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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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屯,坎為泣血漣如,故“何之矣”。
天命不右,行矣哉。
虞翻曰:天,五也。
巽為命。
右,助也。
四已變成坤,天道助順。
上動,逆乘巽命。
故“天命不右,行矣哉”。
言不可行也。
馬君雲:天命不右行,非矣。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 《九家易》曰:天下雷行,陽氣普遍,無物不與,故曰“物與”也。
物受之以生,無有災妄,故曰“物與無妄”也。
虞翻曰:與,謂舉。
妄,亡也。
謂雷以動之,震為反生,萬物出震,無妄者也,故曰“物與無妄”。
《序卦》曰:複則不妄矣。
故受之以無妄。
而京氏及俗儒,以為大旱之卦,萬物皆死,無所複望,失之遠矣。
有無妄然後可畜,不死明矣。
若物皆死,将何畜聚,以此疑也。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虞翻曰:先王謂乾。
乾盈為茂,艮為對時。
體頤養象,萬物出震。
故“以茂對時育萬物”。
言物皆死,違此甚矣。
侯果曰:雷震天下,物不敢妄;威震驚洽,無物不與,故“先王以茂養萬物”,乃對時而育矣。
時泰,則威之以無妄;時否,則利之以嘉遁。
是對時而化育也。
初九:無妄,往吉。
虞翻曰:謂應四也。
四失位,故命變之正。
四變得位,承五應初,故“往吉”。
在外稱往也。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虞翻曰:四變應初,夫妻體正,故“往得志”矣。
六二:不耕獲,不菑畲,則利有攸往。
虞翻曰:有益耕象,無坤田,故“不耨”。
震為禾稼,艮為手,禾在手中,故稱“獲”。
田在初,一歲曰“菑”。
在二、二歲曰“畲”。
初爻非坤,故不菑而畲也。
得位應五,利四變之益,則坤體成,有耒耨之利,故“利有攸往”。
往應五也。
《象》曰:不耕獲,未富也。
虞翻曰:四動坤虛,故“未富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系之牛。
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虞翻曰:上動體坎,故稱“災”也。
四動之正,坤為牛,艮為鼻為止;巽為桑,為繩,系牛鼻而止桑下,故“或系之牛”也。
乾為行人,坤為邑人,乾四據三,故“行人之得”。
三系于四,故“邑人之災”。
或說:以四變剛牛應初,震坤為死喪,故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
虞翻曰:動得正,故“可貞”。
承五應初,故“無咎”也。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虞翻曰:動陰承陽,故“固有之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虞翻曰:謂四已之正,上動體坎;坎為疾,故曰“無妄之疾”也。
巽為木,艮為石,故稱“藥”。
坎為多眚,藥不可試,故“勿藥有喜”。
康子饋藥,丘未達,故不嘗,此之謂也。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侯果曰:位正居尊,為無妄貴主,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三四妄處,五乃憂疾,非乖攝,則藥不可試。
若下皆不妄,則不治自愈,故曰“勿藥有喜”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虞翻曰:動而成坎,故“行有眚”。
乘剛逆命,故“無攸利”。
天命不右,行矣哉。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崔觐曰:居無妄之中,有妄者也。
妄而應三,上下非正。
窮而反妄,故為災也。
《序卦》曰: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崔觐曰:有誠實,則可以中心藏之,故言有無妄然後可畜也。
(乾下艮上)。
大畜:利貞。
虞翻曰:大壯初之上,其德剛上也。
與萃旁通。
二五失位,故“利貞”。
此萃五之複二,成臨。
臨者。
大也。
至上有頤養之象,故名大畜也。
不家食,吉。
利涉大川。
虞翻曰:二稱家,謂二五易位,成家人。
家人體噬嗑食,故“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彖》曰:大畜,剛健笃實,輝光日新。
虞翻曰:剛健謂乾,笃實謂艮。
二已之五,利涉大川。
互體離坎,離為日,故“輝光日新”也。
其德剛上而尚賢。
蜀才曰:此本大壯卦。
案:剛自初升,為主于外。
剛陽居上,尊尚賢也。
能健止,大正也。
虞翻曰:健,乾。
止,艮也。
