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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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過順承乎父,則種子者,當以男子為主,豈可專責之于婦人哉!此誠天生地成之大道,陽施陰長之至理。

    每見男子六脈洪大,尺脈有力者,子多女少,六脈沉細,尺脈沉微者,子少女多,生男亦夭,此屬驗也。

    況兩神相搏。

    合而成形,神也者,無形之謂也。

    惟其無形,故能生出有形,蓋造化之理,皆生于無也,豈日數精粕有迹之謂欤!故神者,生身之本也。

    然必因乎精氣何也?蓋神本無體,以氣為體,精無定形,以氣而形,體物有三,根本則一,主雖惟神,養其精氣,神必附物,精能凝神,三者互用,不可相離,平叔所謂窮取生身受氣初,夫水之精為志,而火之精即神也。

    蓋欲無火不動,惟此一點無形元陽之真火,以鼓無形默用之真神,《經》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機,蓋以神為機發之主,動用之道,不期然而然,物莫之知。

    若可以言語形容者,便非神之為用矣。

    更觀邪淫苟合者,無心種子,偶意為之,易成胎孕,蓋心專神笃,欲火熾而氤氲之氣濃密也。

    安居妙合者,專心種玉,而兢兢業業,每見無功,蓋心耗神馳,欲火衰而之氣反薄矣。

    可見莫非由于神也,莫非由于火也,更莫非重于陽之為用也。

    既禀天地之道,而陰陽之理不能外之,故陽旺多生男,陰旺多生女,即幹道成男,坤道成女之義也。

    更觀古載生人之候,常多外因有感而成,即此情之感觸,亦莫非神之為用,然神之為神,莫非火之為精也。

    若無火以充其神,則無氣以生其精,三者既失,則一團死灰矣,焉有陽和化育之道,情性感觸之用哉!古雲三月始胎,未有定儀,氣類潛感,造化密移,此亦天地化工之所有,何得執而為盡?無先哲立言曰:陽生陰長。

    又曰:陽生陰化。

    雲長雲化,豈無用意于其間乎?孕一月名始膏,二月名始胚,三月名始胎。

    當胚膏之始,真氣方遇,如桃花凝聚,其柔脆易傷也。

    食必忌辛辣,恐散其凝結,味必稍甘美,欲扶其柔脆,二氣既凝,如泥在鈞,如金在熔,惟陶冶之所成,食氣于母,所以養其形,食味于母,所以養其精,形精為滋育,氣味為本,故天之五氣,地之五味,母食之而子又食之,外則充乎形質,内則滋乎胎氣,母寒亦寒,母熱亦熱,母飽亦飽,母饑亦饑,因虛而感,随感而變,膏梁之家,縱恣口腹,暴怒淫欲,飲食七情之火,鐘之于内,胎氣受之,怯者,即變為病,壯者,毒不即發,而痘疹瘡驚,贻禍于後焉。

    故胎前可不慎為調攝乎!巢氏曰:妊娠一月,凝成一粒,如露珠然,乃太極動而生陽,名胚胎。

    天一生水,謂之胚,足厥陰脈養之,經水即閉,飲食稍異。

    二月名始膏,變成赤色,如桃花瓣,乃太極靜而生陰,地二生火,謂之,足少陽脈養之,吐逆惡阻,或偏嗜一物,以見一髒之虛也。

    三月名始胎,手厥陰脈養之,形象始化,乃分男女,乃太極之幹道成男,坤道成女也。

    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形像具,六腑成,手少陽脈養之。

    五月始受火精以成陰陽之氣,筋骨已成,毛發始生,足太陰脈養之。

    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

    口目皆成,足陽明脈養之。

    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遊其魂,能動左手,手太陰脈養之。

    八月始受土精以成皮膚,形骸漸長,九竅皆成,遊其魂,能動右手,手陽明脈養之。

    九月始受石精,以成皮毛,百節畢備,三轉其身,足少陰脈養之。

    十月足太陽脈養之,精神備足,受氣而生。

    獨君主無為,故無所養,然堕胎須防一三五七月者,蓋單月皆髒養胎,而三月又相火所主,胎最易動,尤宜慎之,當服清熱涼血安胎之藥。

    然諸經有多氣少血者,有多血少氣者,宜各以按月養胎之髒腑氣血虛實調之,自無堕胎之患矣。

     有養胎以五行,分四時論者。

    凡人自受胎于胞門,則手足十二經脈,其氣血周流,俱以擁養胎元,豈有逐月分經,某經養某月之胎之理?馬玄台已駁之矣,故不具載。

    巢氏一月二月是論受胎之月數為近理也。

     《聖濟》曰:或者以妊娠勿治,有傷胎破血之論,豈知邪氣暴戾,正氣衰微,苟執方無權,縱而勿藥,則母将羸弱,子安能保?上古聖人,謂重身毒之,有故無殒,衰其大半而止,蓋藥之性味本以療疾,誠能處以中庸,與疾适當,且知半而止之,亦何疑于攻治哉!慎之者,恐克削破血,有傷胎孕耳。

