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斷千金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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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斷之。
若用爻受制,則以制煞日月斷之。
若用多得時旺動,而又遇生扶,此為太旺,當以墓庫日月斷之。
若用爻無氣發動而遇生扶,即以生扶月日斷之。
若用爻入墓,當以沖墓沖用月日斷之。
若用爻旬空安靜,即以出旬逢沖之日斷之。
若用爻旬空發動,即以出旬值日斷之。
若用爻發動旬空被合,即以出旬沖日斷之。
若用爻旬空安靜被沖,即以出旬合日斷之。
若用爻旬空發動逢沖,謂之沖實,即以本日斷之。
以上斷法撮其大矣,其中至妙之理,學者自當融通活變,分其輕重,别其用忌,斷無差矣。
【原文】速則動而克世,緩則靜而生身 【解讀】此亦斷日辰之法也。
如來人定其遲速,若用神動而克世,來期甚速;如動而生世則遲;如靜而生世則又遲矣。
更宜以衰旺動靜推驗;則萬無一錯。
如衰神發動克世,比旺動來克者又緩矣,餘仿此。
【原文】父亡而事無頭緒,福隐而事不稱情 【解讀】此一節指言公事,當看文書,文書即為父母爻也。
凡占功名、公門、公事,以父母爻為頭緒,當首賴文書,次尊官鬼,如文書爻空亡,恐事未的确。
故曰:“父亡而事無頭緒”。
凡占私事以子孫爻為解憂喜悅之神,又為财之本源,豈可伏而不現?故曰“福德隐而事不稱情”也。
【原文】鬼雖禍災,伏猶無氣 【解讀】官鬼一爻,雖言其禍災之神煞,然六爻之内亦不可無,宜出現安靜,不宜藏伏,藏伏了謂之卦中無氣,況那官爻諸占皆有可賴之處,故此要它。
即如占名以官為用,占文書以官爻為原神,占訟以官爻為官,占病以官爻為病,占盜賊以官爻為盜賊,占怪異以官爻為怪異,占财以無官爻恐兄弟當權不無損耗。
【原文】子雖福德,多反無功 【解讀】“多”,多現;“反”,受克。
唯占名子孫為惡煞,除此皆以子孫之爻為福德神也。
占藥以子孫之爻為用神,若卦中多現,必用藥雜亂,服之無功。
如占求财遇子孫爻受傷,不唯無利,恐反緻虧本。
【原文】究父母推為體統,論官鬼斷作禍殃,财乃祿神,子為福德,兄弟交重,必至凡謀多阻滞 【解讀】此雖概言五類之大略,然亦有分别用之。
假如占終身,以父母爻論其出身,如臨貴人有煞,是官家之後,如臨刑害無氣,乃貧賤之兒。
如占禍殃,當推官鬼附臨何獸,或值玄武即盜賊之殃。
财乃人之食祿,故曰“祿神”;子孫可解憂克鬼,故曰“福德”。
兄弟為同輩劫财,動則克神争奪,故曰“凡謀多阻滞”也。
【原文】卦身重疊,須知事體兩交關 【解讀】卦身即月卦身也,其法“陽世還從子月起,陰世還從午月生”,《啟蒙節要》論明矣。
凡卦身之爻為所占事之體也,若六爻中有兩爻出現,必是鴛鴦求事,或事于兩處。
若帶兄弟必與人同謀,兄弟克世或臨官鬼發動,必有人争謀其事也。
卦中不出現,事未有定向,出現生世、持世、合世,其事已定。
宜出現不宜動,動則須防有變,如變壞則事變壞矣!若持世,知此事自可掌握;若臨應,知此事權柄在他。
或動他爻變出者,即知此人亦屬其事。
如子孫為僧道子侄輩類。
或伏于何爻之下,亦依此類推詳。
如六爻飛、變、伏皆無卦身,其事根由未的,空亡墓絕者諸事難成。
大抵卦身當作事體看,不可誤作人身看。
