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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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虞翻曰:謂三失正。
動成坎,體渙;坎為大川,故“利涉大川”。
渙,舟楫象。
木道乃行也。
鄭玄曰:陰陽之義,陽稱為君,陰稱為臣。
今震一陽二陰,臣多于君矣。
而四體巽,之不應初,是天子損其所有以下諸侯也。
人君之道,以益下為德,故謂之益也。
震為雷,巽為風。
雷動風行,二者相成,猶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
坎為大川,故“利涉大川”矣。
《彖》曰:益,損上益下, 蜀才曰:此本否卦。
案:乾之上九下處坤初。
坤之初六,上升乾四。
損上益下者。
民說無疆。
虞翻曰:上之初。
坤為無疆,震為喜笑;以貴下賤,大得民,故“說無疆”矣。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虞翻曰:乾為大明,以乾照坤,故“其道大光”。
或以上之三,離為大光矣。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
虞翻曰:中正謂五,而二應之,乾為慶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虞翻曰:謂三動成渙。
渙,舟楫象。
巽木得水,故“木道乃行”也。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
虞翻曰:震三動為離,離為日。
巽為進,坤為疆。
日與巽俱進,故曰“進無疆”也。
天施地生,其益無方。
虞翻曰:乾下之坤,震為出生,萬物出震,故“天施地生”。
陽在坤初為無方,日進無疆,故“其益無方”也。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虞翻曰:上來益三,四時象正。
艮為時,震為行,與損同義,故“與時偕行”也。
《象》曰:風雷,益。
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虞翻曰:君子,謂乾也。
上之三,離為見。
乾為善,坤為過。
坤三進之乾四,故“見善則遷”。
乾上之坤初,改坤之過。
體複象,複以自知,故“有過則改”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虞翻曰:大作謂耕播耒耨之利,蓋取諸此也。
坤為用,乾為大,震為作,故“利用為大作”。
體複初得正,朋來無咎,故“元吉,無咎”。
震,二月卦,日中星鳥,敬授民時,故以耕播也。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侯果曰:大作,謂耕植也。
處益之始,居震之初。
震為稼穑,又為大作。
益之大者,莫大耕植。
故初九之利,“利為大作”。
若能不厚勞于下民,不奪時于農畯,則“大吉,無咎”矣。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
虞翻曰:謂上從外來益初也,故“或益之”。
二得正遠應,利三之正,已得承之。
坤數十,損兌為朋;謂三變離為龜,故“十朋之龜”。
坤為永,上之三得正,故“永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虞翻曰:震稱帝。
王謂五。
否乾為王。
體觀象。
艮為宗廟。
三變,折坤牛。
體噬嗑食。
故“王用享于帝”。
得位,故“吉”。
幹寶曰:聖王先成其民而後緻力于神,故“王用享于帝”。
在巽之宮,處震之象,是則蒼精之帝同始祖矣。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虞翻曰:乾上稱外,來益初也。
六三:益之用兇事,無咎。
虞翻曰:坤為事,三多兇。
上來益三得正。
故“益用兇事,無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虞翻曰:公謂三,伏陽也。
三動體坎,故“有孚”。
震為中行,為告,位在中,故曰“中行”。
三,公位。
乾為圭,乾之三,故“告公用圭”。
圭。
桓圭也。
《九家易》曰: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以九寸事地也。
上公執桓圭。
九寸;諸侯執信圭。
七寸;諸伯執躬圭,七寸;諸子執穀璧。
五寸;諸男執蒲璧,五寸。
五等諸侯,各執之以朝見天子也。
