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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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艮。
言大寒立春之際,艮之方位,萬物以之始,而為今歲首。
以之終,而為去歲末。
此則葉夏正之義,莫盛于艮也。
此言六卦之神用。
而不言乾坤者,以乾坤而發天地,無為而無不為,能成雷風等有為之神妙也。
艮不言山,獨舉卦名者,以動桡燥潤功,是雷風水火。
至于終始萬物,于山義則不然,故言卦,而餘皆稱物,各取便而論也。
此崔新義也。
故水火相逮, 孔穎達曰:上章言水火不相入。
此言水火相逮者,既不相入,又不相及,則無成物之功。
明性雖不相入,而氣相逮及。
雷風不相悖, 孔穎達曰:上言雷風相保此言不相悖者,二象俱動。
若相薄而相悖逆,則相傷害,亦無成物之功,明雖相薄而不相逆者也。
山澤通氣, 崔觐曰:言山澤雖相縣遠,而氣交通。
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虞翻曰:謂乾變而坤化。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成既濟定,故“既成萬物”矣。
乾,健也。
虞翻曰:精剛自勝,動行不休,故“獎也。
坤,順也。
純柔承天時行,故“順”。
震,動也。
陽出動行。
巽,入也。
乾初入陰。
坎,陷也。
陽陷陰中。
離,麗也。
日麗乾剛。
艮,止也。
陽位在上,故“止”。
兌,說也。
震為大笑。
陽息震成兌,震言出口,故“說”。
此上虞義也。
乾為馬, 孔穎達曰:乾象天行健,故“為馬” 坤為牛, 坤象地任重而順,故“為牛”。
震為龍, 震象龍動,故“為龍”。
此上孔正義。
巽為雞, 《九家易》曰:應八風也。
風應節而變,變不失時。
雞時至而鳴,與風相應也。
二九十八,主風精,為雞。
故雞十八日剖而成雛。
二九順陽曆,故雞知時而鳴也。
坎為豕, 《九家易》曰:污辱卑下也。
六九五十四,主時精,為豕。
坎豕懷胎,四月而生,宜時理節,是其義也。
離為雉, 孔穎達曰:離為文明,雉有文章,故“離為雉”。
艮為狗, 《九家易》曰:艮止,主守禦也。
艮數三,七九六十三。
三主鬥,鬥為犬。
故犬懷胎三月而生。
鬥運行十三時日出,故犬十三日而開目。
鬥屈,故犬臣屈也,鬥運行四币,犬亦夜繞室也。
火之精畏水,不敢飲,但舌舐水耳。
犬鬥,以水灌之,則解也。
犬近奎星,故犬淫當路,不避人者也。
兌為羊。
孔穎達曰:兌為說。
羊者,順從之畜,故“為羊”。
乾為首, 乾尊而在上,故“為首”。
坤為腹, 坤能包藏含容,故“為腹”也。
震為足, 震動用,故“為足”。
巽為股, 巽為順,股順随于足,故“巽為股”。
坎為耳, 坎北方,主聽,故“為耳”。
離為目, 離南方,主視,故“為目”。
艮為手, 艮為止,手亦止持于物使不動,故“艮為手”。
兌為口。
兌為說,口所以說言,故“兌為口”。
此止孔正義。
乾,天也。
故稱乎父。
坤,地也。
故稱乎母。
崔觐曰:欲明六子,故先說乾稱天父,坤稱地母。
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
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
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
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