若占人相貌美惡,以卦身看可知矣。
凡遇身克世則事尋我吉,世克身則兇,若得身爻生合世爻更吉。
【原文】虎興而遇吉神,不害其為吉;龍動而逢兇曜,難掩其為兇;玄武主盜賊之事亦必官爻;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須兄弟;疾病大宜天喜,若臨兇煞必生悲;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終獲利。
是故吉兇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解讀】大抵蔔易當執定五行六親,不可雜以神煞亂斷。
蓋古書神煞至京房先生作易,亂留吉兇星曜以迷惑後學,如天喜、往亡、大煞、大白虎、大玄武之類皆是。
今人宗之無不敬信,然神煞太多豈能辨用?合以六獸而言其法,莫不以青龍為吉,以白虎為兇,見朱雀以為口舌,見玄武以為盜賊,不分臨持用神、原神、忌神、仇神,概以六獸之性斷之,大失先天之妙旨。
何則?白虎動固兇也,若臨所喜之爻,生扶拱合于世身,則何損于吾?故曰兇不害其為吉。
青龍動固吉也,若臨所忌之爻刑沖克害乎用神,則何益于事?故曰雖吉而難掩其為兇。
朱雀雖主口舌,然非兄弟并臨,則不能成口舌也。
玄武雖主盜賊,若非官爻并臨,則不能稱盜賊也。
蓋六獸之權依于五行六親生克故也。
又如天喜吉星也,占病遇之雖大象兇惡,竟不以死斷,因天喜故也,若臨忌神,我必以為悲而不以為喜。
往亡,兇煞也,出行遇之,雖大象吉利,竟斷其兇,因死之故也,若臨所喜之爻動來生扶拱合世身用爻者,吾必以為利而不以為害也。
蓋神煞之權輕而五行之權重故也。
由是觀之,遇吉則吉,遇兇則兇,系與此而不系于彼,有驗于理而驗于煞,何必徒取幻妄之說哉!不然,吾見其紛紛繁劇,适足以害其理而亂人心,豈能一一中節耶?蓋神煞無憑,徒為斷易之多歧,而不若生克制化之一理為妥,能明其理則圓神活變,自有條理而不惑矣。
六親本也,六獸末也,至于天喜、往亡、天醫、喪車吉神兇煞末中之至末也。
欲用之者唯六獸可也,必當急于本而緩其末。
然六獸但可推其性情形狀,至于吉兇得失,當專以六親生克為主。
學能如此,則本末兼赅,斯不失其妙理而一以貫之矣! 【原文】嗚呼!蔔易者知前則易 【解讀】世人蔔易皆泥古法,能變通鮮矣。
故有龍虎推其悲喜,水火斷其雨晴,空亡便以兇看,月破皆言無用,身位定為人身,應爻概稱他人,凡此之類,難以枚舉。
劉伯溫先生作是書,取理之長,舍義之短,闡古之幽,正今之失,凡世之執迷于前法者,亦莫不為這條解。
有志是術者苟能究明前說,自知能變之道矣,其于易也何有? 【原文】求占者鑒後則靈 【解讀】推占者固當通變,而求占者亦不可不知求蔔之道也,後誠心是也。
【原文】筮必誠心 【解讀】聖人作易,幽贊神明,以其道合乾坤故也。
故凡蔔易,必須真誠敬謹,專心求之,則吉兇禍福自無不驗,今人求蔔多有科頭跣足,短衫露體,甚至有不焚香不洗手者,更有富貴自驕,差家人代蔔,或煩親友代蔔,孰不知自雖發心而代者未必心虔?忽略如此而欲求神之鹹格者,未之有也,可不慎欤? 【原文】何妨子日 【解讀】陰陽曆書中有“子不問卦”說,故今人多忌此日。
劉國師謂吉兇之應皆感于神明,神明無往不在,無時不格,能格其神,自無不驗矣。
故凡蔔易唯在人之誠不誠,不在日之子不子也。
以上全篇總說斷易之法,乃通章之大旨,不如此則諸事難決,有志于是者當先觀此篇,若能沉潛反複,熟讀玩解,此理既明,則事至物來,迎刃而解矣!其于蔔易也何有?
