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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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九家易》曰:陰出于坤,今還為坤,故曰“反常也”。
陰出于坤,謂乾再索而得坎。
今變成震,中有坤體,故言陰出于坤。
今還于坤,謂二從初即逆,應五順也。
去逆就順,陰陽道正,乃能長養,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 虞翻曰:即,就也。
虞謂虞人,掌禽獸者。
艮為山,山足稱麓。
麓,林也。
三變體坎,坎為叢木。
山下,故稱“林中”。
坤為兕虎;震為麋鹿,又為驚走;艮為狐狼。
三變禽走入林中,故曰“即鹿無虞,惟入林中”矣。
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虞翻曰:君子謂陽已正位。
幾,近。
舍,置。
吝,疵也。
三應于上,之應曆險。
不可以往,動如失位。
故“不如舍”之,往必吝窮矣。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案:《白虎通》雲:禽者,何鳥?獸之總名,為人所禽制也。
即此卦九五爻辭。
王用三驅,失前禽,是其義也。
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崔觐曰:君子見動之微,逆知無虞,則不如舍,勿往。
往則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 虞翻曰:乘,三也。
謂三巳變坎,為馬,故曰“乘馬”。
馬在險中,故“班如”也。
或說乘初,初為建侯,安得乘之也。
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崔觐曰:屯難之時,勿用攸往。
初雖作應,班如不進。
既比于五,五來求婚。
男求女,“往吉,無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虞翻曰:之外稱“往”。
體離,故“明也”。
九五:屯其膏, 虞翻曰:坎雨稱“膏”。
《詩》雲:陰雨膏之,是其義也。
小貞吉,大貞兇。
崔觐曰:得屯難之宜,有膏澤之惠。
謂與四為婚媾,施雖未光,小貞之道也,故“吉”。
至于遠求嘉偶,以行大正,赴二之應,冒難攸往,固宜且兇。
故曰“大貞兇”也。
貞,正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虞翻曰:陽陷陰中,故“未光也”。
上六:乘馬班如, 虞翻曰:乘,五也。
坎為馬,震為行,艮為止,馬行而止,故“班如”也。
泣血漣如。
《九家易》曰:上六乘陽,故“班如”也。
下二四爻雖亦乘陽,皆更得承五,憂解難除。
今上無所複承,憂難不解,故“泣血漣如”也。
體坎為血,伏離為目,互艮為手,掩目流血,泣之象也。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虞翻曰:謂三變時,離為目。
坎為血,震為出。
血流出目,故“泣血漣如”。
柔乘于剛,故不可長也。
《序卦》曰: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崔觐曰:萬物始生之後,漸以長稚,故言“物生必蒙”。
鄭玄曰:蒙,幼小之貌。
齊人謂萌之蒙也。
(坎下艮上)。
蒙:亨。
虞翻曰:艮三之二。
亨謂二。
震剛柔接,故“亨”。
蒙亨,以通行時中也。
幹寶曰:蒙者,離宮陰也。
世在四。
八月之時,降陽布德,荠麥并生,而息來在寅,故“蒙”。
于世為八月,于消息為正月卦也。
正月之時,陽氣上達,故屯為物之始生,蒙為物之稚也。
施之于人,則童蒙也。
敬得其運,雖蒙必亨,故曰“蒙亨”。
此蓋以寄成王之遭周公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虞翻曰:童蒙謂五,艮為童蒙。
我謂二也。
震為動起,嫌求之五,故曰“匪我求童蒙”。
五陰求陽,故“童蒙求我,志應也”。
艮為求,二體師象,坎為經。
謂禮有來學,無往教。
初筮告,再三渎,渎則不告, 崔觐曰:初筮,謂六五求決于九二。
二則告之。
再三渎,謂三應于上。
四隔于三,與二為渎,故二“不告”也。
渎,古黩字也。
利貞。
虞翻曰:二五失位,利變之正,故“利貞”。