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
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孔穎達曰:索,求也。
以求乾坤為父母,而求其子也。
得父氣者為男,得母氣者為女。
坤初求得乾氣,為震,故曰“長男”。
坤二得乾氣,為坎,故曰“中男”。
坤三得乾氣,為艮,故曰“少男”。
乾初得坤氣,為巽,故曰“長女”。
乾二得坤氣,為離,故曰“中女”。
乾三得坤氣,為兌,故曰“少女”。
此言所以生六子者也。
乾為天, 宋衷曰:乾動作不解,天亦轉運。
為圜, 宋衷曰:動作轉遠,非圜不能,故“為圜”。
為君, 虞翻曰:貴而嚴也。
為父, 虞翻曰:成三男,其取類也,故“為父”也。
為玉,為金, 崔觐曰:天體清明而剛,故“為玉,為金”。
為寒,為冰, 孔穎達曰:取其西北冰寒之地。
崔觐曰:乾主立冬已後,冬至已前,故“為寒,為冰”也。
為大赤, 虞翻曰:太陽為赤,月望出入時也。
崔觐曰:乾四月純陽之卦,故取盛陽色為大赤。
為良馬, 虞翻曰:乾善,故良也。
為老馬, 《九家易》曰:言氣衰也,息至已必當複消,故“為老馬”也。
為瘠馬, 崔觐曰:骨為陽,肉為陰。
乾純陽爻,骨多,故“為瘠馬”也。
為駁馬, 宋衷曰:天有五行之色,故“為駁馬”也。
為木果。
宋衷曰:群星着天,似果實着木,故“為木果”。
坤為地, 虞翻曰:柔道靜。
為母, 虞翻曰:成三女,能緻養,故“為母”。
為布, 崔觐曰:遍布萬物于緻養,故“坤為布”。
為釜, 孔穎達曰:取其化生成熟,故“為釜”也。
為吝啬, 孔穎達曰:取地生物而不轉移,故“為吝啬”也。
為均, 崔觐曰:取地生萬物,不擇善惡,故“為均”也。
為子母牛, 《九家易》曰:土能生育,牛亦含養,故“為子母牛”也。
為大輿, 孔穎達曰:取其能載,故“為大輿”也。
為文, 《九家易》曰:萬物相雜,故“為文”也。
為衆, 虞翻曰:物三稱群,陰為民,三陰相随,故“為衆”也。
為柄, 崔觐曰:萬物依之為本,故“為柄”。
其于地也為黑。
崔觐曰:坤十月卦,極陰之色,故“其于色也為黑”矣。
震為雷, 虞翻曰:太陽火,得水有聲,故“為雷”也。
為駹, 駹,蒼色。
震,東方。
故“為駹”。
舊讀作龍。
上巳為龍,非也。
為玄黃, 天玄地黃。
震,天地之雜物,故“為玄黃”。
為專, 陽在初,隐靜,未出觸坤,故“專”。
則乾,靜也。
專,延。
叔堅說以專為旉,大布。
非也。
此上虞義也。
為大塗, 崔觐曰:萬物所出在春,故“為大塗”。
取其通生性也。
為長子, 虞翻曰:乾一索,故“為長子”。
為決躁, 崔觐曰:取其剛在下動,故“為決躁”也。
為蒼筤竹, 《九家易》曰:蒼筤,青也。
震陽在下,根長堅剛,陰爻在中,使外蒼筤也。
為萑葦。
《九家易》曰:萑葦,蒹葭也。
根莖叢生,蔓衍相連,有似雷行也。
其于馬也,為善鳴, 虞翻曰:為雷,故“善鳴”也。
為馵足,為作足, 馬白後左足為馵;震為左,為足,為作;初陽白,故“為作足”。
為的颡。
的,白。
颡,額也。
震體頭,在口上白,故“的颡”。
《詩》雲:有馬白颠,是也。
此上虞義也。
其于稼也,為反生。
宋衷曰:陰在上,陽在下,故“為反生”。
謂枲豆之類,戴甲而生。
其究為健,為蕃鮮。
虞翻曰:震巽相薄,變而至三,則下象究。
與四成乾,故“其究為健,為蕃鮮”。
巽究為躁卦,躁卦則震,震雷巽風無形,故卦特變耳。
巽為木, 宋衷曰:陽動陰靜,二陽動于上,一陰安靜于下,有似于木也。
為風, 陸績曰:風,土氣也;巽,坤之所生,故“為風”。
亦取靜于本,而動于末也。
為長女, 荀爽曰:柔在初。
