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冒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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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章第一
天幹有十,地支有十二。
(幹猶本也,象天生物,故曰天幹;支猶枝也,象地成物,故曰地支。
幹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有十二: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 用甲乘子,取乙駕醜,幹支終始而循環,天地之數六十而盡矣。
(甲子之法,以天幹順布于地支之上,始自甲子至癸酉,幹終而始甲戌,支終而始丙子,若枝本之不離,并盡于癸亥,計有六十也。
) 天分五運,地分六氣,以造化萬物于其中,乃作甲子以記歲時,使日月四時之有經也。
(五運謂東南西北中,十幹動運乎上;六氣,謂十二支六陰六陽之氣,司寒暑春秋升消長之權,靜成乎下,而吉兇禍福,由是以兆。
) 自漢武從寅,則無複四同之甲子,迨婁景補韻,則始傳分象之五行。
(周正建子,則以甲子年起甲子月,甲子日起甲子時;夏正建寅,漢武帝述之,退三位而取丙寅,所以無複有四甲子也。
古納音但有甲子乙醜屬金,丙寅丁卯屬火之法,及婁景先生推五行之理作歌,始有海中金爐中火之說。
) 納音之法,以幹支之數,合大衍之用四十有九,去其本數複考其零,以五行相生而納諸屬也。
(納音所屬之法,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考其幹支所屬之數幾何,于四十九數内,去其幹支本數,而所零者以五除之,其餘複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數至四十有九,得水則納音是木,得土則納音是金也。
法曰,六旬甲子妙尤元,七七中除地與天,五減零求生數立,納音得此幾人傳。
夫幹支之數,謂甲己子午九、乙庚醜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為則,此幹支定數也,以萬物辟子而合申,故甲己子午,自子至申得九,乙庚醜未,自醜至申得八,如甲乃九數,子亦九數,乙乃八數,醜亦八數,計三十有國,于四十九内除之,其餘十五,複減其十,所零五數,五為土,土生金是也,餘仿此。
) 複引申其用,渾甲同此而作,三式由此而成。
(渾甲,以六十甲子納八卦之下也,三式,謂太乙統宗,天之數也,奇門遁甲,地之數也,大六壬神,人之數也。
) 幹乃天,虛而無形,故不專禍福,支乃地,實而有象,則有旺衰生死進退消長破沖刑害,以曲成萬物之能。
(天無形,故幹神之用,專于五化,謂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之類;地有象,則成能萬物,吉兇以昭,故支神之用,有當生者旺,所生者相,四生四死,進神退神,升降消長,三刑六害之類。
) 是以位之四方,納之八卦,立星煞之神,生生不已,新新不停,鹹備五行之用,通書所謂三大三小,諺語所謂無水無金、上古天皇地皇人皇,皆資是始,萬化之用,豈能外此哉。
(以幹支列于四方,謂壬子癸、醜艮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坤申、庚酉辛、戌乾亥是也;以幹支納于八卦之下,義見後篇。
立吉星兇煞之神,吉兇鹹備。
他如通書所謂六甲下納大金小金大火小火大水小水之法,諺語謂甲子甲午旬中全無水,甲申甲寅旬中不見金之說,即上古天王君起甲子,地王君起甲申,人王君起甲寅,莫不造端于此,故曰甲子不立,則五行不神,五行不神,則吉兇不著矣,是以著易,必首明甲子。
) 成爻章第二 以錢代蓍,但求奇偶。
(上古以蓍揲而成爻,後因揲蓍之煩,故以錢代蓍,不必分二挂一,揲四歸奇,但求奇偶,所謂舍四營而減為一擲者也。
) 奇者陽也,像天之覆,偶者陰也,像地之載,觀覆載而奇偶得矣。
(錢分奇偶,以形測之,錢覆者如天之覆懸于上,故屬陽而為奇,錢仰者如地之仰載于下,故屬陰而為偶。
) 得‥奇則曰單,謂之少陽,得-偶則曰拆,謂之少陰,三覆曰重,謂之老陽,三仰曰交,謂之老陰,重乃三奇,交乃三偶,陰陽老少既成,而八卦由此生也。
(奇圓圖三,偶方圖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故得一奇二偶是七,而為少陽,得一偶二奇是八,而為少陰,三覆是三奇而為九,乃老陽也,三仰是三偶而為六,乃老陰也,九名重,六名交,七為單,八為拆。
) 法雲:向上言眉,向下言背,亦謂如乾坤之形耳。
(法曰:兩背由來拆,雙眉本是單,渾眉交定位,總背是重看,謂乾形覆背在上,坤形仰眉在上是也。
近俗有以笤辯陰陽者則異是,以竹中剖,其心向上為陽,向下為陰,錢以體成,其形覆為陽,仰為陰,各有取義也。
) 成卦章第三 既成三象,始有二老。
(一畫而分陰陽,二畫而分太少,三畫而備三才,三才備而二老交,二老交而六子立矣。
) 純陽曰乾,純陰曰坤,剛柔交而得一陽曰震,乾坤蕩而得一陰曰巽,再磨而成坎,複媾而為離,三索奇偶而生艮兌,六子備而八卦立矣。
