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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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
崔觐曰:以禮導之,必通。
通然後安,所謂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通而安也。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虞翻曰:陽息坤反,否也。
坤陰诎外,為小往。
乾陽信内,稱大來。
天地交,萬物通,故“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
蜀才曰:此本坤卦。
小,謂陰也。
大,謂陽也。
天氣下,地氣上,陰陽交,萬物通,故“吉、亨”。
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 何妥曰:此陰在道泰也。
夫泰之為道,本以通生萬物。
若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各自閉塞,不能相交,則萬物無由得生。
明萬物生,由天地交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泰也。
上之與下,猶君之與臣,君臣相交感,乃可以濟養民也。
天地以氣通,君臣以志同也。
内陽而外陰,内健而外順; 何妥曰:此明天道也。
陰陽之名,就爻為語。
健順之稱,指卦為言。
順而陰居外,故曰“小往”。
健而陽在内,故曰“大來”。
内君子而外小人, 崔觐曰:此明人事也。
陽為君子,在内,健于行事。
陰為小人,在外,順以聽命。
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九家易》曰:謂陽息而升,陰消而降也。
陽稱息者,長也。
起複成巽,萬物盛長也。
陰言消者,起姤終乾。
萬物成熟。
成熟則給用,給用則分散。
故陰用特言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 荀爽曰:坤氣上升,以成天道。
乾氣下降,以成地道。
天地二氣,若時不交,則為閉塞。
今既相交,乃通泰。
後以财成天地之道, 虞翻曰:後,君也。
陰升乾位。
坤,女主,故稱後。
坤富,稱财。
守位以人,聚人以财,故曰“成天地之道”。
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虞翻曰:相,贊。
左右,助之。
震為左,兌為右,坤為民,謂以陰輔陽。
《詩》曰:宜民宜人,受祿于天。
鄭玄曰:财,節也。
輔,相。
左右,助也。
以者,取其順陰陽之節,為出内之政。
春崇寬仁,夏以長養,秋教收斂,冬敕蓋藏,皆可以成物助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王弼曰: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也。
茹,相牽引之貌也。
三陽同志,俱志在外。
初為類首,已舉,則從若茅茹也。
上順而應,不為違距,進皆得志。
故“以其類,征吉”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虞翻曰:否泰反其類,否巽為茅。
茹,茅根。
艮為手。
彙,類也。
初應四,故拔茅茹以彙。
震為征,得位應四,征吉。
外,謂四也。
九二:包荒, 翟玄曰:荒,虛也。
二五相應,五虛無陽,二上包之。
用馮河,不遐遺。
荀爽曰:河出于乾,行于地中。
陽性欲升,陰性欲承。
馮河而上,不用舟航。
自地升天,道雖遼遠,三體俱上,不能止之,故曰“不遐遺”。
朋亡,得尚于中行。
荀爽曰:中,謂五。
坤為朋,朋亡而下,則二上居五,而行中和矣。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虞翻曰:在中稱包。
荒,大川也。
馮河,涉河。
遐,遠;遺,亡也。
失位變得正,體坎。
坎為大川,為河。
震為足。
故“用馮河”。
乾為遠,故“不遐遺”。
兌為朋,坤虛無君,欲使二上,故“朋亡”。
二與五易位,故得上于中行。
震為行,故“光大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複。
虞翻曰:陂,傾。
謂否上也。
平,謂三。
天地分,故平。
天成地平,謂危者使平,易者使傾。
往,謂消外。
複,謂息内。
從三至上,體複。
終日乾乾,反複道。
故“無平不陂,無生不複”。
艱貞無咎。
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虞翻曰:艱,險。