為繩直, 翟元曰:上二陽共正一陰,使不得邪僻,如繩之直。
孔穎達曰:取其号令齊物,如繩直也。
為工, 荀爽曰:為繩木,故“為工”。
虞
言大寒立春之際,艮之方位,萬物以之始,而為今歲首。
以之終,而為去歲末。
此則葉夏正之義,莫盛于艮也。
此言六卦之神用。
而不言乾坤者,以乾坤而發天地,無為而無不為,能成雷風等有為之神妙也。
艮不言山,獨舉卦名者,以動桡燥潤功,是雷風水火。
至于終始萬物,于山義則不然,故言卦,而餘皆稱物,各取便而論也。
此崔新義也。
故水火相逮, 孔穎達曰:上章言水火不相入。
此言水火相逮者,既不相入,又不相及,則無成物之功。
明性雖不相入,而氣相逮及。
雷風不相悖, 孔穎達曰:上言雷風相保此言不相悖者,二象俱動。
若相薄而相悖逆,則相傷害,亦無成物之功,明雖相薄而不相逆者也。
山澤通氣, 崔觐曰:言山澤雖相縣遠,而氣交通。
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虞翻曰:謂乾變而坤化。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成既濟定,故“既成萬物”矣。
乾,健也。
虞翻曰:精剛自勝,動行不休,故“獎也。
坤,順也。
純柔承天時行,故“順”。
震,動也。
陽出動行。
巽,入也。
乾初入陰。
坎,陷也。
陽陷陰中。
離,麗也。
日麗乾剛。
艮,止也。
陽位在上,故“止”。
兌,說也。
震為大笑。
陽息震成兌,震言出口,故“說”。
此上虞義也。
乾為馬, 孔穎達曰:乾象天行健,故“為馬” 坤為牛, 坤象地任重而順,故“為牛”。
震為龍, 震象龍動,故“為龍”。
此上孔正義。
巽為雞, 《九家易》曰:應八風也。
風應節而變,變不失時。
雞時至而鳴,與風相應也。
二九十八,主風精,為雞。
故雞十八日剖而成雛。
二九順陽曆,故雞知時而鳴也。
坎為豕, 《九家易》曰:污辱卑下也。
六九五十四,主時精,為豕。
坎豕懷胎,四月而生,宜時理節,是其義也。
離為雉, 孔穎達曰:離為文明,雉有文章,故“離為雉”。
艮為狗, 《九家易》曰:艮止,主守禦也。
艮數三,七九六十三。
三主鬥,鬥為犬。
故犬懷胎三月而生。
鬥運行十三時日出,故犬十三日而開目。
鬥屈,故犬臣屈也,鬥運行四币,犬亦夜繞室也。
火之精畏水,不敢飲,但舌舐水耳。
犬鬥,以水灌之,則解也。
犬近奎星,故犬淫當路,不避人者也。
兌為羊。
孔穎達曰:兌為說。
羊者,順從之畜,故“為羊”。
乾為首, 乾尊而在上,故“為首”。
坤為腹, 坤能包藏含容,故“為腹”也。
震為足, 震動用,故“為足”。
巽為股, 巽為順,股順随于足,故“巽為股”。
坎為耳, 坎北方,主聽,故“為耳”。
離為目, 離南方,主視,故“為目”。
艮為手, 艮為止,手亦止持于物使不動,故“艮為手”。
兌為口。
兌為說,口所以說言,故“兌為口”。
此止孔正義。
乾,天也。
故稱乎父。
坤,地也。
故稱乎母。
崔觐曰:欲明六子,故先說乾稱天父,坤稱地母。
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
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
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
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
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
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孔穎達曰:索,求也。
