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易傳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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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恒也。
又剛上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應,皆恒之義也。
)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恒者,常久也。
恒之道可以亨通,恒而能亨,乃無咎也。
恒而不可以亨,非可恒之道也,為有咎矣。
如君子之恒于善,可恒之道也;小人恒于惡,失可恒之道也。
恒所以能亨,由貞正也,故雲利貞。
夫所謂恒,謂可恒久之道,非守一隅而不知變也,故利于有往。
唯其有往,故能恒也,一定則不能常矣。
又常久之道,何往不利?) 《彖》曰:恒,久也。
(恒者長久之義。
)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中國古籍全錄 (卦才有此四者,成恒之義也。
剛上而柔下,謂乾之初上居于四,坤之初下居于初,剛爻上而柔爻下也。
二爻易處則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剛上而柔下也。
剛處上而柔居下,乃恒道也。
雷風相與,雷震則風發,二者相須,交助其勢,故雲相與,乃其常也。
巽而動,下巽順,上震動,為以巽而動。
天地造化,恒久不已者,順動而已。
巽而動,常久之道也。
動而不順,豈能常也?剛柔皆應,一卦剛柔之爻皆相應。
剛柔相應,理之常也。
此四者,恒之道也,卦所以為恒也。
) 恒:亨,無咎,利貞,久于其道也。
(恒之道,可緻亨而無過咎,但所恒宜得其正,失正則非可恒之道也,故曰久于其道。
其道,可恒之正道也。
不恒其德,與恒于不正,皆不能亨而有咎也。
)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天地之所以不已,蓋有恒久之道。
人能恒于可恒之道,則合天地之理也。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天下之理,未有不動而能恒者也。
動則終而複始,所以恒而不窮,凡天地所生之物,雖山嶽之堅厚,未有能不變者也,故恒非一定之謂也,一定則不能恒矣。
唯随時變易,乃常道也,故雲利有攸往。
明理之如是,懼人之泥于常也。
)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此極言常理。
日月,陰陽之精氣耳,唯其順天之道,往來盈縮,故能久照而不已。
得天,順天理也。
四時,陰陽之氣耳,往來變化,生成萬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已。
聖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
觀其所恒,謂觀日月之久照、四時之久成、聖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
觀此,則天地萬物之情理可見矣。
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識之?)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君子觀雷風相與成恒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于大中常久之道,不變易其方所也。
)初六,浚恒,貞兇,無攸利。
(初居下而四為正應,柔暗之人,能守常而不能度勢。
四震體而陽性,以剛居高,志上而不下,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志異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變也。
浚,深之也。
浚恒謂求恒之深也。
守常而不度勢,求望于上之深,堅固守此,兇之道也。
泥常如此,無所往而利矣。
世之責望故素而緻悔咎者,皆浚恒者也。
志既上求之深,是不能恒安其處者也。
柔微而不恒安其處,亦緻兇之道。
凡卦之初終,淺與深、微與盛之地也。
在下而求深,亦不知時矣。
) 《象》曰:浚恒之兇,始求深也。
(居恒之始,而求望于上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度勢之甚也。
所以兇,陰暗不得恒之宜也。
)九二,悔亡。
(在恒之義,居得其正,則常道也。
九,陽爻,居陰位,非常理也。
處非其常,本當有悔,而九二以中德而應于五,五複居中,以中而應中,其處與動,皆得中也,是能恒久于中也。
能恒久于中,則不失正矣。
中重于正,中則正矣,正不必中也。
九二以剛中之德而應于中,德之勝也,足以亡其悔矣。
人能識重輕之勢,則可以言《易》矣。
)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恒久于中也。
人能恒久于中,豈止亡其悔,德之善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三,陽爻,居陽位,處得其位,是其常處也;乃志從于上六,不唯陰陽相應,風複從雷,于恒處而不處,不恒之人也。
其德不恒,則羞辱或承之矣。
或承之,謂有時而至也。
