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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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欲翕之,必故張之; 嚴可均曰:「翕之」,河上作「之」,王弼作「○之」,簡文作「歙之」,又作「給」。

    「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

     謙之案:作「翕」是也。

    傅、範皆作「翕」。

    範曰:「翕,斂也,合也,聚也。

    王弼同古本。

    」是王本亦作「翕」,今本作「歙」。

    釋文出「将欲○」,知釋文所見王本作「○」。

    敦煌、景福、室町三本作「」。

     畢沅曰:古無「」「○」二字。

    說文解字雲:「歙,縮鼻也。

    」歙有縮義,故與「張」為對,顧歡因之,亦得閉塞之義矣。

    「翕」古文字,少通用。

     武内義雄曰:按天文鈔河上本及景龍碑作「翕」,範應元所見王弼本亦作「翕」,韓非喻老引亦同。

    似王、河兩本均作「翕」,後人改王本為「○」或「歙」,而改河上本為「」。

     将欲弱之,必故強之;将欲癈之,必固興之;将欲奪之,必固與之。

    是謂微明。

     魏稼孫曰:「故張」「故強」「固興」「固與」,上二句作「故」,下二句作「固」。

    嚴雲「『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誤。

     吳雲曰:河上公本「将欲弱之」作「使非弱之」。

     謙之案:吳校亦誤,河上本作「将使弱之」。

    又範本、彭耜本「将欲奪之」作「将欲取之」。

     馬叙倫曰:韓非喻老篇引無「廢之」兩句。

    「奪」,範及韓非喻老篇引并作「取」,說林上篇引周書亦作「取」。

    各本及後漢書桓譚傳引「将欲奪之」四句,同此。

     蔣錫昌曰:史記管晏列傳雲:「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

    」索隐:「老子曰:『将欲取之,必固與之。

    』」看史記用「故曰」雲雲,疑「與之為取」即本之老子「将欲取之,必固與之」而來。

    是史記與索隐并作「取」也。

    譣義亦以作「取」為是,當據韓非改正。

     勞健曰:「興」當作「舉」,協下句「必固與之」。

    「将欲奪之」,範與韓非作「将欲取之」。

    範注:「取,一作奪,非古也。

    」按「翕弱」「張強」「廢奪」「舉與」皆兩句相間成韻,當作「奪」無疑。

    東條一堂曰:按魏策,任章曰:「周書曰:『将欲敗之,必姑輔之;将欲取之,必姑與之。

    』」注:王應麟曰:「周書雲雲者,豈蘇秦所謂周書陰符者欤?老氏之言出于此。

    」朱子曰:「老子為柱下史,故見此書。

    」按韓非子說林所引周書,與國策同。

     謙之案:呂氏春秋行論篇曰:「詩曰:『将欲毀之,必重累之;将欲踣之,必高舉之。

    』」亦與此詞異誼同,疑亦為老子所出。

    又案「是謂微明」,高延第曰:「首八句即禍福盛衰倚伏之幾,天地自然之運,似幽實明。

    『微明』謂微而顯也。

    」 柔勝剛,弱勝強。

     嚴可均曰:大典與此同。

    禦注、河上、王弼作「柔弱勝剛強」,傅奕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強」。

    謙之案:王羲之本、彭耜本、範本與傅本同。

    七十八章碑本作「弱勝強,柔勝剛」,文與此倒置。

    王本作「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傅本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強」,均分二句。

    李道純曰:「『柔弱勝剛強』分二句,非。

    」 魚不可脫于淵,