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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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移徙者迥殊。
由此上推之,《左》文十六年,賈策百濮,謂将“各走其邑”,知其俗正與《漢書》所述之夜郎等同。
謂濮族舊居鄂、豫,彌可信矣。
《漢書》雲:牂柯地多雨潦,寡畜生,無蠶桑,最貧。
句町今雲南通海縣有桄桹木,可以為面,百姓資之。
邛都俗多遊蕩,而喜讴歌,略與牂柯相類。
益州則河平土敞,多出鹦鹉、孔雀。
有鹽池田漁之饒,金銀畜産之富。
民俗豪汰,居官者皆富及累世焉。
可以見漢時此諸地方之肥瘠。
漢族良吏,牖啟濮族之功亦不小。
《後書》雲:王莽時,以廣漢文齊為太守。
造起陂池,開通溉灌,墾田二千餘頃。
率厲兵馬,修障塞,降集群夷,甚得其和。
肅宗元和中,蜀郡王進為太守,政化尤異。
始興起學校,漸遷其俗。
桓帝時,牂柯郡人尹珍,自以生于荒裔,不知禮義,乃從汝南許慎、應奉受經書、圖緯。
學成,還鄉教授。
南域始有學焉。
其功績,殊不在文翁司馬相如之下。
然《唐書》述諸族之俗,皆以十二月為歲首。
父母喪,斬衰布衣,近者四五年,遠者五六年。
婚姻以牛酒為禮。
松外諸蠻,有城郭,知陰陽曆數。
非盡漢以後所傳。
蓋皆在北方,與漢族雜處所受也。
其俗尚鬼,《漢書》但言好巫鬼禁忌。
《唐書》謂其稱主祭者為鬼主。
每戶歲出一牛,或一羊,就其家祭之。
大部落有大鬼主。
百家則置小鬼主。
兩林部落雖小,然為諸族所宗,号為都大鬼主雲。
此亦極似中國支子不祭,祭必于宗子之家之俗。
濮族自古離析為小邑聚,亡大君長,此其文明程度雖高,而不能強盛之原因也。
稍能抟結之,具有國家之規模者,當始爨氏,至南诏則益進矣。
爨氏制度無可考。
南诏制度,見于史籍者頗多。
今舉其要者,其語謂王為诏,王母曰信麼,亦曰九麼,妃曰進武。
其官:曰坦綽,曰布燮,曰久贊,謂之清平官。
所以決國事輕重,猶唐宰相也。
曰酋望,曰大軍将。
大軍将十二,與清平官等。
列日議事王所。
出治軍壁,稱節度。
有内算官,代王裁處。
有外算官,記王所處,以付六曹。
六曹長有功,補大軍将。
次補清平官。
幕爽主兵,琮爽主戶籍,慈爽主禮,罰爽主刑,勸爽主官人,厥爽主工館,萬爽主财用,引爽主客,禾爽主商賈,皆清平官。
酋望,大将軍兼之。
爽,猶言省也。
督爽,總三省也。
乞托主馬,祿托主牛,巨托主倉廪,亦清平官。
酋望,大将軍兼之。
曰爽酋,曰彌勤,曰勤齊,掌賦稅。
曰兵獳司,掌機密。
外有六節度,二都督,十睑。
睑,夷語州也。
大府,主将曰演習,副曰演覽。
中府,主将曰繕裔,副曰繕覽。
下府,主将曰澹酋,副曰澹覽。
小府,主将曰幕沩,副曰幕覽。
府有陀酋,若管記。
有陀西,若判官。
百家有總佐一,千家有治人官一,萬家有都督一。
壯者皆為戰卒,有馬為騎軍。
以邑落遠近,分四軍,以旗幟别四方面。
一将統千人,四軍置一将。
凡敵入境,以所入面将禦之。
擇鄉兵為四軍羅苴子。
百人,置羅苴子統一人。
王親兵曰朱弩佉苴。
佉苴,韋帶也。
師行,人廪糧鬥五升,以二千五百為一營。
其法,前傷者養治,後傷者斬。
