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關燈
一婦女病。倍多于男子。其原不外經産崩帶數大端。故是書篇目。雖止有九。而一切病。

    皆統于是矣。

    一每篇正文。皆充類至盡。似無遺症。然病變無方。或有未備者。又當臨時裁度。因勢酌方。不可拘泥。嶽武穆雲。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兵法也。亦醫法也。

    一崩漏雖屬血病。然非專由經也。前人往往雜于經病中。非是。餘故次于産後病下。

    一小産原是胎前之患。不得以大産小産遞及。今列于臨産前者。明其病屬于胎前也。

    一每篇正文後。前人論說。必擇至精且當。歸于一是者。然後采錄。期免矛盾之诮。

    一所采古方。除試驗獲效外。其餘必取方藥之性味。按合所主之症。再四考訂。果屬針對不爽。才敢載筆。稍覺阻礙。即棄去。雖分量多寡。亦必籌較。未敢輕心相掉。贻誤将來也。

    一方有與症相合。本文及前論。卻俱未引及者。亦附錄備考。不肯割愛雲爾。

    
0.03821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