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曆節病脈證治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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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夫風之為病。
當半身不遂。
或但臂不遂者。
此為痹。
脈微而數。
中風使然。
本經之中風。
與傷寒論中之中風。
其不同者有二。
以傷寒論之所謂中風者。
單是冬月之寒風。
故其遺暑濕燥火。
而獨入寒門者此也。
寒風兩襲經絡。
而交争于營衛。
故立見發熱等之表症。
此則三時之風。
以其不兼寒氣。
故但覺營血微煩。
而衛氣不密。
因循時日。
而不即發者。
一也。
又傷寒所言之風寒。
單是外邪。
故外邪一散。
了無餘事。
本經所言者。
又是三時之風。
平素襲入。
風氣通于肝。
因而外邪與肝髒之虛相結。
及上焦之陽一虛。
不拘經絡腑髒。
随其虛處。
而肝以陰髒之氣。
變動生風。
且挾外邪而暴中之。
如二條三條之症矣。
是比傷寒所言之風。
多一肝髒之虛邪。
二也。
知此二者。
則傷寒金匮。
其中風之名同症異。
并遲速微甚之機。
俱洞徹矣。
此陽虛之人。
外風中入經絡。
而營衛痿頓。
未經勾結髒邪。
而為中風之輕症者也。
蓋謂人身肢體。
惟是衛陽外密。
營陰内主。
故得幹健坤順之用。
而輕便靈動者此也。
若陽氣原虛。
外風中入。
則風邪持陽而耗陰。
陽氣受持。
則失其健用而軟弛。
陰液漸耗。
則失其順正而硬強。
此不遂之所由緻也。
但風屬陽邪而善走。
不拘或左或右。
中則從巅至末。
而半邊之身。
俱不遂者勢也。
若或但見一臂不遂。
則是痹着之病。
另見痹門。
不可誤認為陽邪善走之風因矣。
下文又言不遂之脈以證之。
夫風性疏洞而善汗。
且屬陽熱之邪。
善汗。
則汗洩而衛陽益虛。
故脈微。
陽熱。
則液傷而營陰自短。
故脈微而且數也。
言半身不遂之症。
診其脈又微數。
則是确為中風使然。
而非痹病無疑矣。
微數、就營陰衛陽而言。
則知脈亦指寸口。
與下文二條三條同一診法。
然則主桂枝湯以散風。
加人參、附子、以補其微。
加當歸、阿膠、以滋其數。
或不失仲景之意乎。
二條寸口脈浮而緊。
緊則為寒。
浮則為虛。
寒虛相搏。
邪在皮膚。
浮者血虛。
絡脈空虛。
賊邪不瀉。
或左或右。
邪氣反緩。
正氣即急。
正氣引邪。
僻不遂。
邪在于絡。
肌膚不仁。
邪在于經。
即重不勝。
邪入于腑。
即不識人。
邪入于髒。
舌即難言。
口吐涎。
此平時外風中入。
而與肝髒之虛邪相結。
于是皮膚經絡腑髒。
各随虛處。
而外鼓上浮以暴中之者也。
上條是未經勾結髒邪之風。
故直曰風之為病。
又曰中風使然。
此則已經内通肝氣。
變動而出。
故但曰邪而已矣。
脈之寸口。
在表。
應皮膚經絡。
在上。
應頭目口鼻。
在内。
則腑應膻中。
髒應心肺者也。
今其脈舉之得浮。
按之而緊。
緊則寒氣凝斂之象。
浮則陰血空虛之象。
寒虛兩相搏于寸口。
以寸口之在表者斷之。
則先是皮膚之大血空虛而見浮。
肝木之陰邪外鼓而見緊。
故知邪在皮膚也。
此時若主桂枝湯以走皮膚。
外加補血之當歸。
以平其浮。
加祛寒之附子、麻黃。
以緩其緊。
則賊邪猶可瀉也。
夫浮者。
分肉之大血虛也。
大血既虛。
則托于皮膚中之絡脈。
其營血之虛更可知。
彼皮膚猝暴之邪。
如同流賊。
經久不瀉。
則乘虛而貫入絡脈。
于是從絡而或左或右。
各随所注而上頭目。
邪勝。
則正不能束邪。
故受病一邊。
反覺寬緩。
正不勝。
則邪反乘正。
故不受邪一邊。
便覺緊急。
邪滿正虧。
常相侵犯。
如正氣之引邪以自就者然。
則口鼻反向不受病一邊而僻。
且莫能自主而不遂矣。
邪在于絡四句。
又補言浮者血虛一段。
以申明首條當半身不遂之意。
蓋謂血虛而絡虛者。
不特一僻已也。
或左則左俱病。
或右則右俱病。
小絡少血。
而以氣通肌肉者。
故受邪。
則捍格而氣不通。
此不仁所由見也。
大經少氣。
而以血養筋骨者。
故受邪。
則遲謾而血不周。
此重而不勝所由見也。
蓋善行數變之風邪。
病則半身不遂。
有必至之勢者、此耳。
下文入腑入髒兩段。
又從浮緊之脈。
推展而言其重症也。
夫即寸口而診其内。
左手之腑屬膻中。
膻中如政府。
為心君出入之靈道。
浮則心氣上虛。
緊則寒斂而神明内閉。
故邪入其腑。
即不識人。
右寸之髒屬肺。
肺金主聲音。
系靈機出納之橐龠。
浮則肺氣内虛。
緊則寒切而管簧勁急。
故邪入其髒。
舌即難言。
且此髒主遊溢精汁之權。
