正如馬克思指出的,“一件藝術品——任何其他的産品也是如此——創造一個了解藝術而且能夠欣賞美的公衆”[2];由于文學創作的日益繁榮,人們對文學特征的認識逐漸清楚起來了。

    班固繼劉向、劉歆(xīn)父子所寫的《漢書·藝文志》裡,詳列了西漢以前的著作。

    他所謂“藝”,似乎指學術性的書籍,如經、子、兵書等;而“文”則指詩和賦[3]。

    範晔(yè)《後漢書》把“儒林”和“文苑”分列兩傳,也多少反映出東漢時文學漸漸和一般學術分家的迹象。

    但是這個界限在漢代還不太明确,所以揚雄《法言》、王充《論衡》等著作裡邊所謂“文”,常常兼有廣義、狹義兩種。

    到了曹丕的《典論·論文》和陸機的《文賦》,才着重于探讨比較狹義的文學。

    晉代以後興起的“文”、“筆”之分(“文”專指文采較豐富的文藝創作,“筆”專指文辭比較樸質的學術性或政治性的應用文字),也與文學特征的認識日益清楚有關。

    《文心雕龍》中雖也論及“諸子”和“史傳”等等,但全書重點顯然還是
0.04897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