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論十幹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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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書雲,得時俱為旺論,失時便作衰看,雖是至理,亦死法也。

    然亦可活看。

    夫五行之氣,流行四時,雖日幹各有專令,而其實專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

    假若春木司令,甲乙雖旺,而此時休囚之戊己,亦未嘗絕于天地也。

    特時當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實春土何嘗不生萬物,冬日何嘗不照萬國乎? 徐注:四時之中,五行之氣,無時無刻不俱備,特有旺相休囚之别耳。

    譬如木旺于春,而其時金水火土,非絕迹也。

    但不得時耳。

    而不得時中,又有分别。

    如火為方生之氣,雖尚在潛伏之時,已有逢勃之象,故名為相;金土雖絕,其氣将來,水為剛退之氣,下當休息(參觀陰陽順逆生旺死絕圖),雖不當令,其用固未嘗消失也。

    譬如退伍之軍人,緻仕之官吏,雖退歸田野,其能力依然存在,一旦集合,其用無殊。

    非失時便可置之不論也。

     況八字雖以月令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時,亦有損益之權,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時如值祿旺,豈便為衰?不可執一而論。

    猶如春木雖強,金太重而木亦危。

    幹庚辛而支酉醜,無火制而晃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時而不旺也。

    秋木雖弱,木根深而木亦強。

    幹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過,是失時不弱也。

     原文:旺衰強弱四字,昔人論命,每籠統互用,不知須分别看也。

    大緻得時為旺,失時為衰;黨衆為強,助寡為弱。

    故有雖旺而弱者,亦有雖衰而強者,分别觀之,其理自明。

    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為得時,比劫印绶通根扶助為黨衆。

    甲乙木生于寅卯月,為得時者旺;幹庚辛而支酉醜,則金之黨衆,而木之助寡。

    幹丙丁而支巳午,則火之黨衆,木洩氣太重,雖秉令而不強也。

    甲乙木生于申酉月,為失時則衰,若比印重疊,年日時支,又通根比印,即為黨衆,雖失時而不弱也。

    不特日主如此,喜用忌神皆同此論。

     是故十幹不論月令休囚,隻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當傷官七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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