《象》曰:益用兇事,固有之矣。
虞翻曰:三上失正當變,是“固有之”。
幹寶曰:固有如桓文之徒,罪近篡弑,功實濟世。
六三失位,而體奸邪。
處震之動,懷巽之權,是矯命之士。
争奪之臣,桓文之爻也。
故曰“益之用兇事”。
在益之家,而居坤中,能保社稷,愛撫人民,故曰“無咎”。
既乃中行,近仁,故曰“有孚中行”。
然後俯列盟會,仰緻錫命,故曰“告公用圭”。
六四:中行,告公從, 虞翻曰:中行謂震位在中。
震為行,為從,故曰“中行”。
公謂三。
三上失位。
四利三之正,已得以為實,故曰“告公從”矣。
利用為依遷邦。
虞翻曰:坤為邦。
遷,從也。
三動坤從,故利用為依遷邦也。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虞翻曰:坎為志,三之上,有兩坎象,故“以益志也”。
崔觐曰:益其勤王之志也。
居益之時,履當其位,與五近比,而四上公,得藩屏之寄,為依從之國,若周平王之東遷晉鄭,是從也。
五為天子,益其忠志以敕之。
故言“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矣。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
虞翻曰:謂三上也。
震為問。
三上易位,三五體坎,已成既濟。
坎為心。
故“有孚惠心,勿問,元吉”。
故《象》:“勿問之矣。
” 有孚惠我德。
虞翻曰:坤為我,乾為德,三之上體坎,為孚,故“惠我德”。
《象》曰“大得志”。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
惠我德,大得志也。
崔觐曰:居中履尊,當位有應。
而損上之時,自一以損已為念。
雖有孚于國,惠心及下,終不言以彰已功。
故曰“有孚惠心,勿問”。
問,猶言也。
如是,則獲元吉,且為下所信而懷已德,故曰“有孚惠我德”。
君雖不言,人惠其德,則我“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 虞翻曰:莫,無也。
自非上無益初者,唯上當無應故“莫益之”矣。
或擊之, 虞翻曰:謂上不益初,則以剝滅乾。
艮為手,故“或擊之”。
立心勿恒,兇。
虞翻曰:上體巽,為進退,故“勿恒”。
動成坎心,以陰乘陽,故“立心勿恒,兇”矣。
《象》曰:莫益之,遍辭也。
虞翻曰:遍,周匝也。
三體剛兇,故至上應乃益之矣。
或擊之,自外來也。
虞翻曰:外謂上。
上來之三,故曰“自外來也”。
虞翻曰:謂三失正。
動成坎,體渙;坎為大川,故“利涉大川”。
渙,舟楫象。
木道乃行也。
鄭玄曰:陰陽之義,陽稱為君,陰稱為臣。
今震一陽二陰,臣多于君矣。
而四體巽,之不應初,是天子損其所有以下諸侯也。
人君之道,以益下為德,故謂之益也。
震為雷,巽為風。
雷動風行,二者相成,猶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
坎為大川,故“利涉大川”矣。
《彖》曰:益,損上益下, 蜀才曰:此本否卦。
案:乾之上九下處坤初。
坤之初六,上升乾四。
損上益下者。
民說無疆。
虞翻曰:上之初。
坤為無疆,震為喜笑;以貴下賤,大得民,故“說無疆”矣。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虞翻曰:乾為大明,以乾照坤,故“其道大光”。
或以上之三,離為大光矣。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
虞翻曰:中正謂五,而二應之,乾為慶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虞翻曰:謂三動成渙。
渙,舟楫象。
巽木得水,故“木道乃行”也。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
虞翻曰:震三動為離,離為日。
巽為進,坤為疆。
日與巽俱進,故曰“進無疆”也。
天施地生,其益無方。
虞翻曰:乾下之坤,震為出生,萬物出震,故“天施地生”。
陽在坤初為無方,日進無疆,故“其益無方”也。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虞翻曰:上來益三,四時象正。
艮為時,震為行,與損同義,故“與時偕行”也。
《象》曰:風雷,益。
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虞翻曰:君子,謂乾也。
上之三,離為見。
乾為善,坤為過。
坤三進之乾四,故“見善則遷”。
乾上之坤初,改坤之過。
體複象,複以自知,故“有過則改”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虞翻曰:大作謂耕播耒耨之利,蓋取諸此也。
