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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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與五十五章同應作「曰」,諸王本皆作「曰」,淮南道應訓引亦作「曰」,作「日」誤。

    武内義雄謂「見小曰明」之「小」字,為「常」字之壞體,以五十五章「知常曰明」為證。

    此說甚辨。

    惟淮南兵略雲「見人之所不可見謂之明」,則「見小曰明」之說更為可通。

    又「守柔曰強」,敦煌本「守」作「用」,又強本榮注引經文雲:「用柔曰強。

    」蓋皆涉下文「用」字而誤。

     用其光,複歸其明, 謙之案:淮南道應訓引二句上有「是故」二字,牟子理惑論引三句「用其光,複其明,無遺身殃」,無「歸」字。

    又「複歸其明」,高翿作「于明」。

     無遺身殃,是謂習常。

     嚴可均曰:「習常」,禦注、高翿作「襲常」。

     武内義雄曰:敦、遂二本作「襲常」,「習」、「襲」同音相通。

     謙之案:景福、柰卷、顧歡、諸河上、王本均作「習常」。

    邢玄、樓正、磻溪、嚴、彭、傅、範、王羲之、趙孟俯作「襲常」,「襲」「習」古通。

    文選任彥升蕭公行狀注引尚書金滕「習」作「襲」,雲:「習、襲通。

    」周禮地官胥師注雲:「故書襲為習。

    」皆其例證。

    又「常」,說文:「下也,從巾,尚聲,或從衣。

    」蓋「常」即古「裳」字。

    釋名:「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

    」此雲「襲常」,與二十七章「是謂襲明」,同有韬光匿明之意。

    「襲」,玉篇:「左衽袍也,入也,重衣也。

    」意即重衣下,所以自障蔽也。

    又「習常」之「常」,葉夢得本正作「裳」。

    惟老子書中,「光」與「明」異義(大田晴軒說)。

    十六章「複命曰常,知常曰明」,五十五章「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五十二章「見小曰明」,二十二章「不自見故明」,二十四章「自見不明」,言「明」皆就内在之智慧而言。

    五十八章「光而不耀」,四章、五十 六章「和其光」,五十二章「用其光,複歸其明」,言「光」皆就外表之智慧而言。

    蓋和光同塵,光而不耀,是韬藏其光,亦即莊子齊物論所謂「葆光」,此之謂「襲裳」也。

    不自見故明,明道若昧(四十一章),則是韬藏其明,「是謂微明」(三十六章),「是謂襲明」(二十七章)。

    蓋襲明之與襲常,似同而實異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始、母、母、子、母、殆韻(之部),門、勤韻(文部),事、救韻(之、幽通韻、事協士瘦反),明、強、光、明、殃、常韻(陽部)。

    謙之案:事,之部,救,幽部,之、幽通韻。

    奚侗同。

    奚曰:「母讀若每。

    事、救為韻。

    鹖冠子世兵篇以、之韻遊、郵,亦其例。

    」 顧炎武唐韻正卷十四十五厚:「母」,古音滿以反,引老子此章及「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忽兮若海,漂兮若無所止,衆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以鄙,我獨異于人而貴食母」。

    「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

    「有國之母,可以長久」。

     鄧廷桢曰:事、救為韻。

    事為之部之去聲,救為幽部之去聲,非韻而以為韻者,猶之詩絲衣以「俅」韻「○」、「基」、「牛」、「鼒」也。

     右景龍碑本七十二字,敦煌本、河上、王本同,傅本七十三字,範本七十二字。

    河上本題「歸元第五十二」,王本題「五十二章」,範本題「天下有始章第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