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女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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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此衆傷皆由不徐交接而卒暴施寫之所緻也。
治之法,但禦而不施,不過百日,氣力必緻百倍。
” 求子第廿一 《玉房秘訣》雲:素女曰:“求子法自有常體,清心遠慮,安定其衿袍,垂虛齋戒,以婦人月經後三日,夜半之後,雞鳴之前嬉戲,令女盛動,乃往從之。
适其道理,同其快樂,卻身施寫,下精欲得,去玉門半寸,不可過子宮,《千翼》,勿過遠,至麥齒。
遠則過子門,不入子戶。
若依道術,有子賢良而老壽也。
” 又雲:素女曰:“夫人合陰陽,當避禁忌,常乘生氣,無不老壽。
若夫婦俱老,雖生化有子,皆不壽也。
” 好女第廿二 《大清經》雲:黃帝曰:“入相女人,雲何謂其事?”素女曰:“入相女人,天性婉順,氣聲濡行,絲發黑,弱肌細骨,不長不短,不大不小,鑿孔居高,陰上無毛,多精液者;年五五以上,三十以還,未在産者。
交接之時,精液流漾,身體動搖,不能自定,汗流四逋,随人舉止。
男子者,雖不行法,得此人由不為損。
” 房中禁忌:日月晦朔、上下弦望、六丁六丙日、破日、月廿八、日月蝕、大風甚雨、地動、雷電霹靂、大寒大暑、春秋冬夏節變之日,送迎五日之中,不行陰陽。
本命行年禁之重都者:夏至後丙子丁醜,冬至後庚申辛酉,及新沐頭、新遠行、疲倦、大喜怒,皆不可合陰陽。
至丈夫衰忌之年,皆不可妄施精。
素女論曰:“五月十六日,天地牝牡日,不可行房。
犯之,不出三年必死。
何以知之?但取新布一尺,此夕懸東牆上,明日視之,必有血色,切忌之。
” 采女曰:“何以有鬼交之病?”彭祖曰:“由于陰陽不交,情欲深重,即鬼魅假像,與之交通。
與之交通之道,其有勝于人,久處則迷惑,諱而隐之,不肯告人,自以為佳,故至獨死而莫知之也。
若得此病,治之法:但令女與男交,而男勿瀉精,晝夜勿息,困者不過七日必愈。
若身體疲勞,不能獨禦者,但深按勿動,亦善也。
不治之,煞人不過數年也。
欲驗其事實,以春秋之際,入于深山大澤間,無所雲為,但遠望極思,唯含交會陰陽,三日三夜後,則身體翕然寒熱,心煩目眩,男見女子,女見男子,但行交接之事,美勝于人,然必病人而難治,怨曠之氣,為邪所淩。
後世必當有此者,若處女貴人,苦不當交。
與男交以治之者,當以石硫黃數兩,燒以熏婦人陰下身體,并服鹿角末方寸匕,即愈矣。
當見鬼涕泣而去。
一方服鹿角方寸匕,日三,以瘥為度。
” 采女曰:“交接之事既聞之矣,敢問服食藥物,何者亦得而有效?”彭祖曰:“使人丁強不老,房室不勞損氣力,顔色不衰者,莫過麋角也。
其法:取麋角,刮之為末十兩,辄用八角、生附子一枚,合之服方寸匕,日三,大良。
亦可熬麋角令微黃,單服之,亦令人不老。
然遲緩不及用附子者,服之廿日,大覺。
亦可用隴西頭伏苓分等捧篩,服方寸匕,日三,令人長生,房内不衰。
” 黃帝問素女對曰:“女人年廿八、九,若廿三、四,陰氣盛,欲得男子,不能自禁,食飲無味,百脈動體,候精脈實,汁出污衣裳。
