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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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

    四時有度,天地之李(理)也。

    日月星晨(辰)有數,天地之紀也。

    三時成功,一時刑殺,天地之道也。

    四時時而定,不爽不代(忒),常有法式,□□□□。

    一立一廢,一生一殺,四時代正,冬(終)而複始。

    (人)事之理也,逆順是守。

    功洫(溢)於天,故有死刑。

    功不及天,退而無名。

    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事之理也。

    順則生,理則成,逆則死,失□□名。

    (倍)天之道,國乃無主。

    無主之國,逆順相功(攻)。

    伐本隋(隳)功,亂生國亡。

    為若得天,亡地更君。

    不循天常,不節民力,周遷而無功。

    養死伐生,命曰逆成。

    不有人戮,必有天刑。

    逆節始生,慎毋□正,皮(彼)且自氏其刑。

    故執道者之觀于天下也,必審觀事之所始起,審其刑名。

    刑名已定,逆順有立(位),死生有分,存亡興壞有處。

    然後參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禍福死生存亡興壞之所在。

    是故萬舉不失理,論天下而無遺策。

    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胃(謂)有道。

     譯文 始于生育長養而終于肅殺,這是天地的自然規律。

    四時的更疊運行自有一定的規則,這是天地自然的道理。

    日月星辰自有定位和運行固有軌道、周期,這是天地本有的綱紀。

    所謂天地之道,即是春夏秋三季生長收獲而冬季枯萎凋謝。

    所謂天地之理,即是四時的交替更疊既已确定,便永無差錯,常有定則。

    有生長就有凋謝,有繁榮就有枯萎,四季交相行事,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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