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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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不害物。
三至上,體頤象。
五變之剛,巽為白;震為出;剛白從頤中出,牙之象也。
動而得位,“豮豕之牙,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虞翻曰:五變得正,故“有慶也”。
崔觐曰:《說文》:豮,劇豕。
今俗猶呼劇豬是也。
然以豕本剛突,劇乃性和,雖有其牙,不足害物,是制于人也。
以喻九二之剛健失位,若豕之劇,不足畏也;而六五應止之易,故“吉有慶矣”。
案:九二坎爻,坎為豕也。
以陽居陰,而失其位,若豕被劇之象也。
上九:何天之衢,享。
虞翻曰:何,當也。
衢,四交道。
乾為天,震艮為道。
以震交艮,故“何天之衢,亨”。
上變,坎為亨也。
王弼曰:處畜之極,畜極則亨。
何,辭也。
猶雲何畜,乃天之衢亨,道大行也。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虞翻曰:謂上據二陰。
乾為天道,震為行,故“道大行矣” 《序卦》曰: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
頤者,養也。
崔觐曰:大畜剛健,輝光日新,可以觀其所養,故言“物畜然後可養”。
(震下艮上)。
頤:貞吉。
虞翻曰:晉四之初。
與大過旁通。
養正則吉。
謂三爻之正,五上易位,故“頤貞吉”。
反複不衰,與乾、坤、坎、離、大過、小過、中孚同義。
故不從臨觀四陰二陽之例。
或以臨二之上,兌為口,故有口實也。
觀頤, 虞翻曰:離為目,故“觀頤”,觀其所養也。
自求口實。
虞翻曰:或以大過兌為口,或以臨兌為口。
坤為自,艮為求。
口實,頤中物,謂其自養。
鄭玄曰:頤中,口車輔之名也。
震動于下,艮止于上,口車動而上,因輔嚼物以養人,故謂之頤。
頤,養也。
能行養,則其幹事,故吉矣。
二五離爻,皆得中。
離為目,觀象也觀頤,觀其養賢與不肖也。
頤中有物曰“口實”。
自二至五有二坤,坤載養物,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
觀其求可食之物,則貪廉之情可别也。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
姚信曰:以陽養陰,動于下,止于上,各得其正,則吉也。
宋衷曰:頤者,所由飲食自養也。
君子割不正不食,況非其食乎。
是故所養必得賢明,自求口實,必得體宜,是謂“養正”也。
觀頤,觀其所養也。
侯果曰:王者所養,養賢則吉也。
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
侯果曰:此本觀卦。
初六升五,九五降初,則成頤也。
是自求口實,觀其自養。
案:口實,謂頤口中也。
實事可言。
震,聲也。
實物可食。
艮,其成也。
天地養萬物, 崔元曰:天,上。
地,初也。
萬物,衆陰也。
天地以元氣養萬物,聖人以正道養賢及萬民,此其聖也。
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虞翻曰:乾為聖人,艮為賢人,頤下養上,故“聖人養賢”。
坤陰為民,皆在震上。
以貴下賤,大得民,故“以及萬民”。
頤之時大矣哉。
△天地養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人非頤不生,故大矣。
《象》曰:山下有雷,頤。
劉表曰:山止于上,雷動于下,頤之象也。
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荀爽曰:雷為号令,今在山下閉藏,故“慎言語”。
雷動于上,以陽食陰,艮以止之,故“節飲食”也。
言出乎身,加乎民,故慎言語所以養人也。
飲食不節,殘賊群生,故節飲食以養物。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兇。
虞翻曰:晉離為龜,四之初,故“舍爾靈龜”。
坤為我,震為動;謂四失離入坤,遠應多懼,故“兇”矣。
《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侯果曰:初本五也。
五互體艮,艮為山龜。
自五降初,則為頤矣。
是“舍爾靈龜”之德,來“觀朵頤”之馔。
貪祿緻兇。
故“不足貴”。
案:朵頤垂下,動之貌也。
六二:颠頤,拂經于丘頤,征兇。
王肅曰:養下曰颠。
拂,違也。
經,常也。
丘,小山,謂六五也。
二宜應五,反下養初,豈非颠頤,違常于五也,故曰“拂經于丘”矣。
拂丘雖阻常理,養下故謂養賢。
上既無應,征必兇矣,故曰“征兇”。
《象》曰:六二征兇,行失類也。
侯果曰:正則失養之類。
六三:拂頤,貞兇。
十年勿用,無攸利。
虞翻曰:三失位體剝,不正相應,弑父弑君,故“貞兇”。
