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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錄此百種,原以辨明藥性,闡發義蘊,使讀者深識其所以然,因此悟彼,方藥不緻誤用,非備品以便查閱也。覽者勿以不載常用之藥為疑。
一、諸藥有獨具之性者,則用詳解。其兼長可互見者,俱不重出,推類自明。
一、此解亦間有與前之相同者,但彼隻釋其所當然,而未推測其所以然。知所當然,則用古之方,能不失古人之意;知所以然,則方可自制,而亦能合古人制方之義也。故此解皆着其所以然之故,而淺近易曉者則略焉。
一、所解諸藥,乃就市中所有,審形辨味,以合經義。至古今土産各殊,或有尚非正義與尚有遺義者,則俟知者正之。
一、諸藥有所出地名,雜以後漢時郡縣,陶隐居疑為仲景、元化等所記。是《本經》所載,已不皆神農以來所産之地矣。今之所産,又大半非漢時所産之地。欲盡考其實,固無從也,故不複列而解之。
一、本經所載,一名甚多,因無可解,故亦不列。
一、品第及字樣,俱依明重刻宋大觀刊唐慎微本所載白字《本經》。考陶隐居本草,有朱書墨書之别,朱書為《神農本經》,墨書為《名醫别錄》。開寶間重定印本于《本經》易朱書為白字,《大觀》本遵之。雖未必無傳訛,而取其古,猶勝于近刻也。
一、詳解隻此百種,餘亦頗有略為解者,以資人者淺,一概不存。
一、諸藥有獨具之性者,則用詳解。其兼長可互見者,俱不重出,推類自明。
一、此解亦間有與前之相同者,但彼隻釋其所當然,而未推測其所以然。知所當然,則用古之方,能不失古人之意;知所以然,則方可自制,而亦能合古人制方之義也。故此解皆着其所以然之故,而淺近易曉者則略焉。
一、所解諸藥,乃就市中所有,審形辨味,以合經義。至古今土産各殊,或有尚非正義與尚有遺義者,則俟知者正之。
一、諸藥有所出地名,雜以後漢時郡縣,陶隐居疑為仲景、元化等所記。是《本經》所載,已不皆神農以來所産之地矣。今之所産,又大半非漢時所産之地。欲盡考其實,固無從也,故不複列而解之。
一、本經所載,一名甚多,因無可解,故亦不列。
一、品第及字樣,俱依明重刻宋大觀刊唐慎微本所載白字《本經》。考陶隐居本草,有朱書墨書之别,朱書為《神農本經》,墨書為《名醫别錄》。開寶間重定印本于《本經》易朱書為白字,《大觀》本遵之。雖未必無傳訛,而取其古,猶勝于近刻也。
一、詳解隻此百種,餘亦頗有略為解者,以資人者淺,一概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