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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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陽皆陽丙為最,五陰皆陰癸為至。

     【原注】甲、丙、戊、庚、壬為陽,獨丙火秉陽之精,而為陽中之陽;乙、丁、己、辛、癸為陰,獨癸水秉陰之精,而為陰中之陰。

     【任氏曰】: 丙乃純陽之火,萬物莫不由此而發,得此而斂;癸乃純陰之水,萬物莫不由此而生,得此而茂。

    陽極則陰生,故丙辛化水;陰極則陽生,故戊癸化火。

    陰陽相濟,萬物有生生之妙。

     夫十幹之氣,以先天言之,固一原同出,以後天言之,亦一氣相包。

    甲乙一木也,丙丁一火也,戊己一土也,庚辛一金也,壬癸一水也,即分别所用,不過陽剛陰柔,陽健陰順而已。

    竊怪命家作歌為賦,比拟失倫,竟以甲木為梁棟,乙木為花果;丙作太陽,丁作燈燭;戊作城牆,己作田園;庚為頑鐵,辛作珠玉;壬為江河,癸為雨露。

    相沿已久,牢不可破,用之論命,誠大謬也。

    如謂甲為無根死木,乙為有根活木,同是木而分生死,豈陽木獨禀死氣,陰木獨禀生氣乎?又謂活木畏水泛,死木不畏水泛,豈活木遇水且漂,而枯槎遇水反定乎?論斷諸幹,如此之類,不一而足,當盡避之,以絕将來之謬。

     五陽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

     【原注】五陽得陽之氣,即能成乎陽剛之勢,不畏财殺之勢;五陰得陰之氣,即能成乎陰順之義,故木盛則從木,火盛則從火,土盛則從土,金盛則從金,水盛則從水。

    于情義之所在者,見其勢衰,則忌之矣,蓋婦人之情也。

    如此,若得氣順理正者,亦未必從勢而忘義,雖從亦必正矣。

     【任氏曰】: 五陽氣避,光亨之象易觀;五陰氣翕,包含之蘊難測。

    五陽之性剛健,故不畏财煞,而有測隐之心,其處世不苟且;五陰之性柔順,故見勢忘義,而有鄙吝之心,其處世多驕谄。

    是以柔能克制剛,剛不能制克柔也。

    大抵趨利忘義之徒,皆陰氣之為戾也;豪俠慷慨之人,皆陽氣之獨鐘。

    然尚有陽中之陰、陰中之陽,又有陽外陰内、陰外陽内,亦當辨之。

    陽中之陰,外仁義而内奸詐;陰中之陽,外兇險而内仁慈;陽外陰内者,包藏禍心;陰外陽内者,秉持直道。

    此人品之端邪?故不可以不辨。

    要在氣勢順正,四柱五行停勻,庶不偏倚,自無損人利己之心。

    凡持身涉世之道,趨避必先知人,故雲"擇其善者而從之",即此意也。

     甲木參天,脫胎要火。

    春不容金,秋不容土。

    火熾乘龍,水宕騎虎。

    地潤天和,植立千古。

     【原注】純陽之木,參天雄壯。

    火者木之子也,旺木得火而愈敷榮。

    生于春則欺金,而不能容金也;生于秋則助金,而不能容土也。

    寅午戌,丙丁多見而坐辰,則能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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