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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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樸子曰:莫不貴仁,而無能純仁以緻治也;莫不賤刑,而無能廢刑以整民也。

    或雲:“明後禦世,風向草偃。

    道洽化醇,安所用刑?”餘乃論之曰:“夫德教者,黼黻之祭服也;刑罰者,捍刃之甲胄也。

    若德教治狡暴,猶以黼黻禦剡鋒也;以刑罰施平世,是以甲升廟堂也。

    故仁者養物之器,刑者懲非之具,我欲利之,而彼欲害之,加仁無悛,非刑不止。

    刑為仁佐,于是可知也。

     譬存玄胎息,呼吸吐納,含景内視,熊經鳥伸者,長生之術也。

    然艱而且遲,為者鮮成,能得之者,萬而一焉。

    病笃痛甚,身困命危,則不得不攻之以針石,治之以毒烈。

    若廢和鵲之方,而慕松喬之道,則死者衆矣。

    仁之為政,非為不美也。

    然黎庶巧僞,趨利忘義。

    若不齊之以威,糾之以刑,遠羨羲農之風,則亂不可振,其禍深大。

    以殺止殺,豈樂之哉! “八卦之作,窮理盡性,明罰用獄,着于《噬嗑》;系以徽纆,存乎《習坎》。

    然用刑其來尚矣。

    逮于軒轅,聖德尤高,而躬親征伐,至于百戰,僵屍涿鹿,流血阪泉,猶不能使時無叛逆,載戢幹戈。

    亦安能使百姓皆良,民不犯罪而不治者,未之有也。

    唐虞之盛,象天用刑,竄殛放流,天下乃服。

    漢文玄默,比隆成康,猶斷四百,鞭死者多。

    夫匠石不舍繩墨,故無不直之木。

    明主不廢戮罰,故無陵遲之政也。

     “蓋天地之道,不能純仁,故青陽闡陶育之和,素秋厲肅殺之威,融風扇則枯瘁摅藻,白露凝則繁英凋零。

    是以品物阜焉,歲功成焉。

    溫而無寒,則蠕動不蟄,根植冬榮。

    寬而無嚴,則奸宄并作,利器長守。

    故明賞以存正,必罰以閑邪。

    勸沮之器,莫此之要。

    觀民設教,濟其寬猛,使懦不可狎,剛不傷恩。

    五刑之罪,至于三千,是繩不可曲也;司寇行刑,君為不舉,是法不可廢也。

    繩曲,則奸回萌矣;法廢,則禍亂滋矣。

     “亡國非無令也,患于令煩而不行;敗軍非無禁也,患于禁設而不止。

    故衆慝彌蔓,而下黩其上。

    夫賞貴當功而不必重,罰貴得得罪而不必酷也。

    鞭樸廢于家,則僮仆怠惰;征伐息于國,則群下不虔。

    愛待敬而不敗,故制禮以崇之;德須威而久立,故作刑以肅之。

    班倕不委規矩,故方圓不戾于物;明君不釋法度,故機詐不肆其巧。

    唐虞其仁如天,而不原四罪;姬公友于兄弟,而不赦二叔。

    仲尼之誅正卯,漢武之殺外甥,垂淚惜法,蓋不獲已也。

     故誅一以振萬,損少以成多,方之栉發,則所利者衆;比于割疽,則所全者大。

    是以灸刺慘痛而不可止者,以痊病也;刑法兇醜而不可罷者,以救弊也。

    六軍如林,未必皆勇。

    排鋒陷火,人情所憚。

    然恬顔以勸之,則投命者鮮;斷斬以威之,則莫不奮擊。

    故役歡笑者,不及叱咤之速;用誘悅者,未若刑戮之齊。

     是以安于感深谷而嚴其法,衛子疾棄灰而峻其辟。

    夫以其所畏,禁其所玩,峻而不犯,全民之術也。

    明治病之術者,杜未生之疾;達治亂之要者,遏将來之患。

    若乃以輕刑禁重罪,以薄法衛厚利,陳之滋章,而犯者彌多,有似穿阱以當路,非仁人之用懷也。

     “善為政者,必先端此以率彼,治親以整疏,不曲法以行意,必有罪而無赦。

    若石石昔之割愛以滅親,晉文之忍情以斬颉。

    故仁者,為政之脂粉;刑者,禦世之辔策;脂粉非體中之至急,而辔策須臾不可無也。

    肅恭少怠,則慢惰已至;威嚴暫馳,則群邪生心。

    當怒不怒,奸臣為虎;當殺不殺,大賊乃發。

    水久壞河,山起咫尺。

    尋木千丈,始于毫末;鑽燧之火,勺水可滅;鹄卵未孚,指掌可縻。

    及其乘沖飚而燎巨野,奮六羽以淩朝霞,則雖智勇不能制也。

     故明君治難于其易,去惡于其微,不伐善以長亂,不操柯而猶豫焉。

    然則刑之為物,國之神器,君所自執,不可假人,猶長劍不可倒捉,巨魚不可脫淵也。

    乃崇替之所由,安危之源本也。

    田常之奪齊,六卿之分晉,趙高之弑秦,王莽之篡漢,履霜逮冰,由來漸矣。

    或永歎于海濱,或拊心乎望夷,禍延宗祧,作戒将來者,由乎慕虛名于住古,忘實禍于當己也。

    ” 或人曰:“刑辟之興,蓋存叔世。

    立人之道,唯仁與義。

    我清靜而民自正,我無欲而民自樸,烹鮮之戒,不欲其煩。

    寬以愛人則得衆,悅以使人則下附。

    故孟子以體仁為安,揚子雲謂申韓為屠宰。

    夫繁策急辔,非造父之禦;嚴刑峻罰,非三五之道。

    故有虞手不指揮,口不煩言,恭己南面,而治化雍熙矣。

    宓生政以率俗,彈琴詠詩,身不下堂,而漁者宵肅矣。

     必能厚惠薄斂,救乏擢滞,舉賢任才,勸穑省用,招攜以禮,懷遠以德,陶之以成均,治之以庠序。

    化上而興善者,必若靡草之逐驚風;洗心而革面者,必若清波之滌輕塵。

    朝有德讓之群後,野無犯禮之軌躅。

    圜土可以虛蕪,楚革可以永格,何必賞罰可以為國乎!” 抱樸子答曰:“《易》稱“明罰敕法”,《書》有“哀矜折獄”。

    爵人于朝,刑人于市,有自來矣,豈從叔世!多仁則法不立,威寡則下侵上。

    夫法不立,則庶事汩矣;下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