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語法的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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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語法”——從字到句——詞類——句子的成分——附加成分、聯合成分、同位成分、外位成分複合句—一長句舉例
一說明“語法”
為什麼要學習語法,這個講話的目的是幫助學習寫文章的人把文章寫通順。
(不說把文章寫好,因為要有好文章必得先有好内容;這裡隻是就使用語言說話,所以隻說是把文章寫通順。
)要把文章寫通順,需要有些關于語法的知識,所以先在第一講裡把語法的内容說一個大概。
有人會說:“語法是一種專門的學問,我們不想當專家。
你能不能不講語法,隻告訴我們怎樣把文章寫通順呢?”要回答這個問題,話就得稍為說得遠一點。
早先的人學寫文章的辦法是熟讀古人的文章。
“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吟詩也會吟。
”這句話學詩的适用,學文章的也适用。
熟能生巧。
這個方法的确也有點效驗。
但是現在學習的條件不同了,這個老辦法就不适用了,至少是不完全适用了。
學習條件怎麼不同呢?第一,從前學寫文章是少數人的事情,而且這少數人也不必學别的,可以在這一件事情上花上十年二十年的功夫:現在人人都要學會寫文章,而且還有許多别的東西要學習,誰也不能在這一件事情上花費太多的時間,熟讀幾百篇文章就難于辦到了。
第二,從前人讀的都是經典著作,廣博一點,經、史、子、集可以琳琅滿架,簡陋一點。
也還有一部《古文觀止》:而且閱讀的隻有這些書,不大會接觸到不通順的文章(在雕闆印書的時代,不通的文章是不大有機會刻出來的)。
現在就不然了,我們每天看書、看報、看雜志。
看的東西很多,而這裡面往往瑕瑜互見,撲朔迷離,叫人對于文章的好和壞、語句的正和誤不容易有正确的認識。
在這種情況之下,“熟讀唐詩三百首”的老辦法自然就難于适用了。
在這種情況之下,首先得養成一種鑒别好和壞,正和誤的能力,然後閱讀的時候才能判斷别人的文章哪些地方可以取法,寫作的時候才能檢點自己的文章哪些地方應該修正,這就不得不有點語法和修辭學的知識,而這兩者之中,又應該先從語法入手。
要講語法,就離不開一些術語。
術語是一般人最讨厭的,可是事實上少它不了。
比如說。
我們誰都願意身體健康,不生毛病;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學習生理學和營養學。
可是要講生理學,第一步就得知道身體裡面各部分的名稱;要講營養學,第一步就得知道食物裡面各種成分的名稱,講語法也是如此,要是一個術語也不用,有許多事情要說得很羅嗦,有許多事情簡直說不明白,這裡有一個句子: 編釋人經過這一香瑣的檢查工作,不是白費的。
這個句子在語法上有毛病。
作者把“編輯人”放在主語的位置上,但是沒有給它安排一個适當的謂語。
“經過”在這裡隻是一個副動詞,不能做謂語的主要成分。
底下“不是白費的”又沒有适當的主語,如果說主語是“檢查工作”,那又已經做了“經過”的賓語,不能兩用。
這樣一說,就把它的毛病指出來了。
但是如果不許用“主語”、“賓語”、“謂語”、“副動詞”這些名稱(它們的意義底下要分别說明),就很不容易說明白。
所以我們要請求讀者耐煩點,把這數目并不很多的術語記住,并且把它們的意思弄清楚。
“語法”和“文法”我們猜想,讀者腦子裡已經有一個疑問:平常老聽見人家說“文法”,你這兒又講什麼“語法”,這到底是一個東西呀,還是兩個東西呢?要是兩個東西,那又怎麼分别呢?我們的回答是:是一個東西,你要問:為什麼又有兩個名字呢?這是因為中國自古以來文章跟說話分了家,大家覺得隻有文章要講究怎麼做得好,說話是可以馬馬虎虎的。
語法這門學問從外國傳進來的時候,大家就管它叫“文法”。
現在知道寫文章跟說話本是一回事,内中說話尤其是根本。
因此,與其管它叫“文法”,就不如管它叫“語法”了。
又會有人說:原先以為寫文章跟說話不同,所以要學習“文法”。
既然寫文章跟說話是一回事,難道我還不會說話嗎?我就照說話的樣子寫文章,又何必學習什麼語法呢?這個話基本上是對的,可是不完全對,不錯,語法無非是從說話裡面歸納出來的一些綱領,可是這是從大夥兒的說話裡面歸納出來的共同綱領,你、我、任何一個人,說話不留心的時候都難免有違背這些綱領的地方。