坤為十年,動無所應,故“十年勿用,無攸利”也。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虞翻曰:弑父弑君,故大悖也。
六四:颠頤,吉。
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無咎。
王弼曰:履得其位,而應于初,以上養下,得頤之義。
故曰“颠頤吉”。
下交近渎,則咎矣。
故“虎視眈眈”,威而不猛。
故“其欲逐逐”,而尚敦實。
修此二者,乃得全其吉而無咎矣。
觀其自養則養正,察其所養則養賢,頤爻之貴,斯為盛矣。
《象》曰:颠頤之吉,上施光也。
虞翻曰:晉四之初,謂三已變,故“颠頤”。
與屯四乘坎馬同義。
坤為虎,離為目。
眈眈,下視貌。
逐逐,心煩貌,坤為吝啬,坎水為欲,故“其欲逐逐”。
得位應初,故“無咎”。
謂上已反三成離,故“上施光也”。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
虞翻曰:失位,故拂經。
無應順上。
故“居貞吉”。
艮為居也。
涉上成坎,乘陽無應,故“不可涉大川”矣。
《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王弼曰:以陰居陽,拂頤之義也。
無應于下,而比于上。
故宜居貞,順而從上,則吉。
上九:由頤,厲,吉。
虞翻曰:由,自從也。
體剝居上,衆陰順承,故“由頤”。
失位,故“厲”。
以坤艮自輔,故“吉”也。
利涉大川。
《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虞翻曰:失位,故厲之。
五得正成坎,坎為大川,故“利涉大川”。
變陽得位,故“大有慶”也。
《序卦》曰: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崔觐曰:養則可動,動則過厚,故受之以大過也。
(巽下兌上)。
大過:棟桡。
虞翻曰:大壯五之初,或兌三之初。
棟桡謂三。
巽為長木,稱棟。
初上陰柔,本末弱,故“棟桡”也。
利有攸往,亨。
虞翻曰:謂二也。
剛過而中,失位無應,利變應五;之外稱往,故“利有攸往”,乃“亨”也。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
虞翻曰:陽稱大,謂二也。
二失位,故“大者過也”。
棟桡,本末弱也。
向秀曰:棟桡則屋壞,主弱則國荒。
所以桡,由于初上兩陰爻也。
初為善始,末是令終。
始終皆弱,所以“棟桡”。
王弼曰:初為本而上為末也。
侯果曰:本,君也。
末,臣也。
君臣俱弱,棟桡者也。
剛過而中,巽
三至上,體頤象。
五變之剛,巽為白;震為出;剛白從頤中出,牙之象也。
動而得位,“豮豕之牙,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虞翻曰:五變得正,故“有慶也”。
崔觐曰:《說文》:豮,劇豕。
今俗猶呼劇豬是也。
然以豕本剛突,劇乃性和,雖有其牙,不足害物,是制于人也。
以喻九二之剛健失位,若豕之劇,不足畏也;而六五應止之易,故“吉有慶矣”。
案:九二坎爻,坎為豕也。
以陽居陰,而失其位,若豕被劇之象也。
上九:何天之衢,享。
虞翻曰:何,當也。
衢,四交道。
乾為天,震艮為道。
以震交艮,故“何天之衢,亨”。
上變,坎為亨也。
王弼曰:處畜之極,畜極則亨。
何,辭也。
猶雲何畜,乃天之衢亨,道大行也。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虞翻曰:謂上據二陰。
乾為天道,震為行,故“道大行矣” 《序卦》曰: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
頤者,養也。
崔觐曰:大畜剛健,輝光日新,可以觀其所養,故言“物畜然後可養”。
(震下艮上)。
頤:貞吉。
虞翻曰:晉四之初。
與大過旁通。
養正則吉。
謂三爻之正,五上易位,故“頤貞吉”。
反複不衰,與乾、坤、坎、離、大過、小過、中孚同義。
故不從臨觀四陰二陽之例。
或以臨二之上,兌為口,故有口實也。
觀頤, 虞翻曰:離為目,故“觀頤”,觀其所養也。
自求口實。
虞翻曰:或以大過兌為口,或以臨兌為口。
坤為自,艮為求。
口實,頤中物,謂其自養。
鄭玄曰:頤中,口車輔之名也。
震動于下,艮止于上,口車動而上,因輔嚼物以養人,故謂之頤。
頤,養也。
能行養,則其幹事,故吉矣。
二五離爻,皆得中。
離為目,觀象也觀頤,觀其養賢與不肖也。
頤中有物曰“口實”。
自二至五有二坤,坤載養物,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
觀其求可食之物,則貪廉之情可别也。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
姚信曰:以陽養陰,動于下,止于上,各得其正,則吉也。
宋衷曰:頤者,所由飲食自養也。
君子割不正不食,況非其食乎。
是故所養必得賢明,自求口實,必得體宜,是謂“養正”也。
