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 卦(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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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上
乾下
“乾”:元亨,利貞。
初九,潛龍勿用。
“乾”之所以取于“龍”者,以其能飛能潛也。
飛者其正也,不能其正而能潛,非天下之至健,其孰能之?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飛者,龍之正行也;天者,龍之正處也。
見其在田,明其可安而非正也。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
厲,無咎。
九三,非龍德欤?曰:否。
進乎龍矣。
此上下之際、禍福之交、成敗之決也。
徒曰龍者不足以盡之,故曰君子。
夫初之可以能潛,二之所以能見,四之所以能躍,五之所以能飛,皆有待于三焉。
甚矣三之能處也!使三之不能處此,則“乾”喪其所以為“乾”矣。
天下莫大之福、不測之禍,皆萃于我而求決焉。
其濟、不濟,間不容發。
是以“終日乾乾”,至于夕猶“惕”然,雖危而無咎也。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下之上,上之下,其為重剛而不中。
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者,均也。
而至于九四,獨“躍”而不“惕”者,何哉?曰:九四,既進而不可複返者也。
退則入于禍,故教之“躍”。
其所以異于五者,猶有疑而已。
三與四皆禍福雜,故有以處之,然後無咎。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今之飛者,夕之潛者也,而誰?非“大人”欤?曰“見大人者”,皆将有求也。
惟其處安居正,而後可以求得。
九二者,龍之安;九五者,龍之正也。
上九:亢龍,有悔。
夫處此者,豈無無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見群龍”,明六爻皆然也。
蔡墨雲:其“姤”曰:“潛龍勿用。
”其“同人”曰:“見龍在田。
”其“大有”曰:“龍飛在天。
”其“夬”曰:“亢龍有悔。
”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
”古之論卦者以不變①,論爻者以變。
“姤”者,初九之變也;“同人”者,九二之變也;“大有”者,九五之變也;“夬”者,上九之變也;各執其一,而“坤”則六爻皆變。
吾是以知用九之通六爻也,用六亦然。
「校注」 ①不變:《蘇氏易傳》曰“定”。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此論“元”也。
元之為德,不可見也,其可見者“萬物資始”而已。
天之德不可勝言也,惟是為能“統”之,此所以為“元”也。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所以為“亨”也。
大明終始,六位時成。
此所以為“利”也。
生而“成”之,乾之“終始”也。
成物,之謂“利”矣。
時乘六龍以禦天。
飛、潛、見、躍,各适其時以用我,剛健之德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此所以為“貞”也。
保合太和,乃利貞。
通言之也。
“貞”,正也。
方其變化各之,于情無所不至。
反而循之,各直其性以至于命,此所以為“貞”也。
世之論性命者多矣,因是,請試言其粗。
曰:古之言性者,如告瞽者以其所不識也,瞽者未嘗有見也,欲告之以是物,患其不識也,則又以一物狀之。
夫以一物狀之,則又一物也,非是物矣。
彼惟無見,故告之;以一物而不識,又可以多物眩之乎?古之君子,患性之難見也,故以可見者言性。
夫以可見者言性,皆性之似也。
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
小人日修其不善以消其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
夫不可得而消者,堯舜不能加焉,桀纣不能亡焉,是豈非性也哉!君子之至于是,用是為道,則去聖不遠矣;雖然有至是者,有用是者,則其為道常二,猶器之用于手不如手之自用,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
性至于是,則謂之命;命,令也。
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
性之至者非命也,無以名之而寄之命也。
死生禍福,莫非命者,雖有聖者,莫知其所以然而然。
君子之于道,至于一而不二,如手之自用,則亦莫知其所以然而然矣,此所以寄之命也。
情者,性之動也,泝而上,至于命;沿而下,至于情,無非性者。
性之與情,非有善惡之别也,方其散而有為,則謂之情耳。
命之與性,非有天人之辨也,至其一而無我,則謂之命耳。
其于《易》也,卦以言其性,爻以言其情。
情以為“利”,性以為“貞”。
其言也互見之,故人莫知明也。
《易》曰:“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
”夫“剛健”、“中正”、“純粹”、“精”者,此乾之大全也,卦也;及其散而有為,分裂四出而各有得焉,則爻也。
故曰:“六爻發揮,旁通情也。
”以爻為情,則卦之為性也明矣。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以各正性命為貞,則情之為利也亦明矣。
