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論行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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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忌,所謂“運行一字,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幹支而統觀之”是也。

    官逢印運而本命有合者,如甲木日元,辛酉月,戊辰年,行癸水印運,則戊癸合,反傷官星也。

    用官星者以才印為輔,如用才生官者,亦忌印運,洩官之氣,不必定有合也。

    用印逢官,本為吉運,然原命為煞重身輕,用印化煞之局,則以印劫扶身為美,再行官煞,均非所宜,非指官煞混雜論也。

     原文:有似忌而實喜者,何也?如官逢傷運,而命透印,财行煞運,而命透食之類是也。

     徐注:用官星以傷官為忌,若原局透食神,則可以生财制煞,不畏官煞之運。

    用财星者,以七煞為忌,若原局透食神,則可以生财制煞,不畏官煞之地。

    雖非佳運,而有解神,所謂逢兇化吉是也。

     原文:又有行幹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則幫身,逢巳午則相沖是也。

     徐注:丙生子月亥年,壬癸水秉令乘旺,行丙丁運則為比劫幫身,行巳午運則為衰神沖旺,反增水勢,是行幹而不行支也。

     原文:又有行支而不行幹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猶弱,逢申酉則官植根,逢庚辛則混煞重官之類是也。

     徐注:此須分别官星之旺弱。

    若官星弱,運至西方申酉,為官星得地,逢庚辛為混煞重官,嫌其夾雜。

    若官星旺,則申酉庚辛同忌矣。

    又須辨其透與不同,若官星弱,藏支而不透支,運逢辛為官星透清,非重官也。

     原文:又有幹同一類而不兩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則幫身,逢丁則合官之類是也。

     徐注:合煞為喜,合官為忌。

    如丙生亥月,透壬為煞,逢丙幫身,逢丁合煞,雖同為吉運而不同,蓋丙僅助身,而丁合煞為權也。

    丁生亥月,透壬為官,逢丙幫身,逢丁合官為忌也。

    丁生亥月,透壬又透戊,為官星遇傷,逢壬為傷官見官,逢癸則化傷為劫,不但幫身,且解官星之厄。

    若此之類,不勝備舉,為喜為忌,須體察原局幹支日主喜忌而定之。

     原文:又有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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