觀頤,觀其所養也。
侯果曰:王者所養,養賢則吉也。
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
侯果曰:此本觀卦。
初六升五,九五降初,則成頤也。
是自求口實,觀其自養。
案:口實,謂頤口中也。
實事可言。
震,聲也。
實物可食。
艮,其成也。
天地養萬物, 崔元曰:天,上。
地,初也。
萬物,衆陰也。
天地以元氣養萬物,聖人以正道養賢及萬民,此其聖也。
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虞翻曰:乾為聖人,艮為賢人,頤下養上,故“聖人養賢”。
坤陰為民,皆在震上。
以貴下賤,大得民,故“以及萬民”。
頤之時大矣哉。
△天地養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人非頤不生,故大矣。
《象》曰:山下有雷,頤。
劉表曰:山止于上,雷動于下,頤之象也。
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荀爽曰:雷為号令,今在山下閉藏,故“慎言語”。
雷動于上,以陽食陰,艮以止之,故“節飲食”也。
言出乎身,加乎民,故慎言語所以養人也。
飲食不節,殘賊群生,故節飲食以養物。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兇。
虞翻曰:晉離為龜,四之初,故“舍爾靈龜”。
坤為我,震為動;謂四失離入坤,遠應多懼,故“兇”矣。
《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侯果曰:初本五也。
五互體艮,艮為山龜。
自五降初,則為頤矣。
是“舍爾靈龜”之德,來“觀朵頤”之馔。
貪祿緻兇。
故“不足貴”。
案:朵頤垂下,動之貌也。
六二:颠頤,拂經于丘頤,征兇。
王肅曰:養下曰颠。
拂,違也。
經,常也。
丘,小山,謂六五也。
二宜應五,反下養初,豈非颠頤,違常于五也,故曰“拂經于丘”矣。
拂丘雖阻常理,養下故謂養賢。
上既無應,征必兇矣,故曰“征兇”。
《象》曰:六二征兇,行失類也。
侯果曰:正則失養之類。
六三:拂頤,貞兇。
十年勿用,無攸利。
虞翻曰:三失位體剝,不正相應,弑父弑君,故“貞兇”。
坤為十年,動無所應,故“十年勿用,無攸利”也。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虞翻曰:弑父弑君,故大悖也。
六四:颠頤,吉。
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無咎。
王弼曰:履得其位,而應于初,以上養下,得頤之義。
故曰“颠頤吉”。
下交近渎,則咎矣。
故“虎視眈眈”,威而不猛。
故“其欲逐逐”,而尚敦實。
修此二者,乃得全其吉而無咎矣。
觀其自養則養正,察其所養則養賢,頤爻之貴,斯為盛矣。
《象》曰:颠頤之吉,上施光也。
虞翻曰:晉四之初,謂三已變,故“颠頤”。
與屯四乘坎馬同義。
坤為虎,離為目。
眈眈,下視貌。
逐逐,心煩貌,坤為吝啬,坎水為欲,故“其欲逐逐”。
得位應初,故“無咎”。
謂上已反三成離,故“上施光也”。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
虞翻曰:失位,故拂經。
無應順上。
故“居貞吉”。
艮為居也。
涉上成坎,乘陽無應,故“不可涉大川”矣。
《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王弼曰:以陰居陽,拂頤之義也。
無應于下,而比于上。
故宜居貞,順而從上,則吉。
上九:由頤,厲,吉。
虞翻曰:由,自從也。
體剝居上,衆陰順承,故“由頤”。
失位,故“厲”。
以坤艮自輔,故“吉”也。
利涉大川。
《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虞翻曰:失位,故厲之。
五得正成坎,坎為大川,故“利涉大川”。
變陽得位,故“大有慶”也。
《序卦》曰: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崔觐曰:養則可動,動則過厚,故受之以大過也。
(巽下兌上)。
大過:棟桡。
虞翻曰:大壯五之初,或兌三之初。
棟桡謂三。
巽為長木,稱棟。
初上陰柔,本末弱,故“棟桡”也。
利有攸往,亨。
虞翻曰:謂二也。
剛過而中,失位無應,利變應五;之外稱往,故“利有攸往”,乃“亨”也。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
虞翻曰:陽稱大,謂二也。
二失位,故“大者過也”。
棟桡,本末弱也。
向秀曰:棟桡則屋壞,主弱則國荒。
所以桡,由于初上兩陰爻也。
初為善始,末是令終。
始終皆弱,所以“棟桡”。
王弼曰:初為本而上為末也。
侯果曰:本,君也。
末,臣也。
君臣俱弱,棟桡者也。
剛過而中,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