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章

關燈
顧、彭、王羲之本均作「楷式」,傅、範、高作「稽式」。

    「常知」,範作「知此」,傅、趙、高作「能知」。

    範曰:「傅奕、王弼同古本。

    稽,古兮反,考也,同也,如尚書『稽古』之『稽』。

    傅奕雲:『稽式,今古之所同式也。

    』」今案道藏宋張太守彙刻四家注引弼注:「楷,同也。

    今古之所同,則不可廢,能知楷式,是謂玄德。

    」是張太守所見王本亦作「楷式」,與此石同。

    雖「稽」「楷」古混,莊子大宗師篇「狐不偕」,韓非子說疑作「狐不稽」,「稽式」亦即「楷式」,但「楷」為本字。

    「稽」,字林:「留也,止也。

    」玉篇:「留也,治也,考也,合也,計當也。

    」在此皆無義。

    玉篇:「楷式也。

    」禮記曰:「今世之行,後世以為楷。

    」廣雅釋诂:「楷,法也。

    」是「楷式」即「法式」,義長。

    碑文「楷」作「揩」,案字林:「揩,摩也。

    」廣雅釋诂三:「揩,磨也。

    」與「楷」字别,當從六朝寫本與諸唐本作「楷」。

    馬其昶曰:「楷式」,承「古之善為道者」而言。

    蓋以智治國、不以智治國兩者,古皆有知之矣,亦各有楷式可以師法。

    能知與物反而實大順者之楷式,乃可謂之玄德。

     玄德深遠,與物反,然後乃至大順。

     嚴可均曰:「深遠與物反」,各本作「深矣遠矣,與物反矣」。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作「深遠」,庚本作「深矣遠」。

    又「與物反矣」,景龍本、敦煌辛本無「矣」字,庚本無此句。

    「然後」二字,景龍本、敦煌庚、壬二本無。

    「乃至」下,敦煌庚本有「于」字。

     東條一堂曰:按一本無「然後」二字。

    孫礦考正亦雲:「今本無『然後』二字。

    」今案嵇康養生論注「老子曰『與物反矣,乃至大順』」,亦無「然後」二字。

     謙之案:嚴遵、河上、景福、柰卷、王羲之、傅、範均無「然後」二字,傅、範「至」上有「複」字,下有「于」字。

    文子自然篇引「與」上有「其」字,遂州、顧、趙至堅本首二句同此石。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國、賊、國、福、式、式、德韻(之部,賊,徂力反),遠、反韻(元部)。

    鄧廷桢:賊、福、式、德韻,遠、反韻。

    奚侗:賊、福、式、式、德韻,遠、反、順韻。

     江永古韻标準入聲第六部:「福」,筆力切。

    旁證引老子此章。

    顧炎武唐韻正入聲一屋:「福」,古音方墨反。

    引老子此章,曰「案此福與賊、式、德為韻」。

    旁證:詩經既醉首章:「既醉以酒,既飽以德,君子萬年,介爾景福。

    」管子白心篇:「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盡行之而天下服;殊無取焉,則民反,其身不免于賊。

    」又荀子大略篇:「能除患則為福,不能除患則為賊。

    」 右景龍碑本六十五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六十七字,王本六十九字,傅本七十四字,範本七十一字。

    河上題「淳德第六十五」,王本題「六十五章」,範本題「古之善為道章第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