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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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群小浸盛,剛德殒削,故君子避之。
高尚林野,但矜嚴于外,亦不憎惡于内,所謂吾家耄遜于荒也。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
陸績曰:陰氣已至于二,而初在其後,故曰“遁尾”也。
避難當在前,而在後,故“厲”。
往則與災難會,故“勿用有攸往”。
《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虞翻曰:艮為尾也。
初失位,動而得正,故“遁尾厲”。
之應成坎為災,在艮宜靜,若不往于四,則無災矣。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虞翻曰:艮為手,稱執;否坤為黃牛;艮為皮。
四變之初,則坎水濡皮。
離日乾之。
故“執之用黃牛之革”。
莫,無也。
勝,能。
說,解也。
乾為堅剛,巽為繩,艮為手,持革縛三在坎中,故“莫之勝說”也。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侯果曰:六二離爻,離為黃牛。
體艮履正,上應貴主。
志在輔時,不随物遁。
獨守中直,堅如革束。
執此之志,莫之勝說。
殷之父師,當此爻矣。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虞翻曰:厲,危也。
巽為四變,時九三體坎,坎為疾。
故“有疾厲”。
遁陰剝陽,三消成坤,與上易位。
坤為臣,兌為妾上來之三,據坤應兌,故“畜臣妾吉”也。
《象》曰:系遁之厲,有疾憊也。
王肅曰:三上系于二而獲遁,故曰系遁。
病此系執而獲危懼,故曰“有疾憊也”。
此于六二,畜臣妾之象。
足以畜其臣妾,不可施為大事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三動入坤,坤為事,故“不可大事也”。
荀爽曰:大事謂與五同任天下之政。
潛遁之世,但可居家畜養臣妾,不可治國之大事。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虞翻曰:否乾為好,為君子;陰稱小人。
動之初,故“君子吉”。
陰在四多懼,故“小人否”。
得位承五,故無兇咎矣。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侯果曰:不處其位,而遁于外,好遁者也。
然有應在初,情未能棄。
君子剛斷,故能舍之。
小人系戀,必不能矣。
故“君子吉,小人兇”矣。
九五:嘉遁,貞吉。
虞翻曰:乾為嘉,剛當位應二,故“貞吉”。
謂三已變,上來之三,成坎象,故曰“以正志也”。
《象》曰: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侯果曰:時否德剛,雖遁中正,嘉遁者也。
故曰“貞吉”。
遁而得正,則群小應命,所謂紐以紊之。
剛正群小之志,則殷之高宗當此爻矣。
上九:肥遁,無不利。
虞翻曰:乾盈為肥。
二不及上,故“肥遁無不利”。
《象》曰:“無所疑也。
” 《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侯果曰:最處外極,無應于内。
心無疑戀,超世高舉。
果行育德,安時無悶,遁之肥也。
故曰“肥遁無不利”,則颍濱巢許當此爻矣。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
韓康伯曰:遁,君子以遠小人。
遁而後通,何可終耶。
陽盛陰消,君子道勝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虞翻曰:陽息,泰也。
壯,傷也。
大謂四,失位為陰所乘。
兌為毀折傷,與五易位乃得正,故“利貞”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
侯果曰:此卦本坤。
陰柔消弱,剛大長壯,故曰“大壯”也。
剛以動,故壯。
荀爽曰:乾剛震動,陽從下升,陽氣大動,“故壯”也。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
虞翻曰:謂四進之五乃得正,故“大者正也”。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正大謂四之五成需。
以離日見天,坎月見地,故“天地之情可見”也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
崔觐曰:乾下震上,故曰“雷在天上”。
一曰:雷,陽氣也。
陽至于上卦。
能助于天威,大壯之象也。
君子以非禮弗履。
陸績曰:天尊雷卑,君子見卑乘尊,終必消除,故象以為戒,“非禮不履”。
初九:壯于趾,征兇,有孚。
虞翻曰:趾謂四。
征,行也。
震足為趾,為征。
初得位,四不征之五,故“兇”。
坎為孚,謂四上之五成坎,已得應四,故“有孚”。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虞翻曰:應在乾終,故“其孚窮也”。
九二: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虞翻曰:變得位,故“貞吉”。
動體離,故“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
虞翻曰:應在震也。
三,陽,君子。
小人謂上。
上逆,故“用壯”。
謂二已變離,離為罔,三乘二,故“君子用罔”。
體乾,夕惕,故“貞厲”也。
羝羊觸藩,羸其角。
荀爽曰:三與五同功,為兌,故曰“羊”。
終始陽位,故曰“羝”。
藩,謂四也。
三欲觸四而危之,四反羸其角。
角,謂五也。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侯果曰:藩,謂四也。
九四體震,為竹葦,故稱“藩”也。
三互乾、兌、乾,壯;兌,羊,故曰“羝羊”。
四藩未決,三宜勿往,用壯觸藩,求應于上,故角被拘羸矣。
案:自三至五,體兌為羊,四既是藩,五為羊角,即“羝羊觸藩,羸其角”之象也。
九四:貞吉,悔亡。