行舉國皆兵之制,而又劫之以嚴法,此其所以能抗衡于兩大之間與。
民以農耕為業。
亦有授田之法。
田,五畝曰雙,上官授田四十雙,上戶三十雙,以是而差,自曲靖至滇池;人皆水耕;食蠶以柘,能織錦繡。
太和祁鮮山名以西,人不蠶,剖波羅樹實,狀如絮,紐縷而幅之。
牦田,一牛三夫,前挽,中壓,後驅。
無貴賤皆耕,不徭役。
人歲輸米二鬥,一藝者給田二收乃稅。
豐祐之入成都,掠工伎數萬。
自是工文織,與中國埒焉。
市易用帛及貝。
貝大若指,以十六枚為一覓。
案雲南用貝甚久,明時猶然,謂之海。
蓋南诏盛時,疆域頗廣,故其所用之币,能推行全境也。
倮啰一族,今仍散布雲南全省,四川西昌,貴州威甯、普安一帶亦有之。
或稱白夷,又作擺夷,亦徑作僰。
人皆盤發頂上,蓋猶是椎結之舊。
其所居屋皆平頂。
自有文字,謂之僰文,亦曰倮啰文。
其文化程度頗高。
清初,江陰陳鼎祚,就昏龍家在威甯一帶,著《滇黔土司昏禮記》,謂龍為漢上諸姬,本名。
為楚所滅,放其族于此,乃去鳥為龍。
或謂漢武滅牂柯,徙蜀中大姓龍、董、傅氏于其地,未知孰是。
其言語不與苗同,而陳鼎祚之妻,能通僰文,可知其為濮族。
貴陽、安順、都勻、平越之狆家,亦多通僰文之人。
狆家,或謂系馬殷所率柳州之戍卒。
此或間有混合耳,其本種,必濮人,故亦用僰文也。
龍家以子月為歲首。
平越、黃平之夭苗,大定、威甯、平遠、桂陽、清鎮、修平、清平之蔡家苗,貴陽、清鎮、修文、龍裡之宋家苗皆然。
夭苗,自謂姬姓,周後。
蔡家苗,自謂蔡後;楚放之于此,或謂随莊蹻至此。
宋家苗,自謂宋後。
為楚所俘,放此。
或曰:宋漢時為蜀中大姓,後遷此。
此等雖被苗名,實皆濮族。
宋家親喪食蔬水,蔡家三月不食稻肉,皆古禮,蓋居中原與漢族密迩時效之,迄今未變也。
亦可見濮族古地,實抵今河南、湖北之說,為不誣矣。
由此上推之,《左》文十六年,賈策百濮,謂将“各走其邑”,知其俗正與《漢書》所述之夜郎等同。
謂濮族舊居鄂、豫,彌可信矣。
《漢書》雲:牂柯地多雨潦,寡畜生,無蠶桑,最貧。
句町今雲南通海縣有桄桹木,可以為面,百姓資之。
邛都俗多遊蕩,而喜讴歌,略與牂柯相類。
益州則河平土敞,多出鹦鹉、孔雀。
有鹽池田漁之饒,金銀畜産之富。
民俗豪汰,居官者皆富及累世焉。
可以見漢時此諸地方之肥瘠。
漢族良吏,牖啟濮族之功亦不小。
《後書》雲:王莽時,以廣漢文齊為太守。
造起陂池,開通溉灌,墾田二千餘頃。
率厲兵馬,修障塞,降集群夷,甚得其和。
肅宗元和中,蜀郡王進為太守,政化尤異。
始興起學校,漸遷其俗。
桓帝時,牂柯郡人尹珍,自以生于荒裔,不知禮義,乃從汝南許慎、應奉受經書、圖緯。
學成,還鄉教授。
南域始有學焉。
其功績,殊不在文翁司馬相如之下。
然《唐書》述諸族之俗,皆以十二月為歲首。
父母喪,斬衰布衣,近者四五年,遠者五六年。
婚姻以牛酒為禮。
松外諸蠻,有城郭,知陰陽曆數。
非盡漢以後所傳。
蓋皆在北方,與漢族雜處所受也。
其俗尚鬼,《漢書》但言好巫鬼禁忌。
《唐書》謂其稱主祭者為鬼主。
每戶歲出一牛,或一羊,就其家祭之。
大部落有大鬼主。
百家則置小鬼主。
兩林部落雖小,然為諸族所宗,号為都大鬼主雲。
此亦極似中國支子不祭,祭必于宗子之家之俗。
濮族自古離析為小邑聚,亡大君長,此其文明程度雖高,而不能強盛之原因也。
稍能抟結之,具有國家之規模者,當始爨氏,至南诏則益進矣。