又曰:“利貞者,性情也”,言其變而之乎情,反而直其性也。
首出庶物,萬國鹹甯。
至于此,則無為而物自安矣。
《象》曰:
初九,潛龍勿用。
“乾”之所以取于“龍”者,以其能飛能潛也。
飛者其正也,不能其正而能潛,非天下之至健,其孰能之?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飛者,龍之正行也;天者,龍之正處也。
見其在田,明其可安而非正也。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
厲,無咎。
九三,非龍德欤?曰:否。
進乎龍矣。
此上下之際、禍福之交、成敗之決也。
徒曰龍者不足以盡之,故曰君子。
夫初之可以能潛,二之所以能見,四之所以能躍,五之所以能飛,皆有待于三焉。
甚矣三之能處也!使三之不能處此,則“乾”喪其所以為“乾”矣。
天下莫大之福、不測之禍,皆萃于我而求決焉。
其濟、不濟,間不容發。
是以“終日乾乾”,至于夕猶“惕”然,雖危而無咎也。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下之上,上之下,其為重剛而不中。
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者,均也。
而至于九四,獨“躍”而不“惕”者,何哉?曰:九四,既進而不可複返者也。
退則入于禍,故教之“躍”。
其所以異于五者,猶有疑而已。
三與四皆禍福雜,故有以處之,然後無咎。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今之飛者,夕之潛者也,而誰?非“大人”欤?曰“見大人者”,皆将有求也。
惟其處安居正,而後可以求得。
九二者,龍之安;九五者,龍之正也。
上九:亢龍,有悔。
夫處此者,豈無無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見群龍”,明六爻皆然也。
蔡墨雲:其“姤”曰:“潛龍勿用。
”其“同人”曰:“見龍在田。
”其“大有”曰:“龍飛在天。
”其“夬”曰:“亢龍有悔。
”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
”古之論卦者以不變①,論爻者以變。
“姤”者,初九之變也;“同人”者,九二之變也;“大有”者,九五之變也;“夬”者,上九之變也;各執其一,而“坤”則六爻皆變。
吾是以知用九之通六爻也,用六亦然。
「校注」 ①不變:《蘇氏易傳》曰“定”。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此論“元”也。
元之為德,不可見也,其可見者“萬物資始”而已。
天之德不可勝言也,惟是為能“統”之,此所以為“元”也。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所以為“亨”也。
大明終始,六位時成。
此所以為“利”也。
生而“成”之,乾之“終始”也。
成物,之謂“利”矣。
時乘六龍以禦天。
飛、潛、見、躍,各适其時以用我,剛健之德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此所以為“貞”也。
保合太和,乃利貞。
通言之也。
“貞”,正也。
方其變化各之,于情無所不至。
反而循之,各直其性以至于命,此所以為“貞”也。
世之論性命者多矣,因是,請試言其粗。
曰:古之言性者,如告瞽者以其所不識也,瞽者未嘗有見也,欲告之以是物,患其不識也,則又以一物狀之。
夫以一物狀之,則又一物也,非是物矣。
彼惟無見,故告之;以一物而不識,又可以多物眩之乎?古之君子,患性之難見也,故以可見者言性。
夫以可見者言性,皆性之似也。
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
小人日修其不善以消其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
夫不可得而消者,堯舜不能加焉,桀纣不能亡焉,是豈非性也哉!君子之至于是,用是為道,則去聖不遠矣;雖然有至是者,有用是者,則其為道常二,猶器之用于手不如手之自用,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
性至于是,則謂之命;命,令也。
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
性之至者非命也,無以名之而寄之命也。
死生禍福,莫非命者,雖有聖者,莫知其所以然而然。
君子之于道,至于一而不二,如手之自用,則亦莫知其所以然而然矣,此所以寄之命也。
情者,性之動也,泝而上,至于命;沿而下,至于情,無非性者。
性之與情,非有善惡之别也,方其散而有為,則謂之情耳。
命之與性,非有天人之辨也,至其一而無我,則謂之命耳。
其于《易》也,卦以言其性,爻以言其情。
情以為“利”,性以為“貞”。
其言也互見之,故人莫知明也。
《易》曰:“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
”夫“剛健”、“中正”、“純粹”、“精”者,此乾之大全也,卦也;及其散而有為,分裂四出而各有得焉,則爻也。
故曰:“六爻發揮,旁通情也。
”以爻為情,則卦之為性也明矣。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以各正性命為貞,則情之為利也亦明矣。
又曰:“利貞者,性情也”,言其變而之乎情,反而直其性也。
首出庶物,萬國鹹甯。
至于此,則無為而物自安矣。
《象》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