     安胎之法有二,如母病以緻動胎者,但療母則胎自安;若胎氣不固,或有觸動以緻母病者,宜安胎則母自愈。

     婦人年幼,天癸未行行屬少陰,天癸既行屬厥陰,天癸既絕屬太陰,治胎産病從厥陰者,是祖氣生化之原也。

     治法無犯胃氣者,是後天化生之源也。

    及上中下三禁,謂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恐亡其津液,而傷其生氣也。

     夫二氣之感,凝而成形,氣血旺,則胎易成而無病,氣血弱,則胎多病而難育,食氣于母,所以養其精,食味于母,所以養其形,故胎元以脾胃飲食為本,母子鹹賴之今人膏梁濃味,抑郁氣惱,而氣血漸虧,痰火必熾,而惡阻、子痫、子腫等病作矣。

    然胎前諸症,皆以安胎為主,務使氣血和平,則百病不生。

    若氣旺而熱,熱則耗氣血,而胎不安,當清熱養血為主。

    若起居飲食調養得宜,絕嗜欲安養胎氣,則雖成另證,無大害也。

    丹溪曰:白術、黃為安胎之聖藥。

    俗醫謂溫劑可以養胎,不知胎前最宜清熱,令血循經不妄行,故能養胎。

    白術益脾以培萬物之母,條芩瀉火,能滋子戶之陰,與其利而除其害,其胎自安,故黃芩安胎為上中二焦藥。

    益母草治血行氣,有補陰之功,胎前無滞,産後無虛,以行氣中有補也。

    胎至三月、四月忽腹痛,惟砂仁及些少木香,能治痛行氣以安胎也。

    八九月必須順氣,用枳殼、紫蘇之屬,但氣虛者宜補氣以行滞,用參、術、陳皮、歸、芍、甘草、腹皮;氣實者,耗氣以抑陽,用芩、術、陳皮、甘草加枳殼。

    如将臨月,胎熱者以三補丸加香湯白芍或地黃膏。

    血虛者,不外四物地黃,加以益母草,預為分娩地步也。

    至于世醫安胎,多用艾、附、砂仁為害尤甚。

    不知血氣清和,無火煎爍,則胎安而固,氣虛則提不住,血熱則溢妄行,胎欲不堕,其可得乎。

    香附雖雲快氣開郁,多用則損正氣。

    砂仁快脾氣,多用亦耗真氣,香燥之品,氣血兩傷,求以安胎,适足以損胎矣。

    惟寒郁氣滞者宜之。

     趙養葵曰:或問白術黃芩,安胎之聖藥,胎前必不可缺乎?曰:未盡然也。

    胎莖之系于腎,猶鐘之系于梁,棟柱不固,棟梁必撓,所以安胎先固兩腎,使腎中和暖,始脾有生氣,何必定以白術黃芩為安胎耶?凡腹中有熱,胎不安者,宜用涼藥。

    然腹中有寒,胎亦不安,必用溫藥,此常法也。

    況兩腎中具水火之原,為沖任之根,而胎元之所系甚要,非白術黃芩之所安也。

    如腎中無水胎不安者,用六味地黃壯水,腎中無火者,用八味地黃益火。

    調經當用杜仲、續斷、阿膠、艾葉、當歸、五味,出入于六味、八味湯中為快捷方式,總之一以貫之也。

    諸書之所不及,餘特表而出之,此趙氏之創論也。

    且髒性所禀之寒熱不同,有髒寒不孕,服八味十補而始受娠者,則受娠之後,仍宜照常服之,蓋髒腑服慣,則不覺桂附之熱,飛以為常,竟相安于無事,更可長養胎元也。

    若停止暖藥,加以條芩清熱之品,要知能安補陽升舉者,必不利補陰降下矣,勢必反緻墜胎之患,而且有損于胎元。

    極虛之人髒腑,春夏陽和,升長之氣少,秋冬陰寒,降下之氣多也。

    (張)常治惡阻久吐不止,脈微肢冷者,竟用附子理中湯加五味子,連服數日乃安,但必參術炙草倍加,則能乘載胎元,其姜附之性,惟從參術以溫補中焦,即附子走下之力,不能獨發以施其用矣。

     古人用黃芩安胎,是因子氣過熱不甯,故用苦寒以安之,然氣血旺脾胃和,胎自無虞,一或有乖,其胎即堕,是以胎無全賴氣血以滋養,而氣血又藉谷氣以化生,故脾為一身之津梁,主内外諸氣,而胎息運化之機全賴脾土,故用白術以助之,然惟形瘦血熱,營行過疾,胎常上逼,過動不安者為相宜。

