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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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夫神氣相守之時,神則無為,而氣機則不能以不動,故一阖一辟,與經脈上下相為流通。
所以覺其動者,誰也?神也。
一氣流通,元神獨覺,神與氣融,寬急相得,是火力調勻,然後丹成而藥就也。
予嘗以橐鑰喻真息,蓋亦有理。
今夫冶人之鑄金也,必先鼓之以橐鑰,然後火發而金始溶。
若徒以浩蕩之風吹之,則火氣散漫,而金終不可化矣。
何者?浩蕩之風,往來不常,即衆人以喉之息也,橐鑰之風,綿綿不絕,即真人以踵之息也。
神依息而互融,即火之得乎風也;氣得神而自化,即金之化于火也。
如斯而喻,昭乎明矣!” 或問:“火符進退,朝屯暮蒙,其旨同異?” 曰:“予昔未得師指,竊以火候難明。
亦嘗按之周天,準之卦0氣,分更分漏,徒費講求。
而後乃今,豁然大悟。
乃知丹經萬卷,火記六百,皆可言下而廢。
所謂真火無候,大藥元斤,誠哉是言!不我欺也。
夫煉藥有内外,故火候有繁簡。
所謂内煉,一言以蔽之曰:‘錦綿若存而已矣。
’外藥者,非前所論之外藥也,蓋指天元地元而言。
符者,謂與天道相符合也。
丹法以月之庚甲,象藥材之老嫩;日之子午,為火候之消息。
所謂朝屯暮蒙,不過言其進退之則,有如是耳。
得其意忘象可也。
《悟真篇》雲:‘内藥還同外藥.内通外亦須通。
丹頭和合類相同,溫養兩般作用。
内有天然真火,爐中赫赫常紅。
外爐加減要勤功,絕妙無過真種。
’真種者,人元也。
是火符之斷案也。
” 藥火論 “藥與火同乎?異乎?” 曰:“藥與火,可分也,亦可台也。
分則可異,合則可同。
何者?分而言之,則藥者,先天之氣也;火者,先天之神也。
合而言之,則藥即火也,火即藥也。
知合而不知分,則采取不明;知分而不知合,則溫養無法。
何者?采取之時,藥在外,火在内。
以火而緻藥,故藥火可分;溫養之目,藥在外,歸于内,得藥而行火,故藥火可合。
要之,火其主也,故火急則丹傷,火冷則丹散。
幾言火而不言藥者,十月之事也;言藥而不言火者,一時半刻之功也。
至于紫清仙師之言曰:‘以火煉藥而成丹。
’即以神馭氣而成道也,更明切矣”。
抽添論 或問:“抽鉛添汞之旨,可得聞欤?” 曰:“予聞之立陽先生得藥歸鼎之後,養以天然真火,綿綿若存。
其中抽添變化,皆出自然。
有不容以絲毫智力與乎其間。
蓋道則無為,而神氣自然有所為,乃造化之妙也。
所謂如米炊飯,厥有深旨,非止特喻其易易而已。
夫鉛之投汞,譬則水之投于米中也。
水不可以過多,米不可以過少,猶之二八相當也。
火力調勻,其水漸幹而米漸長,斯成飯矣。
水漸幹則抽鉛之謂也,米斯長則添汞之謂也。
抽非内減也,神入氣中,如天之氣行于地,而潛機不露也;添非外益也,氣包神外,如地之氣承乎天,而漸以滋長也。
由是而胎圓神化,身外有身。
造化之妙,一至于此。
要皆自然而然,有莫知其所以然者。
若于此而欲求其所以抽所以添,則涉于有心而非自然矣。
所謂自然,亦有深旨。
師語我曰:‘順自然,非聽自然也。
’旨哉!言乎!” 遺言論 或問:“諸丹經所言紅鉛、黑汞、青龍、白虎、白雪、黃芽、木公、金母、嬰姹、黃婆,異名殊字,數更仆未易盡也。
今子所着一切置而不言,意者将有遺論乎” 曰:“否。
子靜聽,吾試語之。
昔者吾以章句儒生,學窺玄圃,索無前識之資。
偶以因緣遭際,得授真宗,頗知徑約。
凡前所舉名義,昔皆熟讀而詳味之。
但識此遺彼,适資捍格,而後乃今知大道之不煩,可一言而盡也。
夫道不外乎一陰一陽而已。
陰則為精,陽則為氣,而神則統乎二者,故神與氣精,乃上藥之三品也。
凡言龍虎、鉛汞,種種異名,皆依此立。
古仙垂語,不欲輕洩,故亂辭孔竅,紛爾多門,使志學之士,因文以見義,出博以之約。
迨天真積力久,豁然貫通,則刊落言筌,直見根本矣。
” 或問:“《玄膚》所着,多言外藥。
至于采取交媾,略而不言,學人何述焉” 曰:“采取交媾,乃太上閟密之玄機,千聖傳心之要旨。
吾非不欲指而言之,但師命甚嚴,是以臨書而惴惴其栗也。
然吾于前所論中,似已訣破,但混于微言而不覺耳。
《契》有之曰:‘千周燦彬彬兮,萬遍将可睹。