爨氏制度無可考。
南诏制度,見于史籍者頗多。
今舉其要者,其語謂王為诏,王母曰信麼,亦曰九麼,妃曰進武。
其官:曰坦綽,曰布燮,曰久贊,謂之清平官。
所以決國事輕重,猶唐宰相也。
曰酋望,曰大軍将。
大軍将十二,與清平官等。
列日議事王所。
出治軍壁,稱節度。
有内算官,代王裁處。
有外算官,記王所處,以付六曹。
六曹長有功,補大軍将。
次補清平官。
幕爽主兵,琮爽主戶籍,慈爽主禮,罰爽主刑,勸爽主官人,厥爽主工館,萬爽主财用,引爽主客,禾爽主商賈,皆清平官。
酋望,大将軍兼之。
爽,猶言省也。
督爽,總三省也。
乞托主馬,祿托主牛,巨托主倉廪,亦清平官。
酋望,大将軍兼之。
曰爽酋,曰彌勤,曰勤齊,掌賦稅。
曰兵獳司,掌機密。
外有六節度,二都督,十睑。
睑,夷語州也。
大府,主将曰演習,副曰演覽。
中府,主将曰繕裔,副曰繕覽。
下府,主将曰澹酋,副曰澹覽。
小府,主将曰幕沩,副曰幕覽。
府有陀酋,若管記。
有陀西,若判官。
百家有總佐一,千家有治人官一,萬家有都督一。
壯者皆為戰卒,有馬為騎軍。
以邑落遠近,分四軍,以旗幟别四方面。
一将統千人,四軍置一将。
凡敵入境,以所入面将禦之。
擇鄉兵為四軍羅苴子。
百人,置羅苴子統一人。
王親兵曰朱弩佉苴。
佉苴,韋帶也。
師行,人廪糧鬥五升,以二千五百為一營。
其法,前傷者養治,後傷者斬。
行舉國皆兵之制,而又劫之以嚴法,此其所以能抗衡于兩大之間與。
民以農耕為業。
亦有授田之法。
田,五畝曰雙,上官授田四十雙,上戶三十雙,以是而差,自曲靖至滇池;人皆水耕;食蠶以柘,能織錦繡。
太和祁鮮山名以西,人不蠶,剖波羅樹實,狀如絮,紐縷而幅之。
牦田,一牛三夫,前挽,中壓,後驅。
無貴賤皆耕,不徭役。
人歲輸米二鬥,一藝者給田二收乃稅。
豐祐之入成都,掠工伎數萬。
自是工文織,與中國埒焉。
市易用帛及貝。
貝大若指,以十六枚為一覓。
案雲南用貝甚久,明時猶然,謂之海。
蓋南诏盛時,疆域頗廣,故其所用之币,能推行全境也。
倮啰一族,今仍散布雲南全省,四川西昌,貴州威甯、普安一帶亦有之。
或稱白夷,又作擺夷,亦徑作僰。
人皆盤發頂上,蓋猶是椎結之舊。
其所居屋皆平頂。
自有文字,謂之僰文,亦曰倮啰文。
其文化程度頗高。
清初,江陰陳鼎祚,就昏龍家在威甯一帶,著《滇黔土司昏禮記》,謂龍為漢上諸姬,本名。
為楚所滅,放其族于此,乃去鳥為龍。
或謂漢武滅牂柯,徙蜀中大姓龍、董、傅氏于其地,未知孰是。
其言語不與苗同,而陳鼎祚之妻,能通僰文,可知其為濮族。
貴陽、安順、都勻、平越之狆家,亦多通僰文之人。
狆家,或謂系馬殷所率柳州之戍卒。
此或間有混合耳,其本種,必濮人,故亦用僰文也。
龍家以子月為歲首。
平越、黃平之夭苗,大定、威甯、平遠、桂陽、清鎮、修平、清平之蔡家苗,貴陽、清鎮、修文、龍裡之宋家苗皆然。
夭苗,自謂姬姓,周後。
蔡家苗,自謂蔡後;楚放之于此,或謂随莊蹻至此。
宋家苗,自謂宋後。
為楚所俘,放此。
或曰:宋漢時為蜀中大姓,後遷此。
此等雖被苗名,實皆濮族。
宋家親喪食蔬水,蔡家三月不食稻肉,皆古禮,蓋居中原與漢族密迩時效之,迄今未變也。
亦可見濮族古地,實抵今河南、湖北之說,為不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