(八卦從二老而生六子,三單純陽為乾父,三拆純陰為坤母,二老始交,陰獲陽為震,陽得陰為巽,再索之坤中爻獲陽為坎,乾中爻得陰為離,三索之坤上爻獲陰為艮,乾上爻得陰為兌,于是乾兌離震之順,巽坎艮坤之逆,首尾交接而成圓圈,先天八卦備矣。
) 因而
(幹猶本也,象天生物,故曰天幹;支猶枝也,象地成物,故曰地支。
幹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有十二: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 用甲乘子,取乙駕醜,幹支終始而循環,天地之數六十而盡矣。
(甲子之法,以天幹順布于地支之上,始自甲子至癸酉,幹終而始甲戌,支終而始丙子,若枝本之不離,并盡于癸亥,計有六十也。
) 天分五運,地分六氣,以造化萬物于其中,乃作甲子以記歲時,使日月四時之有經也。
(五運謂東南西北中,十幹動運乎上;六氣,謂十二支六陰六陽之氣,司寒暑春秋升消長之權,靜成乎下,而吉兇禍福,由是以兆。
) 自漢武從寅,則無複四同之甲子,迨婁景補韻,則始傳分象之五行。
(周正建子,則以甲子年起甲子月,甲子日起甲子時;夏正建寅,漢武帝述之,退三位而取丙寅,所以無複有四甲子也。
古納音但有甲子乙醜屬金,丙寅丁卯屬火之法,及婁景先生推五行之理作歌,始有海中金爐中火之說。
) 納音之法,以幹支之數,合大衍之用四十有九,去其本數複考其零,以五行相生而納諸屬也。
(納音所屬之法,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考其幹支所屬之數幾何,于四十九數内,去其幹支本數,而所零者以五除之,其餘複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數至四十有九,得水則納音是木,得土則納音是金也。
法曰,六旬甲子妙尤元,七七中除地與天,五減零求生數立,納音得此幾人傳。
夫幹支之數,謂甲己子午九、乙庚醜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為則,此幹支定數也,以萬物辟子而合申,故甲己子午,自子至申得九,乙庚醜未,自醜至申得八,如甲乃九數,子亦九數,乙乃八數,醜亦八數,計三十有國,于四十九内除之,其餘十五,複減其十,所零五數,五為土,土生金是也,餘仿此。
) 複引申其用,渾甲同此而作,三式由此而成。
(渾甲,以六十甲子納八卦之下也,三式,謂太乙統宗,天之數也,奇門遁甲,地之數也,大六壬神,人之數也。
) 幹乃天,虛而無形,故不專禍福,支乃地,實而有象,則有旺衰生死進退消長破沖刑害,以曲成萬物之能。
(天無形,故幹神之用,專于五化,謂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之類;地有象,則成能萬物,吉兇以昭,故支神之用,有當生者旺,所生者相,四生四死,進神退神,升降消長,三刑六害之類。
) 是以位之四方,納之八卦,立星煞之神,生生不已,新新不停,鹹備五行之用,通書所謂三大三小,諺語所謂無水無金、上古天皇地皇人皇,皆資是始,萬化之用,豈能外此哉。
(以幹支列于四方,謂壬子癸、醜艮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坤申、庚酉辛、戌乾亥是也;以幹支納于八卦之下,義見後篇。
立吉星兇煞之神,吉兇鹹備。
他如通書所謂六甲下納大金小金大火小火大水小水之法,諺語謂甲子甲午旬中全無水,甲申甲寅旬中不見金之說,即上古天王君起甲子,地王君起甲申,人王君起甲寅,莫不造端于此,故曰甲子不立,則五行不神,五行不神,則吉兇不著矣,是以著易,必首明甲子。
) 成爻章第二 以錢代蓍,但求奇偶。
(上古以蓍揲而成爻,後因揲蓍之煩,故以錢代蓍,不必分二挂一,揲四歸奇,但求奇偶,所謂舍四營而減為一擲者也。
) 奇者陽也,像天之覆,偶者陰也,像地之載,觀覆載而奇偶得矣。
(錢分奇偶,以形測之,錢覆者如天之覆懸于上,故屬陽而為奇,錢仰者如地之仰載于下,故屬陰而為偶。
) 得‥奇則曰單,謂之少陽,得-偶則曰拆,謂之少陰,三覆曰重,謂之老陽,三仰曰交,謂之老陰,重乃三奇,交乃三偶,陰陽老少既成,而八卦由此生也。
(奇圓圖三,偶方圖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故得一奇二偶是七,而為少陽,得一偶二奇是八,而為少陰,三覆是三奇而為九,乃老陽也,三仰是三偶而為六,乃老陰也,九名重,六名交,七為單,八為拆。
) 法雲:向上言眉,向下言背,亦謂如乾坤之形耳。
(法曰:兩背由來拆,雙眉本是單,渾眉交定位,總背是重看,謂乾形覆背在上,坤形仰眉在上是也。
近俗有以笤辯陰陽者則異是,以竹中剖,其心向上為陽,向下為陰,錢以體成,其形覆為陽,仰為陰,各有取義也。
) 成卦章第三 既成三象,始有二老。
(一畫而分陰陽,二畫而分太少,三畫而備三才,三才備而二老交,二老交而六子立矣。
) 純陽曰乾,純陰曰坤,剛柔交而得一陽曰震,乾坤蕩而得一陰曰巽,再磨而成坎,複媾而為離,三索奇偶而生艮兌,六子備而八卦立矣。
(八卦從二老而生六子,三單純陽為乾父,三拆純陰為坤母,二老始交,陰獲陽為震,陽得陰為巽,再索之坤中爻獲陽為坎,乾中爻得陰為離,三索之坤上爻獲陰為艮,乾上爻得陰為兌,于是乾兌離震之順,巽坎艮坤之逆,首尾交接而成圓圈,先天八卦備矣。
) 因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