所以,就拿說話來說,語法也還是值得學習的。
再拿寫文章來說。
寫出來的文章該說得出口,這是一個應該重視的原則;許多文章讀起來不能上口,這是不對的。
可是這兩件事情中間還是有點差别。
我們日常說話,多半隻用些簡單的,甚至不完全的語句,常常重複,不大去組織它:而文章,尤其說理的文章,要用比較經濟的方法表達比較複雜的意思,語句的組織也就跟着複雜起來,在這由簡單到複雜的過程中,就容易犯錯誤。
所以寫文章比說話更需要講語法。
語法是什麼語法的範圍是很明确的。
歐洲人講他們的語法,通常包括兩個部分,詞的形态變化和造句的方法。
漢語的詞是沒有形态變化的,所以漢語的語法隻有造句法這一個部分。
要再分,也可以分成句子的結構和虛字的用法這兩部分。
不過這兩部分不能完全分開。
因為有些虛字是和句子結構有關系的。
語法不是什麼可是在一般人心目中,“文法”的非常廣大,幾乎無所不包,為了讓大家對于語法有一個更清楚的概念,我們再說一說語法不是什麼。
第一,語法不是文字學,不管白字、别字、以及古體字、簡筆字這些個。
第二,語法不是修辭學,它隻管虛字的用法,至于一般有實在意義的詞兒用得對不對,例如“喝飯”的“喝”,它是不管的,它隻管句子的結構對不對,至于句子的靈巧或笨拙,幹脆或羅嗦,它也不管的。
例如“困難依然是有的。
需要繼續進行努力才能于以克服,”這在修辭學上是不好的(“進行”和“于以”都可以取消)。
可是在語法上不能說是有什麼毛病。
第三,語法不是邏輯,雖然實際上離不開邏輯。
例如“學習有态度與方法之分”,句子的結構是完全正确的,隻是事理上講不通,就是不合邏輯(等于說“寫字有筆和紙之分”)。
我們寫文章,不能不講語法,也不能不注意修辭和邏輯,至于字要寫得對,那是更不用說了。
二從字到句 句子是什麼 一般語法書上說。
“具備主語和謂語這兩個部分的是句子。
”這個定義很有用,可惜不同密。
一方面,有些句子并不具各這兩個部分;另一方面,具各這兩個部分的也不一定都是句子,因此,好些語法學者想法給句子找個周密的定義,比如說,“句子是相對地完整而獨立的語言單位。
”“完整”是指意思方面,“獨立”是指運用的時候能單獨站住,不必添什麼,例如“那是人民日報”,意思完整了,也能單獨說出去,使對方滿足。
可是這完整和獨立是“相對地”,因為隻有回答人家的問話“那是什麼報?”的時候,“那是人民日報”才能叫人完全滿足。
要是你憑空來個“那是人民日報”,人家是估料你還有下文的,比如“你要看不要?”之類,在這個情況之下,“那是人民日報”就不是絕對地完整而獨立了,這種定義。
周密是周密得多,可是又沒有多大實用價值。
句子的定義雖然很難下,句子是怎麼個東西卻不難從具體的例子來認識。
對于我們中國人,這個認識是非常需要的,因為在我們的語言裡,句子這個概念一向很模糊,我們寫文章的時候也往往就在這個上面出毛病,我們平常說的“句”,意思很籠統,我們說,“你過來,我跟你說句話,”結果這句話可能說上五分鐘,這裡的“句”比語法裡的句子大得多,可是我們又說“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是兩句書,“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是兩句詩,這裡的“句”又比語法的句子小得多。
表現在我們的文章裡,好些句子的結構還不完全,可是作者已經圈斷了;或是,更常見,一口氣寫下百兒八十個字,明明可以分成幾個句子,可是作者一直都隻用逗号(,)隔開,所以,把句子的性質弄清楚,對于我們是十分需要的。
簡單句,複合句、分句讓 我們還從上一節頭上的定義出發,“具備主語和謂語這兩個部分的是句子。
”例如“我們必須克服困難”,這是一個句子,“我們”是主語,“必須克服困難”是謂語。
同樣。
“我們必須學會自己不懂的東西”,這也是一個句子。
那麼“我們必須克服困難,我們必須學會自己不懂的東西”,這是一個句子還是兩個句子呢?這是一個句子。
這是一個“複合句’,是由兩個簡單的句子拼起來的。
原先那兩個句子,就它們的内部結構說,我們管它叫“簡單句”,就它們作為複合句的部分說,我們管它叫“分句”。
是不是所有的簡單句都能随意拼湊成複合句呢?不成,要看它們的意思是不是密切關聯。
比如“我看的是人民日報”跟“你看的是光明日報”可以合成一句,跟“他不愛看報”就合不到一塊兒,讀者每天看書看報的時候,可以注意那些複合句,看它們裡頭的分句是不是密切關聯。
