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論時說拘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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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位運喜酉方。

    ”以戊丙同祿于巳,戊為辛印,牽動丙來辛之官星也。

    如: 戊申乙卯辛亥戊子 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 此滬上名人朱葆三命造,相傳為朝陽格也。

    其說支離,姑置勿論,即以朝陽格言,《三命通會》明言生甲寅乙卯月,隻以财論,是以财為用也。

    又雲生四季月以印論,丙午丙寅丙戌月以财官論,是仍以月令為重,四柱扶抑為也。

     原文:财逢時煞,不以為生煞攻身,而以為時上偏官。

     徐注:财逢時煞者,月令财而時逢煞也。

    《喜忌篇》雲:“若乃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兇,月制幹強,其煞反為權印。

    ”原文甚明,幹強者,身強也。

    七煞本為克身之物,然日元強,七煞有制,反為權印。

    不僅時上如是,凡用煞皆然也。

    若以時上偏官,不問日元強弱,不問制化之有無,即以為合于一位貴格,則大謬矣。

     原文:癸生巳月,時遇甲寅,不以為暗官受破,而以為刑合成格。

     徐注:《喜忌篇》雲:“六癸日時逢寅位,歲月怕戊己二方”,即指刑合格而言。

    格局之中,刑合、遙巳、遙醜等格,最不可信,較之暗沖之說,尤為支離。

    巳遇申為刑合,巳見寅則刑而不合也。

    總之不有其原理,雖書有此格,亦不知其用法。

    譬如醫家診病,不知病理,而抄服舊方,甯有對症之理?雖知舊有此格,存而不論可也。

     原文:癸生冬月,酉日亥時,透戊坐戌,不以為月劫建祿,用官通根,而以為拱戌之格,填實不利。

    辛日坐醜,寅年,亥月,卯時,不以為正财之格,而以為填實拱貴。

     徐注:拱祿夾貴,四柱不明見祿貴,而地支整齊,亦足以增旺助用。

    如袁項城命造是也(見星辰無關格局篇)。

    究之八字本佳,喜用清純,錦上添花,益增其美,若八字平常,雖有拱夾,何所用之?祿貴不可以為用,況虛而不實之拱夾乎?填實亦未破格,如袁項城造,初運壬申,非填實貴人乎?庚午運非填實丁祿乎?足見當以用神喜忌為主,不可執枝葉而棄根本也。

    至于夾官拱庫,究以何意義而取,殊不可解。

     原文:乙逢寅月,時遇丙子,不以為木火通明,而以為格成鼠貴。

     徐注:《喜忌篇》雲:“陰木獨遇子時,為六乙鼠貴之地。

    ”以産乙起例為丙子時,丙之祿在巳,巳合申,為乙木官星;子又會申,為三合貴會也。

    又《神峰》雲:“子中癸水合戊為乙财”,戊祿在巳,巳合申,為乙官星,其說更為支離。

    總之此種格局,不可盡信,存而不論可也。

     如此謬論,百無一是,此皆由不知命理,妄為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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