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論四吉神能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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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财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當,亦能破格。
徐注:官煞财印食傷,乃五行生克之代名詞,以簡馭繁,并寓剛柔相配之義,故有偏正名稱,無所謂吉兇也。合于我之需要,即謂之吉,不合需要,即謂之兇。成格破格,系乎喜忌,不在名稱也。詳成敗救應節。
原文:如食神帶煞,透财為害,财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見官則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無功,印能破格也;财旺生官,露食則雜,食能破格也。
徐注:食神帶煞,以食制煞為用也。見财則食生财黨煞,為破格,若不帶煞,則食神格喜見财矣。春木火旺,為木火傷官,見官破格。煞逢食制,見印奪食,财旺生官,見食則傷克官星,并皆破格。
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财破。譬之用藥,參苓芪術,本屬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人。官忌食傷,财畏比劫,印懼财破,食畏印奪,參合錯綜,各極其妙。弱者以生扶為喜,強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為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兇喜忌,全在是否合于需要,不因名稱而有分别也。
徐注:官煞财印食傷,乃五行生克之代名詞,以簡馭繁,并寓剛柔相配之義,故有偏正名稱,無所謂吉兇也。合于我之需要,即謂之吉,不合需要,即謂之兇。成格破格,系乎喜忌,不在名稱也。詳成敗救應節。
原文:如食神帶煞,透财為害,财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見官則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無功,印能破格也;财旺生官,露食則雜,食能破格也。
徐注:食神帶煞,以食制煞為用也。見财則食生财黨煞,為破格,若不帶煞,則食神格喜見财矣。春木火旺,為木火傷官,見官破格。煞逢食制,見印奪食,财旺生官,見食則傷克官星,并皆破格。
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财破。譬之用藥,參苓芪術,本屬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人。官忌食傷,财畏比劫,印懼财破,食畏印奪,參合錯綜,各極其妙。弱者以生扶為喜,強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為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兇喜忌,全在是否合于需要,不因名稱而有分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