浮則有升無降。
浮而緊。
為寒液上泛之象。
故口吐涎。
左寸不言心而獨言其腑者。
以入心則死。
無症可言故也。
門人問曰。
中風為髒邪。
各因虛處。
而外鼓上浮以中之者。
當半身不遂。
或但臂不遂者。
此為痹。
脈微而數。
中風使然。
本經之中風。
與傷寒論中之中風。
其不同者有二。
以傷寒論之所謂中風者。
單是冬月之寒風。
故其遺暑濕燥火。
而獨入寒門者此也。
寒風兩襲經絡。
而交争于營衛。
故立見發熱等之表症。
此則三時之風。
以其不兼寒氣。
故但覺營血微煩。
而衛氣不密。
因循時日。
而不即發者。
一也。
又傷寒所言之風寒。
單是外邪。
故外邪一散。
了無餘事。
本經所言者。
又是三時之風。
平素襲入。
風氣通于肝。
因而外邪與肝髒之虛相結。
及上焦之陽一虛。
不拘經絡腑髒。
随其虛處。
而肝以陰髒之氣。
變動生風。
且挾外邪而暴中之。
如二條三條之症矣。
是比傷寒所言之風。
多一肝髒之虛邪。
二也。
知此二者。
則傷寒金匮。
其中風之名同症異。
并遲速微甚之機。
俱洞徹矣。
此陽虛之人。
外風中入經絡。
而營衛痿頓。
未經勾結髒邪。
而為中風之輕症者也。
蓋謂人身肢體。
惟是衛陽外密。
營陰内主。
故得幹健坤順之用。
而輕便靈動者此也。
若陽氣原虛。
外風中入。
則風邪持陽而耗陰。
陽氣受持。
則失其健用而軟弛。
陰液漸耗。
則失其順正而硬強。
此不遂之所由緻也。
但風屬陽邪而善走。
不拘或左或右。
中則從巅至末。
而半邊之身。
俱不遂者勢也。
若或但見一臂不遂。
則是痹着之病。
另見痹門。
不可誤認為陽邪善走之風因矣。
下文又言不遂之脈以證之。
夫風性疏洞而善汗。
且屬陽熱之邪。
善汗。
則汗洩而衛陽益虛。
故脈微。
陽熱。
則液傷而營陰自短。
故脈微而且數也。
言半身不遂之症。
診其脈又微數。
則是确為中風使然。
而非痹病無疑矣。
微數、就營陰衛陽而言。
則知脈亦指寸口。
與下文二條三條同一診法。
然則主桂枝湯以散風。
加人參、附子、以補其微。
加當歸、阿膠、以滋其數。
或不失仲景之意乎。
二條寸口脈浮而緊。
緊則為寒。
浮則為虛。
寒虛相搏。
邪在皮膚。
浮者血虛。
絡脈空虛。
賊邪不瀉。
或左或右。
邪氣反緩。
正氣即急。
正氣引邪。
僻不遂。
邪在于絡。
肌膚不仁。
邪在于經。
即重不勝。
邪入于腑。
即不識人。
邪入于髒。
舌即難言。
口吐涎。
此平時外風中入。
而與肝髒之虛邪相結。
于是皮膚經絡腑髒。
各随虛處。
而外鼓上浮以暴中之者也。
上條是未經勾結髒邪之風。
故直曰風之為病。
又曰中風使然。
此則已經内通肝氣。
變動而出。
故但曰邪而已矣。
脈之寸口。
在表。
應皮膚經絡。
在上。
應頭目口鼻。
在内。
則腑應膻中。
髒應心肺者也。
今其脈舉之得浮。
按之而緊。
緊則寒氣凝斂之象。
浮則陰血空虛之象。
寒虛兩相搏于寸口。
以寸口之在表者斷之。
則先是皮膚之大血空虛而見浮。
肝木之陰邪外鼓而見緊。
故知邪在皮膚也。
此時若主桂枝湯以走皮膚。
外加補血之當歸。
以平其浮。
加祛寒之附子、麻黃。
以緩其緊。
則賊邪猶可瀉也。
夫浮者。
分肉之大血虛也。
大血既虛。
則托于皮膚中之絡脈。
其營血之虛更可知。
彼皮膚猝暴之邪。
如同流賊。
經久不瀉。
則乘虛而貫入絡脈。
于是從絡而或左或右。
各随所注而上頭目。
邪勝。
則正不能束邪。
故受病一邊。
反覺寬緩。
正不勝。
則邪反乘正。
故不受邪一邊。
便覺緊急。
邪滿正虧。
常相侵犯。
如正氣之引邪以自就者然。
則口鼻反向不受病一邊而僻。
且莫能自主而不遂矣。
邪在于絡四句。
又補言浮者血虛一段。
以申明首條當半身不遂之意。
蓋謂血虛而絡虛者。
不特一僻已也。
或左則左俱病。
或右則右俱病。
小絡少血。
而以氣通肌肉者。
故受邪。
則捍格而氣不通。
此不仁所由見也。
大經少氣。
而以血養筋骨者。
故受邪。
則遲謾而血不周。
此重而不勝所由見也。
蓋善行數變之風邪。
病則半身不遂。
有必至之勢者、此耳。
下文入腑入髒兩段。
又從浮緊之脈。
推展而言其重症也。
夫即寸口而診其内。
左手之腑屬膻中。
膻中如政府。
為心君出入之靈道。
浮則心氣上虛。
緊則寒斂而神明内閉。
故邪入其腑。
即不識人。
右寸之髒屬肺。
肺金主聲音。
系靈機出納之橐龠。
浮則肺氣内虛。
緊則寒切而管簧勁急。
故邪入其髒。
舌即難言。
且此髒主遊溢精汁之權。
浮則有升無降。
浮而緊。
為寒液上泛之象。
故口吐涎。
左寸不言心而獨言其腑者。
以入心則死。
無症可言故也。
門人問曰。
中風為髒邪。
各因虛處。
而外鼓上浮以中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