    若形盛氣衰,胎常下墜者,非人參舉之不安。

    血虛火旺,腹常不運者,非香砂耗之不安。

    血虛火旺,腹常急痛者,非歸芍養之不安。

    體肥痰盛,嘔逆眩暈者,非半、苓豁之不安。

    則桂枝湯、香蘇散、蔥白香豉湯,諒所宜用。

    伏邪時氣,尤宜急下,此即安胎之要訣。

    下藥中獨芒硝切不可犯,若有客犯而用白術,便熱邪留戀不解,若素患虛寒而服黃芩,則中氣脾胃愈傷,皆僅足以傷胎矣。

     地之體本重,然得天氣以包舉之,則生機不息。

    若重陰泣寒之區,天日之光不顯,則物生實罕,如其人之體肌肉豐盛,乃血之榮旺,但血旺易至氣衰,久而彌覺其偏也。

    夫氣與血,兩相維而不可偏,氣為主則血流,血為主則氣反不流,非氣之衰也,氣不流有似乎衰耳。

    故一切補肌藥皆不可用,而耗氣之藥,反有可施,緣氣得輔則愈锢,不若耗之以助其流動,久之血仍歸于統握中矣。

    湖陽公主體肥難産,南山道士迸瘦胎方而産得順利,蓋肥滿之軀,胎處其中,全無空隙,以故傷胎之藥,止能耗其外之氣,而不能耗其内之真氣,此用藥之妙也。

    故胎前宜順氣,氣順則不滞,枳殼散、束胎飲,皆為氣實肥盛安佚郁悶者立法耳。

    若氣體虛弱,元氣不足,或虛氣脹滿,或虛寒腹痛,必須參術大補,豈謂胎前必用耗氣藥乎?婦人妊娠,惟在抑陽助陰,然胎前藥,最惡群隊。

    若藥無專一,則陰陽交錯,别生他病,惟南山道士枳殼散,所以抑陽,四物湯所以助陰,但枳殼散少寒單服,恐有胎寒腹痛之患。

    以内補丸佐之,則陽不至強,陰不至弱,陰陽調而孕安,蓋婦人平居,陽氣微盛,無諸疾病,則受娠自能經閉以養胎。

    若陽氣太盛,則陽搏于陰,乃經脈妄行,胎始不固,故貴抑陽助陰者此耳。

     丹溪曰:世之難産者,往往見于郁悶安佚之人,富貴豢養之家。

    若貧賤辛苦者,無有也。

    方書隻有瘦胎飲一,按其方為湖陽公主設也,實非極至之論。

    彼湖陽公主,奉養太過,其氣必實,耗其氣使之和平,故易産,此南山道士迸瘦胎枳殼散,抑陽降氣,溫隐居加木香、當歸佐之。

    若形肥人其氣必虛,久坐其氣不運,而氣愈弱,兒在胞胎,因母氣不能自運,故難産,當補其母之氣,則兒健易産矣,遂于大全方紫蘇飲加參術補氣藥,随母形色禀性,參時加減,名曰達生散。