貞吝,固守不恒以為恒,豈不可羞吝乎?) 《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人既無恒,何所容處?當處之地,既不能恒,處非其據,豈能
又剛上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應,皆恒之義也。
)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恒者,常久也。
恒之道可以亨通,恒而能亨,乃無咎也。
恒而不可以亨,非可恒之道也,為有咎矣。
如君子之恒于善,可恒之道也;小人恒于惡,失可恒之道也。
恒所以能亨,由貞正也,故雲利貞。
夫所謂恒,謂可恒久之道,非守一隅而不知變也,故利于有往。
唯其有往,故能恒也,一定則不能常矣。
又常久之道,何往不利?) 《彖》曰:恒,久也。
(恒者長久之義。
)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中國古籍全錄 (卦才有此四者,成恒之義也。
剛上而柔下,謂乾之初上居于四,坤之初下居于初,剛爻上而柔爻下也。
二爻易處則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剛上而柔下也。
剛處上而柔居下,乃恒道也。
雷風相與,雷震則風發,二者相須,交助其勢,故雲相與,乃其常也。
巽而動,下巽順,上震動,為以巽而動。
天地造化,恒久不已者,順動而已。
巽而動,常久之道也。
動而不順,豈能常也?剛柔皆應,一卦剛柔之爻皆相應。
剛柔相應,理之常也。
此四者,恒之道也,卦所以為恒也。
) 恒:亨,無咎,利貞,久于其道也。
(恒之道,可緻亨而無過咎,但所恒宜得其正,失正則非可恒之道也,故曰久于其道。
其道,可恒之正道也。
不恒其德,與恒于不正,皆不能亨而有咎也。
)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天地之所以不已,蓋有恒久之道。
人能恒于可恒之道,則合天地之理也。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天下之理,未有不動而能恒者也。
動則終而複始,所以恒而不窮,凡天地所生之物,雖山嶽之堅厚,未有能不變者也,故恒非一定之謂也,一定則不能恒矣。
唯随時變易,乃常道也,故雲利有攸往。
明理之如是,懼人之泥于常也。
)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此極言常理。
日月,陰陽之精氣耳,唯其順天之道,往來盈縮,故能久照而不已。
得天,順天理也。
四時,陰陽之氣耳,往來變化,生成萬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已。
聖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
觀其所恒,謂觀日月之久照、四時之久成、聖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
觀此,則天地萬物之情理可見矣。
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識之?)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君子觀雷風相與成恒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于大中常久之道,不變易其方所也。
)初六,浚恒,貞兇,無攸利。
(初居下而四為正應,柔暗之人,能守常而不能度勢。
四震體而陽性,以剛居高,志上而不下,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志異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變也。
浚,深之也。
浚恒謂求恒之深也。
守常而不度勢,求望于上之深,堅固守此,兇之道也。
泥常如此,無所往而利矣。
世之責望故素而緻悔咎者,皆浚恒者也。
志既上求之深,是不能恒安其處者也。
柔微而不恒安其處,亦緻兇之道。
凡卦之初終,淺與深、微與盛之地也。
在下而求深,亦不知時矣。
) 《象》曰:浚恒之兇,始求深也。
(居恒之始,而求望于上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度勢之甚也。
所以兇,陰暗不得恒之宜也。
)九二,悔亡。
(在恒之義,居得其正,則常道也。
九,陽爻,居陰位,非常理也。
處非其常,本當有悔,而九二以中德而應于五,五複居中,以中而應中,其處與動,皆得中也,是能恒久于中也。
能恒久于中,則不失正矣。
中重于正,中則正矣,正不必中也。
九二以剛中之德而應于中,德之勝也,足以亡其悔矣。
人能識重輕之勢,則可以言《易》矣。
)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恒久于中也。
人能恒久于中,豈止亡其悔,德之善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三,陽爻,居陽位,處得其位,是其常處也;乃志從于上六,不唯陰陽相應,風複從雷,于恒處而不處,不恒之人也。
其德不恒,則羞辱或承之矣。
或承之,謂有時而至也。
貞吝,固守不恒以為恒,豈不可羞吝乎?) 《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人既無恒,何所容處?當處之地,既不能恒,處非其據,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