貞,正。
恤,憂。
孚,信也。
二之五,得正,在坎中,故“艱貞”。
坎為憂。
故“勿恤”。
陽在五孚,險坎為孚,故有孚。
體噬嗑食也。
二上之五據四,則三乘二。
故“于食有福”也。
《象》曰:無平不陂,天地際也。
宋衷曰:位在乾極,應在坤極,天地之際也。
地平極則險陂,天行極則還複,故曰“無平不陂,無往不複”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 虞翻曰:二五變時,四體離飛,故“翩翩”。
坤虛無陽,故“不富”。
兌西震東,故稱“其鄰”。
三陰乘陽,不得之應。
《象》曰:“皆失實也。
” 不戒以孚。
虞翻曰:謂坤。
邑人不戒,故使二升五,信來孚邑,故“不戒以孚”。
二上體坎,中正。
《象》曰:“中心願也。
”與比邑人不誡同義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宋衷曰:四互體震,翩翩之象也。
陰虛陽實,坤今居上,故言“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九家易》曰:乾升坤降,各得其正。
陰得承陽,皆陽心之所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九家易》曰:五者,帝位,震象稱乙,是為帝乙。
六五以陰處尊位,帝者之姊妹。
五在震後,明其為妹也。
五應于二,當下嫁二。
婦人謂嫁曰歸。
故言“帝乙歸妹”。
謂下居二,以中和相承,故“元吉”也。
虞翻曰:震為帝,坤為乙。
帝乙,纣父。
歸嫁也。
震為兄,兌妹,故嫁妹。
祉,福也。
謂五變體離,離為大腹,則妹嫁而孕,得位正中,故“以祉元吉”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九家易》曰:五下于二,而得中正,故言“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複于隍, 虞翻曰:否艮為城,故稱城坤為積土。
隍,城下溝。
無水稱隍,有水稱池。
今泰反否,乾壞為土,艮城不見,而體複象,故“城複于隍”也。
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虞翻曰:謂二,動時體師。
陰皆乘陽,行不順,故“勿用師”。
坤為自邑,震為言,兌為口,否巽為命。
今逆陵陽,故“自邑告命”。
命逆不順,陰道先迷,失實遠應,故“貞吝”。
《象》曰:城複于隍,其命亂也。
《九家易》曰:乾當
泰者,通也。
崔觐曰:以禮導之,必通。
通然後安,所謂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通而安也。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虞翻曰:陽息坤反,否也。
坤陰诎外,為小往。
乾陽信内,稱大來。
天地交,萬物通,故“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
蜀才曰:此本坤卦。
小,謂陰也。
大,謂陽也。
天氣下,地氣上,陰陽交,萬物通,故“吉、亨”。
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 何妥曰:此陰在道泰也。
夫泰之為道,本以通生萬物。
若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各自閉塞,不能相交,則萬物無由得生。
明萬物生,由天地交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泰也。
上之與下,猶君之與臣,君臣相交感,乃可以濟養民也。
天地以氣通,君臣以志同也。
内陽而外陰,内健而外順; 何妥曰:此明天道也。
陰陽之名,就爻為語。
健順之稱,指卦為言。
順而陰居外,故曰“小往”。
健而陽在内,故曰“大來”。
内君子而外小人, 崔觐曰:此明人事也。
陽為君子,在内,健于行事。
陰為小人,在外,順以聽命。
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九家易》曰:謂陽息而升,陰消而降也。
陽稱息者,長也。
起複成巽,萬物盛長也。
陰言消者,起姤終乾。
萬物成熟。
成熟則給用,給用則分散。
故陰用特言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 荀爽曰:坤氣上升,以成天道。
乾氣下降,以成地道。
天地二氣,若時不交,則為閉塞。
今既相交,乃通泰。
後以财成天地之道, 虞翻曰:後,君也。
陰升乾位。
坤,女主,故稱後。
坤富,稱财。
守位以人,聚人以财,故曰“成天地之道”。
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虞翻曰:相,贊。
