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論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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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時令之氣,最喜官旺。

    若用财,則須以食傷為轉樞,以食化劫,轉而生财。

    用煞則身煞兩停,宜用食制。

    此皆以扶抑月令之神為用,為不善而逆用之也。

     原文:今人不知專主提綱,然後将四柱幹支,字字統歸月令,以觀喜忌,甚至見正官佩印,則以為官印雙全,與印绶用官者同論;見财透食神,不以為财逢食生,而以為食神生财,與食神生财同論;見偏印透食,不以為洩身之秀,而以為枭神奪食,宜用财制,與食神逢枭同論;見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以為去食護煞,而以為煞印相生,與印绶逢煞者同論;更有煞格逢刃,不以為刃可幫身制煞,而以為七煞制刃,與陽刃露煞者同論。

    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論之故也。

     徐注:正官佩印者,月令正官,或用印化官,或見食傷礙官,取印制食傷以護官也。

    印绶用官者,月令印绶,日元得印滋生而旺,别幹透官,而官得财生,是為官清印正,官印雙全,雖同是官印,而佩印者忌财破印。

    印绶用官者,喜财生官,用法截然不同也。

    見财透食者,月令為财,餘幹透食神,取以化劫護财。

    食神生财者,月令食神,見财流通食神之氣,見劫見忌。

    偏印透食者,月令偏印滋生日元,食神為洩身之秀,忌見财星。

    食神逢枭者,月令食神,别支見枭,為枭神奪食,宜用财制枭以護食。

    煞逢食制而露印者,月令逢煞,别支食神制之太過,露印為去食護煞;印绶逢煞者,月令逢印绶而印輕,喜見煞以生印,是為煞印相生。

    煞格逢刃者,月令七煞,日元必衰,日時逢刃,取刃幫身以敵煞也。

    陽刃露煞者,月令陽刃,日元必旺,取七煞以制刃,為煞刃格也。

    是由未曾認清月令,以緻賓主倒置,雖毫厘之差,而有千裡之謬也。

    上述宜忌,須審察日主旺弱,未可拘執。

     原文: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為用,必看四柱有無财官煞食透幹會支,另取用神;然終以月令為主,然後尋用,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徐注:建祿月劫之格,非必身旺,旺者喜克洩,取财官煞食為用;弱者喜扶助,即取印劫為用。

    是用神雖不在月令,而取用之關鍵,則仍在月令,所謂先權衡月令當旺之氣,再參配别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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