有些句子是很松散的,是可以分成兩句甚至三四句的。
句子形式在上一節的例句裡有“自己不懂”四個字,也能分成主語“自己”和謂語“不懂”兩部分,這算是句子不算呢?這不算是句子,因為它被包含在一個句子裡頭,作為那個句子的一個
(不說把文章寫好,因為要有好文章必得先有好内容;這裡隻是就使用語言說話,所以隻說是把文章寫通順。
)要把文章寫通順,需要有些關于語法的知識,所以先在第一講裡把語法的内容說一個大概。
有人會說:“語法是一種專門的學問,我們不想當專家。
你能不能不講語法,隻告訴我們怎樣把文章寫通順呢?”要回答這個問題,話就得稍為說得遠一點。
早先的人學寫文章的辦法是熟讀古人的文章。
“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吟詩也會吟。
”這句話學詩的适用,學文章的也适用。
熟能生巧。
這個方法的确也有點效驗。
但是現在學習的條件不同了,這個老辦法就不适用了,至少是不完全适用了。
學習條件怎麼不同呢?第一,從前學寫文章是少數人的事情,而且這少數人也不必學别的,可以在這一件事情上花上十年二十年的功夫:現在人人都要學會寫文章,而且還有許多别的東西要學習,誰也不能在這一件事情上花費太多的時間,熟讀幾百篇文章就難于辦到了。
第二,從前人讀的都是經典著作,廣博一點,經、史、子、集可以琳琅滿架,簡陋一點。
也還有一部《古文觀止》:而且閱讀的隻有這些書,不大會接觸到不通順的文章(在雕闆印書的時代,不通的文章是不大有機會刻出來的)。
現在就不然了,我們每天看書、看報、看雜志。
看的東西很多,而這裡面往往瑕瑜互見,撲朔迷離,叫人對于文章的好和壞、語句的正和誤不容易有正确的認識。
在這種情況之下,“熟讀唐詩三百首”的老辦法自然就難于适用了。
在這種情況之下,首先得養成一種鑒别好和壞,正和誤的能力,然後閱讀的時候才能判斷别人的文章哪些地方可以取法,寫作的時候才能檢點自己的文章哪些地方應該修正,這就不得不有點語法和修辭學的知識,而這兩者之中,又應該先從語法入手。
要講語法,就離不開一些術語。
術語是一般人最讨厭的,可是事實上少它不了。
比如說。
我們誰都願意身體健康,不生毛病;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學習生理學和營養學。
可是要講生理學,第一步就得知道身體裡面各部分的名稱;要講營養學,第一步就得知道食物裡面各種成分的名稱,講語法也是如此,要是一個術語也不用,有許多事情要說得很羅嗦,有許多事情簡直說不明白,這裡有一個句子: 編釋人經過這一香瑣的檢查工作,不是白費的。
這個句子在語法上有毛病。
作者把“編輯人”放在主語的位置上,但是沒有給它安排一個适當的謂語。
“經過”在這裡隻是一個副動詞,不能做謂語的主要成分。
底下“不是白費的”又沒有适當的主語,如果說主語是“檢查工作”,那又已經做了“經過”的賓語,不能兩用。
這樣一說,就把它的毛病指出來了。
但是如果不許用“主語”、“賓語”、“謂語”、“副動詞”這些名稱(它們的意義底下要分别說明),就很不容易說明白。
所以我們要請求讀者耐煩點,把這數目并不很多的術語記住,并且把它們的意思弄清楚。
“語法”和“文法”我們猜想,讀者腦子裡已經有一個疑問:平常老聽見人家說“文法”,你這兒又講什麼“語法”,這到底是一個東西呀,還是兩個東西呢?要是兩個東西,那又怎麼分别呢?我們的回答是:是一個東西,你要問:為什麼又有兩個名字呢?這是因為中國自古以來文章跟說話分了家,大家覺得隻有文章要講究怎麼做得好,說話是可以馬馬虎虎的。
語法這門學問從外國傳進來的時候,大家就管它叫“文法”。
現在知道寫文章跟說話本是一回事,内中說話尤其是根本。
因此,與其管它叫“文法”,就不如管它叫“語法”了。
又會有人說:原先以為寫文章跟說話不同,所以要學習“文法”。
既然寫文章跟說話是一回事,難道我還不會說話嗎?我就照說話的樣子寫文章,又何必學習什麼語法呢?這個話基本上是對的,可是不完全對,不錯,語法無非是從說話裡面歸納出來的一些綱領,可是這是從大夥兒的說話裡面歸納出來的共同綱領,你、我、任何一個人,說話不留心的時候都難免有違背這些綱領的地方。
所以,就拿說話來說,語法也還是值得學習的。
再拿寫文章來說。
寫出來的文章該說得出口,這是一個應該重視的原則;許多文章讀起來不能上口,這是不對的。
可是這兩件事情中間還是有點差别。