若用爻受制,則以制煞日月斷之。
若用多得時旺動,而又遇生扶,此為太旺,當以墓庫日月斷之。
若用爻無氣發動而遇生扶,即以生扶月日斷之。
若用爻入墓,當以沖墓沖用月日斷之。
若用爻旬空安靜,即以出旬逢沖之日斷之。
若用爻旬空發動,即以出旬值日斷之。
若用爻發動旬空被合,即以出旬沖日斷之。
若用爻旬空安靜被沖,即以出旬合日斷之。
若用爻旬空發動逢沖,謂之沖實,即以本日斷之。
以上斷法撮其大矣,其中至妙之理,學者自當融通活變,分其輕重,别其用忌,斷無差矣。
【原文】速則動而克世,緩則靜而生身 【解讀】此亦斷日辰之法也。
如來人定其遲速,若用神動而克世,來期甚速;如動而生世則遲;如靜而生世則又遲矣。
更宜以衰旺動靜推驗;則萬無一錯。
如衰神發動克世,比旺動來克者又緩矣,餘仿此。
【原文】父亡而事無頭緒,福隐而事不稱情 【解讀】此一節指言公事,當看文書,文書即為父母爻也。
凡占功名、公門、公事,以父母爻為頭緒,當首賴文書,次尊官鬼,如文書爻空亡,恐事未的确。
故曰:“父亡而事無頭緒”。
凡占私事以子孫爻為解憂喜悅之神,又為财之本源,豈可伏而不現?故曰“福德隐而事不稱情”也。
【原文】鬼雖禍災,伏猶無氣 【解讀】官鬼一爻,雖言其禍災之神煞,然六爻之内亦不可無,宜出現安靜,不宜藏伏,藏伏了謂之卦中無氣,況那官爻諸占皆有可賴之處,故此要它。
即如占名以官為用,占文書以官爻為原神,占訟以官爻為官,占病以官爻為病,占盜賊以官爻為盜賊,占怪異以官爻為怪異,占财以無官爻恐兄弟當權不無損耗。
【原文】子雖福德,多反無功 【解讀】“多”,多現;“反”,受克。
唯占名子孫為惡煞,除此皆以子孫之爻為福德神也。
占藥以子孫之爻為用神,若卦中多現,必用藥雜亂,服之無功。
如占求财遇子孫爻受傷,不唯無利,恐反緻虧本。
【原文】究父母推為體統,論官鬼斷作禍殃,财乃祿神,子為福德,兄弟交重,必至凡謀多阻滞 【解讀】此雖概言五類之大略,然亦有分别用之。
假如占終身,以父母爻論其出身,如臨貴人有煞,是官家之後,如臨刑害無氣,乃貧賤之兒。
如占禍殃,當推官鬼附臨何獸,或值玄武即盜賊之殃。
财乃人之食祿,故曰“祿神”;子孫可解憂克鬼,故曰“福德”。
兄弟為同輩劫财,動則克神争奪,故曰“凡謀多阻滞”也。
【原文】卦身重疊,須知事體兩交關 【解讀】卦身即月卦身也,其法“陽世還從子月起,陰世還從午月生”,《啟蒙節要》論明矣。
凡卦身之爻為所占事之體也,若六爻中有兩爻出現,必是鴛鴦求事,或事于兩處。
若帶兄弟必與人同謀,兄弟克世或臨官鬼發動,必有人争謀其事也。
卦中不出現,事未有定向,出現生世、持世、合世,其事已定。
宜出現不宜動,動則須防有變,如變壞則事變壞矣!若持世,知此事自可掌握;若臨應,知此事權柄在他。
或動他爻變出者,即知此人亦屬其事。
如子孫為僧道子侄輩類。
或伏于何爻之下,亦依此類推詳。
如六爻飛、變、伏皆無卦身,其事根由未的,空亡墓絕者諸事難成。
大抵卦身當作事體看,不可誤作人身看。
若占人相貌美惡,以卦身看可知矣。
凡遇身克世則事尋我吉,世克身則兇,若得身爻生合世爻更吉。
【原文】虎興而遇吉神,不害其為吉;龍動而逢兇曜,難掩其為兇;玄武主盜賊之事亦必官爻;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須兄弟;疾病大宜天喜,若臨兇煞必生悲;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終獲利。
