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學校制度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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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外,在中等各實業學堂内,酌設别科、選科及專攻科三種。

    别科即簡易科的性質,以簡易教法講授該實業必需之知識。

    選科不分種别,可就各實業中之一事項或數事項增置若幹科目,使生徒選習。

    專攻科即精習課程,為已畢業于本實業學堂尚欲專攻一科目或數科目之學生學習之用。

     四高等實業學堂 此項學堂分設四種:一為高等農業學堂,二為高等工業學堂,三為高等商業學堂,四為高等商船學堂;皆等于普通高等學堂的程度,招收年在十八歲以上、二十二歲以下之普通中學的畢業生。

    高等農業學堂以“授高等農業學藝,使将來能經理公私農務産業,并可充各農業學堂之教員、管理員”為宗旨。

    課程分預科及本科,前者一年畢業,後者三年畢業。

    本科課程又分四科:一、農學科,二、獸醫學科,三、森林學科,四、土木工學科。

    高等工業學堂,以“授高等工業之學理技術,使将來可經理公私工業事務,及各局廠工師,并可充各工業學堂之管理員、教員”為宗旨。

    課程亦分預科及本科,前者一年畢業,後者三年畢業。

    本科課程又分十三科:一、應用化學科,二、染色科,三、機織科,四、建築科,五、窯業科,六、機器科,七、電氣科,八、電氣化學科,九、土木科,十、礦業科,十一、造船科,十二、漆工科,十三、圖稿繪畫科。

