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新講義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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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其志,待上革而後可。

    不然,動而見括,無益于革也。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無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巳日乃孚」,言革之功;「巳日乃革」,言革之事。

    革之功,則君所專;革之事,則臣所與。

    然而革之事反常而為經,非君之則不可以先事,故六二雖見應于上,而有可為之勢,亦以巳日然後革也。

    革道貴剛,而二柔順必征,然後「吉無咎」。

    「征」者,所謂跂而及之也。

     九三:征兇,貞厲。

    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剛過乎中,故「征兇」正厲。

    然剛不失正,以之革物,則物之從之者衆矣,故曰:「革言三就,有孚。

    」夫以言為革,未若不待言而革者。

    然人不可以言教令使,而今以言為革,物多從之,則必信有在于言前,誠有在于令外者也。

    不則徒以言為革,何足令哉!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四雖不當位而無私與,故「悔亡」。

    「悔亡」則上信之矣,故「有孚」。

    夫自立于無過之地,上又至誠勿貳而與之,則非徒可以革下而已,上命之不善,亦可以改矣。

    傳曰:「從道不從君」,此之謂也。

    所惡于革而不當也,何嫌之有?是以君有革命,臣有改命而不疑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剛中,大人之才也。

    以剛革,有「虎變」之象焉。

    傳曰:「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

    」大人從事于變,則天地之文成矣,是以其文炳然而盛也。

    大人之為「革」也,革不以言,不以言而以道,故天下自革也。

    革不以面而以心,是以其孚見于未占,不待巳日也。

    「巳日乃孚」,為革者之所同也;「未占有孚」,大人之所獨也。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

    征兇,居貞吉。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上六「豹」者,其文之蔚然而茂密者也。

    君子通變而成制作之文,其蔚密矣,而不若大人之文明盛如虎也,故曰「君子豹變」矣。

    茂末則本衰,文盛則質喪。

    君子之文至于茂密如豹,可謂盛矣。

    是以其化淺,其功顯,徒能使「小人革面」而非心服也。

    象曰「順以從君」者,以謂民之從君,乃其分耳,非果回心而向道也。

    ? 巽下離上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

    以木「巽」火,亨饪也。

    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二體有「以木巽火」之象,此卦之所以為「鼎」也。

    「鼎象也」者,象未效乎法者也,有其兆而已。

    蓋「鼎」雖成象,必待木、火然後成功,猶之聖人必待衆賢之輔,然後成化養之功焉。

    「鼎」之為卦,以爻觀之,既有「鼎」之象;以二體觀之,又以木有巽火之義,是有聖人之才而有功發其才者也。

    故其精意可以享上帝,其盛禮可以養聖賢也。

    傳曰:「惟聖人為能享上帝。

    」聖人所以能享上帝,非徒以精意而已,亦以其能籲俊而使之尊上帝也。

    傳曰:「君之仁者善養士。

    」人君所以能養士,非徒以備禮而已,亦以其專舉賢而使之惠疇也。

    鼎必待木巽火而後成烹饪之功,聖人必待賢佐然後能享上帝而養聖賢。

    是以鼎之所貴在乎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也。

    蓋能巽而下賢,又聰而善聽,明而善視,且得中而應剛,非如違者。

    如此則于用賢之道盡矣,是以「元亨」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則聖人之才,大方輔佐之功焉。

    言「木上有火」,所及輔佐也,故曰「君子以正位凝命」。

    言需賢以自輔如此也。

    位有上下,命有多寡,正位凝命,用賢有序矣。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

    得妾以其子,無咎。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

    「利出否」,以從貴也。

     「鼎」,下實也,而初六以虛在下,則鼎之颠趾也。

    鼎而颠趾以出否,則利矣;不然,則為覆??矣。

    夫鼎以取新,必先「出否」,得超變之宜,故為「未悖也」。

    妾以其子,有母道焉,宜其在上,而今在下,是子貴而母賤,得妾以其子者也。

    出否以從貴,革故以取新,非知權不足以與此。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井言性,故其出無窮;鼎言才,故所受者有量;過其量則覆??矣。

    九二以陽居陰而在中,此鼎之有實而颠者也,适中,則其所之而不可以有它矣。

    「我仇」,謂六五也,六五所應也,而稱「仇」,以其來即,則非嘉稱故也。

    六五困于九四之間,有疾者也。

    有疾而不能我即,則我之所受适當其可,是以「終無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九三所應,在卦之外,铉之象也。

    所應者為铉,則九三為鼎耳矣。

    以耳之于铉,虛而受之,則足以舉鼎而行焉。

    今九三以陽處陽,實而不受,則「鼎耳」之義革矣。

    「鼎耳革」而無虛受之義,将錯諸地而無以自舉矣,是其行塞者也。

    如此,則雖有文明膏澤之才,不用也,故曰「不食」。

    召而齊、魯不能緻者二人,蓋此類也。

    雖然,九三巽不失正也,巽非高亢,而正非矯激也,不遇于今,不遇于後,故曰「方雨」。

    雨則陰陽和而雉膏食矣,故悔虧焉。

    然不能亡者,執一廢百,未可與權故也。

    保常守正,是以「終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其形渥,兇。

    象曰:「覆公??」,信如何也!鼎之所受,适則有量,适中斯可矣。

    以九四實而不中,則是實有餘而量不足,故有「折足」之患焉。

    「折足」則覆??,則其形渥矣。

    誠能孚然後敢受職,此臣之信如何哉! 六五:鼎黃耳,金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六五居中而受九二者也,中而能有受,則「鼎黃耳」之象也。

    九二以剛中而應六五者也,剛而應之,耳之所受,則「金铉」之象也。

    虛中以資納于物而得「金铉」焉,則其行不塞,其應無方,享帝養賢之道于是極矣。

     上九:鼎玉铉,大吉,無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剛柔節也。

    鼎者,才也。

    所以舉鼎則在铉,所以用才則在道。

    在鼎而無铉,是有才而未聞道也。

    而道體常而盡變,其盡變也如金,六五所謂「金铉」是也;其體常也如玉,上九所謂「玉铉」是也。

    金則剛柔無常,玉剛柔節矣。

    此利用之終而歸于崇德也。

    「大吉無不利」,宜矣。

    ? 震下震上震,亨。

    震來虩虩,笑言啞啞。

    震驚百裡,不喪匕鬯。

    彖曰:震,亨。

    「震來虩虩」,恐緻福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震驚百裡」,驚遠而懼迩也。

    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上者,陽之所也。

    陽在下則起而之其所,起而之其所也以時焉,是以亨也。

    然「吉兇悔吝生乎動」,故人之情動則恐,息則說。

    震所以為動,又為恐,而兌所以為息,又為說也。

    然動而知恐,乃所以為無恐也,故曰「震來虩虩,恐緻福也」。

    來,自反之辭也。

    欲起而無悔,必來而自省也,恐懼則緻福也。

    故「震來虩虩」于其先,必「笑言啞啞」于其後。

    凡此者,常則不能違也。

    「有則」雲者,詩所謂「如幾如式」者,言如其式所阙。

     周易新講義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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