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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灸法要穴 《經》說:夫病以湯藥救其内,針灸營其外。

    夫針術須師乃行,其灸則凡人便施。

    為師解經者,針灸随手而行,非師所解文者,但根據圖詳文則可灸。

    野間無圖不解文者,但遂病所在便灸之,皆良法。

    但避其面目四肢顯露處,以瘡瘢為害耳。

     黃帝曰:灸不三分,是謂徒啞。

    解曰:此為作炷欲令根下廣三分為适也。

    減此為不覆孔穴上,不中經脈,火氣則不能遠達。

    今江東及嶺南地氣濕(溫),風寒少,當以二分以還,極一分半也,遂人形闊狹耳。

    嬰兒以意作炷也。

     凡八木之火,皆害人肌血盤脈骨髓,不可以灸也。

    大上用陽燧之火,其次KT石之火,天陰以槐木之火為良也。

    陽遂是火珠耀日取火也。

    天陰無日時,則鑽槐木取火也。

    今世但令避此八木之火耳,當用人間相傳之火也。

    以摩膏布纏延之,以艾莖延之皆良也。

    相傳之火者,皆非臨時鑽截所得也,皆衆薪雜木延之,已變以木勢厲不複為害,是可用也。

     《蝦蟆經》雲:松木之火以灸即根難愈;柏木之火以灸即多汁;竹木之火以灸即傷筋,多壯肉傷;橘木之火以灸即傷皮肌;榆木之火以灸即傷骨,多壯即骨枯;枳木之火以灸即陷脈,多壯即脈淳;桑木之火以灸即傷肉;棗木之火灸即傷髓,多壯即髓消。

     《黃帝經》曰:禁不可灸者有十八處,而《明堂》說便不禁之,今别記之如下:頭維,禁不可灸;承光,禁不可灸;腦戶,禁不可灸;風府,禁不可灸;門,禁不可灸;耳門,耳中有膿及适抵無灸;人迎,禁不可灸;絲竹空,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承泣,禁不可灸;脊中,禁不可灸;乳中,禁不可灸;石門,女子禁不可灸;氣街,灸之不幸,不得息;淵腋,灸之不幸,生腫蝕;天府,禁不可灸;經渠,禁不可灸;地五會,禁不可灸;伏兔,禁不可灸。

     曹氏說不可灸者如下:玉枕者,人音聲之所經從,無病不可灸,灸則聲不能語。

    若有疾,可灸五十壯。

     維角者,在眼後發際上至角脈上是也,人眼精之所,心通神為明者也。

    不可妄灸,灸則令失明,此則頭維也。

     精明者,名為郎井,在眼本隐中可容豆者,人眼神光之所歸息也。

    無病不可灸,灸則失明反赤;有病可灸七壯至十四壯。

     舌根,在頤下廉泉之後,當結喉上仰着下頤當舌根下去結喉一寸,長人可一寸半,咽吞口味時,按之有怒肉起是也,人聲息之亭候。

    無病不可灸,灸則令氣澀語不轉;有病可灸七壯至十四壯。

     結喉,在頸下陰喉頭突起者也,人五髒榮衛之所統也。

    無病不可灸,灸則妖鳴語不成音;有疾可灸七壯。

     胡脈,在頸本邊,主乳中脈上是也,一名榮聽,人五髒血氣之注處也。

    無病不可多灸,灸熟則血氣決洩不可止;有疾可灸五十壯。

     天突者,名為天瞿,複名身道,是體精之衢路也。

    無病不可灸,灸則傷聲反喑;有疾可灸五十壯。

     神府者,人神之明堂也。

    無病不可灸,灸則少氣之短,使人無精守;有疾可灸百壯。

    此則鸠尾,一名龍頭是也。

     臣攬者,名為神精,人筋脈之所交也。

    不可妄灸,灸則令人不能舉臂;有疾可灸百壯。

     關元者,下焦陰陽宗氣之奧室也。

    婦人無疾不可妄灸,灸則斷兒息;有疾可灸百壯。

     血海者,名為沖使,在膝内骨上一夫陷中,人陰陽氣之所由從也。

    無病不可灸,灸男則陽氣衰,女則絕産,不欲動搖肢節也;有疾可灸五十壯。

     足太陰者,人陽精之房沖也。

    無病不可灸,灸男則陽氣衰,女則令絕産;有疾可灸五十壯。

     丘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