蒙以養正,聖功也。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
侯果曰:艮為山,坎為險,是山下有險。
險被山止,止則未通,蒙昧之象也。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荀爽曰:此本艮卦也。
案:二進居三,三降居二。
剛柔得中,故能通。
發蒙時,令得進中矣。
故曰“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 陸績曰:六五陰爻,在蒙暗。
蒙又體艮,少男,故曰“童蒙”。
童蒙求我,志應也。
荀爽曰:二與五志相應也。
初筮告,以剛中也。
崔觐曰:以二剛中,能發于蒙也。
再三渎,渎則不告,渎蒙也。
荀爽曰:再三,謂三與四也。
皆乘陽,不敬,故曰“渎”。
渎不能尊陽,蒙氣不除,故曰“渎蒙也”。
蒙以養正,聖功也。
虞翻曰:體頤,故養。
五多功。
聖謂二,二志應五,變得正而亡其蒙,故“聖功也”。
幹寶曰:武王之崩,年九十三矣。
而成王八歲,言天後成王之年,将以養公正之道,而成三聖之功。
《象》曰:山下出泉,蒙。
虞翻曰:艮為山,震為出,坎象流出,故“山下出泉”。
君子以果行育德。
虞翻曰:君子謂二。
艮為果,震為行。
育,養也。
二至上有頤養象,故“以果行育德”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虞翻曰:發蒙之正,初為蒙始,而失其位。
發蒙之正以成兌,兌為刑人,坤為用,故曰“利用刑人”矣。
坎為穿木,震足艮手,互與坎連,故稱“桎梏”。
初發成兌,兌為說,坎象毀壞,故曰“用說桎梏”。
之應曆險,故“以往吝”。
吝,小疵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虞翻曰:坎為法,初發之正,故“正法也”。
幹寶曰:初六戊寅,平明之時,天光始照,故曰“發蒙”。
此成王始覺周公至誠之象也。
坎為法律,寅為貞廉,以貞用刑,故“利用刑人”矣。
此成王将正四國之象也。
說,解也。
正四國之罪。
宜釋周公之黨,故曰“用說桎梏”。
既感金滕之文,追恨昭德之晚,故曰“以往吝”。
初二失位,吝之由也。
九二:包蒙,吉。
納婦,吉。
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虞翻曰:坤為包。
應五據初,初與三四同體,包養四陰,故“包蒙,吉”。
震剛為夫,
《九家易》曰:陰出于坤,今還為坤,故曰“反常也”。
陰出于坤,謂乾再索而得坎。
今變成震,中有坤體,故言陰出于坤。
今還于坤,謂二從初即逆,應五順也。
去逆就順,陰陽道正,乃能長養,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 虞翻曰:即,就也。
虞謂虞人,掌禽獸者。
艮為山,山足稱麓。
麓,林也。
三變體坎,坎為叢木。
山下,故稱“林中”。
坤為兕虎;震為麋鹿,又為驚走;艮為狐狼。
三變禽走入林中,故曰“即鹿無虞,惟入林中”矣。
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虞翻曰:君子謂陽已正位。
幾,近。
舍,置。
吝,疵也。
三應于上,之應曆險。
不可以往,動如失位。
故“不如舍”之,往必吝窮矣。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案:《白虎通》雲:禽者,何鳥?獸之總名,為人所禽制也。
即此卦九五爻辭。
王用三驅,失前禽,是其義也。
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崔觐曰:君子見動之微,逆知無虞,則不如舍,勿往。
往則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 虞翻曰:乘,三也。
謂三巳變坎,為馬,故曰“乘馬”。
馬在險中,故“班如”也。
或說乘初,初為建侯,安得乘之也。
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崔觐曰:屯難之時,勿用攸往。
初雖作應,班如不進。
既比于五,五來求婚。
男求女,“往吉,無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虞翻曰:之外稱“往”。
體離,故“明也”。
九五:屯其膏, 虞翻曰:坎雨稱“膏”。
《詩》雲:陰雨膏之,是其義也。
小貞吉,大貞兇。
崔觐曰:得屯難之宜,有膏澤之惠。
謂與四為婚媾,施雖未光,小貞之道也,故“吉”。
