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人 卦 (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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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上
離下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此專言二也。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
” 此言五也,故别之。
利涉大川,“乾”行也。
“野”者,無求之地也。
立于無求之地,則凡從我者,皆誠同也。
彼非誠同,而能從我于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誠同,可謂“同人”乎?故天與人同,物之能同于天者蓋寡矣。
天非求同于物、非求不同于物也,立乎上,而天下之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誠同,而可以“涉川”也。
故曰“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乾行也”。
苟不得其誠同,與之居安則合,與之涉川則潰矣。
涉川而不潰者,誠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水之于地為“比”,火之與天為“同人”。
“同人”與“比”,相近而不同,不可不察也。
“比”以無所不比為“比”,而“同人”以有所不同為“同”,故“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門,無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初九自内出,同于上;上九自外入,同于下。
自内出,故言“門”;自外入,故言“郊”。
能出其門而同于人,不自用者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凡言“媾”者,其外應也;凡言“宗”者,其同體也。
九五為“媾”,九三為“宗”。
從“媾”,正也;從“宗”,不正也。
六二之所欲從者,“媾”也;而“宗”欲得之,正者遠而不相及;不正者近而足以相困。
苟不能自力于難而安于易,以同乎不正,則吝矣。
九三
此專言二也。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
” 此言五也,故别之。
利涉大川,“乾”行也。
“野”者,無求之地也。
立于無求之地,則凡從我者,皆誠同也。
彼非誠同,而能從我于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誠同,可謂“同人”乎?故天與人同,物之能同于天者蓋寡矣。
天非求同于物、非求不同于物也,立乎上,而天下之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誠同,而可以“涉川”也。
故曰“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乾行也”。
苟不得其誠同,與之居安則合,與之涉川則潰矣。
涉川而不潰者,誠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水之于地為“比”,火之與天為“同人”。
“同人”與“比”,相近而不同,不可不察也。
“比”以無所不比為“比”,而“同人”以有所不同為“同”,故“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門,無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初九自内出,同于上;上九自外入,同于下。
自内出,故言“門”;自外入,故言“郊”。
能出其門而同于人,不自用者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凡言“媾”者,其外應也;凡言“宗”者,其同體也。
九五為“媾”,九三為“宗”。
從“媾”,正也;從“宗”,不正也。
六二之所欲從者,“媾”也;而“宗”欲得之,正者遠而不相及;不正者近而足以相困。
苟不能自力于難而安于易,以同乎不正,則吝矣。
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