女人陰中有蟲,如馬尾,長三分,赤頭者悶,黑頭者沫。
治之方:用面作玉莖,長短大小随意,以醬及二辨綿裹之,内陰中,蟲即着來出,出複内,如得大夫,其蟲多者卅,少者廿。
”
凡此衆傷皆由不徐交接而卒暴施寫之所緻也。
治之法,但禦而不施,不過百日,氣力必緻百倍。
” 求子第廿一 《玉房秘訣》雲:素女曰:“求子法自有常體,清心遠慮,安定其衿袍,垂虛齋戒,以婦人月經後三日,夜半之後,雞鳴之前嬉戲,令女盛動,乃往從之。
适其道理,同其快樂,卻身施寫,下精欲得,去玉門半寸,不可過子宮,《千翼》,勿過遠,至麥齒。
遠則過子門,不入子戶。
若依道術,有子賢良而老壽也。
” 又雲:素女曰:“夫人合陰陽,當避禁忌,常乘生氣,無不老壽。
若夫婦俱老,雖生化有子,皆不壽也。
” 好女第廿二 《大清經》雲:黃帝曰:“入相女人,雲何謂其事?”素女曰:“入相女人,天性婉順,氣聲濡行,絲發黑,弱肌細骨,不長不短,不大不小,鑿孔居高,陰上無毛,多精液者;年五五以上,三十以還,未在産者。
交接之時,精液流漾,身體動搖,不能自定,汗流四逋,随人舉止。
男子者,雖不行法,得此人由不為損。
” 房中禁忌:日月晦朔、上下弦望、六丁六丙日、破日、月廿八、日月蝕、大風甚雨、地動、雷電霹靂、大寒大暑、春秋冬夏節變之日,送迎五日之中,不行陰陽。
本命行年禁之重都者:夏至後丙子丁醜,冬至後庚申辛酉,及新沐頭、新遠行、疲倦、大喜怒,皆不可合陰陽。
至丈夫衰忌之年,皆不可妄施精。
素女論曰:“五月十六日,天地牝牡日,不可行房。
犯之,不出三年必死。
何以知之?但取新布一尺,此夕懸東牆上,明日視之,必有血色,切忌之。
” 采女曰:“何以有鬼交之病?”彭祖曰:“由于陰陽不交,情欲深重,即鬼魅假像,與之交通。
與之交通之道,其有勝于人,久處則迷惑,諱而隐之,不肯告人,自以為佳,故至獨死而莫知之也。
若得此病,治之法:但令女與男交,而男勿瀉精,晝夜勿息,困者不過七日必愈。
若身體疲勞,不能獨禦者,但深按勿動,亦善也。
不治之,煞人不過數年也。
欲驗其事實,以春秋之際,入于深山大澤間,無所雲為,但遠望極思,唯含交會陰陽,三日三夜後,則身體翕然寒熱,心煩目眩,男見女子,女見男子,但行交接之事,美勝于人,然必病人而難治,怨曠之氣,為邪所淩。
後世必當有此者,若處女貴人,苦不當交。
與男交以治之者,當以石硫黃數兩,燒以熏婦人陰下身體,并服鹿角末方寸匕,即愈矣。
當見鬼涕泣而去。
一方服鹿角方寸匕,日三,以瘥為度。
” 采女曰:“交接之事既聞之矣,敢問服食藥物,何者亦得而有效?”彭祖曰:“使人丁強不老,房室不勞損氣力,顔色不衰者,莫過麋角也。
其法:取麋角,刮之為末十兩,辄用八角、生附子一枚,合之服方寸匕,日三,大良。
亦可熬麋角令微黃,單服之,亦令人不老。
然遲緩不及用附子者,服之廿日,大覺。
亦可用隴西頭伏苓分等捧篩,服方寸匕,日三,令人長生,房内不衰。
” 黃帝問素女對曰:“女人年廿八、九,若廿三、四,陰氣盛,欲得男子,不能自禁,食飲無味,百脈動體,候精脈實,汁出污衣裳。
女人陰中有蟲,如馬尾,長三分,赤頭者悶,黑頭者沫。
治之方:用面作玉莖,長短大小随意,以醬及二辨綿裹之,内陰中,蟲即着來出,出複内,如得大夫,其蟲多者卅,少者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