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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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針十二原一 【黃帝問于岐伯曰:餘子萬民,養百姓,而收其租稅。

    餘哀其不給,而屬有疾病。

    餘欲勿使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針通其經脈,調其血氣,營其逆順出入之會。

    令可傳于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易用難忘。

    為之經紀,異其章,别其表裡,為之終始,令各有形,先立《針經》,願聞其情。

    岐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于一,終于九焉。

    】 《針經》,即《靈樞經》。

    帝欲不用毒藥砭石,而以微針除百姓之病,先立《針經》,故咨岐伯而作《靈樞》。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镵針,長一寸六分,二曰員針,長一寸六分,三曰鍉針,長三寸半,四曰鋒針,長一寸六分,五曰铍針,長四寸,廣二分半,六曰員利針,長一寸六分,七曰毫針,長一寸六分,八曰長針,長七寸,九曰大針,長四寸。

    】镵,音讒,鍉,音低。

     此九針長短之度。

     【镵針者,頭大末銳,去瀉陽氣。

    圓針者,針如卵形,揩摩分間,不得傷肌肉,以瀉分氣。

    鍉針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緻其氣。

    鋒針者,刃三隅,以發痼疾。

    铍針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

    圓利針者,大如牦,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毫針者,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痹。

    長針者,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痹。

    大針者,尖如挺,其鋒微員,以瀉機關之水也。

    九針畢矣。

    請言其道。

    】牦,厘同。

    喙,音晦。

     此九針之形狀功能。

     【小針之要,易陳而難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

    未睹其疾,惡知其原!刺之微,在速遲,粗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

    空中之機,清靜而微,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

    知機之道者,不可挂以髪。

    不知機道,扣之不發。

    知其往來,要與之期。

    粗之暗乎,妙哉,上獨有之。

    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同。

    迎而奪之,惡得無虛,追而濟之,惡得無實,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針道畢矣。

    】 義見小針解。

     【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滿則洩之,宛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

    《大要》曰: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存若亡,為虛與實,若得若失。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

    補瀉之時,以針為之。

    瀉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針,邪氣得洩,按而引針,是謂内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

    補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還,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 義見小針解。

    放而出之,出其惡血也。

    血不得散,氣不得出者,真血真氣也。

    去如弦絕者,出針之疾,所謂徐而疾則實也。

    以左屬右者,缪刺之法。

    從右引左,令從右,左注之,邪仍屬于右也。

     【持針之道,堅真為寶,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刺之無殆。

    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神屬勿去,知病存亡。

    血脈者,在腧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故針陷脈則邪氣出,針中脈則濁氣出,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甚。

    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無虛。

    損不足而益有餘,是謂甚病。

    病益甚,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恇,奪陰者死,奪陽者狂。

    針害畢矣。

    】 懸陽,陽絡之外浮者,兩衛,左右之衛氣也,方刺之時,必在懸浮之陽絡,與兩邊之衛氣,神屬于此而勿去,乃知病邪之存亡。

    《素問·皮部論》: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寒多則凝泣,同澀。

    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是也。

    血脈者,在腧橫居,邪在穴腧之内,橫居而不流行,視之則獨澄,清也。

    切之則獨堅,不與真氣真血相同也。

    以下義見小針解。

     【觀其色,察其目,知其散複。

    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

    右主推之,右持而禦之,氣至而去之。

    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複針。

    刺之害不中而去則緻氣,中而不去則精洩,精洩則病益甚而恇,緻氣則生為癰瘍。

    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

    刺知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

    刺之道畢矣。

    】 義見小針解。

     【凡将用針,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

    五髒之氣已絕于内,而用針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辄反其氣,取腋與膺。

    五髒之氣已絕于外,而用針者反實其内,是謂逆厥,逆厥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其四末。

    】 義見小針解。

     【黃帝曰:願聞五髒六腑所出之處。

    岐伯曰:五髒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六腧,六六三十六腧。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

    所出為井,所溜為荥,所注為俞,所行為經,所入為合。

    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腧也。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五髒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關,四關主治五髒。

    五髒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髒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

    五髒有疾也,應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應,而知五髒之害矣。

    】 五髒六腑所出之處,髒腑之氣所出通于經絡之處也。

    五髒之腧各五,曰井荥俞經合,五五二十五腧。

    六腑之腧各六,曰井荥俞原經合,六六三十六腧。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見經别。

    凡二十七氣,以相上下,脈之所出為井,所溜為荥,所注為俞,所行為經,所入為合。

    義見本輸。

    二十七氣之所行,皆在此五腧,五腧者,經絡之源也。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穴會,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是言經脈之孔穴,非皮肉筋骨也。

    五髒之表有六腑,六腑之經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關,關節。

    四關主治五髒。

    五髒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髒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節之氣味也。

    五髒有疾,其應出于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義詳本輸。

    明知其原,各睹其應,而知五髒之害矣。

     【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于太淵,太淵二。

    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

    陰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于太沖,太沖二。

    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

    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

    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

    盲之原,出于脖胦,脖胦一。

    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髒六腑之有疾者也。

    】脖,音勃。

    胦,音英。

     二者,左右二穴也。

    鸠尾,蔽心骨上穴,脖胦即氣海,在臍下半寸,皆任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