左右,助之。
震為左,兌為右,坤為民,謂以陰輔陽。
《詩》曰:宜民宜人,受祿于天。
鄭玄曰:财,節也。
輔,相。
左右,助也。
以者,取其順陰陽之節,為出内之政。
春崇寬仁,夏以長養,秋教收斂,冬敕蓋藏,皆可以成物助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王弼曰: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也。
茹,相牽引之貌也。
三陽同志,俱志在外。
初為類首,已舉,則從若茅茹也。
上順而應,不為違距,進皆得志。
故“以其類,征吉”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虞翻曰:否泰反其類,否巽為茅。
茹,茅根。
艮為手。
彙,類也。
初應四,故拔茅茹以彙。
震為征,得位應四,征吉。
外,謂四也。
九二:包荒, 翟玄曰:荒,虛也。
二五相應,五虛無陽,二上包之。
用馮河,不遐遺。
荀爽曰:河出于乾,行于地中。
陽性欲升,陰性欲承。
馮河而上,不用舟航。
自地升天,道雖遼遠,三體俱上,不能止之,故曰“不遐遺”。
朋亡,得尚于中行。
荀爽曰:中,謂五。
坤為朋,朋亡而下,則二上居五,而行中和矣。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虞翻曰:在中稱包。
荒,大川也。
馮河,涉河。
遐,遠;遺,亡也。
失位變得正,體坎。
坎為大川,為河。
震為足。
故“用馮河”。
乾為遠,故“不遐遺”。
兌為朋,坤虛無君,欲使二上,故“朋亡”。
二與五易位,故得上于中行。
震為行,故“光大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複。
虞翻曰:陂,傾。
謂否上也。
平,謂三。
天地分,故平。
天成地平,謂危者使平,易者使傾。
往,謂消外。
複,謂息内。
從三至上,體複。
終日乾乾,反複道。
故“無平不陂,無生不複”。
艱貞無咎。
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虞翻曰:艱,險。
貞,正。
恤,憂。
孚,信也。
二之五,得正,在坎中,故“艱貞”。
坎為憂。
故“勿恤”。
陽在五孚,險坎為孚,故有孚。
體噬嗑食也。
二上之五據四,則三乘二。
故“于食有福”也。
《象》曰:無平不陂,天地際也。
宋衷曰:位在乾極,應在坤極,天地之際也。
地平極則險陂,天行極則還複,故曰“無平不陂,無往不複”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 虞翻曰:二五變時,四體離飛,故“翩翩”。
坤虛無陽,故“不富”。
兌西震東,故稱“其鄰”。
三陰乘陽,不得之應。
《象》曰:“皆失實也。
” 不戒以孚。
虞翻曰:謂坤。
邑人不戒,故使二升五,信來孚邑,故“不戒以孚”。
二上體坎,中正。
《象》曰:“中心願也。
”與比邑人不誡同義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宋衷曰:四互體震,翩翩之象也。
陰虛陽實,坤今居上,故言“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九家易》曰:乾升坤降,各得其正。
陰得承陽,皆陽心之所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九家易》曰:五者,帝位,震象稱乙,是為帝乙。
六五以陰處尊位,帝者之姊妹。
五在震後,明其為妹也。
五應于二,當下嫁二。
婦人謂嫁曰歸。
故言“帝乙歸妹”。
謂下居二,以中和相承,故“元吉”也。
虞翻曰:震為帝,坤為乙。
帝乙,纣父。
歸嫁也。
震為兄,兌妹,故嫁妹。
祉,福也。
謂五變體離,離為大腹,則妹嫁而孕,得位正中,故“以祉元吉”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九家易》曰:五下于二,而得中正,故言“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複于隍, 虞翻曰:否艮為城,故稱城坤為積土。
隍,城下溝。
無水稱隍,有水稱池。
今泰反否,乾壞為土,艮城不見,而體複象,故“城複于隍”也。
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虞翻曰:謂二,動時體師。
陰皆乘陽,行不順,故“勿用師”。
坤為自邑,震為言,兌為口,否巽為命。
今逆陵陽,故“自邑告命”。
命逆不順,陰道先迷,失實遠應,故“貞吝”。
《象》曰:城複于隍,其命亂也。
《九家易》曰: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