是故吉兇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解讀】大抵蔔易當執定五行六親,不可雜以神煞亂斷。
蓋古書神煞至京房先生作易,亂留吉兇星曜以迷惑後學,如天喜、往亡、大煞、大白虎、大玄武之類皆是。
今人宗之無不敬信,然神煞太多豈能辨用?合以六獸而言其法,莫不以青龍為吉,以白虎為兇,見朱雀以為口舌,見玄武以為盜賊,不分臨持用神、原神、忌神、仇神,概以六獸之性斷之,大失先天之妙旨。
何則?白虎動固兇也,若臨所喜之爻,生扶拱合于世身,則何損于吾?故曰兇不害其為吉。
青龍動固吉也,若臨所忌之爻刑沖克害乎用神,則何益于事?故曰雖吉而難掩其為兇。
朱雀雖主口舌,然非兄弟并臨,則不能成口舌也。
玄武雖主盜賊,若非官爻并臨,則不能稱盜賊也。
蓋六獸之權依于五行六親生克故也。
又如天喜吉星也,占病遇之雖大象兇惡,竟不以死斷,因天喜故也,若臨忌神,我必以為悲而不以為喜。
往亡,兇煞也,出行遇之,雖大象吉利,竟斷其兇,因死之故也,若臨所喜之爻動來生扶拱合世身用爻者,吾必以為利而不以為害也。
蓋神煞之權輕而五行之權重故也。
由是觀之,遇吉則吉,遇兇則兇,系與此而不系于彼,有驗于理而驗于煞,何必徒取幻妄之說哉!不然,吾見其紛紛繁劇,适足以害其理而亂人心,豈能一一中節耶?蓋神煞無憑,徒為斷易之多歧,而不若生克制化之一理為妥,能明其理則圓神活變,自有條理而不惑矣。
六親本也,六獸末也,至于天喜、往亡、天醫、喪車吉神兇煞末中之至末也。
欲用之者唯六獸可也,必當急于本而緩其末。
然六獸但可推其性情形狀,至于吉兇得失,當專以六親生克為主。
學能如此,則本末兼赅,斯不失其妙理而一以貫之矣! 【原文】嗚呼!蔔易者知前則易 【解讀】世人蔔易皆泥古法,能變通鮮矣。
故有龍虎推其悲喜,水火斷其雨晴,空亡便以兇看,月破皆言無用,身位定為人身,應爻概稱他人,凡此之類,難以枚舉。
劉伯溫先生作是書,取理之長,舍義之短,闡古之幽,正今之失,凡世之執迷于前法者,亦莫不為這條解。
有志是術者苟能究明前說,自知能變之道矣,其于易也何有? 【原文】求占者鑒後則靈 【解讀】推占者固當通變,而求占者亦不可不知求蔔之道也,後誠心是也。
【原文】筮必誠心 【解讀】聖人作易,幽贊神明,以其道合乾坤故也。
故凡蔔易,必須真誠敬謹,專心求之,則吉兇禍福自無不驗,今人求蔔多有科頭跣足,短衫露體,甚至有不焚香不洗手者,更有富貴自驕,差家人代蔔,或煩親友代蔔,孰不知自雖發心而代者未必心虔?忽略如此而欲求神之鹹格者,未之有也,可不慎欤? 【原文】何妨子日 【解讀】陰陽曆書中有“子不問卦”說,故今人多忌此日。
劉國師謂吉兇之應皆感于神明,神明無往不在,無時不格,能格其神,自無不驗矣。
故凡蔔易唯在人之誠不誠,不在日之子不子也。
以上全篇總說斷易之法,乃通章之大旨,不如此則諸事難決,有志于是者當先觀此篇,若能沉潛反複,熟讀玩解,此理既明,則事至物來,迎刃而解矣!其于蔔易也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