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腹。
《象》曰:藩決不赢尚往也。
虞翻曰:
高尚林野,但矜嚴于外,亦不憎惡于内,所謂吾家耄遜于荒也。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
陸績曰:陰氣已至于二,而初在其後,故曰“遁尾”也。
避難當在前,而在後,故“厲”。
往則與災難會,故“勿用有攸往”。
《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虞翻曰:艮為尾也。
初失位,動而得正,故“遁尾厲”。
之應成坎為災,在艮宜靜,若不往于四,則無災矣。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虞翻曰:艮為手,稱執;否坤為黃牛;艮為皮。
四變之初,則坎水濡皮。
離日乾之。
故“執之用黃牛之革”。
莫,無也。
勝,能。
說,解也。
乾為堅剛,巽為繩,艮為手,持革縛三在坎中,故“莫之勝說”也。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侯果曰:六二離爻,離為黃牛。
體艮履正,上應貴主。
志在輔時,不随物遁。
獨守中直,堅如革束。
執此之志,莫之勝說。
殷之父師,當此爻矣。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虞翻曰:厲,危也。
巽為四變,時九三體坎,坎為疾。
故“有疾厲”。
遁陰剝陽,三消成坤,與上易位。
坤為臣,兌為妾上來之三,據坤應兌,故“畜臣妾吉”也。
《象》曰:系遁之厲,有疾憊也。
王肅曰:三上系于二而獲遁,故曰系遁。
病此系執而獲危懼,故曰“有疾憊也”。
此于六二,畜臣妾之象。
足以畜其臣妾,不可施為大事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三動入坤,坤為事,故“不可大事也”。
荀爽曰:大事謂與五同任天下之政。
潛遁之世,但可居家畜養臣妾,不可治國之大事。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虞翻曰:否乾為好,為君子;陰稱小人。
動之初,故“君子吉”。
陰在四多懼,故“小人否”。
得位承五,故無兇咎矣。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侯果曰:不處其位,而遁于外,好遁者也。
然有應在初,情未能棄。
君子剛斷,故能舍之。
小人系戀,必不能矣。
故“君子吉,小人兇”矣。
九五:嘉遁,貞吉。
虞翻曰:乾為嘉,剛當位應二,故“貞吉”。
謂三已變,上來之三,成坎象,故曰“以正志也”。
《象》曰: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侯果曰:時否德剛,雖遁中正,嘉遁者也。
故曰“貞吉”。
遁而得正,則群小應命,所謂紐以紊之。
剛正群小之志,則殷之高宗當此爻矣。
上九:肥遁,無不利。
虞翻曰:乾盈為肥。
二不及上,故“肥遁無不利”。
《象》曰:“無所疑也。
” 《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侯果曰:最處外極,無應于内。
心無疑戀,超世高舉。
果行育德,安時無悶,遁之肥也。
故曰“肥遁無不利”,則颍濱巢許當此爻矣。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
韓康伯曰:遁,君子以遠小人。
遁而後通,何可終耶。
陽盛陰消,君子道勝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虞翻曰:陽息,泰也。
壯,傷也。
大謂四,失位為陰所乘。
兌為毀折傷,與五易位乃得正,故“利貞”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
侯果曰:此卦本坤。
陰柔消弱,剛大長壯,故曰“大壯”也。
剛以動,故壯。
荀爽曰:乾剛震動,陽從下升,陽氣大動,“故壯”也。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
虞翻曰:謂四進之五乃得正,故“大者正也”。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正大謂四之五成需。
以離日見天,坎月見地,故“天地之情可見”也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
崔觐曰:乾下震上,故曰“雷在天上”。
一曰:雷,陽氣也。
陽至于上卦。
能助于天威,大壯之象也。
君子以非禮弗履。
陸績曰:天尊雷卑,君子見卑乘尊,終必消除,故象以為戒,“非禮不履”。
初九:壯于趾,征兇,有孚。
虞翻曰:趾謂四。
征,行也。
震足為趾,為征。
初得位,四不征之五,故“兇”。
坎為孚,謂四上之五成坎,已得應四,故“有孚”。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虞翻曰:應在乾終,故“其孚窮也”。
九二: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虞翻曰:變得位,故“貞吉”。
動體離,故“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
虞翻曰:應在震也。
三,陽,君子。
小人謂上。
上逆,故“用壯”。
謂二已變離,離為罔,三乘二,故“君子用罔”。
體乾,夕惕,故“貞厲”也。
羝羊觸藩,羸其角。
荀爽曰:三與五同功,為兌,故曰“羊”。
終始陽位,故曰“羝”。
藩,謂四也。
三欲觸四而危之,四反羸其角。
角,謂五也。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侯果曰:藩,謂四也。
九四體震,為竹葦,故稱“藩”也。
三互乾、兌、乾,壯;兌,羊,故曰“羝羊”。
四藩未決,三宜勿往,用壯觸藩,求應于上,故角被拘羸矣。
案:自三至五,體兌為羊,四既是藩,五為羊角,即“羝羊觸藩,羸其角”之象也。
九四:貞吉,悔亡。
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腹。
《象》曰:藩決不赢尚往也。
虞翻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