我們日常說話,多半隻用些簡單的,甚至不完全的語句,常常重複,不大去組織它:而文章,尤其說理的文章,要用比較經濟的方法表達比較複雜的意思,語句的組織也就跟着複雜起來,在這由簡單到複雜的過程中,就容易犯錯誤。
所以寫文章比說話更需要講語法。
語法是什麼語法的範圍是很明确的。
歐洲人講他們的語法,通常包括兩個部分,詞的形态變化和造句的方法。
漢語的詞是沒有形态變化的,所以漢語的語法隻有造句法這一個部分。
要再分,也可以分成句子的結構和虛字的用法這兩部分。
不過這兩部分不能完全分開。
因為有些虛字是和句子結構有關系的。
語法不是什麼可是在一般人心目中,“文法”的非常廣大,幾乎無所不包,為了讓大家對于語法有一個更清楚的概念,我們再說一說語法不是什麼。
第一,語法不是文字學,不管白字、别字、以及古體字、簡筆字這些個。
第二,語法不是修辭學,它隻管虛字的用法,至于一般有實在意義的詞兒用得對不對,例如“喝飯”的“喝”,它是不管的,它隻管句子的結構對不對,至于句子的靈巧或笨拙,幹脆或羅嗦,它也不管的。
例如“困難依然是有的。
需要繼續進行努力才能于以克服,”這在修辭學上是不好的(“進行”和“于以”都可以取消)。
可是在語法上不能說是有什麼毛病。
第三,語法不是邏輯,雖然實際上離不開邏輯。
例如“學習有态度與方法之分”,句子的結構是完全正确的,隻是事理上講不通,就是不合邏輯(等于說“寫字有筆和紙之分”)。
我們寫文章,不能不講語法,也不能不注意修辭和邏輯,至于字要寫得對,那是更不用說了。
二從字到句 句子是什麼 一般語法書上說。
“具備主語和謂語這兩個部分的是句子。
”這個定義很有用,可惜不同密。
一方面,有些句子并不具各這兩個部分;另一方面,具各這兩個部分的也不一定都是句子,因此,好些語法學者想法給句子找個周密的定義,比如說,“句子是相對地完整而獨立的語言單位。
”“完整”是指意思方面,“獨立”是指運用的時候能單獨站住,不必添什麼,例如“那是人民日報”,意思完整了,也能單獨說出去,使對方滿足。
可是這完整和獨立是“相對地”,因為隻有回答人家的問話“那是什麼報?”的時候,“那是人民日報”才能叫人完全滿足。
要是你憑空來個“那是人民日報”,人家是估料你還有下文的,比如“你要看不要?”之類,在這個情況之下,“那是人民日報”就不是絕對地完整而獨立了,這種定義。
周密是周密得多,可是又沒有多大實用價值。
句子的定義雖然很難下,句子是怎麼個東西卻不難從具體的例子來認識。
對于我們中國人,這個認識是非常需要的,因為在我們的語言裡,句子這個概念一向很模糊,我們寫文章的時候也往往就在這個上面出毛病,我們平常說的“句”,意思很籠統,我們說,“你過來,我跟你說句話,”結果這句話可能說上五分鐘,這裡的“句”比語法裡的句子大得多,可是我們又說“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是兩句書,“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是兩句詩,這裡的“句”又比語法的句子小得多。
表現在我們的文章裡,好些句子的結構還不完全,可是作者已經圈斷了;或是,更常見,一口氣寫下百兒八十個字,明明可以分成幾個句子,可是作者一直都隻用逗号(,)隔開,所以,把句子的性質弄清楚,對于我們是十分需要的。
簡單句,複合句、分句讓 我們還從上一節頭上的定義出發,“具備主語和謂語這兩個部分的是句子。
”例如“我們必須克服困難”,這是一個句子,“我們”是主語,“必須克服困難”是謂語。
同樣。
“我們必須學會自己不懂的東西”,這也是一個句子。
那麼“我們必須克服困難,我們必須學會自己不懂的東西”,這是一個句子還是兩個句子呢?這是一個句子。
這是一個“複合句’,是由兩個簡單的句子拼起來的。
原先那兩個句子,就它們的内部結構說,我們管它叫“簡單句”,就它們作為複合句的部分說,我們管它叫“分句”。
是不是所有的簡單句都能随意拼湊成複合句呢?不成,要看它們的意思是不是密切關聯。
比如“我看的是人民日報”跟“你看的是光明日報”可以合成一句,跟“他不愛看報”就合不到一塊兒,讀者每天看書看報的時候,可以注意那些複合句,看它們裡頭的分句是不是密切關聯。
有些句子是很松散的,是可以分成兩句甚至三四句的。
句子形式在上一節的例句裡有“自己不懂”四個字,也能分成主語“自己”和謂語“不懂”兩部分,這算是句子不算呢?這不算是句子,因為它被包含在一個句子裡頭,作為那個句子的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