以求乾坤為父母,而求其子也。
得父氣者為男,得母氣者為女。
坤初求得乾氣,為震,故曰“長男”。
坤二得乾氣,為坎,故曰“中男”。
坤三得乾氣,為艮,故曰“少男”。
乾初得坤氣,為巽,故曰“長女”。
乾二得坤氣,為離,故曰“中女”。
乾三得坤氣,為兌,故曰“少女”。
此言所以生六子者也。
乾為天, 宋衷曰:乾動作不解,天亦轉運。
為圜, 宋衷曰:動作轉遠,非圜不能,故“為圜”。
為君, 虞翻曰:貴而嚴也。
為父, 虞翻曰:成三男,其取類也,故“為父”也。
為玉,為金, 崔觐曰:天體清明而剛,故“為玉,為金”。
為寒,為冰, 孔穎達曰:取其西北冰寒之地。
崔觐曰:乾主立冬已後,冬至已前,故“為寒,為冰”也。
為大赤, 虞翻曰:太陽為赤,月望出入時也。
崔觐曰:乾四月純陽之卦,故取盛陽色為大赤。
為良馬, 虞翻曰:乾善,故良也。
為老馬, 《九家易》曰:言氣衰也,息至已必當複消,故“為老馬”也。
為瘠馬, 崔觐曰:骨為陽,肉為陰。
乾純陽爻,骨多,故“為瘠馬”也。
為駁馬, 宋衷曰:天有五行之色,故“為駁馬”也。
為木果。
宋衷曰:群星着天,似果實着木,故“為木果”。
坤為地, 虞翻曰:柔道靜。
為母, 虞翻曰:成三女,能緻養,故“為母”。
為布, 崔觐曰:遍布萬物于緻養,故“坤為布”。
為釜, 孔穎達曰:取其化生成熟,故“為釜”也。
為吝啬, 孔穎達曰:取地生物而不轉移,故“為吝啬”也。
為均, 崔觐曰:取地生萬物,不擇善惡,故“為均”也。
為子母牛, 《九家易》曰:土能生育,牛亦含養,故“為子母牛”也。
為大輿, 孔穎達曰:取其能載,故“為大輿”也。
為文, 《九家易》曰:萬物相雜,故“為文”也。
為衆, 虞翻曰:物三稱群,陰為民,三陰相随,故“為衆”也。
為柄, 崔觐曰:萬物依之為本,故“為柄”。
其于地也為黑。
崔觐曰:坤十月卦,極陰之色,故“其于色也為黑”矣。
震為雷, 虞翻曰:太陽火,得水有聲,故“為雷”也。
為駹, 駹,蒼色。
震,東方。
故“為駹”。
舊讀作龍。
上巳為龍,非也。
為玄黃, 天玄地黃。
震,天地之雜物,故“為玄黃”。
為專, 陽在初,隐靜,未出觸坤,故“專”。
則乾,靜也。
專,延。
叔堅說以專為旉,大布。
非也。
此上虞義也。
為大塗, 崔觐曰:萬物所出在春,故“為大塗”。
取其通生性也。
為長子, 虞翻曰:乾一索,故“為長子”。
為決躁, 崔觐曰:取其剛在下動,故“為決躁”也。
為蒼筤竹, 《九家易》曰:蒼筤,青也。
震陽在下,根長堅剛,陰爻在中,使外蒼筤也。
為萑葦。
《九家易》曰:萑葦,蒹葭也。
根莖叢生,蔓衍相連,有似雷行也。
其于馬也,為善鳴, 虞翻曰:為雷,故“善鳴”也。
為馵足,為作足, 馬白後左足為馵;震為左,為足,為作;初陽白,故“為作足”。
為的颡。
的,白。
颡,額也。
震體頭,在口上白,故“的颡”。
《詩》雲:有馬白颠,是也。
此上虞義也。
其于稼也,為反生。
宋衷曰:陰在上,陽在下,故“為反生”。
謂枲豆之類,戴甲而生。
其究為健,為蕃鮮。
虞翻曰:震巽相薄,變而至三,則下象究。
與四成乾,故“其究為健,為蕃鮮”。
巽究為躁卦,躁卦則震,震雷巽風無形,故卦特變耳。
巽為木, 宋衷曰:陽動陰靜,二陽動于上,一陰安靜于下,有似于木也。
為風, 陸績曰:風,土氣也;巽,坤之所生,故“為風”。
亦取靜于本,而動于末也。
為長女, 荀爽曰:柔在初。
為繩直, 翟元曰:上二陽共正一陰,使不得邪僻,如繩之直。
孔穎達曰:取其号令齊物,如繩直也。
為工, 荀爽曰:為繩木,故“為工”。
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