    人參、白術,白芍、當歸、腹皮、紫蘇、陳皮、甘草,加枳殼,砂仁,勝于瘦胎散多矣。

     胎前用藥,清熱養血為主,而清熱養血之後,惟以補脾為要,此培後天元氣之本也。

    若養葵則不用芩、術,而以地黃飲加杜、續以補腎,夫胎系于腎,腎固則胎自安,此補脾不如補腎之要妙也。

    各具至理,察候用之。

    然勞神動怒,情欲之火俱能堕胎,蓋原其故,皆因于熱。

    夫火能消物,造化自然,如慣堕之婦,或食少而中氣不調,且不必養血,先理脾胃,次服補中益氣湯,脾胃旺飲食強,方能氣血有自而生也。

     女之腎髒系于胎,是母之真氣,而子所賴以生長者也。

    受妊之後,宜令鎮靜,則血氣安和,内遠七情,外薄五味,大冷大熱之物皆在所禁,霧露風邪不得乘間而入,亦不得交合陰陽,觸動欲火,謹節飲食。

    心氣大驚而癫疾,腎氣不足而解顱,脾氣不和而羸瘦,心氣虛乏而神不足,兒從母氣,不可不慎,苟無胎動、胎痛,瀉痢、風寒外邪,不可輕易服藥。

     《便産須知》曰:勿亂服藥,勿過飲酒,勿妄針灸,勿向非常地便,勿舉重、登高、涉險,勿恣欲行房。

     心有大驚,犯之難産,子必癫痫。

    勿多睡卧,時時行步,勿勞力過度,使腎氣不足,生子解顱。

    衣勿太溫,食勿太飽,若脾胃不和,榮衛虛怯,子必羸瘦多病。

     如犯修造動土,犯其土氣,令子破形殒命。

    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系縛者,相拘攣。

     若有此等,驗如影響,切宜避之。

    《經》曰:何以知懷子之且生?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身有病者,經閉也。

    經閉之脈,尺中來而斷絕,無邪脈,則尺中之脈和勻而無病,尚未變化,二月則精氣正變,其氣垂蒸沖胃而為惡阻,至三四月則惡陰少止,脈甚滑疾,蓋男女正成形質,其氣沿未定也。

    至五六月以後,形質已定,男女既分,及八九十月,血氣流通,故其脈平和,而如無娠,非醫者,深明脈理,病者肯明其故,難以診而知也。

    《脈訣》雲,滑疾不散,胎三月,但疾不散五月,母至六月後,則疾速亦無矣。

    然有始終,洪數不變者,其氣甚盛,不可一例拘也。

     《經》曰:婦人足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又曰:陰搏陽别,謂之有子,足少陰腎脈也。

    動者,如豆厥厥動搖也。

    陰,尺中也。

    搏謂搏觸于手,尺脈搏擊,與寸脈殊别。

    則有孕之兆也。

     女人以血為本,血旺是為本足,氣旺則血反衰,故女人以血勝氣者為貴,少陰動甚者,手少陰之脈也。

    心主血,動甚則血旺,血旺易胎,故雲有子,即《内經》所謂婦人手少陰脈動甚,妊子是也。

    尺脈者,左尺足少陰腎之脈也。

    腎為天一之水,主子宮以系胞,胎之根蒂也。

    滑利則不枯澀,有替替含物之象,故妊娠,即《經》所謂陰搏陽别,謂之有子,叔和所謂尺中之脈,按之不絕,全義也。

    即此滑利之脈,應指疾而不散,滑為血液,疾而不散,乃血液斂結之象,是為有胎三月。

    若但疾而不散,是從虛漸實,血液堅凝,轉成形體,故不滑,此妊娠五月之脈也。

     崔紫虛曰:陰搏于下,陽别于上,血氣和調,有子之象,手之少陰,其脈動甚,尺不絕,此為有孕,少陰屬心,心主血脈,腎為胞門,脈應乎尺,或寸脈微,關滑尺數,往來流利,如雀之啄,或診三部浮沉一止,或平而虛,當問月水。

    婦人有病而無邪脈,此孕非病,所以不月。

    有病者,言經閉也。

    無邪脈者,尺脈和勻也,王叔和曰:婦人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疾為男,右疾為女,俱疾為生二子。

    又曰:左脈尺内偏大為男,右尺内偏大為女,左右俱大,産二子。

    大者,如實狀也,即陰搏陽别之義。

    尺脈實大,與寸脈殊别,但分男左女右也。

    又曰:左脈沉實為男,右脈浮大為女。

    張景嶽曰:以左右分陰陽,則左為陽,右為陰,以尺寸分陰陽,則寸為陽,尺為陰,以脈體分陰陽,則鼓搏沉實為陽,虛弱浮澀為陰,諸陽實者為男,諸陰虛者為女,為一定之論。

    陽氣聚面,男子面重,胎必伏;陰氣聚背,女子背重,胎必仰,故溺死者亦然。

     《難經》雲:腎有兩,左為腎,右為命門,命門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則知命門,即胞門,而子宮屬焉。

    然腎有左右之别,而子宮無左右之分。

    今丹溪雲:男受胎在左子宮,女受胎在右子宮,是婦人胞門有兩子宮矣。

    似屬鑿空無據,但當雲氣血護胎,而盛于左,故脈左大左疾則為男,氣血護胎,而盛于右,故脈右大、右疾則為女。

    若雲盛于左子宮為男,盛于右子宮為女。

    假如品胎骈胎,則子宮亦有累累耶?《舉要》雲:男女之别,以左右取,左疾為男,右疾為女,沉實在左,浮大在右,左男右女,可以預剖,蓋左脈疾勝于右是為男孕,以男屬陽居左,胎氣鐘于陽故左勝,右脈疾勝于左是為女孕,以女屬陰居右胎,氣鐘于陰,故右勝也。

    更又視其腹如箕為女胎,腹如釜為男胎,蓋男女孕于胞中,女面母腹,則足膝抵腹,下大上小,故如箕,男面背母,則背脊抵腹,其形正圓,故如釜也。

    且胎有男女,而成有遲速,男動在三月,陽性早也。

    女動在五月,陰性遲也。

    又有雲:三月五月動者,多男;四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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