至于遠求嘉偶,以行大正,赴二之應,冒難攸往,固宜且兇。
故曰“大貞兇”也。
貞,正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虞翻曰:陽陷陰中,故“未光也”。
上六:乘馬班如, 虞翻曰:乘,五也。
坎為馬,震為行,艮為止,馬行而止,故“班如”也。
泣血漣如。
《九家易》曰:上六乘陽,故“班如”也。
下二四爻雖亦乘陽,皆更得承五,憂解難除。
今上無所複承,憂難不解,故“泣血漣如”也。
體坎為血,伏離為目,互艮為手,掩目流血,泣之象也。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虞翻曰:謂三變時,離為目。
坎為血,震為出。
血流出目,故“泣血漣如”。
柔乘于剛,故不可長也。
《序卦》曰: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崔觐曰:萬物始生之後,漸以長稚,故言“物生必蒙”。
鄭玄曰:蒙,幼小之貌。
齊人謂萌之蒙也。
(坎下艮上)。
蒙:亨。
虞翻曰:艮三之二。
亨謂二。
震剛柔接,故“亨”。
蒙亨,以通行時中也。
幹寶曰:蒙者,離宮陰也。
世在四。
八月之時,降陽布德,荠麥并生,而息來在寅,故“蒙”。
于世為八月,于消息為正月卦也。
正月之時,陽氣上達,故屯為物之始生,蒙為物之稚也。
施之于人,則童蒙也。
敬得其運,雖蒙必亨,故曰“蒙亨”。
此蓋以寄成王之遭周公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虞翻曰:童蒙謂五,艮為童蒙。
我謂二也。
震為動起,嫌求之五,故曰“匪我求童蒙”。
五陰求陽,故“童蒙求我,志應也”。
艮為求,二體師象,坎為經。
謂禮有來學,無往教。
初筮告,再三渎,渎則不告, 崔觐曰:初筮,謂六五求決于九二。
二則告之。
再三渎,謂三應于上。
四隔于三,與二為渎,故二“不告”也。
渎,古黩字也。
利貞。
虞翻曰:二五失位,利變之正,故“利貞”。
蒙以養正,聖功也。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
侯果曰:艮為山,坎為險,是山下有險。
險被山止,止則未通,蒙昧之象也。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荀爽曰:此本艮卦也。
案:二進居三,三降居二。
剛柔得中,故能通。
發蒙時,令得進中矣。
故曰“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 陸績曰:六五陰爻,在蒙暗。
蒙又體艮,少男,故曰“童蒙”。
童蒙求我,志應也。
荀爽曰:二與五志相應也。
初筮告,以剛中也。
崔觐曰:以二剛中,能發于蒙也。
再三渎,渎則不告,渎蒙也。
荀爽曰:再三,謂三與四也。
皆乘陽,不敬,故曰“渎”。
渎不能尊陽,蒙氣不除,故曰“渎蒙也”。
蒙以養正,聖功也。
虞翻曰:體頤,故養。
五多功。
聖謂二,二志應五,變得正而亡其蒙,故“聖功也”。
幹寶曰:武王之崩,年九十三矣。
而成王八歲,言天後成王之年,将以養公正之道,而成三聖之功。
《象》曰:山下出泉,蒙。
虞翻曰:艮為山,震為出,坎象流出,故“山下出泉”。
君子以果行育德。
虞翻曰:君子謂二。
艮為果,震為行。
育,養也。
二至上有頤養象,故“以果行育德”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虞翻曰:發蒙之正,初為蒙始,而失其位。
發蒙之正以成兌,兌為刑人,坤為用,故曰“利用刑人”矣。
坎為穿木,震足艮手,互與坎連,故稱“桎梏”。
初發成兌,兌為說,坎象毀壞,故曰“用說桎梏”。
之應曆險,故“以往吝”。
吝,小疵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虞翻曰:坎為法,初發之正,故“正法也”。
幹寶曰:初六戊寅,平明之時,天光始照,故曰“發蒙”。
此成王始覺周公至誠之象也。
坎為法律,寅為貞廉,以貞用刑,故“利用刑人”矣。
此成王将正四國之象也。
說,解也。
正四國之罪。
宜釋周公之黨,故曰“用說桎梏”。
既感金滕之文,追恨昭德之晚,故曰“以往吝”。
初二失位,吝之由也。
九二:包蒙,吉。
納婦,吉。
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虞翻曰:坤為包。
應五據初,初與三四同體,包養四陰,故“包蒙,吉”。
震剛為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