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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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拿來與讀者見面的這部書——《中國經濟原論》,就寫作與出版的過程說,都算是相當難産。

     民國二十九年我在國立中山大學擔任高等經濟學這門課程;顧名思義,當然需要講得高深一點。

    我于是選定裡嘉圖(DavidRicardo)所著《經濟學及賦稅之原理》作為講授的底本。

    但一半也許因為同學原來所學基礎太差,一半也許因為我自己解說表達的能力不夠,我發現同學對于這門課程感到十分興趣的并不很多。

    就在同時,我還擔任有中國經濟史、經濟思想史這兩科。

    讀中國經濟史的是四年級的同學,讀高等經濟學的亦是四年級的同學。

    就我平日研究的心得講,我相信我講裡嘉圖的經濟學說,還應比講中國經濟史有較大的把握,但同學對後者表示的興奮,卻遠較前者為大。

    我當時就感到,這原因,不當完全求之于裡嘉圖那部大著的難讀難講(以謙虛見稱的裡嘉圖,當他把那部書拿去問世的時候,他竟表示:全英國是不是會有二十五個人懂得),而更應追問到:中國一般研究經濟學的青年學子,在作為一個中國的經濟學研究者的限内,他是否有理解這樣抽象的理論之必要,或者至少,他們所研究的抽象理論,是否能拿來同現實,特别是中國經濟現實發生認識上的關聯。

    由于這一種感想,我對于中國大學講壇上,關于經濟學以及一切有關經濟學課程所采取的教材與教法,就感到大有革正之必要。

    我當時所寫的,而放在本書後面作為附論的《政治經濟學在中國》一文,正是那種意念的具體表現。

     在民國三十年,我還是擔任高等經濟學,還是把裡嘉圖的經濟學作為底本,不過,每講一章,比如講價值論或地租論,我就把那一章研究的結論,拿來說明中國的商品價值,中國的地租,如何非裡嘉圖所研究的範疇,或者,裡嘉圖所研究的經濟範疇,如何可以從反面來證示中國社會經濟的非資本主義性。

    這個講法,馬上使一般同學發生興趣了。

    研究經濟學或者研究什麼經濟理論,本來是為了拿來作為理解或研究現實經濟的手段,但一般卻像行所無事的把這種意思弄錯了。

     在以後幾年——三十一年、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中,我不但在講高等經濟學的時候,丢開了裡嘉圖的那部大著,而直接由一般經濟理論,尚論到中國經濟,即分别由價值論展開中國商品價值的研究,由利潤利息論展開中國利潤利息形态的研究,并還把經濟學一門功課也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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