二五易位,故“大正”。
舊讀言能止健,誤也。
不家食吉,養賢也。
虞翻曰:二五易位成家人。
今體頤養象,故“不家食吉,養賢也”。
案:乾為賢人也,艮為宮阙也,令賢人居于阙下,不家食之象。
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京房曰:謂二變五體坎,故“利涉大川”。
五天位,故曰“應乎天”。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
向秀曰:止莫若山,大莫若天,天在山中,大畜之象。
天為大器,山則極止,能止大器,故名大畜也。
君子以多志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虞翻曰:君子謂乾。
乾為言,震為行,坎為志;乾知大始,震在乾前,故“識前言往行”。
有頤養象,故“以畜其德”矣。
初九:有厲,利已。
王弼曰:四乃畜已,未可犯也。
進則災危,有厲則止,故能“利已”。
《象》曰:有厲,利已,不犯災也。
虞翻曰:謂二變正,四體坎,故稱“災也”。
九二:輿說腹。
虞翻曰:萃坤為車,為腹;坤消乾成,故“車說腹。
”腹,或作輻也。
《象》曰:輿說腹,中無尤也。
盧氏曰:乾為輿。
案:輻車之鈎心。
夾軸之物。
處失其正,上應于五。
五居畜盛,止不我升,故且說輻停留。
待時而進退,得正,故“無尤”也。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吉。
日閑輿衛, 虞翻曰:乾為良馬,震為驚走,故稱“逐”也。
謂二已變,三在坎中,故“利艱貞吉”。
離為日。
二至五,體師象。
坎為閑習,坤為車輿;乾人在上,震為驚衛,講武閑兵,故曰“日閑輿衛”也。
利有攸往。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虞翻曰:謂上應也。
五已變正,上動成坎,坎為志,故“利有攸往,與上合志也”。
六四:童牛之告,元吉。
虞翻曰:艮為童。
五已之正。
萃坤為牛。
告謂以木楅其角。
大畜,畜物之家,惡其觸害。
艮為手,為小木。
巽為繩。
繩縛小木,橫着牛角,故曰“童牛之告”。
得位承五,故元吉而喜,喜,謂五也。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侯果曰:坤為輿,故有牛矣。
牿,楅也。
以木為之,橫施于角,止其牴之威也。
初欲上進,而四牿之。
角既被牿,則不能觸四,是四童初之角也。
四能牿初,與無角同,所以“元吉”而“有喜”矣。
童牛,無角之牛也。
《封人職》曰:設其楅衡。
注雲:楅設于角,衡設于鼻,止其抵觸也。
六五:豮豕之牙,吉。
虞翻曰:二變時,坎為豕。
劇豕稱豮。
天命不右,行矣哉。
虞翻曰:天,五也。
巽為命。
右,助也。
四已變成坤,天道助順。
上動,逆乘巽命。
故“天命不右,行矣哉”。
言不可行也。
馬君雲:天命不右行,非矣。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 《九家易》曰:天下雷行,陽氣普遍,無物不與,故曰“物與”也。
物受之以生,無有災妄,故曰“物與無妄”也。
虞翻曰:與,謂舉。
妄,亡也。
謂雷以動之,震為反生,萬物出震,無妄者也,故曰“物與無妄”。
《序卦》曰:複則不妄矣。
故受之以無妄。
而京氏及俗儒,以為大旱之卦,萬物皆死,無所複望,失之遠矣。
有無妄然後可畜,不死明矣。
若物皆死,将何畜聚,以此疑也。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虞翻曰:先王謂乾。
乾盈為茂,艮為對時。
體頤養象,萬物出震。
故“以茂對時育萬物”。
言物皆死,違此甚矣。
侯果曰:雷震天下,物不敢妄;威震驚洽,無物不與,故“先王以茂養萬物”,乃對時而育矣。
時泰,則威之以無妄;時否,則利之以嘉遁。
是對時而化育也。
初九:無妄,往吉。
虞翻曰:謂應四也。
四失位,故命變之正。
四變得位,承五應初,故“往吉”。
在外稱往也。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虞翻曰:四變應初,夫妻體正,故“往得志”矣。
六二:不耕獲,不菑畲,則利有攸往。
虞翻曰:有益耕象,無坤田,故“不耨”。
震為禾稼,艮為手,禾在手中,故稱“獲”。
田在初,一歲曰“菑”。
在二、二歲曰“畲”。
初爻非坤,故不菑而畲也。
得位應五,利四變之益,則坤體成,有耒耨之利,故“利有攸往”。
往應五也。
《象》曰:不耕獲,未富也。
虞翻曰:四動坤虛,故“未富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系之牛。
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虞翻曰:上動體坎,故稱“災”也。
四動之正,坤為牛,艮為鼻為止;巽為桑,為繩,系牛鼻而止桑下,故“或系之牛”也。
乾為行人,坤為邑人,乾四據三,故“行人之得”。
三系于四,故“邑人之災”。
或說:以四變剛牛應初,震坤為死喪,故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
