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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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而有以為。
謙之案:石刻末句「下德□□而有以為」,□□二字原缺泐,據他本補之,似當作「為之」二字,實誤。
譣文義當作「下德無為而有以為」,補「無為」二字。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内經太素卷二順養篇楊上善注及周易集解幹九家易引二句并同。
史記酷吏傳引首四句同。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文選魏都賦注引作「而無不為」,與傅、範本同。
範應元曰:「上德無為」兩句,韓非、王○、王弼、郭雲、傅奕同古本,河上公作「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
今從古本。
俞樾曰:案……韓非子解老篇作「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蓋古本老子如此,今作「無以為」者,涉下「上仁」句而誤耳。
傅奕本正作「不」。
謙之案:碑本作「無以為」,是也。
皆川願老子繹解雲:「一作『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下德為之而無以為』,疑從褚本者。
」褚本者,晉王右軍書道德經有褚遂良貞觀十五年跋之本,由此知王羲之本與傅本正同。
惟「上德無為而無以為」,較之「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于義為優。
蓋太上下知有之,故不為而成也,五十七章所雲「我無為而民自化」是也。
「無為」與「無以為」似無所區别,然而「無為而無以為」與「無為而有以為」則區别甚大。
傅、範本下句「下德為之而無以為」,較以碑本「下德無為而有以為」,傅、範本「下德」與「上仁」句無别,「下德為之而無以為」與「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二句全同,于理安乎?畢沅曰:「『無』,河上公、王弼作『有』。
案應作『有』,或奕本傳刻誤。
」畢說是也。
且「上德為之而無以為」,範雲:「韓非同古本。
」今韓非無此句,非韓非無之,經文固無是也。
馬其昶曰:案「無為」舊作「為之」,誤同「上義」句,傅本又誤同「上仁」句,注家強為之說,皆非是,今為正之。
德有上下,其無為一也。
以其不失德,故雖無為之中,而仍有以為。
謙之案:馬說是也。
六十三章曰:「為無為。
」無為而有以為也。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
謙之案:上文以「無為」為主,分别「無以為」與「有以為」;上德「無以為」,下德「有以為」。
此文以「為之」為主,分别「無以為」與「有以為」;上仁「無以為」,上義「有以為」。
範本同此,傅本「上義」作「下義」,誤。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仍之。
畢沅曰:「仍」,王弼作「扔」。
案說文解字:「仍,因也。
」扔亦因也,夏時有扔氏是此字。
謙之案:禦注、遂州、邢玄、景福、慶陽、磻溪、樓正諸石本,嚴遵、傅奕、柰卷、室町、顧、彭諸本,皆作「仍」,範本作「扔」,作「扔」是也。
廣雅曰:「扔,引也。
」,廣韻曰:「扔,強牽引也。
」「扔」與「仍」音義同,但「扔」字從手,與攘臂之義合。
範曰:「揎袖出臂曰攘。
『扔』字,王弼與古本同,世本作『仍』,今從古本。
」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劉師培曰:案韓非解老篇雲:「故曰:『失道而後失德,失德而後失仁,失仁而後失義,失義而後失禮。
』」據此文觀之,則王本、河上本均脫四「失」字。
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而有以為。
謙之案:石刻末句「下德□□而有以為」,□□二字原缺泐,據他本補之,似當作「為之」二字,實誤。
譣文義當作「下德無為而有以為」,補「無為」二字。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内經太素卷二順養篇楊上善注及周易集解幹九家易引二句并同。
史記酷吏傳引首四句同。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文選魏都賦注引作「而無不為」,與傅、範本同。
範應元曰:「上德無為」兩句,韓非、王○、王弼、郭雲、傅奕同古本,河上公作「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
今從古本。
俞樾曰:案……韓非子解老篇作「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蓋古本老子如此,今作「無以為」者,涉下「上仁」句而誤耳。
傅奕本正作「不」。
謙之案:碑本作「無以為」,是也。
皆川願老子繹解雲:「一作『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下德為之而無以為』,疑從褚本者。
」褚本者,晉王右軍書道德經有褚遂良貞觀十五年跋之本,由此知王羲之本與傅本正同。
惟「上德無為而無以為」,較之「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于義為優。
蓋太上下知有之,故不為而成也,五十七章所雲「我無為而民自化」是也。
「無為」與「無以為」似無所區别,然而「無為而無以為」與「無為而有以為」則區别甚大。
傅、範本下句「下德為之而無以為」,較以碑本「下德無為而有以為」,傅、範本「下德」與「上仁」句無别,「下德為之而無以為」與「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二句全同,于理安乎?畢沅曰:「『無』,河上公、王弼作『有』。
案應作『有』,或奕本傳刻誤。
」畢說是也。
且「上德為之而無以為」,範雲:「韓非同古本。
」今韓非無此句,非韓非無之,經文固無是也。
馬其昶曰:案「無為」舊作「為之」,誤同「上義」句,傅本又誤同「上仁」句,注家強為之說,皆非是,今為正之。
德有上下,其無為一也。
以其不失德,故雖無為之中,而仍有以為。
謙之案:馬說是也。
六十三章曰:「為無為。
」無為而有以為也。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
謙之案:上文以「無為」為主,分别「無以為」與「有以為」;上德「無以為」,下德「有以為」。
此文以「為之」為主,分别「無以為」與「有以為」;上仁「無以為」,上義「有以為」。
範本同此,傅本「上義」作「下義」,誤。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仍之。
畢沅曰:「仍」,王弼作「扔」。
案說文解字:「仍,因也。
」扔亦因也,夏時有扔氏是此字。
謙之案:禦注、遂州、邢玄、景福、慶陽、磻溪、樓正諸石本,嚴遵、傅奕、柰卷、室町、顧、彭諸本,皆作「仍」,範本作「扔」,作「扔」是也。
廣雅曰:「扔,引也。
」,廣韻曰:「扔,強牽引也。
」「扔」與「仍」音義同,但「扔」字從手,與攘臂之義合。
範曰:「揎袖出臂曰攘。
『扔』字,王弼與古本同,世本作『仍』,今從古本。
」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劉師培曰:案韓非解老篇雲:「故曰:『失道而後失德,失德而後失仁,失仁而後失義,失義而後失禮。
』」據此文觀之,則王本、河上本均脫四「失」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