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禀生受命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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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一混合三五立成法 夫人者受生于天魂,經成于元靈,轉輪九炁,挺生太一,開絲二道,積神幽宮。

    所以玄液七纏,流津敷澤,日月映其六虛,口目運其神氣,雲行雨施,德拟天地,胞胎内匠,五因來具,立人之道,其如此也。

    五因者,是五神也;三道者,是三真也。

    夫五神,天之魂;三真,道之炁。

    九天之胎,太一之源。

    日月天之道,玄液天之潤,六虛天之光,幽宮天之府,神氣天之化,元靈帝之變。

    凡此言九天者,乃混合帝君之變。

    變而化之,是謂九宮。

    九宮混變而同一矣。

    若兆欲修己來生,當從所生之宗。

    所生之宗,謂元父、玄母也。

    元父主炁,化理帝先;玄母主精,變結胞胎。

    精氣相成,如陰陽相生,雲行雨施,兆已道合,無名數起,三五兆始,禀形七九,既匝兆體,乃成和合。

    三五七九,洞真帝象之先,當須營天皇之功,九變為靈,功成人體。

    體與神并,神去則死,神守則生。

    是以三元為道之始,帝君為道之根,太一為道之變,九天為道之神,九宮為道之宅,玄液為道之津。

    可以照鏡三田,以緻神仙,朝适六合,夕守泥丸,堅執胎精,心中常歡。

    學道之子,須此為緣,見是經者,始可與言。

    存念太一,混合帝先,雄雌守神,灌流浩清,常使九天元炁則合九成也。

    夫洞其要也,則一體常存,津血自生,雄鎮命戶,雌守神室,太一無離,與天同時。

    故《太上隐符》曰:存其雄,守其雌,乃天地不能殄也。

    既存之焉,則五神守宅,五髒生華,靈栖绛宮,帝鎮泥丸,百神堅固,胎塞命門。

    久則三一之神夕見,太一帝先晨降,并見形于子之寝處也。

    子當清潔齋戒,斷絕外事,杜塞邪迳,節諸人物,罕為循詣,精心在一,晨夕循道,孜孜不替,沐浴五香,别靜一室,燒香左右,以期真炁。

    太一之道尤忌血腥臭臊殗穢之氣。

    若泣淚墜落,則帝君悲擾;哭聲發口,則太一凝結。

    故九氣止而不變,三一悲而不攝。

    九炁不變,則三一亦結。

    結滞日積,生氣洩出,而故炁運入。

    故炁運入,将病将死之始也。

    是以真人謂哭音為死絕之聲,謂泣涕為漏精之津,可不慎避之哉!若一見死屍及積日哀哭者,則帝君獲罪,谪于太上太一,受考譴于玄虛也,将來三年子将亡矣。

    諸不受太一之道者,自不得同之于學生也。

    所以至忌屍哭腌穢憂淚之感,以為太一帝君之精思也。

    又不得見死屍,自受書之後,若見四十九屍者,皆不得長生,必中道絕命也。

    若見二十四屍者,則當暫過太陰,然後超仙。

    以為死屍之形既眄于兩眼,屍穢之氣亦滞纏于人思,所存記于绛宮。

    绛宮所識,雖忌猶存。

    宜暫歸身顯屍塞思,記之眼故也。

    子厚慎之哉!見血、屍喪、殗穢、哀哭、泣涕,皆太一之至忌也。

    若恒齋戒則存,易感精誠,立會太一,鎮命歡欣,混合行之一十八年,白日升晨,此真人回老反嬰之道也。

     存三一,守太一精洞房會帝君,則化生九靈于子形中,輔子之神明,成子之真仙,保子之長生,固子之胎魂也。

    白元、無英、桃君、司命、太一,混合五神,捧籍列符。

    五神各有所主,混合九變,三五洞化。

    于是三宮鎮真,百節受靈,帝群寶籍,宿命無傾,週旋虛煙,啟通玄精,二十四真忽然化生。

    上開上元,下開八冥,左朝六甲,右使六丁,玉華引日,太一并形,千乘萬騎,舉身登晨,白日升天。

    真人修是太一之道者,皆得三天之舉,故曰舉身登晨,白日升天。

    以雞鳴時,晨登空無皆之中,到于三天之上。

    日之正中為白日,雞之始鳴為登晨。

    是以存太一混合,多用雞鳴及生氣時也。

    九天九宮,中有九神,是謂天皇。

    九魂變成九氣,化為九神,各治一宮,故曰九宮。

    太清中有太素、太和,洞房中有明堂、绛宮,是曰六府。

    上曰天府,下曰洞台。

    三五之号,其位不同。

    一曰太清之中,則三五帝君;二曰三一丹田神。

    又五者符籍之神,太一公子、白元、司命、桃康君是也,合而名為三五。

    三五各有宮室。

    若三真安在其宮,五神上見帝君。

    帝君左有元老丈人,右有玄一老君。

    此則無極之中所謂九君。

    上一則真一也。

    九君所謂天之魂,自然成真之子也。

    知精存九君,深思三真,必能以兆一體週旋三五之中,反覆七九之裡,使天帝之靈魂常治在兆已,五神奉籍,週而複始,必将白日登度,何但不死而已。

     《高上神霄經》曰:魂生無中,布在九宮。

    道出八極,常遊绛宮。

    三宮合化,是為紫房。

    紫房所在,先由明堂。

    兆能知之,當開金門。

    金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