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 卦(第一)

關燈
乾上 乾下 “乾”:元亨,利貞。

     初九,潛龍勿用。

     “乾”之所以取于“龍”者,以其能飛能潛也。

    飛者其正也,不能其正而能潛,非天下之至健,其孰能之?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飛者,龍之正行也;天者,龍之正處也。

    見其在田,明其可安而非正也。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

    厲,無咎。

     九三,非龍德欤?曰:否。

    進乎龍矣。

    此上下之際、禍福之交、成敗之決也。

    徒曰龍者不足以盡之,故曰君子。

    夫初之可以能潛,二之所以能見,四之所以能躍,五之所以能飛,皆有待于三焉。

    甚矣三之能處也!使三之不能處此,則“乾”喪其所以為“乾”矣。

    天下莫大之福、不測之禍,皆萃于我而求決焉。

    其濟、不濟,間不容發。

    是以“終日乾乾”,至于夕猶“惕”然,雖危而無咎也。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下之上,上之下,其為重剛而不中。

    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者,均也。

    而至于九四,獨“躍”而不“惕”者,何哉?曰:九四,既進而不可複返者也。

    退則入于禍,故教之“躍”。

    其所以異于五者,猶有疑而已。

    三與四皆禍福雜,故有以處之,然後無咎。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今之飛者,夕之潛者也,而誰?非“大人”欤?曰“見大人者”,皆将有求也。

    惟其處安居正,而後可以求得。

    九二者,龍之安;九五者,龍之正也。

     上九:亢龍,有悔。

     夫處此者,豈無無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見群龍”,明六爻皆然也。

    蔡墨雲:其“姤”曰:“潛龍勿用。

    ”其“同人”曰:“見龍在田。

    ”其“大有”曰:“龍飛在天。

    ”其“夬”曰:“亢龍有悔。

    ”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

    ”古之論卦者以不變①,論爻者以變。

    “姤”者,初九之變也;“同人”者,九二之變也;“大有”者,九五之變也;“夬”者,上九之變也;各執其一,而“坤”則六爻皆變。

    吾是以知用九之通六爻也,用六亦然。

     「校注」 ①不變:《蘇氏易傳》曰“定”。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此論“元”也。

    元之為德,不可見也,其可見者“萬物資始”而已。

    天之德不可勝言也,惟是為能“統”之,此所以為“元”也。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所以為“亨”也。

     大明終始,六位時成。

     此所以為“利”也。

    生而“成”之,乾之“終始”也。

    成物,之謂“利”矣。

     時乘六龍以禦天。

     飛、潛、見、躍,各适其時以用我,剛健之德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此所以為“貞”也。

     保合太和,乃利貞。

     通言之也。

    “貞”,正也。

    方其變化各之,于情無所不至。

    反而循之,各直其性以至于命,此所以為“貞”也。

    世之論性命者多矣,因是,請試言其粗。

    曰:古之言性者,如告瞽者以其所不識也,瞽者未嘗有見也,欲告之以是物,患其不識也,則又以一物狀之。

    夫以一物狀之,則又一物也,非是物矣。

    彼惟無見,故告之;以一物而不識,又可以多物眩之乎?古之君子,患性之難見也,故以可見者言性。

    夫以可見者言性,皆性之似也。

    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

    小人日修其不善以消其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

    夫不可得而消者,堯舜不能加焉,桀纣不能亡焉,是豈非性也哉!君子之至于是,用是為道,則去聖不遠矣;雖然有至是者,有用是者,則其為道常二,猶器之用于手不如手之自用,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

    性至于是,則謂之命;命,令也。

    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

    性之至者非命也,無以名之而寄之命也。

    死生禍福,莫非命者,雖有聖者,莫知其所以然而然。

    君子之于道,至于一而不二,如手之自用,則亦莫知其所以然而然矣,此所以寄之命也。

    情者,性之動也,泝而上,至于命;沿而下,至于情,無非性者。

    性之與情,非有善惡之别也,方其散而有為,則謂之情耳。

    命之與性,非有天人之辨也,至其一而無我,則謂之命耳。

    其于《易》也,卦以言其性,爻以言其情。

    情以為“利”,性以為“貞”。

    其言也互見之,故人莫知明也。

    《易》曰:“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

    ”夫“剛健”、“中正”、“純粹”、“精”者,此乾之大全也,卦也;及其散而有為,分裂四出而各有得焉,則爻也。

    故曰:“六爻發揮,旁通情也。

    ”以爻為情,則卦之為性也明矣。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以各正性命為貞,則情之為利也亦明矣。

    又曰:“利貞者,性情也”,言其變而之乎情,反而直其性也。

     首出庶物,萬國鹹甯。

      至于此,則無為而物自安矣。

      《象》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