坤為用,乾為大,震為作,故“利用為大作”。
體複初得正,朋來無咎,故“元吉,無咎”。
震,二月卦,日中星鳥,敬授民時,故以耕播也。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侯果曰:大作,謂耕植也。
處益之始,居震之初。
震為稼穑,又為大作。
益之大者,莫大耕植。
故初九之利,“利為大作”。
若能不厚勞于下民,不奪時于農畯,則“大吉,無咎”矣。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
虞翻曰:謂上從外來益初也,故“或益之”。
二得正遠應,利三之正,已得承之。
坤數十,損兌為朋;謂三變離為龜,故“十朋之龜”。
坤為永,上之三得正,故“永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虞翻曰:震稱帝。
王謂五。
否乾為王。
體觀象。
艮為宗廟。
三變,折坤牛。
體噬嗑食。
故“王用享于帝”。
得位,故“吉”。
幹寶曰:聖王先成其民而後緻力于神,故“王用享于帝”。
在巽之宮,處震之象,是則蒼精之帝同始祖矣。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虞翻曰:乾上稱外,來益初也。
六三:益之用兇事,無咎。
虞翻曰:坤為事,三多兇。
上來益三得正。
故“益用兇事,無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虞翻曰:公謂三,伏陽也。
三動體坎,故“有孚”。
震為中行,為告,位在中,故曰“中行”。
三,公位。
乾為圭,乾之三,故“告公用圭”。
圭。
桓圭也。
《九家易》曰: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以九寸事地也。
上公執桓圭。
九寸;諸侯執信圭。
七寸;諸伯執躬圭,七寸;諸子執穀璧。
五寸;諸男執蒲璧,五寸。
五等諸侯,各執之以朝見天子也。
《象》曰:益用兇事,固有之矣。
虞翻曰:三上失正當變,是“固有之”。
幹寶曰:固有如桓文之徒,罪近篡弑,功實濟世。
六三失位,而體奸邪。
處震之動,懷巽之權,是矯命之士。
争奪之臣,桓文之爻也。
故曰“益之用兇事”。
在益之家,而居坤中,能保社稷,愛撫人民,故曰“無咎”。
既乃中行,近仁,故曰“有孚中行”。
然後俯列盟會,仰緻錫命,故曰“告公用圭”。
六四:中行,告公從, 虞翻曰:中行謂震位在中。
震為行,為從,故曰“中行”。
公謂三。
三上失位。
四利三之正,已得以為實,故曰“告公從”矣。
利用為依遷邦。
虞翻曰:坤為邦。
遷,從也。
三動坤從,故利用為依遷邦也。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虞翻曰:坎為志,三之上,有兩坎象,故“以益志也”。
崔觐曰:益其勤王之志也。
居益之時,履當其位,與五近比,而四上公,得藩屏之寄,為依從之國,若周平王之東遷晉鄭,是從也。
五為天子,益其忠志以敕之。
故言“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矣。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
虞翻曰:謂三上也。
震為問。
三上易位,三五體坎,已成既濟。
坎為心。
故“有孚惠心,勿問,元吉”。
故《象》:“勿問之矣。
” 有孚惠我德。
虞翻曰:坤為我,乾為德,三之上體坎,為孚,故“惠我德”。
《象》曰“大得志”。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
惠我德,大得志也。
崔觐曰:居中履尊,當位有應。
而損上之時,自一以損已為念。
雖有孚于國,惠心及下,終不言以彰已功。
故曰“有孚惠心,勿問”。
問,猶言也。
如是,則獲元吉,且為下所信而懷已德,故曰“有孚惠我德”。
君雖不言,人惠其德,則我“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 虞翻曰:莫,無也。
自非上無益初者,唯上當無應故“莫益之”矣。
或擊之, 虞翻曰:謂上不益初,則以剝滅乾。
艮為手,故“或擊之”。
立心勿恒,兇。
虞翻曰:上體巽,為進退,故“勿恒”。
動成坎心,以陰乘陽,故“立心勿恒,兇”矣。
《象》曰:莫益之,遍辭也。
虞翻曰:遍,周匝也。
三體剛兇,故至上應乃益之矣。
或擊之,自外來也。
虞翻曰:外謂上。
上來之三,故曰“自外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