    高等商業學堂,以“施高等商業教育,使通知本國、外國之商情、商事,及開于商業之學術、法律,将來可經理公私商業及會計,并可充各商業學堂之管理員、教員”為宗旨。

    課程亦設預科及本科,前者一年畢業,後者三年畢業,皆不分科。

    高等商船學堂以“授高等航船機關之學術技能,使可充高等管駕船舶之管理員,并可充各商船學堂之管理員、教員”為宗旨。

    課程不設預科,隻有本科。

    本科又分航海及機輪二科,前者五年半畢業,後者五年畢業。

     郵船部高等實業學堂舊址 除以上四種外,在各學堂内,可附設專攻科,為畢業生尚欲精究之用。

     五實業補習普通學堂 此項學堂,近于中學堂的程度,以“簡易教法,授實業所必需之知識、技能,并補習小學普通教育”為宗旨。

    招收已經從事各種實業及打算從事各種實業之兒童入堂肄業,但其學力須具有初等小學堂以上之程度方能合格。

    課程分普通科及實習科兩類,實業科又分農業、工業、商業及水産四科,統限以三年畢業。

    此項學堂不必單獨設立,可附設中小學堂或各種實業學堂之内。

     六藝徒學堂 此項學堂,近于高等小學堂之程度,以“授平等程度之工業技術,使成為善良之工匠”為宗旨。

    招收十二歲以上、略知書算之幼童來學肄業,他們的資格不限于已否在初等小學堂畢業者。

    内中普通課程凡八科目:一、修身,二、中國文理,三、算學,四、幾何,五、物理,六、化學,七、圖畫,八、體操。

    但以上八科中,除一、二兩科必修外,其餘可聽生徒自由選習。

    畢業無定期,以六個月以上、四年以下為限。

    此項學生多半已有本業,隻欲以其餘暇來堂補習應用之知識、技能為目的。

    學堂為圖他們便利起見,授課時間應略有變通:或于夜晚,或于放假日,或擇雪期、農隙等閑暇時節舉行。

     七實業教員講習所 此項講習所,以“教成各級實業學堂及實業補習普通學堂藝徒學堂之教員”為宗旨。

    招收中學堂或初級師範學堂的畢業生來所肄業,修學的期限各科不一。

    内中分三部,一、農業教員講習所,二年畢業;二、商業教員講習所,二年畢業;三、工業教員講習所,完全科三年畢業,簡易科二年畢業。

    凡講習所的學生,在學一切費用均由官廳供給,畢業後須服務六年。

     第五節學堂行政組織及教職員 一緒言 在學制系統未成立以前,各學堂行政組織無一定章程。

    從一般習慣看,大概一個學堂的行政首領叫做監督,監督之下有總教習,總教習之下有分教習。

    監督概由現任或候補官員兼領,隻負建設籌款及一切重大計劃的責任。

    總教習的職權極大,凡訂定課程、聘請教習、取錄學生及内部一切辦法,皆由他主持。

    在新教育第一期,各學堂總教習,多聘西人充當;迨後添設華員一名,于是一個學堂就有兩總教習了。

     自新學制成立系統以後,所有各級各種學堂的行政及管教員,才有完備的組織及統一的名稱。

    監督逐漸脫離職官專管學堂,教習逐漸由華員替代。

    内中行政組織的區别,隻以等級為标準了,不以種類為标準,大概高等學堂以上,為一等組織,規模宏大;自中等學堂以下為二等組織,規模狹小。

    但學堂行政首領自中等學堂以上,統稱監督;自中等學堂以下,統稱堂長。

    至于蒙養院及藝徒學堂,均非單獨設立,組織更其簡單,我們可以從略少叙。

     二一等組織 此項組織,又分大學堂與高等學堂兩類。

    大學堂設總監督一人;總管全堂各分科大學事務,統率全學人員。

    分科大學每科設監督一人,受總監督的節制,掌本科之教務、庶務、齋務一切事宜。

    每分科,在監督之下,設立三部:一為教務,設教務提調一人,其下設正教員、副教員若幹人;二為庶務,設庶務提調一人,其下設文案官、會計官、雜務官等人;三為齋務,設齋務提調一人,其下設監學官、檢查官、衛生官等人。

    此外天文台、植物園、動物園、演習林、醫院及圖書館各機關,均設經理官一人。

    全學設一會議所,議決大學一切重要事務。

    各分科設一教員監學會議所,議決關于各本科一切重要事務。

     山東高等學堂畢業執照 高等學堂設監督一人,統轄各員,主持全學教育事務。

    監督之下分三部:一、關于教務者,設教務長一人,其下設有正教員、副教員、掌書官若幹人;二、關于庶務者設有庶務長一人,其下設有文案官、審計官、雜務官若幹人;三、關于齋務者,設齋務長一人,其下設有監學官、檢查官等人。

    優級師範學堂及高等實業學堂的行政組織,完全與此相同,不過優級師範添設了附設中小學堂的辦事官,是其特異。

     三二等組織 此項組織分中等學堂與小學堂兩類。

    中等學堂設監督一人,統轄全學員、董司事、人役,主持一切教育事宜。

    監督以下不分部,隻設教員若幹人,分教各種科學,此外設有掌書、文案、會計、庶務等員。

    如備有學生齋舍的學堂,另設監學二員,以教員兼充。

    初級師範學堂,除添附屬小學辦事官一人外,其餘全同。

     小學堂設堂長一人,主管全校教育,督率堂内教員及董事、司事。

    堂長之下,設有正副教員,或專科正教員若幹人。

    但如學堂狹小、學生名額在六十以下者,教員即由堂長兼充。

     四師資 新教育初行,除監督外,自總教習以下,概用洋員,所有教育業務,差不多全在外人手中。

    庚子以來,新式人才逐漸産生,于是漸由洋員移歸于華員。

    據《奏定學堂章程》,所規定各級學堂的教員标準為:(1)大學堂分科正、副教員,暫時除延訪有各科學程相當之華員,其餘均聘請外國教師充選。

    (2)高等學堂的正教員與大學堂相同,其副教員則以華員充當。

    (3)優級師範學堂的正副教員的資格完全與高等學堂相同。

    (4)普通中學及初級師範學堂的正副教員,暫時隻可擇遊學外國畢業、曾考究教育法理者充任,或擇學科程度相當之華員充當亦可,不必限于師範畢業生。

    (5)高等小學堂的正副教員,暫時以簡易師範生充選;初等小學堂的正副教員,暫時以師範傳習生充選。

    (6)實業學堂的正副教員,各按等級與相當之普通學堂資格相同。

     第六節管理考試及獎勵 一管理 本章程除學務綱要裡面涉及關于管理學生的事務外,并訂有各學堂管理通則八章,我們摘出五個要點來說說。

    第一,關于品行的考核,第二,關于皇帝的愛戴,第三,關于禮節的遵守,第四,關于行為的防閑,第五,關于制服的規定。

    關于第一點,凡學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