虞翻曰:動得正,故“可貞”。
承五應初,故“無咎”也。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虞翻曰:動陰承陽,故“固有之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虞翻曰:謂四已之正,上動體坎;坎為疾,故曰“無妄之疾”也。
巽為木,艮為石,故稱“藥”。
坎為多眚,藥不可試,故“勿藥有喜”。
康子饋藥,丘未達,故不嘗,此之謂也。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侯果曰:位正居尊,為無妄貴主,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三四妄處,五乃憂疾,非乖攝,則藥不可試。
若下皆不妄,則不治自愈,故曰“勿藥有喜”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虞翻曰:動而成坎,故“行有眚”。
乘剛逆命,故“無攸利”。
天命不右,行矣哉。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崔觐曰:居無妄之中,有妄者也。
妄而應三,上下非正。
窮而反妄,故為災也。
《序卦》曰: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崔觐曰:有誠實,則可以中心藏之,故言有無妄然後可畜也。
(乾下艮上)。
大畜:利貞。
虞翻曰:大壯初之上,其德剛上也。
與萃旁通。
二五失位,故“利貞”。
此萃五之複二,成臨。
臨者。
大也。
至上有頤養之象,故名大畜也。
不家食,吉。
利涉大川。
虞翻曰:二稱家,謂二五易位,成家人。
家人體噬嗑食,故“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彖》曰:大畜,剛健笃實,輝光日新。
虞翻曰:剛健謂乾,笃實謂艮。
二已之五,利涉大川。
互體離坎,離為日,故“輝光日新”也。
其德剛上而尚賢。
蜀才曰:此本大壯卦。
案:剛自初升,為主于外。
剛陽居上,尊尚賢也。
能健止,大正也。
虞翻曰:健,乾。
止,艮也。
二五易位,故“大正”。
舊讀言能止健,誤也。
不家食吉,養賢也。
虞翻曰:二五易位成家人。
今體頤養象,故“不家食吉,養賢也”。
案:乾為賢人也,艮為宮阙也,令賢人居于阙下,不家食之象。
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京房曰:謂二變五體坎,故“利涉大川”。
五天位,故曰“應乎天”。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
向秀曰:止莫若山,大莫若天,天在山中,大畜之象。
天為大器,山則極止,能止大器,故名大畜也。
君子以多志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虞翻曰:君子謂乾。
乾為言,震為行,坎為志;乾知大始,震在乾前,故“識前言往行”。
有頤養象,故“以畜其德”矣。
初九:有厲,利已。
王弼曰:四乃畜已,未可犯也。
進則災危,有厲則止,故能“利已”。
《象》曰:有厲,利已,不犯災也。
虞翻曰:謂二變正,四體坎,故稱“災也”。
九二:輿說腹。
虞翻曰:萃坤為車,為腹;坤消乾成,故“車說腹。
”腹,或作輻也。
《象》曰:輿說腹,中無尤也。
盧氏曰:乾為輿。
案:輻車之鈎心。
夾軸之物。
處失其正,上應于五。
五居畜盛,止不我升,故且說輻停留。
待時而進退,得正,故“無尤”也。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吉。
日閑輿衛, 虞翻曰:乾為良馬,震為驚走,故稱“逐”也。
謂二已變,三在坎中,故“利艱貞吉”。
離為日。
二至五,體師象。
坎為閑習,坤為車輿;乾人在上,震為驚衛,講武閑兵,故曰“日閑輿衛”也。
利有攸往。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虞翻曰:謂上應也。
五已變正,上動成坎,坎為志,故“利有攸往,與上合志也”。
六四:童牛之告,元吉。
虞翻曰:艮為童。
五已之正。
萃坤為牛。
告謂以木楅其角。
大畜,畜物之家,惡其觸害。
艮為手,為小木。
巽為繩。
繩縛小木,橫着牛角,故曰“童牛之告”。
得位承五,故元吉而喜,喜,謂五也。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侯果曰:坤為輿,故有牛矣。
牿,楅也。
以木為之,橫施于角,止其牴之威也。
初欲上進,而四牿之。
角既被牿,則不能觸四,是四童初之角也。
四能牿初,與無角同,所以“元吉”而“有喜”矣。
童牛,無角之牛也。
《封人職》曰:設其楅衡。
注雲:楅設于角,衡設于鼻,止其抵觸也。
六五:豮豕之牙,吉。
虞翻曰:二變時,坎為豕。
劇豕稱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