’志學之士,苟能千周萬遍,則研精而妙義見矣。
然非有求而未得之憤,則孰知期道之難聞?非有相悅以解之妙,則孰知予言之有味哉?已乎已乎,吾茲将結舌矣。
”
所以覺其動者,誰也?神也。
一氣流通,元神獨覺,神與氣融,寬急相得,是火力調勻,然後丹成而藥就也。
予嘗以橐鑰喻真息,蓋亦有理。
今夫冶人之鑄金也,必先鼓之以橐鑰,然後火發而金始溶。
若徒以浩蕩之風吹之,則火氣散漫,而金終不可化矣。
何者?浩蕩之風,往來不常,即衆人以喉之息也,橐鑰之風,綿綿不絕,即真人以踵之息也。
神依息而互融,即火之得乎風也;氣得神而自化,即金之化于火也。
如斯而喻,昭乎明矣!” 或問:“火符進退,朝屯暮蒙,其旨同異?” 曰:“予昔未得師指,竊以火候難明。
亦嘗按之周天,準之卦0氣,分更分漏,徒費講求。
而後乃今,豁然大悟。
乃知丹經萬卷,火記六百,皆可言下而廢。
所謂真火無候,大藥元斤,誠哉是言!不我欺也。
夫煉藥有内外,故火候有繁簡。
所謂内煉,一言以蔽之曰:‘錦綿若存而已矣。
’外藥者,非前所論之外藥也,蓋指天元地元而言。
符者,謂與天道相符合也。
丹法以月之庚甲,象藥材之老嫩;日之子午,為火候之消息。
所謂朝屯暮蒙,不過言其進退之則,有如是耳。
得其意忘象可也。
《悟真篇》雲:‘内藥還同外藥.内通外亦須通。
丹頭和合類相同,溫養兩般作用。
内有天然真火,爐中赫赫常紅。
外爐加減要勤功,絕妙無過真種。
’真種者,人元也。
是火符之斷案也。
” 藥火論 “藥與火同乎?異乎?” 曰:“藥與火,可分也,亦可台也。
分則可異,合則可同。
何者?分而言之,則藥者,先天之氣也;火者,先天之神也。
合而言之,則藥即火也,火即藥也。
知合而不知分,則采取不明;知分而不知合,則溫養無法。
何者?采取之時,藥在外,火在内。
以火而緻藥,故藥火可分;溫養之目,藥在外,歸于内,得藥而行火,故藥火可合。
要之,火其主也,故火急則丹傷,火冷則丹散。
幾言火而不言藥者,十月之事也;言藥而不言火者,一時半刻之功也。
至于紫清仙師之言曰:‘以火煉藥而成丹。
’即以神馭氣而成道也,更明切矣”。
抽添論 或問:“抽鉛添汞之旨,可得聞欤?” 曰:“予聞之立陽先生得藥歸鼎之後,養以天然真火,綿綿若存。
其中抽添變化,皆出自然。
有不容以絲毫智力與乎其間。
蓋道則無為,而神氣自然有所為,乃造化之妙也。
所謂如米炊飯,厥有深旨,非止特喻其易易而已。
夫鉛之投汞,譬則水之投于米中也。
水不可以過多,米不可以過少,猶之二八相當也。
火力調勻,其水漸幹而米漸長,斯成飯矣。
水漸幹則抽鉛之謂也,米斯長則添汞之謂也。
抽非内減也,神入氣中,如天之氣行于地,而潛機不露也;添非外益也,氣包神外,如地之氣承乎天,而漸以滋長也。
由是而胎圓神化,身外有身。
造化之妙,一至于此。
要皆自然而然,有莫知其所以然者。
若于此而欲求其所以抽所以添,則涉于有心而非自然矣。
所謂自然,亦有深旨。
師語我曰:‘順自然,非聽自然也。
’旨哉!言乎!” 遺言論 或問:“諸丹經所言紅鉛、黑汞、青龍、白虎、白雪、黃芽、木公、金母、嬰姹、黃婆,異名殊字,數更仆未易盡也。
今子所着一切置而不言,意者将有遺論乎” 曰:“否。
子靜聽,吾試語之。
昔者吾以章句儒生,學窺玄圃,索無前識之資。
偶以因緣遭際,得授真宗,頗知徑約。
凡前所舉名義,昔皆熟讀而詳味之。
但識此遺彼,适資捍格,而後乃今知大道之不煩,可一言而盡也。
夫道不外乎一陰一陽而已。
陰則為精,陽則為氣,而神則統乎二者,故神與氣精,乃上藥之三品也。
凡言龍虎、鉛汞,種種異名,皆依此立。
古仙垂語,不欲輕洩,故亂辭孔竅,紛爾多門,使志學之士,因文以見義,出博以之約。
迨天真積力久,豁然貫通,則刊落言筌,直見根本矣。
” 或問:“《玄膚》所着,多言外藥。
至于采取交媾,略而不言,學人何述焉” 曰:“采取交媾,乃太上閟密之玄機,千聖傳心之要旨。
吾非不欲指而言之,但師命甚嚴,是以臨書而惴惴其栗也。
然吾于前所論中,似已訣破,但混于微言而不覺耳。
《契》有之曰:‘千周燦彬彬兮,萬遍将可睹。
’志學之士,苟能千周萬遍,則研精而妙義見矣。
然非有求而未得之憤,則孰知期道之難聞?非有相悅以解之妙,則孰知予言之有味哉?已乎已乎,吾茲将結舌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